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一生水-楚簡《太一生水》劄記──以簡九至簡十四為核心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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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楚簡《太一生水》劄記──以簡九至簡十四為核心的討論


(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博士班)
一、前言
在楚簡《太一生水》的思想內容中,除了簡一至簡八所記錄的宇宙生成論外,簡九至簡十四所涉及與人事名言相關的應用範疇,亦十分值得注意。過去學者亦不少針對此六簡的內容與性質等方面,加以討論。然而,由於幾個關鍵課題,例如「名」、「字」的確切意義和內涵,竹簡排序以及章節分合,和前八簡的義理脈絡,乃至於和其餘相關文獻的聯繫等,存在許多分歧的見解,造成其學說內涵的模糊難定。因此,本文便以前賢的研究為基礎,結合個人的閱讀心得,期望可以提供一些新的思考方向。
二、「名」、「字」與簡序的相關問題
首先,此六簡中,學界對簡十到簡十二的拼聯較無異議,故可以從此確定的三簡開始討論:
下,土也,而謂之地;上,氣也,而謂之天;道亦其字也,青昏其名。以10道從事者必託其名,故事成而身長。聖人之從事也,亦託其11名,故功成而身不傷。天地名字並立,故過其方,不思相□□□□12[1]
此段開頭,為「地」、「天」、「道」名言關係的推闡。事實上,這種推論進路,反映了戰國時期形名學說的發展狀況。《管子‧九守》即言:
脩名而督實,按實而定名。名實相生,反相為情。名實當則治,不當則亂。名生於實,實生於德,德生於理,理生於智,智生於當。[2]
《經法‧道法》則謂:
是故天下有事,無不自為形名聲號矣。形名已立,聲號已建,則無所逃迹匿正矣。[3]
蓋事物命名的原則,或著眼於外貌,或根據其內涵;前者近於日後王弼所謂「名號生乎形狀」[4],後者即是「名生於實」。[5]在此,簡文刻意以「下」、「上」虛起,意指「存在於人之下與上的某事物」,其目的是用代稱的方式,先摒除掉名詞可能帶來的紛擾。接著立刻言「土也」、「氣也」,點明「下」、「上」本身的組成內涵;並遵循「名生於實」原則,同時確定「下」、「上」的「名」。
除了可從戰國時期形名論,闡明此段的命名理路外,簡文本身的脈絡,亦提供相當充分的線索。所謂「道亦其字也,青昏其名」,其中的「亦」字,即表明此句的某些成分,可與前文有所呼應。進一步分析,「其」為代詞,功能相當於前文的「下」、「上」。至於「名」與「字」,學者多以為「名」指的是能直接反映事物的本名、真正的名;「字」則是慣用名,是通稱。[6]據此對應於前二句,則「土」、「氣」為「名」;「地」、「天」即「字」。綜合以觀,簡十的論述結構,主要是藉由天、地、氣、土的稱謂關係,提示說明「其」的名與字。
在釐清簡十的論述結構後,「其」所指稱的事物為何,亦必須加以確認。關於這個問題,目前學界主要有兩種觀點:一是以為「其」所指的,乃前句「天」、「地」[7];二是將之視作超越性本體的代稱。[8]欲解決此疑問,仍要回到簡文的前後脈絡上,方能得到妥善的解決。基本上,學者都承認簡十的「其」與簡十一的「託其名」所指當同為一事,故而倘若將「其」視作「天」、「地」,則「託其名」究竟是該託於「氣」、「土」,還是要託於「青昏」,則成為不可解的難題。
其次,回到先秦兩漢的古籍中,亦從未見「道」作為天地之字的說法。[9]其原因在於,無論由宇宙生成的過程,或萬物規律的意義看,道體的位階都比天地來得高,尤其是析言之時。如馬王堆帛書《道原》言:「恆先之初[10],……天弗能覆,地弗能載。」上博簡《亙先》亦云:「亙先無有,……未有天地,未有作行,出生虛靜,為一若寂,夢夢靜同,而未或明,未或滋生。」[11]更遑論於《太一生水》前八簡中,天地的生成,尚在水之後。《老子》則曰: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12]
谷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綿綿若存,用之不勤。
(《六章》)
希言自然。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故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
(《二十三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二十五章》)
其中《二十三章》從「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論天地不能長久,正與簡十由樸素的角度,觀察到天的質料為「氣」,說明兩者間有類似程度的認識。[13]無論是稱作「道」,或言「玄牝」,皆是用以指稱超越意義的道體,其位格不是當作天地之根始,即為天地效法的對象。因此,以「其」稱謂「天」、「地」,確有於理難通之處。
相反地,若將視作超越性本體的代稱,非但避免掉解釋為「天」、「地」的難題,且於傳世文獻中,亦可找到與「託其名」一段相近的論述,《老子》曰:
古之善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識。夫唯不可識,故強為之容。豫焉若冬涉川,猶兮若畏四鄰,儼兮其若容,渙兮若冰之將釋,敦兮其若樸,曠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濁。(《十五章》)
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獨昏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澹兮其若海,飂兮若無止,眾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似鄙。我獨異於人,而貴食母。(《二十章》)
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聖人在天下歙歙,為天下渾其心。
(《四十九章》)
《老子》此三章所論,俱為有道者應有的處世態度,與簡十一、十二的內容旨趣相通,只不過後者有黃老學者強調事功的傾向[14];當中提及「混兮」、「沌沌兮」、「昏昏」、「渾其心」者,無論遣辭或字意,亦同於簡十所言的「青昏」。總而言之,無論《老子》或《太一生水》,皆是要求聖人常保純樸混成之心,於外則功成事就,於己可身長而不傷。
除了簡十、十一外,簡十二亦論及「名」、「字」的問題,其言:「天地名字並立,故過其方」,「天地名字」如何「並立」,成為理解此句的重要關鍵。就字面而論,可以是「天地」與「名字」的竝立,但如此則文句難以通讀,故不取。復次,主張前兩簡的「其」用以指稱天地者,將此句解作天地的「名」與「字」──亦即「青昏」與「道」的並立;然而此兩者間的並立,與後句「故過其方」的關係,在文意上似乎又不甚聯貫。
事實上,此句的內涵,並沒有這樣複雜,若配合簡十三、十四看,「過其方」者,很明確地就是天與地。因此,所謂「天地名字並立」,就「字」而言,是「天」與「地」並立;由「名」以觀,乃「氣」與「土」的對峙。無論何種說法,在自然世界所呈現的,俱是上下相錯、高低互補的天地形勢。
必須要補充的是,「故過其方」的「故」,多數學者都從推論句式的角度解釋,將「天地名字並立」視為導致「過其方」原因。[15]然而,先秦古籍的「故」字用法不只一種,王引之即言:「故,猶『則』也。」又曰:「則者,承上起下之詞。」[16]楊樹達云:「承遞連詞,則也。」且有別於表示因果相承的用法。[17]據此,「故過其方」一語,並非必為邏輯上「因為……所以」的應然關係,而是表示「天」、「地」對峙後,於自然界呈顯的實然現象。其上「以道從事者必託其名,故事成而身長。」兩句的「故」字,同樣可用承上起下的「則」字替換,而帶有《老子‧四十二章》中「人之所教,我亦教之」的勸戒意味。
至此,簡十到十二的義理與文句,皆已詳論於上。接著要考慮的,則是簡九、十三、十四,與前述三簡的排列關係。簡文曰:
天道貴弱,削成者以益生者,伐於強,責於……9
於西北,其下高以強;地不足於東南,其上□□□□□□□13
者,有餘於下;不足於下者,有餘於上。14
其中,簡十四句末標有墨块,根據《老子》丙組的形制,當是一章的結束,將此簡置於最後,應無疑義。問題在於簡九、十三,尤其是前者,整理小組的處理,就謹慎地將其獨立出來;然而若排除缺簡的可能,則所有的竹簡都應適當且相連的排列位置。[18]針對此點,目前學界主要有三種說法:一是李零主張按原來簡號順排,分前八簡為一章,後六簡為一章[19];二是陳偉等人將簡九插入簡十二與簡十三之間[20];三是裘錫圭把簡九移置簡十四前,並將《太一生水》分作三章。[21]就李說而言,雖然簡九的首字足以充任一句話的開頭,但在論說完「天道貴弱」後,馬上接簡十至十二所推闡的名言思想,在敘述上似乎略顯突兀,未甚順適。至於裘說,一方面切斷了簡十三、十四在句意上相當緊密的聯繫,另方面於簡十三文末殘缺的部分補上墨块,別作一章,則稍嫌武斷。[22]
據此以論,陳偉的拼聯方法,可能是較佳的選擇。誠如前文所論,在《太一生水》的語脈中,天地與道體並非處於同一位階,而是天地為道所生,循道以行。因此,造成「天地名字並立,故過其方,不思相當」[23]的原則,乃是根據道體的規律,其實際內涵,即是簡九所謂的「天道貴弱」。此處的「天道」,並非單指「天」的理則,而是包涵天與地的道體,亦即《老子‧四十章》所謂「弱者道之用」,所以簡九應當視作對於簡十二的說明或回答,並繼續提起下文「損有餘補不足」的內容,故而簡十二最後三字,或可擬補作「何也?曰:」。至於簡九所缺六到七字,後三字依照簡十三的句式,補上「天不足」等字,應無疑義;第一字則順著前句「削成者以益生者」文意,將「責」讀為「積」,全句擬作「伐於強,責(積)於弱」;中間所剩二至三字,可從陳偉所補「是故」,或以「此所以」填補,其功用在於說明前後句的因果關係。[24]此六簡可擬補、編列如下:
下,土也,而謂之地;上,氣也,而謂之天。道亦其字也,青昏其名。以10道從事者必託其名,故事成而身長。聖人之從事也,亦託其11名,故功成而身不傷。天地名字並立,故過其方,不思相〔當。何也?曰:〕12天道貴弱,削成者以益生者,伐於強,責於〔弱。此所以天不足〕9於西北,其下高以強;地不足於東南,其上〔□以□。不足於上〕[25]13者,有餘於下;不足於下者,有餘於上。14
總結來說,簡九到簡十四的旨意,乃是由天地名言關係點明道體,最後歸結於「天道貴弱」,以作為聖人或以道從事者的行事準則,合於《老子》「守柔」、「貴弱」、「居後」的處世哲理。
三、簡十三、十四所蘊涵的數術觀
在簡單釋讀此六簡的簡序與文意後,進一步應當發掘其思想內涵。過去,筆者曾經透過數術的角度,比較《太一生水》的前八簡與先秦兩漢傳世典籍中,宇宙創生理論的結構及意義。[26]案諸《漢書‧藝文志》,其《數術略》有「形法」一類,所謂「大舉九州之勢以立城郭室舍形」[27],簡十三、十四所涵括的內容,與其正相呼應:
〔天不足〕於西北,其下高以強;地不足於東南,其上〔□以□。不足於上〕13者,有餘於下;不足於下者,有餘於上。14 就簡文中所反映的天地形貌來看,與《周髀算經》中「天象蓋笠,地法覆盤」平行的宇宙觀[28],以及殷商時期「亞形」的世界形狀[29],有著極大的差異。此乃古人對自然界的觀察所得,由於中原大河,包括黃河、長江等,俱流向東南,而呈西北高東南低的地表走勢。[30]
如此的地勢,在《淮南子‧天文》中,則以神話的形式呈現:
天受日月星辰,地受水潦塵埃。昔者共工與顓頊爭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天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滿東南,故水潦塵埃歸焉。
高誘《注》云:「傾,高也。」是高誘以為天高於西北。清錢塘引梁祖太一生水-楚簡《太一生水》劄記──以簡九至簡十四為核心的討論
太一生水-楚簡《太一生水》劄記──以簡九至簡十四為核心的討論《天文錄》、唐楊炯《渾天賦》,而謂:「蓋天既以天為東南高,西北下,地又西北高,東南下,于是以天之西北為傾,地之東南為不足。」[31]證諸前引《太一生水》所言,可知錢氏所論不虛。於《易傳》中,《訟‧大象》亦有:「天與水違行,訟。」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荀爽曰:「天自西轉,水自東流,上下違行,成《訟》之象也。」[32]孔《疏》也云:「天道西轉,水流東注,是天與水相違而行。」[33]因此,《淮南子》所謂「天受日月星辰」,實指以北極為中心,「故日月星辰移焉」;而「地受水潦塵埃」,乃言以江海為下流,「故水潦塵埃歸焉」。這與《老子》中,以「川谷」論「道」的取譬關係如出一轍:
譬道之在天下,猶川谷之於江海。(《三十二章》)
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谷王。(《六十六章》)
北極之於日月星辰,猶如江海之於川谷,居於其下而廣納眾星;故道之所在的「天下」,應釋為「天之最下」,亦即北極所在。除此之外,在《莊子》中,「葆光」、「大壑」亦有類似的比擬關係:
注焉而不滿,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來,此之謂葆光。[34]
諄芒將東之大壑,適遇苑風於東海之濱。苑風曰:「子將奚之?」曰:「將之大壑。」曰:「奚為焉?」曰:「夫大壑之為物也,注焉而不滿,酌焉而不竭,吾將遊焉。」(《天地》)
上引《齊物論》文字,後亦鈔錄於《淮南子‧本經》:「取焉而不損,酌焉而不竭,莫知其所由出,是謂瑤光。瑤光者,資糧萬物者也。」高誘《注》云:「瑤光,謂北斗杓第七星也。」[35]是《莊子》書中以「注焉而不滿,酌焉而不竭」,同時描述天上的斗極與地上的谷壑,代表對兩者的性質有相近的理解。這都是先哲透過對萬物流行觀察所得的規律,故地之有江海流於川谷之上,天亦有銀河橫亙夜空。再由於「天傾西北,地不滿東南」,所以天河自東向西,此即「黃河之水天上來」的源頭;地水由西向東,形成「奔流到海不復回」之態勢(附圖一)。[36]
太一生水-楚簡《太一生水》劄記──以簡九至簡十四為核心的討論
太一生水-楚簡《太一生水》劄記──以簡九至簡十四為核心的討論
如此宇宙形狀,於周秦時期並非只限於數術方面的理論假說,正如秦皇、漢高模擬太一紫宮營建京城殿苑[37],同樣可於史書中找到實際應用的例證。《吳越春秋‧闔閭內傳》載有伍子胥為吳王建設城郭之事,其言曰:
子胥乃使相土嘗水,象天法地,造築大城。周迴四十七里,陸門八,以象天八風,水門八,以法地八聰。築小城,周十里,陵門三,不開東面者,欲以絕越明也。立閶門者,以象天門通閶闔風也。立蛇門者,以象地戶也。闔閭欲西破楚,楚在西北,故立閶門以通天氣,因復名之破楚門。欲東并大越,越在東南,故立蛇門以制敵國。[38]
無獨有偶,同書《勾踐歸國外傳》,亦錄范蠡為越王築城立郭,云:
於是范蠡乃觀天文,擬法於紫宮,築作小城,周千一百二十二步,一圓三方。西北立龍飛翼之樓,以象天門;東南伏漏石竇,以象地戶;陵門四達,以象八風。
撇開軍事目的不談,吳越兩國所建都城,皆將天門立於西北,地戶置於東南,其所模擬仿效者,即是前舉《太一生水》、《老子》、《易傳》、《淮南子》等書所反映出宇宙形勢的相關理論。若綜合中央紫宮的形制結構,則伍子胥、范蠡立天門所欲通之「閶闔風」、「天氣」者,其源頭正是出於「左樞」、「右樞」合圍而成的「閶闔門」[39],亦即屈原所問「西北辟啟,何氣通焉?」[40]知此門於星象數術觀念中,為宇宙創生本源之所在。[41]
總結來說,於《老子》思想中,「道」與「北極」居於同樣的位格,其意義有三:眾星繞行俱以北極作核心,乃天道循環的基礎,此為規律義;是天氣之所出,為宇宙創化的本體,即生成義;最後再以「星辰之於北極」對應「川谷之於江海」,發揮「聖人處上而民不重」(《六十六章》)的政治哲理。由此,「道」與「北極」的差別,僅是前者將後者的語言風格,由天文數術的形態,昇華為哲學理論的模式而已。
除了具體地標示出「道」之所在外,這種「西北高東南低」的天地走勢,於前引《太一生水》中,另外又賦予「天道貴弱,削成者以益生者」的天道思想,以解釋「西北高者天不足,東南低者天有餘」的宇宙形狀。[42]基於相同的自然觀念,《老子》則站在相異的角度,據以發揮「守中」的哲理:
天地之間,其猶橐籥乎?虛而不屈,動而愈出。多言數窮,不如守中。(《五章》)
南宋程大昌釋云:
橐,冶鞴也;籥,其管也。……橐也者,吸氣滿之而播諸冶鑪者也;管也者,受此吸而噓之,所以播也。[43]
明代吳澄亦曰:
橐籥,冶鑄所用噓風熾火之器也。為函以周罩于外者,橐也;為轄以鼓扇于內者,籥也。「天地間猶橐籥」者,「橐」象大虛,包含周徧之體;「籥」象元氣,絪緼流行之用。[44]
可知「橐籥」為冶鐵時所用的鼓風器,天地範圍的區域為皮囊,即「橐」;「籥」則是鼓風出入之所。「橐籥」呈「橐」寬大、「籥」細小的形狀,若以「籥」為西北,「橐」為東南,正合於《太一生水》的描述(附圖二)。[45]其以西北為「籥」,當為冬季時北風吹襲的形象譬喻,亦即「閶闔風」、「天氣」之所出。[46]
太一生水-楚簡《太一生水》劄記──以簡九至簡十四為核心的討論
太一生水-楚簡《太一生水》劄記──以簡九至簡十四為核心的討論
綜合而論,站在宇宙形狀「西北高東南低」的共通基礎上,《太一生水》取其高下相錯的特點,歸結出「貴弱」的天道律則。《老子》則將焦點放在天地所範圍的空間;並配合季候風向,發揮「虛而不屈,動而愈出」的「守中」哲理。凡此,俱可見兩者思想對於自然、數術觀念的資取與轉化。
四、〈太一生水〉的篇章結構與思想源流
在詳細論述《太一生水》簡九至十四的簡序等問題,以及發掘其中數術相關思想內涵後,進一步可以觀察前八簡與後六簡所呈現的義理結構。基本上,前八簡論述「太一」和「水」經由生、反輔、相輔等方式創生萬物,屬宇宙創生的學說;後六簡則由名言關係切入,闡發天道貴弱的哲理,以為聖人從事的準則,涉及人事政治方面應用理論。[47]
若追溯其源,這種兩段式的論說結構,於《老子》中有最初始的敘述形式: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為稱。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四十二章》)
《老子》此章,先由道體為始,描述宇宙創生萬物的歷程,後反過來說明萬物沖氣為和的質性稟受,與《太一生水》開頭至「成歲而止」,再逆推回溯至太一本體的論說模式,正相呼應。其次,《老子》又涉及「孤、寡、不穀」等王公稱號,與簡十從名言切入人事的思維進路,亦相符合。最後,點明這些稱謂之所出,乃有鑑於萬物「損之而益」、「益之而損」的自然法則,而與《太一生水》文末所論損有餘以益不足的義理內容若合符節。加上過去筆者曾就數術角度,說明了《老子》此章宇宙生成序列中,「一」與簡文「水」的密切關係[48];可以說,〈太一生水〉基本上就是《老子‧四十二章》的引申與發揮。
既溯其源,再疏理其流。戰國楚地竹簡中,除了《太一生水》外,《亙先》的義理結構,亦為先說自然,後言人事的兩段式結構,其論宇宙創生部分言:
亙先無有,樸、靜、虛。樸,大樸;靜,大靜;虛,大虛。自猒不自忍,或作。有或焉有氣,有氣焉有有,有有焉有始,有始焉有往。往者,未有天地,未有作行,出生虛靜,為一若寂,夢夢靜同,而未或明,未或滋生。氣是自生,亙莫生氣,氣是自生自作。亙、氣之生,不獨,有與也。或,亙焉,生或者同焉。昏昏不寧,求其所生。
仔細觀察,此篇的創生方法與序列,與《老子‧四十二章》、《太一生水》有著較顯著的不同,尤其是凸顯「或」的地位,以及「氣是自生,亙莫生氣」的說法,俱未見於其餘二篇。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亙先》除了特別標明「樸、靜、虛」三者,以為道體性質的描述外,復用「夢夢靜同」、「昏昏不寧」等字眼,以「水」的樣態、狀貌,分別形容道體整全與分化時的形象。[49]這種「三」與「一」的形式結構,不由地使人聯想到《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創生歷程,尤其是「三」的位階;而「為一若寂,夢夢靜同」所模擬的「水」之狀態,亦通於《太一生水》中,「水」緊繫於太一之下,且為太一生成萬物的重要輔助,具有「道生一」中「一」的地位。[50]據此,《亙先》關於的宇宙生成的論述,雖於表面上與《老子‧四十二章》、《太一生水》差異頗鉅,然仍櫽括著後二篇所表現的形式結構,只不過於《亙先》中,將宇宙生成序列的論述,轉化作創造本體質性的說明。
除此之外,《亙先》的獨特之處,在於其討論物類的生成,簡文曰:
昏昏不寧,求其所生。異生異,鬼生鬼,韋生非,非生韋,哀生哀。求欲自復,復生之生行。
文中的異、鬼、韋、非、哀,無論隸定為何字,作何解,皆無妨,其要旨僅代表不同物的「類」名,藉以表述其依「類」而生。[51]論者以為,「韋生非,非生韋」一語,可能為倒文,當作「韋生非,非生韋」。[52]事實上,如此的說法恐未必然,案諸《莊子‧至樂》有言:
種有幾﹖得水則為太一生水-楚簡《太一生水》劄記──以簡九至簡十四為核心的討論
太一生水-楚簡《太一生水》劄記──以簡九至簡十四為核心的討論,得水土之際則為鼃蠙之衣,生於陵屯則為陵舄,陵舄得鬱棲則為烏足,烏足之根為蠐螬,其葉為胡蝶。胡蝶胥也化而為蟲,生於竈下,其狀若脫,其名為鴝掇。鴝掇千日為鳥,其名為乾餘骨。乾餘骨之沫為斯彌,斯彌為食醯。頤輅生乎食醯,黃軦生乎九猷,瞀芮生乎腐蠸。羊奚比乎不箰,久竹生青寧[53],青寧生程,程生馬,馬生人,人又反入於機。萬物皆出於機,皆入於機。
詳細觀察引文,所述各物類的生成不盡聯貫,且「馬生人」的說法又頗超乎常理。對照於《亙先》簡文,或許於古人的思想中,除了「異生異」、「鬼生鬼」、「哀生哀」的「同類相生」外,亦存在著「韋生非,非生韋」的「異類相生」觀念。[54]這種觀念多見於古代的物候學,如《夏小正》於九月曰:「雀入于海為蛤」,十月則云:「玄雉入于淮為蜃」[55]即為其例。若考慮到當時科技知識不如今天,對物類的關係亦尚處於探索的階段,則《夏小正》所言,或者可視為秋天之時,候鳥往南方濱海方向遷移,此時亦正值蛤蜃豐收之季[56],故產生這樣的誤解。由此看來,先民會有「異類相生」的聯想,也不足為異了。[57]總而言之,無論是《亙先》或《至樂》,同類或異類相生,主旨皆在發揮「萬物出入於機」、「復生之生行」,進而形成緜延不絕、循環往復的宇宙化生關係。
綜合上述,自然與人事、宇宙生成和名言處世的兩段式論述結構,最原初的形態,見於《老子‧四十二章》,其宇宙論部分僅是「一、二、三」的素樸表述,而省略掉其中實質義涵。爾後,《太一生水》一方面點明「水」以充任「一」的內涵,另方面又繼續發揮「損有餘以益不足」的人事哲理,作為《老子》的引申與補充。著作年代與《太一生水》相近的《亙先》,除了轉化宇宙生成序列的結構,用以描繪創造本體的質性外,更突顯「或」的地位,且增添了有關物類的討論,和《莊子‧至樂》旨意相通。其後,兩篇簡文思想的流衍,並未停歇,而是如同百川入海一般,匯合於《淮南子》,尤其是《天文》一篇,其始即言宇宙生化的過程:
天墬未形,馮馮翼翼,洞洞灟灟,故曰太昭。道始于虛霩,虛霩生宇宙,宇宙生氣。氣有涯垠,清陽者薄靡而為天,重濁者凝滯而為地。清妙之合專易,重濁之凝竭難,故天先成而地後定。天地之襲精為陰陽,陰陽之專精為四時,四時之散精為萬物。積陽之熱氣生火,火氣之精者為日;積陰之寒氣為水,水氣之精者為月。日月之淫為精者為星辰。
其言「虛霩」、「涯垠」者,皆是承襲自《亙先》所強調的「或」;接著以天地、陰陽對舉,則相當於《老子‧四十二章》中「二」的位格;其次以「四時之散精為萬物」,亦呼應《太一生水》的論述[58];最後提及日、月、星辰之所生,則約略帶有群物分類的觀念。
在說明完日、月、星辰的生成之後,隨即以「天受日月星辰,地受水潦塵埃」開頭,插入一段共工與顓頊爭帝,怒觸不周山的神話。過去覺得這段神話在此,總有些突兀,因為後文接著,又再回到「物類相動,本標相應」的分類關係上。然而,倘若放在《太一生水》與《亙先》之後,並將《天文》的篇首一段,視作兩篇簡文思想的匯流,則突兀之感,當可渙然冰釋。因為此段正是承繼《老子‧四十二章》:「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以及《太一生水》簡十三、十四的比喻而來;只不過在流傳的過程中,喪失掉核心的義理──「損有餘以益不足」,僅存天地高下相錯的形勢,並以神話的語言呈現,以配合《天文》記錄自然世界的內容性質。至此,前述四篇道論的流衍譜系,可圖示於下:
太一生水-楚簡《太一生水》劄記──以簡九至簡十四為核心的討論
太一生水-楚簡《太一生水》劄記──以簡九至簡十四為核心的討論



本文討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太一生水》簡九至簡十四的相關課題上,所得的結論,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在戰國時期形名學說的背景下,簡十所述,乃由土、氣、地、天的名言關係提起,以說明創造本體的「名」和「字」;至於「道亦其字也,青昏其名」、「託其名」中的「其」,所代稱者亦是道體,而非天地。
(二)就簡序而言,簡九當置於簡十二、十三之間。其功用在於,針對簡十二所言「天地名字並立,故過其方」的說明或回答,並繼續提起下文「損有餘補不足」的內容。
(三)於古代數術的視野下,《太一生水》、《老子》皆對「西北高東南低」的宇宙形狀有深刻的省思。前者取其高下相錯的特點,歸結出「貴弱」的天道規律,以為聖人處世的準則。後者則將焦點放在天地所範圍的空間;並配合季候風向,發揮「虛而不屈,動而愈出」的「守中」哲理。
(四)楚簡《太一生水》和《亙先》的兩段式論述結構,乃源自《老子‧四十二章》。《太一生水》一方面點明「水」以充任「一」的內涵,另方面又繼續發揮「損有餘以益不足」的處世哲理,作為《老子》的引申與補充。《亙先》則轉化宇宙生成序列的結構,用以描繪創造本體的質性;並增添了有關物類的討論,和《莊子‧至樂》旨意相通。其後,兩篇簡文的義理內容,最終匯合於《淮南子‧天文》篇首一段。
(編者按:[1]《太一生水》釋文,除了簡十「請問」改從美國學者夏德安(Donald Harper)作「青昏」外,主要據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2005年4月),頁125-126。以後所引《太一生水》之語,皆出自本書,為簡省篇幅,不另出註,且一律改用通行字。
[2]黎翔鳳:《管子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6月)。以後所引《管子》之語,皆出自本書,為簡省篇幅,僅附篇名,不另出註。
[3]陳鼓應:《黃帝四經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館,2001年4月)。以後所引馬王堆《黃老帛書》之語,皆出自本書,為簡省篇幅,僅附篇名,不另出註。
[4](魏)王弼:《老子指略》,收入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12月),上冊,頁198。
[5]關於此時期形名、名實理論的研究,詳參陳麗桂師:《戰國時期的黃老思想》(臺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1月),頁51-82。丁四新認為土、氣只是地、天的質料(實),並不能當作其名,上引《管子‧九守》、《經法‧道法》內容,或可補充形、名、實間的關係。另外,丁氏又引《鶡冠子‧度萬》、《禮記‧中庸》論及天地的段落,說明其內涵可重新規定。事實上,此正反映命名的難度,如《九守》將「名」、「實」歸結於「智」、「當」,《十大經‧名刑》則言:「欲知得失,請必審名察形。形恆自定,是我愈靜。事恆自施,是我無為。」可知命事名物,並非一勞永逸,而是不斷修養身心,使自我愈靜、無為,方能觀透事物自然的質性,保證事物命名是否妥當。其意義有二:就事物而言,經過持續地審名察形,事物的內涵亦隨著智識的發展而日益深刻,此所以《度萬》、《中庸》得以重新規定天、地的產生原因;就人格修養以論,正是由於達到靜與無為的境界,故所命事物俱能形名或名實相符,方能稱之為聖人。參見丁四新:《楚簡《太一生水》研究——兼對當前《太一生水》研究的總體批評》,收入丁四新主編:《楚地出土簡帛文獻思想研究(一)》(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頁183-249。
[6]詳參(日)河井義樹、姜聲燦等:《《太一生水》譯注》,收入(日)池田知久監修:《郭店楚簡の研究(一)》(東京:大東文化大學大學院事務室,2002年10月),頁55,註1。裘錫圭:《《太一生水》「名字」章解釋──兼論《太一生水》的分章問題》,收入安徽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編:《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輯(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7月),頁219-226。
[7]參見郭沂:《試談楚簡《太一生水》及其與簡本《老子》的關係》,《中國哲學史》1998年第4期,頁33-38。李零:《讀郭店楚簡《太一生水》》,收入陳鼓應主編:《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北京:三聯書局,1999年8月),頁316-331。邢文:《論郭店《老子》與今本《老子》不屬一系──楚簡《太一生水》及其意義》,收入姜廣輝主編:《中國哲學第二十輯——郭店楚簡研究》(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頁165-186。丁四新:《楚簡《太一生水》研究——兼對當前《太一生水》研究的總體批評》,頁183-249。
[8]此類或逕以「其」為「太一」。參見趙建偉:《郭店楚簡《太一生水》疏證》,收入陳鼓應主編:《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頁380-392。(日)河井義樹、姜聲燦等:《《太一生水》譯注》,頁57,註5。裘錫圭:《《太一生水》「名字」章解釋──兼論《太一生水》的分章問題》,頁219-226。陳偉:《《太一生水》校讀並論與《老子》的關係》,收入安徽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編:《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輯,頁227-231。丁四新:《郭店竹簡思想研究》(北京:東方出版社,2000年10月),頁110-112。(美)艾蘭(Sarah Allan):《太一‧水‧郭店《老子》》,收入邢文編著:《郭店老子與太一生水》(北京:學苑出版社,2005年7月),頁198-212。(美)艾蘭(Sarah Allan)、(英)魏克彬(Crispin Williams):《《太一生水》討論:東西方學者的對話》,收入邢文編著:《郭店老子與太一生水》,頁212-222。譚寶剛:《楚簡《太一生水》「托其名」考(上)》,《簡帛研究》網站,2006年5月7日。網址:http://www.bamboosilk.org/admin3/list.asp?id=1498。
[9]參見裘錫圭:《《太一生水》「名字」章解釋──兼論《太一生水》的分章問題》,頁219-226。
[10]「恆先」,陳鼓應隸定作「恆無」,今據李學勤所釋。參見李學勤:《楚簡《亙先》首章釋義》,《簡帛研究》網站,2004年4月23日。網址:http://www.jianbo.org/ADMIN3/HTML/lixueqin01.htm。
[11]《亙先》釋文,據陳麗桂師:《上博簡(三):《亙先》的義理與結構》,《簡帛研究》網站,2004年12月19日。網址:http://www.jianbo.org/admin3/html/chenligui01.htm。
[12](魏)王弼:《老子道德經注》,收入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一章》。以後所引《老子》,皆出自本書,為簡省篇幅,僅附篇名,不另出註。
[13]學者曾引《文子‧上德》:「天道為文,地道為理,一之為和,時之為使,以成萬物,命之曰道。」說明《太一生水》簡十的「其」為天、地。事實上,此段文字乃是對《老子‧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的引伸與落實,並變化句式,以倒敘方式重現。於此,強調的是道為天地萬物生成變化的本體規律。參見王利器:《文子疏義》(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9月)。李銳:《《太一生水》補疏》,《簡帛研究》網站,2007年5月26日。網址:http://jianbo.sdu.edu.cn/admin3/2007/lirui004.htm。
[14]黃老學者於此,主要由對「時」、「因」等政術的強調,轉化《老子》守柔貴弱的理論,以成就「無不為」的積極事功,建立一套有效的政治統御學說。詳參陳麗桂師:《戰國時期的黃老思想》,頁82-86、104-106。
[15]參見裘錫圭:《《太一生水》「名字」章解釋──兼論《太一生水》的分章問題》,頁219-226。丁四新:《楚簡《太一生水》研究——兼對當前《太一生水》研究的總體批評》,頁183-249。另有解為「故意」者,如李零:《讀郭店楚簡《太一生水》》,頁316-331。
[16](清)王引之:《經傳釋詞》(臺北:漢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83年5月),卷5,頁124;卷8,頁184。
[17]楊樹達:《詞詮》,收入楊家駱主編:《楊樹達叔姪文法名著三種》(臺北:鼎文書局,1972年9月),卷3,頁133-135。
[18]裘錫圭即以為,《太一生水》從內容看,並無缺簡。參見裘錫圭:《《太一生水》「名字」章解釋──兼論《太一生水》的分章問題》,頁219-226。
[19]參見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9月),頁33-34。
[20]陳偉:《《太一生水》校讀並論與《老子》的關係》,頁227-231。
[21]參見裘錫圭:《《太一生水》「名字」章解釋──兼論《太一生水》的分章問題》,頁219-226。
[22]關於此點的批評,參見丁四新:《楚簡《太一生水》研究——兼對當前《太一生水》研究的總體批評》,頁183-249。事實上,裘錫圭對此亦有所猶疑,而謂:「最後還應指出,我們所分的第二、三兩章原來只是一章的可能性,並不能完全排斥。」參見裘錫圭:《《太一生水》「名字」章解釋──兼論《太一生水》的分章問題》,頁219-226。
[23]「當」字據整理小組校補。
[24]參見陳偉:《《太一生水》校讀並論與《老子》的關係》,頁227-231。以「責」為「積」,亦從陳偉所讀。
[25]此七字缺文,較無爭議,故從李零所補。參見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頁32。
[26]詳參拙著:《楚簡《太一生水》劄記--數術視野下的太一與水》,《簡帛網》網站,2006年8月23日。網址: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404。
[27](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11月),卷30,頁1775。
[28]詳參江曉原:《《周髀算經》蓋天宇宙結構》,《自然科學史研究》第15卷第3期(1996年),頁248-253。
[29]詳參(美)艾蘭(Sarah Allan)著,汪濤譯:《龜之謎-商代神話、祭祀、藝術和宇宙觀研究》(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8月),頁81-123。
[30]論難者或以為中原江河,並非完全自西北流向東南,如《史記‧天官書》即言:「故中國山川東北流,其維,首在隴、蜀,尾沒于勃、碣。」參見(漢)司馬遷著,(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11月),卷27,頁1347。《淮南子‧脩務》對此有所解說:「江、河之回曲,亦時有南北者,而人謂江、河東流;攝提、鎮星、日、月東行,而人謂星辰、日、月西移者;以大氐為本。」參見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1月)。以後所引《淮南子》,皆出自本書,為簡省篇幅,僅附篇名,不另出註。
[31](清)錢塘:《淮南天文訓補注》,收入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附錄3,頁770。
[32](唐)李鼎祚著,(清)李道平纂疏:《周易集解纂疏》(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12月),卷2,頁121。
[33](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疏:《周易正義》(臺北:藝文印書館景印《十三經注疏》本,1997年8月),卷2,頁34。
[34](清)郭慶藩:《莊子集釋》(臺北:華正書局,1997年11月),《齊物論》。以後所引《莊子》之語,皆出自本書,為簡省篇幅,僅附篇名,不另出註。
[35]《莊子》的「葆光」當從《淮南子》作「瑤光」,詳細論證,請參考劉武:《莊子集解內篇補正》(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12月),頁61-62。
[36]比利時學者戴卡琳亦曾注意到天上銀河與地上黃河的聯貫關係,惜未展開論述。參見(比)戴卡琳(Carine Defoort):《《太一生水〉初探》,收入陳鼓應主編:《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頁340-352。
[37]詳參拙著:《楚簡《太一生水》劄記--數術視野下的太一與水》。
[38]周生春:《吳越春秋輯校匯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以後所引《吳越春秋》之語,皆出自本書,為簡省篇幅,僅附篇名,不另出註。
[39]《淮南子‧墬形》中「昆侖閶闔」連言,亦可證二者同處西北之隅。
[40](宋)洪興祖:《楚辭補注》(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10月),《天問》。
[41]在此補充一點:秦皇、漢高與吳、越二國興都建城,其背後所據數術思想,雖相關而實有不同。究其原因,蓋吳、越於春秋晚期,雖強霸一方,但於政治上仍奉周室為宗主,故建城不敢擬於紫宮;降及秦始皇匡服天下,宇內定為一尊,立都當然可以自居中央,以號令四方。
[42]《老子》亦主「貴弱」,《七十七章》曰:「天之道,其猶張弓與!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文中「張弓」為喻,與《太一生水》有異。
[43](宋)程大昌著,嚴靈峯輯校:《易老通言》,收入嚴氏編:《無求備齋老子集成初編》(臺北:藝文印書館,輯自(明)彭耜《道德真經集註釋文》,1965年),《天地不仁章第五》。
[44](元)吳澄:《道德真經註》,收入嚴靈峯編:《無求備齋老子集成初編》(臺北:藝文印書館據明刊正《道藏》本影印,1965年),卷1。
[45]關於橐形宇宙的哲理內涵,於《管子‧宙合》中,針對「天地萬物之橐,宙合有橐天地」一語,有精要的發揮:「天地苴萬物,故曰『萬物之橐』。宙合之意,上通於天之上,下泉於地之下,外出於四海之外,合絡天地,以為一裹。散之至于無閒,不可名而山。是大之無外,小之無內,故曰『有橐天地』。其義不傳。」
[46]蕭漢明曾提到《老子》宇宙風箱模型,然僅用以說明宇宙論,並未涉及與簡十三、十四的關聯。蕭漢明:《論楚簡《太一生水》的宇宙論與學派屬性》,收入丁四新主編:《楚地出土簡帛文獻思想研究(一)》,頁172-182。
[47]如此兩段式的道論型態,亦可見於帛書《道原》、上博簡《亙先》。陳麗桂師對此課題有詳盡且精闢的討論,詳見陳麗桂師:《從出土簡帛文獻看戰國楚道家的道論及其相關問題──以帛書《道原》、《太一生水》與《亙先》為核心》,《中國文哲研究集刊》第29期(2006年9月),頁123-144。
[48]詳參拙著:《楚簡《太一生水》劄記--數術視野下的太一與水》。
[49]參見陳麗桂師:《上博簡(三):《亙先》的義理與結構》。
[50]關於《老子》的「三」、「一」與〈太一生水〉中「水」的聯繫,詳參拙著:《楚簡《太一生水》劄記--數術視野下的太一與水》。
[51]參見陳麗桂師:《上博簡(三):《亙先》的義理與結構》。
[52]參見李銳:《清華大學簡帛講讀班第三十二次研討會綜述》,《簡帛研究》網站,2004年4月18日。網址:http://www.jianbo.org/admin3/html/lirui05.htm。案,此說為李學勤所主。
[53]王先謙云:「《釋文》『羊奚比乎不箰』句,『久竹生青寧』句。司馬云:『羊奚,草名,根似蕪菁,與久竹比合而為物,皆生於非類也,青寧,蟲名。』是司馬以『久竹』屬上讀。張湛讀與陸同,『羊奚』句注:『此異類而相親比。』『久竹』句注:『因於林藪而生。』並無確解,未知孰是。」古代名物,日遠難明,今暫從《釋文》之說。(清)王先謙:《莊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12月),頁155。
[54]此說乃與師大博班黃志傑同學討論所得。
[55](清)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5月),卷2,頁44-46。
[56]《埤雅‧蚌》云:「鼈孚乳以夏,蚌孚乳以秋。……蚌一名蜃。」(宋)陸佃:《埤雅》,收入王雲五主編:《叢書集成簡編》(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據《五雅全書》本影印,1966年6月),卷2,頁35-37。
[57]唐代段成式《酉陽雜俎》記有:「蛤蜊,候風雨,能以殼為翅飛。」由此可知,除季節的對應外,雀雉有雙翅,蛤蜃有兩殼,外形的特徵,亦為二物繫聯的重要因素,(唐)段成式:《酉陽雜俎》(臺北:漢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83年10月),《廣動植‧鱗介篇》,頁165。其實,對於物種分類的思考,不僅出現於古代中國,在西方亦經歷過一段摸索的歷程,參見(法)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著,莫偉民譯:《詞與物──人文科學考古學》(上海:三聯書店,2001年12月),第五章《分類》,頁165-217。
[58]其實,「四時」的地位,相當於《老子‧四十二章》的「三」,詳細論證,請參拙著:《楚簡《太一生水》劄記--數術視野下的太一與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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