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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讀《用曰》札記一則
(武漢大學歷史系)
《用曰》17號簡:“用,亡(無)咎隹(惟)盈(耕)。用曰:莫衆而迷。僉(斂)之不肯,而廛(展)之亦不能(之)。違衆誚諫,羞聞惡謀(之)。事既無功,衆”
釋文中的“斂”、“展”、“誚諫”、“羞”諸字均從何有祖先生釋讀[1]。“肯”字原釋爲“骨”讀爲“滑”,何有祖先生從之,讀爲禍[2]。董珊先生讀爲“過”[3]。今按此字應釋爲“肯(肯)”。試說如下。先看字形,本簡字形作:
讀《用曰》札記一則
常見的楚文字“骨”字或從“骨”的上部通常作如下形:
讀《用曰》札記一則
讀《用曰》札記一則
最大的區別可以看作是:“肯”的上部是單符,而“骨”字的上部是單符叠加[4]。在何琳儀先生所著《戰國古文字典》中,收有《璽匯》1473的“肯”字,與本簡大體相同[5]。所以,把此字釋爲“肯(肯)”,在字形上大概可以成立的。
“肯(肯)”在簡文中用作“可”,《詩·邶風·終風》“惠然肯來”,鄭箋:“肯,可也”。《戰國策·齊策一》“客肯爲寡人來請靖郭君乎”,高注:“肯,猶可也。”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肯,假借爲可。”[6]馬王堆帛書《稱》篇有:“同則不肯,離則不能”[7]。與簡文“斂之不肯,而展之亦不能”正可彼此參照。
明白了此字作“肯”,義爲“可”,則可爲簡文斷句提供幫助。按照我們上面所寫簡文斷句,“能”和“謀”都是之部字,正好合韵,若從“違”字斷句,違是微部字,則不合韵矣。這也可證明我們的釋讀是正確的。
(編者按:[1]何有祖:《读〈上博六〉札记》,简帛网2007-07-09。
[2]同上。
[3]董珊:《讀〈上博六〉雜記》,簡帛網2007-07-10。
[4]參看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18-19頁、254-255頁。
[5]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中華書局,上册,138頁。羅福頤主編《古璽彙編》,文物出版社1981年,156頁。在湯余惠先生主編的《戰國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265頁)收有兩個“肎”字,分別出自雲夢秦簡《封診》92和《璽匯》3963,其上部均簡化作一橫畫。此前,我們還沒有找到楚文字中的“肎(肯)”字。
[6]辭例均見宗福邦等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1849頁。
[7]手頭暫無書,引見魏啓鵬《馬王堆漢墓帛書〈黃帝書〉箋證》(中華2004年)177頁。同書193頁引《行守》篇:“逆節夢(萌)生,其誰骨當之”。帛書整理小組注:“骨,疑是肯之筆誤,讀爲克。”[7]現在有《用曰》篇中的“肯”字,錯字說究竟如何看待呢,由于古文字中“骨”、“肯”關係密切,這正是有待探討的問題。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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