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100871)
在戰國楚簡文字中,有一個通常寫作“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的字形,此形有兩、三種異體,可以單獨成字,也可以加意符“示”、“金”組成“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字,“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與“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都有從“大”的異體,並且“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字有時就寫作“大”。
以下先根據用法把這些字形分為兩類,再根據字形結構把每類略分為兩組:[1]
釱(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包山272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包山273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天星觀(997)
大: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包山牘1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包山210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新蔡甲一:7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新蔡甲三:146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包山243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望山1-79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天星觀(29)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包山229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望山1-54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新蔡甲三:3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新蔡甲三:300、307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包山213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包山215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新蔡乙二:20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秦家嘴99-14(29)
第一類字見於遣策簡或賵書,第二類見於卜筮祭禱簡。本文準備分別討論這兩類字的讀法,並對相關的問題作些討論。
一、楚遣策中的車器“釱”
包山2號楚墓遣策之“釱/大”,在天星觀楚墓遣策作“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先來看包山簡中的用例:
(1)一乘軒:……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翟)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輪),一紡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丹黃之裏,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絹緄,絸組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軨);赤金之釱,白金之銍;縢組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軨)釱[2]。 包山簡268-272號[3]
(2)一乘正車:……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輿),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翟)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輪),白金之釱,赤金之銍;縢組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軨)之釱,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包山簡271-276號
(3)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正車:……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翟)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輪),白金[之]大,赤金之銍[4],縢組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軨)之大;楚綼。其上載…… 包山牘1
(4)一乘韋車:……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櫂-翟)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輪),白金之釱。包山簡273號
包山簡中的車器“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施謝捷先生指出“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為“輪”的誤字[5],這是正確的。他所根據的,應該是隨縣曾侯乙墓竹簡所記車輪常以“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輪”為名,“翟輪”還見於望山2號墓遣策第2號簡。以此為定點,位於“翟輪”之後、“其上載”之前的“赤/白金之釱,白/赤金之銍,縢組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之]釱/大”諸語都是車輪的附屬品。
劉國勝先生在他的博士論文《楚喪葬簡牘集釋》[6]中討論過上述簡文。他從劉信芳先生之說,將“釱”讀為“軑”,並加按語謂“據文義,‘軑’在此似指車軎。”又在“縢組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下加按語,說:
“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疑讀為軨,指系于車軎上的飛軨。《急就篇》卷三顏師古注,“路車之轄施小幡者謂之飛軨。”秦始皇陵二號銅車馬車轂端的軎上系有幡狀飛軨。簡文“縢組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是“軑”的修飾語,此處“軑”即上文所記“赤金之軑”,“縢組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軑”是說明“赤金之軑”有“縢組”做成的飛軨。267號簡記有“縢組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之軑”,亦似是對軑施飛軨的說明。
我認為,劉國勝先生以“釱”為“車軎”、以“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指系于車軎上的飛軨,這兩點看法是正確的。但這裏有一個問題:劉國勝先據劉信芳先生說,把“釱”讀為“軑”之後,再認為“軑”似指車軎,但歷代文獻注疏都說“軑”是指車輨或車轄、車輪,沒有說“軑”是車軎的。在這種情況下,若沒有進一步的解釋,則其所論不易為人接受。
下面來重新討論這個問題。我認爲,包山簡中的“釱”字可以直接讀為車軎之“軎”。《說文》:“軎,車軸耑也。從車,象形。(小徐本作“從車,象軎之形。”)杜林說。(徐鍇曰:指事。)轊,軎或從彗。” 在先秦古書中,“軎”字絕少用例。《廣韻》去聲祭韻下,“軎(轊)”字兩見,“衛”小韻下反切為“於歲切”,“篲”小韻下為“祥歲切”,折合上古音為云母或邪母祭部字,“釱”是定母祭部字,二者韻部相同,聲類有隔。[7]為了論證包山遣策“釱”是指車軎這一觀點,我們先來看其上下文中的“銍”與“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的情況。
(一)由“銍”是指車轄來提示“釱”指車軎。
從文獻來看,包山簡所見之“銍”應讀為“桎”,“桎”是車轄的別名。[8]
《詩·小雅·節南山》:“尹氏大師,維周之氐。秉國之鈞,四方是維。”毛《傳》:“氐,本。”鄭玄《箋》:“氐,當做桎鎋之桎。言尹氏作大師之官,為周之桎鎋。”陸德明《釋文》“桎,實至反,又丁履反,礙也。本有作手旁至者,誤也。鎋字又作轄。”孔穎達《正義》:“《孝經·鈎命決》云:孝道者,萬世之桎鎋也。《說文》云:桎,車鎋也。則桎是鎋之別名耳。以鎋能制車,喻大臣能制國,故以大師之官為周之桎鎋也。”
案今本《說文》“桎,足械也。從木、至聲。”《正義》所引“《說文》云:桎,車鎋也”不見今本《說文》,但合于鄭《箋》,必另有所本。“氐”、“桎”聲系可通,鄭箋之“桎”與包山之“銍”,都是指車轄。[9]
由上考證可見,包山遣策中在“釱”下面記載的“銍”是指車轄,那麽,“釱”最合適不過的就是指車軎了。[10]
(二)由飛軨的裝配位置來提示“釱”指車軎。
包山簡文三見“縢組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作“釱”的定語。如劉國勝先生所說,“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當讀為為“軨”。古書中“軨”有二義,其一指車廂周圍的欄杆[11],包山簡上下文並非此義。又古書記載車輪側所繫飄帶稱爲“軨”。 漢代壁畫的馬車上往往繪有飛軨的形象(圖一)。《禮記·曲禮上》“已駕,僕展軨”陸德明《釋文》引盧植注云:“軨,車轄頭靼〈靻—組〉也”;《急就篇》卷三“軹軾軫軨轙軜衡”顏師古注:“軨,兩轄之系也,故路車之轄施小幡者謂之飛軨。”《後漢書·輿服志》“升龍飛軨”,劉昭補注引三國吳薛綜注《後漢書》,薛注亦見《六臣注文選》卷三張衡《東京賦》“重輪貳轄,疏轂飛軨”下引用,云:“飛軨,以緹紬廣八尺〈寸〉、長柱地,畫左青龍、右白虎,系軸頭,取兩邊飾。”[12]《文選》四十八揚雄《劇秦美新》“式軨軒旂旗以示之”下李善注引《尚書大傳》曰:“未命為士,不得有飛軨”。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遼寧遼陽北園東漢晚期壁畫中的馬車
(選自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說》91頁,圖版23-3)
圖一:漢代壁畫中的馬車飛軨
上引文獻稱裝飛軨的部位,盧植注謂“車轄頭”,顏師古注謂“轄”,薛綜注謂“軸頭”。從考古發現來看,飛軨的裝配位置,準確地說,是在軎上,其裝配方式可分爲三種。
第一種是由專門的扣具“鐍”來扣住飛軨。
汲縣山彪鎮戰國墓出土了兩對附有活動方環的車軎(M1:177、179;M1:117、201,圖二,2),方環有舌,郭寳鈞先生在《山彪鎮與琉璃閣》一書中認為,方環是用來懸掛飛軨的,並稱這種車軎為“飛軨式車軎”。[13]其中M1:177、179號這一對,“策鈎(引按:即舌)上有纏布痕”,應即飛軨的殘痕。這種形式的車軎,在安徽舒城九里墩春秋墓中也有出土(圖二,1)[14],還見於湖北襄陽蔡坡4號戰國墓(圖二,3)[15]、隨縣曾侯乙墓(圖二,4)[16]等。考古報告有時稱這種車軎為“銜框式”車軎,或稱其有舌的方環為“方策”。《說文》“觼,環之有舌者。從角、敻聲。鐍,觼或從金、矞。”孫機先生根據《說文》指出,所謂“方策”的正確名稱應該叫“鐍”。[17]爲了與下面將要談到的兩種飛軨式車軎相區別,我們可稱這種車軎為“扣鐍式車軎”。扣鐍是為了便於摘掛飛軨而專設的裝置,可以象帶扣那樣扣住飛軨的柄部。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圖二 “扣鐍式”車軎
第二種是在軎上專設一紐形鼻以掛飛軨,可稱“紐鼻式”車軎。
此種車軎見於信陽1號楚墓(圖三,1)[18]和秦始皇陵1、2號銅車馬(圖三,2-6)[19]。信陽車軎的紐位於側面;秦始皇陵銅車馬的車軎為銀質,紐形鼻鑄在下面,在銅製飛軨的柄部末端,有一個小孔,可以與車軎下部的紐形鼻相聯繫。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圖三“紐鼻式”車軎
從秦始皇陵1、2號銅車馬所表現的軎、轄關係,可以祛除有關飛軨懸掛方式的一種錯誤說法。考古發現的車轄,常在轄首與枘尾都設有橫穿孔。《陝縣東周秦漢墓》認爲:“轄首均橫穿一孔,似為系飛軨而設。”[20]這種看法是不對的。孫機先生《中國古獨輈馬車的結構》指出,“軎的內端有鍵孔,貫孔裝轄。轄端又有孔,以穿皮條將它縛住使不脫。”[21]郭寳鈞先生《山彪鎮與琉璃閣》在談到一種“重轄式車軎”時說,這種車軎“上下受轄孔處特隆起,應轄身上下二孔處更穿四小孔,備穿革帶或施小橫木(小木轄),以防轄之移動,故名重轄。”我們看秦始皇陵1、2號銀車軎及其轄,雖在轄上不設穿孔,但其車軎:“有一道凸起的皮條纏紮紋,纏紮紋的一端環繞著銀轄的首部,另一端攀繞著轄的末端。說明原物是用一根皮條把轄的首尾兩端捆縛於軎上,以防轄從軎上拔脫。”(143頁)由此可以證明孫機、郭寳鈞二位先生的說法是對的。車轄需要固定,在車轄首、尾設孔,其目的都是為了在軎上固定轄,而非系掛飛軨。
第三種是在車軎筒凸起圓箍的內側懸繫飛軨。
出土的先秦車軎的筒部,往往鑄出一個或兩個圓箍。能不能懸掛飛軨,與圓箍的位置有關。有兩個圓箍的車軎,在兩箍之間可以懸掛飛軨;若只有一個圓箍,但圓箍得位置遠離轄孔的車軎,在箍與轄之間也可以懸掛飛軨。這兩種情況下,靠外的那個圓箍可以制約飛軨的位置,使飛軨不滑脫。我們可以稱這種車軎為“外箍式”車軎。若車軎上只有一個圓箍,且此箍靠近設轄之孔,則貫轄後的轄首就壓在圓箍之上,在圓箍與轄間沒有空隙,也就不能懸掛飛軨了。外箍式車軎所使用的飛軨,其柄端應該自帶約束裝置,形態應與扣鐍式車軎所使用的飛軨類似,而與紐鼻式的不同。
由於飛軨是容易腐朽的東西,考古發掘中很少發現。但我們在2000年荊門左冢1號楚墓出土的文物中,看到了外箍式車軎及其飛軨的實例。[22]左冢M1出土的一對銅木混製車軎(M1S:74-1、74-2,圖四,1、2、3),其軎筒為木質,末端為曲折外侈口,轄為銅質,木質軎身與車轂相接處加裝一銅箍。據報告介紹,此軎出土時,“車軎旁有一根八股擰成的粗麻繩,應為其上的附件,但與其配套使用的方法已無法復原。”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圖四 “外箍式”車軎
我認爲,從所謂“麻繩”有柄且另一端散開來看,應是飛軨,其車軎的末端曲折外侈,正可以約束車軨的位置使不脫。這對木筒車軎末端的曲折外侈處,就相當於我們所謂的“外箍式”銅車軎的外箍,而同時伴有麻製飛軨出土,正説明了設置外箍的用意。
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初,在年河南輝縣琉璃閣戰國墓葬M130出土的一對銅車軎(圖四,3)[23],與左冢銅木混製車軎形制相類。這兩對車軎都是比較短的。所見其它的“外箍式”車軎,例如輝縣琉璃閣M140:1(圖四,4),大都要再長出一截,但從懸掛飛軨的方式來説,這些車軎都屬於我們所說的“外箍式”。
“外箍式”與“扣鐍式”、“紐鼻式”車軎都有懸掛飛軨的功能,其形制上也有關聯。扣鐍式車軎結構最複雜,其上往往有雙箍,套住方鐍的那對圓形環紐接鑄在雙箍上。考古發現的“外箍式”車軎並不算多,應當是從扣鐍式車軎省略扣鐍,保留了雙箍或外箍。秦始皇陵1、2號銅車馬的“紐鼻式”車軎也有雙箍,但雙箍間距窄。其中“扣鐍式”可能發生最早,然後簡省作外箍式,再演變為紐鼻式,但雙箍仍在。由形制演變可見,設外箍的車軎確實與懸掛飛軨有關。
據上述,飛軨的正確裝配位置,是在車軎上。根據上述情況,我們來看包山楚墓的情況。
包山遣策簡關於飛軨的記載有三處。牘1是賵書,其與271-276-269-270號遣策簡所記正車是同一輛車,所以有飛軨的車實際是兩輛。包山遣策既然記載了飛軨,墓中就應該有適合懸掛飛軨的車軎。包山2號楚墓出土了8對車軎,其中剛好只有M2:329與M2:366這兩對,是屬於上面所說能夠懸掛飛軨的“外箍式”車軎(圖五,1、2),其餘6對車軎均無處可掛飛軨。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圖五 包山楚墓M2出土的兩對“外箍式”車軎
包山M2:329有錯銀雲紋,應當是遣策所記正車的“白金之釱”,所謂“白金”是指錯銀。若此,則M2:366對應於記乘軒簡中的“赤金之釱”。
從秦始皇陵二號銅車馬以及左冢M1所見的飛軨柄部來看,飛軨柄部有繩組纏繞固定。“縢組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是說飛軨的固定裝置為“縢組”。“縢”即“繩”。陸德明《經典釋文》引《禮記·曲禮上》“已駕,僕展軨”盧植注云:“軨,車轄頭靼也”,“靼”當是“靻”之傳抄誤字,應讀為“組”。包山遣策所記“乘軒”的飛軨是“一紡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丹黃之裏,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絹緄,絸組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軨)”,這段文字記載的應是絲帛所製的一種較複雜的飛軨。包山遣策所記“正車”,在“縢組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之釱”之後尚有“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或作“楚綼”)一詞。《文選·東京賦》“疏轂飛軨”李善注引蔡邕《月令章句》云:“疏,鏤也”,古書中“綼”的詞義是“緣飾”,這似是說飛軨有刻鏤的緣飾。楚遣策如此詳細地記錄了飛軨的這些情況,説明了戰國楚人對飛軨的重視。《尚書大傳》“未為命士,不得有飛軨”,可見飛軨與等級制度有關。
由上述可知,懸掛飛軨的車軎有“扣鐍式”、“紐鼻式”和“外箍式”三種。無論哪一種懸繫方式,軸頭飾品“軨”都是附屬于車軎的。包山2號楚墓剛好出土了兩對是屬於可以懸掛飛軨的“外箍式”車軎,與遣策記載兩車有飛軨的情況相符,所以,遣策所記用“縢組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軨)”修飾的車輪部件“釱”,一定是指車軎。
不僅包山2號楚墓的情況如此吻合。下面來看天星觀1號墓遣策簡的情況。。
在《楚系簡帛文字編》997頁“釱”字下,輯錄了天星觀遣策簡的三種文例:
(5)惪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天星觀(793、997,4 例)
(6)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之純;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黃金之面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天星觀(994、997、999,1 例)
(7)白金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天星觀(994、997,6 例)
對上述尚不完整的資料加以考證,發現這三種不同的“釱”,至少有一種能與墓中所出的車軎形態相匹配。
例(37)“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當讀為“柧”,《說文》以“柧”、“棱”互訓。遣策所記的“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黃金之面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應是一種觚棱形、並有黃金為飾的車軎。
根據天星觀1號墓發掘報告,在未被盜的北室,出土了45件車軎。報告依形狀分爲三式:Ⅰ式22件(十對加兩個單件),末端均作八棱形;Ⅱ式2件一對,末端作十二棱形;Ⅲ式21件,圓筒形,大多素面,四件有錯銀和紅銅雲紋。[24]其中,有錯金裝飾的車軎,有且只有一對,即標本275:“通體嵌綠松石,飾錯金鳳鳥紋”,屬於Ⅰ式,末端作八棱形。因此,遣策“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黃金之面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指的就是這一對車軎。
報告介紹的Ⅲ式車軎中,有四件有錯銀和紅銅雲紋,似應是遣策所見的“白金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新蔡簡乙四144有卜龜名稱“惪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靈)”,宋華強先生認爲:“惪” 疑當讀為“熾”,“熾”訓為“赤”,“惪(熾)靈”即“赤靈”, “赤靈”詞見《初學記·龜部》引柳隆《龜經》等書,指赤色卜龜。[25]准此,“惪(熾)”意為赤,則“惪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字面意思是紅色的車軎,可能是“赤金之釱”之類,其具體所指,尚待討論。
(三)關於“釱”之讀為“軑”。
前文已經引述,劉國勝先生從劉信芳先生說,先讀“釱”為“軑”,再認爲“軑”是指車軎。在古文獻中,釱、軑有時互為異體。王念孫《廣雅疏証》、錢繹《方言箋疏》都曾指出,“釱”與“軑”同。楚簡之“釱(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大)”以同聲系可讀為“軑”。 “釱”、“軑”二字有這樣密切的關係,是不容忽視的。但在這個思路上,接下來遇到的問題較爲複雜。假若由上面的討論我們已經可以相信“釱”是指車軎的觀點,那麽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再回來討論讀“釱”為“軑”的情況。
爲了便於理解,這裡先來看看先秦馬車輪轂的一般結構。
郭寳鈞先生在《殷周車器研究》一書中,曾説明考古發現西周時代六節分鑄的車轂結構。據其所說,可畫示意圖如下(圖六):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圖六 輪轂轄軎示意圖
由上圖可見,車軸穿過“轂”與“軎”兩部分。軎屬於軸,套在車軸露出轂端的軸頭,轄是軎的配件,穿過軎與軸。轂屬於輪,包裹著轂的部分,在軹端由外向內依次是輨、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軧三節,在賢端自輪向輿依次是軧、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輨三節,這六節銅管合稱轂飾。這是最複雜的一種輪轂結構。考古還發現一種合鑄的轂飾,只分爲近輿(賢端)、近轄(軹端)兩節。
細分輪轂各部位名稱的情況既如上,再來看文獻中的“釱”與“軑”具體是指那個部分。
文獻所見“軑”字有三義:1、指車輨;2、指車轄;3、指車輪。文獻依據分別是:1、《說文》:“軑,車輨也。”又“輨,轂端遝也。”(小徐本作“轂耑錔也。”)《方言》卷九:“輨、軑,鍊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也,關之東西曰輨,南楚曰軑,趙魏之間曰鍊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26]。”《廣雅·釋器》“釱,錧也。”“錧”即“輨”之異體字。2、《楚辭·離騷》“齊玉軑而並馳”王逸注:“錮也,一云車轄。”《漢書·揚雄傳》載揚雄《甘泉賦》:“肆玉釱而下馳”,顏師古注引晉灼:“車轄也。”3、《方言》卷九“輪,韓楚之間謂之軑。”
由此可見,“釱”雖然可以讀為“軑”, 但僅從上述文獻注疏出發,我們卻不能得出楚簡“釱”是指車軎的結論,卻可能有人會認爲楚簡之“釱(軑)”是指車“輨”或“轄”這二者之一。根據本文前面所論,轄在楚簡中被稱爲“銍”,且轄上不設飛軨。輨是屬於車轂的,是隨車輪轉動的部分,其上若懸飛軨,車行必然纏繞。所以楚簡“釱”也不會是指車輨。這是顯而易見的。我們還是來直接分析“軑”字的用例。
在傳世先秦文獻中,“軑”字的用例僅見於《離騷》:“屯余車其千乘兮,齊玉軑而並馳”,洪興祖《補注》“齊,同,言齊驅並進。”車“輨”或“轄”都不是能齊並的部件,所能對齊的部位應該是指位於車軸最外端的車軎。上古音“軑”與“軎”是都祭部字,我認爲,很可能“軑”最初是為表示“車軎”意而造的一個形聲字,其本義就是車軎。
《說文》之所以説“軑”是“車輨”,是因爲車輨與軎相鄰,一為轂端,一為軸端,這是詞義有所轉移。“軑”既首先指車軎,其能指稱車轄,當然是因爲車軎與轄為配套之物,也是詞義有所轉移;又用“軑”來指稱車輪,是詞義的擴大,猶如古書中常見單稱“輪”或“轂”便可以指代全車。可見,“軑”之所以在文獻中常常被解釋成“輨”或“轄”或“輪”,都是詞義轉移或擴大所致,其結果是“軑”指車軎的本義反而湮沒不顯了。
與“軑”詞義發展相類似的,是“轚”這個詞的發展變化。
文獻稱兩車側面相撞為“轂轚”或“轄轚”,“轚”字或作“擊”。但從輪轂結構來看,相擊的不是轄或轂,而應是兩車之軎。《說文》:“轚,車轄相擊也。從車、從毄,毄亦聲。(小徐本‘毄’上無‘從’。)《周禮》曰:舟輿擊互者。(小徐本引‘擊’作‘轚’。)”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轚”字下謂:“轄者,鍵也,鍵在軎頭,謂車軎相擊也。”又《說文》:“毄,相擊中也。如車相擊,故從殳、從軎。”“毄”字是個從“軎”的字,就已經能夠説明“轚”或“毄”字的本義是車軎之相擊。
《史記·田單列傳》記載了一個關於車軎的著名故事:
燕師長驅平齊,而田單走安平,令宗人盡斷其車軸末,而傅鐵籠。已而燕軍攻安平,城壞,齊人走,爭塗,以轊折車敗,為燕所虜,唯田單宗人以鐵籠故得脫,東保即墨。”
《索隱》:“斷音都緩反。斷其軸,恐長相撥也。以鐵裹軸頭,堅而易進也。按:截其軸與轂齊,以鐵鍱附軸末,施轄與鐵中以制轂也。又《方言》曰:車轊,齊謂之籠。郭璞云車軸也。”《集解》“徐廣曰:傅音附。轊,車軸頭也。音衛。”
從這個故事來看,未截斷(短)車軸之末的兩車,相擊的部分應該是“轊”即軎,這也能説明上述看法。古人把車軎相擊說成是“轂擊”或“轄擊”,也是因爲車軎與轂、轄位置臨近,因而“軎”與“轂”、“轄”三者雖所指不同,但因位置臨近,詞義相通。這與 “軑”本是指軎,但在古書中常被訓釋成車“輨”或“轄”的道理如出一轍。
由此可見,我們若細查“軑”字的本義,那麽從這兩條證據——1、楚簡遣策以“釱(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或“大”這三個字來記錄表示車軎的詞;2、《離騷》“齊玉軑而並馳”之“軑”也是指車軎——來看,“軑”本義應該是指車軎。這也就是說,在傳世文獻中,本義是“車軎”的字共有三個,“軎”是表意字[27],“轊”與“軑”是形聲字。
通過上述考察,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楚遣策所記的“釱(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或“大”應即文獻中的“軎”、“轊”或“軑”字,是指車軎,同時我們也指出“銍”為車轄,“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或“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為飛軨。這些是楚墓遣策著重記載的車輪部件。
東周墓葬常常將脫軸的轄與軎、馬銜與鑣放在墓中,以表示以車與馬隨葬。[28]楚墓遣策也重視記載車軎與轄以及飛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這種喪葬習俗。
[1]本文中對各批簡牘的簡稱:“包山”是指包山2號墓楚簡,見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墓》及《包山楚簡》,文物出版社,1991年;“望山”是望山楚簡,見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望山楚簡》,中華書局,1995年;“新蔡“是指新蔡葛陵楚簡,見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天星觀”是指江陵天星觀一號楚墓,發掘報告見湖北省荊州地區博物館:《江陵天星觀1號楚墓》,《考古學報》1982年第1期,71-116頁,竹簡材料未正式發表,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29頁)收錄了這批竹簡的部分字形及文例,本文所引,均出自滕書,並參考了晏昌貴:《天星觀“卜筮祭禱”簡釋文輯校(修訂稿)》,見“簡帛網” 2005-11-02,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1,原載丁四新主編《楚地簡帛思想研究(二)》,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4月,265-298頁;“秦家嘴”是指江陵秦家嘴楚墓竹簡,發掘簡報見荊沙鐵路考古隊:《江陵秦家嘴楚墓發掘簡報》,《江漢考古》1988年2期,秦家嘴竹簡尚未正式發表,本文也根據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中所收輯錄,並參考晏昌貴:《秦家嘴“卜筮祭禱”簡釋文輯校》,《湖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1期,10-13頁。“天星觀”與“秦家嘴”後面括號中的數字,均是《楚系簡帛文字編》的頁碼。並請參看李守奎:《楚文字編》16頁“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字下、591頁“太”字下、591頁“大”字下第6、7、8欄、796頁“釱”字下,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此外,在本文寫作中也常常參考施謝捷先生所做的包山楚簡、望山楚簡、曾侯乙墓竹簡釋文以及宋華強先生所作的新蔡葛陵楚簡釋文,這幾種釋文提供了很多研究便利,謹此向施謝捷、宋華強二位先生致謝。
[2]原整理者釋文此字作“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但從圖版看不到“大”的右臂上有一筆。
[3]包山簡記“乘軒”之簡的正確編聯順序是:267-268-272,記“正車”之簡的正確編聯順序是:271-276-269-270,請參看李家浩:《包山楚簡的旌旆及其他》一文中的説明,文載《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258-259頁。
[4]原整理者釋文誤釋為“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今正。
[5]見施謝捷:《包山楚簡釋文》。
[6]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3年5月答辯,2005年3月修改。
[7]本文討論字音的時候,從王念孫《古韻譜》、羅常培、周祖謨《漢魏晉南北朝韻部演變研究》等著作將《廣韻》“祭”、“泰”、“夬”、“廢”等韻的去聲字獨立為 “祭部”的觀點,把諧“大”、“萬”、“軎”、“彗”等聲的字稱為“祭部”。不採用王力先生把祭部、月部統歸一類的提法。參看陳復華、何九盈《古韻通曉》,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31、44頁。
[8]我在與陳劍先生討論此問題時,陳先生有同樣的意見。
[9]仰天湖簡18:“一□一矛,彫(雕)金之鉈,白金之銍。魯伯之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 鉈”應讀爲“鍦”,《方言》卷九:“矛,吳揚江淮、南楚五湖之間謂之鍦”(參看馮時:《工?大虘鍦銘文考釋》,《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輯,112-115頁,中華書局,2000年),此“彫金之鉈”是說矛頭彫飾,“白金之銍”似是說錯銀的矛鐓。
[10]天星觀遣策有“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銍”(997),可能也是記某一種車轄。
[11]參看孫機《中國古代獨輈車的結構》,《中國古輿服論叢》29頁。《說文》“軨,車轖間橫木。從車令聲。䡼,軨或從霝。司馬相如說。”此即今窗櫺之“櫺”字,或作“靈”,見《左傳》“陽虎載蔥靈,寢於其中而逃。”注疏常將此義與飛軨之軨相混而有誤注。例如:《禮記·曲禮上》“僕展軨”《正義》“舊解云:軨,車欄也。”《急就篇》卷三“軹軾軫軨轙軜衡”顏師古注:“軨,兩轄之系也,故路車之轄施小幡者謂之飛軨。車轂間橫竹也。”顏注兩義並出,“車轂間橫竹也”即《說文》“車轖間橫木”之訛,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軨”字下引《東京賦》五臣注引薛綜解“緹紬之軨”以證“軨”字別有一義之後,又說:“師古取以注《急就篇》之軨,殊誤。《急就》軹軾軫並言,正謂橫直結軨耳”。段說是,請參段注原文。又《文選》卷四十八揚雄《劇秦美新》“式軨軒旂旗以示之”李善注云:“《尚書大傳》:‘未命爲士,車不得有飛軨’,鄭玄注:‘如今窻車也。’”(見《六臣注文選》中華書局影印本915頁)《尚書大傳》“飛軨”當指車輪飾而言,鄭注誤,李善注取《尚書大傳》注《劇秦美新》,亦誤。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注《東京賦》“疏轂飛軨”以車窗櫺為說,又臆解謂“軨外加緹油爲飾,從風而飛,故人謂之飛軨。”(中華書局,1985年,623頁)以上皆誤注之例。因爲上述情況的存在,本文引用古書及其註疏時,不得不斷章取義,僅取其講車輪飛軨的部分。
[12]見涵芬樓藏宋版《六臣注文選》卷三之十九,中華書局1987年,版(據《四部叢刊》影印),71頁。
[13]郭寶鈞:《山彪鎮與琉璃閣》,科學出版社,1959年,31、32頁。參看郭寶鈞:《殷周車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8年,25頁。
[14]安徽省文物工作隊:《安徽舒城九里墩春秋墓》,《考古學報》1982年第2期,239頁圖11,5。
[15]湖北省博物館:《襄陽蔡坡戰國墓發掘報告》,《江漢考古》1985年第1期。
[16]湖北省博物館:《曾侯乙墓》,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313、315頁。
[17]孫機:《中國古代的帶具》,《中國古輿服論叢》(增訂本),文物出版社,2001年,261頁。
[18]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信陽楚墓》,文物出版社,1986年,55頁,圖三八,19。
[19]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陝西省考古研究所:《秦始皇陵銅車馬發掘報告》,文物出版社,1998年,16頁、143頁。
[20]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陝縣東周秦漢墓》,科學出版社,1994年,80-81頁。
[21]孫機:《中國古獨輈馬車的結構》,《中國古輿服論叢》(增訂本),文物出版社,2001年,37頁。
[22]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著:《荊門左冢1號楚墓》,文物出版社,2006年12月,53頁,52頁圖三〇,6;55頁圖三一。
[23]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輝縣發掘報告》“琉璃閣區戰國墓葬”科學出版社,1956年,43頁,圖五三,1-2。 [24]《考古學報》1982年第1期,圖版拾柒,1、2、3、4、5。
[25]宋華強:《新蔡楚簡的初步研究》89頁,北京大學中文系博士學位論文,2007年6月13日答辯。
[26]歷代注疏對“鍊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無說。懷疑“鍊
考古-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一)”當讀為“鍵座”,是說車轄之座,這是對車軎的分析式命名。
[27]“軎”所從之“囗”,音與“圍”同,《玉篇·口部》:“囗,回也,古圍字。”“圍”是個“囗”加註“韋”聲的字。“軎”、“轊”與“衛”同音,已見《史記集解·田單列傳》引徐廣曰。所以,“軎”也可以看作是有部分表音的表意字。《左傳》哀公二十四年“是躛言也”,《說文·口部》“噧”下引作“噧言”。
[28]參看吳曉云:《商周時期車馬埋葬研究》,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博士學位論文,2003年,67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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