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恒先》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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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读《恒先》札记


(首发)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中的《恆先》,是一篇極具思想性的佚籍,對於研究中國古代道術,有非常重要的橋樑作用。筆者曾較早從李學勤、廖名春先生研讀此文[1],就此中比較明確的宇宙論觀念及此類思想的源流,做過專門研究[2]。但是對於文中許多段落、字詞,尚存在不少疑慮。在拜讀期刊和相關簡帛網站上時賢的文章後,受益匪淺。與曹峰先生的往復討論,也使我受惠良多。2006年6月在武漢大學開會期間,得以拜讀季旭昇先生主編的《〈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讀本》和楊芬女士的碩士論文《上博簡〈彭祖〉、〈亙先〉、〈中弓〉集釋》,使我瞭解了海內外的各家意見和研究前沿。
下面就個別難解的段落,提出一點個人淺見,祈大方之家教正。
《恆先》開頭部分描述宇宙的初始狀態,參考李學勤、廖名春先生及諸家之說,鄙意以爲可以釋讀為:“恆先無有,樸、靜、虛。樸,大樸;靜,大靜;虛,大虛。自厭不自牣,或作。有或焉有氣,有氣焉有有,有有焉有始,有始焉有往者。未有天地,未1有作行、出生,虛靜爲一,若寂寂夢夢,靜同而未或萌、未或滋生。”這一部分雖然個別字的釋讀還可以再討論[3],但是文意尚不難理解。
其下簡2、3、4部分,參考學界的意見,經過校訂之後,可以隸定為(標點暫從李零先生原釋文):“氣是自生,恆莫生氣。氣是自生自作。恆氣之2生,不獨有與也。或,恆焉,生或者同焉。混混不寧,求其所生。異生異,歸生歸,違生非,非生違,依生依,求欲自復。復3生之生行,濁氣生地,清氣生天。氣信神哉,云云相生。信盈天地。同出而異性,因生其所欲。”這一段話,難點不少。
首先,簡2說“氣是自生,恆莫生氣”,“恆”和“氣”似是兩物。但是對於“恆氣之生”,不少研究者卻沒有將“恆氣”斷讀,而是將之理解為一體。倒是廖名春先生指出:“既然‘恆莫生氣’,‘恆’就應是與‘氣’並稱的範疇,不能將‘恆氣’釋為‘恆之氣’,當為‘恆、氣’,即‘恆’與‘氣’。”但是廖先生其下所說“‘恆、氣之生’是‘恆’與‘氣之生’,並非‘恆之生’與‘氣之生’。因為‘氣’有‘生’之說,而‘恆’無‘生’的問題”[4],似不如考慮將“恆、氣之生”讀為“恆、氣之性”,另作解釋。
“恆氣之生,不獨有與也”,可以讀為“恆、氣之性不獨,有與也”。《恆先》開篇言“恆先無有,樸、靜、虛。樸,大樸;靜,大靜;虛,大虛”,其實這一狀態就是“恆” [5],《恆先》以“恆”為專名。董珊先生曾引《慎子·德立》“立天子者……害在有與,不在獨也”作為說明,並把“與”訓為“助”[6]。按“與”訓為“助”,是經常可見的用法,一般用於指兩者之間。但是本文的“有與”是和“獨”相對而言,“與”之意當為“共”,可參《莊子·養生主》:“公文軒見右師而驚曰:‘是何人也﹖惡乎介也﹖天與,其人與﹖’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獨也,人之貌有與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郭象注:“兩足共行曰有與。”成玄英疏:“與,共也。”王叔岷指出:“獨與與對言,《治要》引《慎子·德立篇》:‘害在有與,不在獨也’,與、獨亦對言,與此同例。”[7]因此,“恆、氣之性不獨,有與也”,即是說“恆”與“氣”,其性都不獨,而是有共。这里的“共”,到底是说“恆”與“氣”二者相共呢,還是另有所指,要牽涉到下文呢?考慮到“有或焉有氣”等,似以指下文的“或”、“恆”為宜。
此處讀為“恆、氣之性”,勢必牽涉到簡9的“恆、氣之生”,顯然彼處也應該讀為“恆、氣之性”。其上文是“先有中,焉有外。先有小,焉有大。先有柔,焉8有剛。先有圓,焉有方。先有晦,焉有明。先有短,焉有長。天道既裁,唯一以猶一,唯復以猶復。恆、氣之性,因”,參考諸家考釋,龐朴先生之編聯可從[8],下接簡5:“復其所欲。明明天行,唯復以不廢。”連接而成的“因復其所欲”,與簡4的“氣信神哉,云云相生,信盈天地。同出而異性,因生其所欲”相對應。生與復的關係,下文還有所探討。簡4下當從龐先生下接簡8,但是當讀為“業業天地,紛紛而多彩物。”[9]
“或,恆焉,生或者同焉。混混不寧,求其所生”,此中“或,恆焉,生或者同焉”不易解。《恆先》前言“或作”,“或”本來表示所不知者,今斷讀岀“生或者”,似不可解。董珊先生曾讀為“‘或(有)恆焉生或(域)者’同焉”[10],嘗試做新解。鄙意疑此處可讀為“或、恆焉生,或者同焉混混不寧”。
“或、恆焉生”,《恆先》在论述“或作”之後,以“或”为其专名:“有或焉有氣,有氣焉有有……”“焉”字為承接連詞,意為乃、則,下同。“或、恆焉生”的解释,需要緊接上文的“恆、氣之性不獨,有與也”,是說“恆”、“氣”之性都不是獨立的,有“或”、“恆”二者為共,乃有“生”。類似的句子可以參看《管子·內業》:“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為人。和乃生,不和不生。”这里的“和乃生”,是說在天出其精,地出其形的條件下,天、地相合和,乃可以生人。同理,《恆先》中雖然已有“恆”與“氣”,但是還需要有“或”、“恆”為共者,才能有“生”。“氣”雖是自生自作,但是離不開“或”,“有或焉有氣”,所以“或”是變化的關鍵之所在。
“或”是必須的,这一点不难理解。但是“恆”是否也必須呢?為什麼要說“或、恆焉生”呢?
原来,“恆先無有”的狀態下,一切守恆“為一”,單單“恆”本身不會產生變化,至多是以水濟水之類的量變。但是“或作”之後,质的變化就發生了。“恆”、“或”二者就此一靜一作而言,可以說是相對的。因此,就發生變化來説,需要“恆”、“或”相反相成,也就是需要二者和“恆”、“氣”一起,才有生化[11]。“恆”、“或”相反相成,可以看作是“生”的動力因。
對於前文所說的“恆、氣”而言,相對於“生”,最初的“恆”可以說是“生”的初始態,而“氣”則是生物的質料因。“氣是自生,恆莫生氣。氣是自生自作”,在“恆先”的狀態下,“寂寂夢夢,靜同而未或萌、未或滋生”,可以說存在“氣”(參考相近宇宙論,不難得出這一點),但是因爲沒有運動,所以即使說存在“氣”,也不過是有名無實,因此也可以說無所謂“氣”,可以斷定“恆先無有”。“有或焉有氣”,有了運動變化,這個“氣”才能發生作用,稱之爲“氣”才可謂有名有實。因此,“恆”與“氣”確乎是兩者,不能連讀,它們對於“生”的作用不同。
《恆先》強調“氣是自生,恆莫生氣。氣是自生自作”,其實也是在說“或莫生氣”。“氣”雖可謂是自身本有的,但是能夠得其名實,需要“或”的出現,所以一方面是“有或焉有氣”,一方面是“氣是自生自作”。單單“恆”、“氣”二者,沒有“或”,是不可能生成變化的。有了本於“恆”的“或”,作爲質料的“氣”才能變化生成。因此,“恆”、“氣”二者是生化的前提條件,而“或”、“恆”兩者是生化的動力因。作為初始態的“恆”,和作為動力因的“恆”,性質是不同的。故謂:“恆、氣之性不獨,有與也,或、恆焉生”。
“或”以下的變化生成(氣、有等)都本於“或作”;而“或作”本身是岀於“恆”,因此説到底,變化着的“或”(“或作”),其實也只不過是“恆”的一種表現,是“恆”“自厭不自牣”的結果。所以,《恆先》後文云“或非或,無謂或;有非有,無謂有;生非生,無謂生;意非意,無謂意;言非言,無謂言;名非名,無謂名;事非事,無謂事”,但是決不說“恆非恆”,因爲若連“恆”都沒有,那麽“或”也無從談起了。雖然《恆先》後文說:“有出於或,生出於有”,著重強調的是“或”以下的變化生成,但其實“或”本質上是離不開“恆”的,它是相對於“恆”而言的。這樣判斷“恆”與“或”的關係,並沒有否認“恆”與“或”的相反相成,只是表明從源頭上來講,“恆”是首先有的,有了“或”之後,“恆”與“或”就構成了相反相成的關係。這對於理解後文的“先有中,焉有外。先有小,焉有大。先有柔,焉有剛。先有圓,焉有方。先有晦,焉有明。先有短,焉有長”,不無幫助。《恆先》所言的運動規律是“唯一以猶一,唯復以猶復”,其實就是在“或”、“恆”之間變換,“唯一以猶一”是保持“恆”,有“或”雖然是有變化,但又復歸於“恆”。在有“恆”、“氣”的前提下,還要有“或”、“恆”兩者提供動力才有“生”,所以是“或、恆焉生”。
或曰此處“恆、氣之性不獨,有與也”,是說“恆”與“氣”二者相共。“或、恆焉生”是指“或”、“恆”於是生,也就是說生出了“或”、“恆”。照此來解釋,那是說“恆”與“氣”相與(此處“與”是作“助”講),生出了“或”、“恆”。然而前文已經提到了“恆”,再說生出“恆”,似有些難解。而且《恆先》雖然說“氣是自生”,但是“有或焉有氣”,現在說“恆”與“氣”相與生出了“或”,“氣”又在“或”之前,這就不太好解釋了,最多只能說“氣”在開始時有實無名,因為“或作”才名實具歸。可是“或作”是“恆先”之狀態“自厭不自牣”的結果,它對應的是“恆”。
“或者同焉混混不寧”, 這裏的“或”,應該是直承“或、恆焉生”的“或”,也就是“或作”的“或”,當是説明在“或(作)者同”的情況下,“恆”、“氣”在“或”、“恆”提供動力的情况下的生化状況,《恆先》描述之為“混混不寧”。如前所述,“或”與“恆”是相對應的,但是如果“或作”之“或”相同(“或者同”),也就是說偶然的“或”,不再是偶然狀況,而是經常狀況,那麽所謂的“或”也就趨向於“恆”了(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得出“或非或,無謂或”)。就變化生成來講,既存在變異,也存在遺傳,前者偏向於“或”,後者偏向於“恆”,“或者同”,就是“或”趨向於“恆”。或許就因爲“或”、“恆”的這種關係,因此其變化生成才“混混不寧”。
其下文是:“求其所生,異生異,歸生歸,違生非,非生違,依生依,求欲自復”。“異生異,歸生歸,違生非,非生違,依生依”的釋讀,本于李學勤先生。李先生原以“違生非,非生違”為“違生非<違>,非生違<非>”之倒文[12]。劉信芳先生指出:“簡文‘韋生非,非生韋’不誤。非,韋也;韋,相背也。‘韋’與‘違’乃古今字。‘韋生非’是事物發展過程中的自我否定,‘非生韋’是否定之否定。”[13]季旭昇先生指出:從校勘學上來看,“韋生非,非生韋”訛誤的可能性不是很大。[14]
從上面解讀的“或、恆焉生,或者同焉混混不寧”來看,“異生異,歸生歸,依生依”有可能是闡發的“同”的一面(當然,更進一步細分,或可謂“或”對應“異生異”,“恆”對應“歸生歸,依生依”),“違生非,非生違”則有可能是闡發的“或”的一面(違、非義近,或者這是表明“或者同”)。“求欲自復”的“復”字,本意為返,引申則有安寧之意。《廣韻·宥韻》:“復,安也。”就這一意義來看,“求其所生”、“求欲自復”正對應“或、恆焉生,或者同焉混混不寧”。若能返能寧,則是由變化到安寧,是去“或”歸“恆”,和前文所指出的變化着的“或”其實也只不過是“恆”的一種表現,“或”本於“恆”,在變異的過程中,“或者同”則又是“或”趨向於“恆”等說相合。
“復生之生行”,參照前文“恆、氣之性”的讀法,可以讀為“復、生之性行”,是說復之性和生之性得行其道。“復”、“生”对应於“求其所生”、“求欲自復”。在這種“生”與“復”的交相作用中,同性相生,而且自返、求安寧,那必然是同者相聚,異者相斥,於是就會有“濁氣生地,清氣生天”的結果——濁氣和清氣相反;但是濁氣與濁氣之間,清氣與清氣之間則相同。清、濁二氣,“同出而異性”,“云云相生,信盈天地”之物也都是“同出而異性”。因為是“同出而異性”,所以產生了不同的“欲”。而後文則指出,在這“同出而異性”的“彩物”中,分出了中外、小大、柔剛、圓方、晦明、短長——這都是“或”的結果。雖然天道被裁分為二,但是“唯一以猶一,唯復以猶復”,自復求一的規律並沒有改變。“恆、氣之性”,在“或”、“恆”相共的情況下“因生其所欲”,在至於“天道既裁”之後,“因復其所欲”。有生有復,天行(即天道)才不廢壞(“明明天行,唯復以不廢”)。
綜上,此段文字可以標點為:“氣是自生,恆莫生氣。氣是自生自作。恆、氣之性不獨,有與也,或、恆焉生,或者同焉昏昏不寧。求其所生:異生異,歸生歸,違生非,非生違,依生依,求欲自復。復、生之性行,濁氣生地,清氣生天。氣信神哉,云云相生,信盈天地。同出而異性,因生其所欲。”

2006年8月3日初稿
2006年8月6日次稿
2006年8月13日改訂
本文曾經陳偉、曹峰先生指正,謹志謝忱!
(編者按:[1]參筆者:《清華大學簡帛講讀班第三十二次研討會綜述》,“孔子2000”網“清華大學簡帛研究”專欄,2004年4月15日。
[2]參筆者:《“氣是自生”:〈恆先〉獨特的宇宙論》,《中國哲學史》2004年第3期;《由竹書〈恆先〉看漢晉學術》,《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5期。
[3]“若寂寂夢夢”、“萌”字參考了董珊先生的意見,見董珊:《楚簡〈恆先〉初探》,“簡帛研究”網,2004年5月12日。“萌”字董珊先生未作詳細説明,參考馬王堆帛書《十大經·觀》有:“乃夢(萌)者夢(萌)而茲者茲”,“萌”字可從。“或作”之“或”,可參《管子·白心》:“天或維之,地或載之;天莫之維,則天以墜矣;地莫之載,則地以沉矣;夫天不墜,地不沉,夫或維而載之也夫。又況於人,人有治之,辟之若夫雷鼓之動也,夫不能自搖(從王念孫說改,下同)者,夫或搖之。夫或者何?若然者也,視則不見,聽則不聞……”在《白心》篇中,“或”是“若然者”,也就是使天維之、地載之者。而且可以發現,在《白心》文中開始的部分,“天或維之”、“地或載之”中的“或”,並不是一個專門的概念(即不是天由“或”來“維之”,地由“或”來“載之”,“或”只是一個虛詞,意為“有”,所指不定);而“夫或維而載之也夫”、“夫或者何”中的“或”,由發語詞“夫”引導出“或”,“或”顯然成了專門名詞。不過這裏的“或”雖然是專門名詞,可是“視則不見,聽則不聞”,仍然不知其誰。由這一關係可以推斷,《白心》篇裏作專門名詞的“或”,是因“天或維之”、“地或載之”中的“或”而來的一個概念。《恆先》中的“或作”之“或”,和《白心》中“天或維之”、“地或載之”中的“或”類似;而後文的“有或焉有有”(《恆先》後文還有“有出於或”)中的“或”,顯然同《白心》後文的“夫或者何”一樣,是一個專門概念。
[4]廖名春:《上博藏楚竹書〈恆先〉新釋》,《中國哲學史》2004年第3期,第85頁。
[5]可參帛書《道原》:“恆先之初,迵同大虛。虛同為一,恆一而止。”
[6]董珊:《楚簡〈恆先〉初探》,“簡帛研究”網,2004年5月12日。
[7]王叔岷:《莊子校詮》,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八十八,上冊,第110頁。
[8]參龐樸:《〈恆先〉試讀》,“簡帛研究”網,2004年4月26日。
[9]龐先生原讀為:“察察天地,紛紛而多采:物先者有善……”。
[10]董珊:《楚簡〈恆先〉初探》,“簡帛研究”網,2004年5月12日。
[11]可參帛書《十大經·果童》:“地俗德以靜,而天正名以作。靜作相養,德虐相成。兩若有名,相與則成。陰陽備物,化變乃生。”
[12]參筆者:《清華大學簡帛講讀班第三十二次研討會綜述》,“孔子2000”網“清華大學簡帛研究”專欄,2004年4月15日。
[13]劉信芳:《上博藏竹書〈恆先〉試解》,“簡帛研究”網,2004年5月16日。
[14]季旭昇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讀本》,臺北: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219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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