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叔牙-《競建内之》《鲍叔牙与隰朋之谏》零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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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競建内之》《鲍叔牙与隰朋之谏》零识


(首发)
上博简第五册原分为《竞建内之》、《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二篇的竹书,陈剑先生认为实为一篇。[1]这个说法应该是正确的。今将二篇合在一起研读,札记的顺序依照陈剑先生的排列。
一、[二]睦隰朋与鲍叔牙从
语见《竞建内之》1号简。坴,释文所释,但其读为“逐”。似当读为“睦”。其前一字残,仅存最下一横画。释文迳释为“王”,考释又多有引申。疑是“二”字。二睦,即隰朋与鲍叔牙。睦,亲近。可与与下文“亲臣”对读(参看“亲臣虽欲谏”条)。二睦盖是古人一种特殊表达方式。《左传》昭公三年“又卑一睦”,杜注:“一睦,谓小邾。”孔疏:“睦,亲也。言曹、滕、二邾皆亲鲁。小邾是亲鲁者之一国也。”又《左传》宣公十二年“二憾往矣”,杜注:“献子,郄克。”可比照。从竹简长度看,此前还残去二字,应该是“公囗”。
二、星变,災曰为齐。
出处同上。原释文作:“鲍叔牙答曰:‘星变。’子曰:‘为齐”。以为“子曰”之语未尽。陈剑先生改读作:“鲍叔牙答曰:‘星弁子曰:为齐”。以为星弁子之语未尽。
星变是指星辰的异象,一般不包括日食。如《管子·四时》云:“是故圣王日食则修德,月食则修刑,彗星见则修和,风与日争明则修生。”《史记·天官书》云:“日变修德,月变省刑,星变结和。”简文如此,似有两种可能。一是这里的星泛指所有天体,因而也包括日食在内。二是在日食同时,有星变发生。《后汉书·五行志》引《春秋纬》曰:“日之将蚀,则斗第二星变色,微赤不明,七日而蚀。”可参。
子、災均为之部精纽,应可通假。楚简中“災”多从“才”作,上博二《从政》甲8号简“災害”的“災”从“兹”从“才”,《鲍叔牙与隰朋谏》6号简“其为災也深矣”的“災”从“才”从“心”。在另一方面,郭店《老子》甲组21号简“字之曰道”的字从“兹”从“才”(与《从政》的“災”同形),《太一生水》10号简“道亦其字也”的“字”从“才”从“心”。这是二字通假的佐证。
“災曰为齐”的“曰”,应该是为、是之意,杨树达称之为“不完全内动词”。[2]鲍叔牙的这段话应至此了结。其所云或许是引述某种星占书。
三、盖枪来,枪有兵,有忧于公身。
语见《竞建内之》4号简。盖,原释文作“曷”,读为“害”。季旭升先生迳释为“害”。[3]似当读为“盖”,推测之辞。枪本作“将”,下同。从“仓”得声的字与“将”和从“将”得声的字,往往通假。[4]枪是星名,又称天枪。《史记·天官书》云:“紫宫左三星曰天枪”。正义引《汉书·天文志》云:“天枪主兵乱也。”“孝文时,天枪夕出西南,占曰为兵丧乱,其六年十一月,匈奴入上郡、云中,汉起兵以卫京师。”《汉书·天文志》引《石氏星经》云:“枪、欃、棓、彗异状,其殃一也,必有破国乱君,伏死其辜,余殃不尽,为旱凶饥暴疾。”“主兵乱”、“必有破国乱君”,与简文“有兵”、“有忧于公身”合。因疑“盖”后之“将”读为“枪”,指枪星。后一“将”字,似读“枪”或“将”皆通。姑读为“枪”。
四、甚哉,吾不赖。二三子不责怒寡人,至于使日食。
语见《竞建内之》6号简,为桓公语。原释文读作:“当在吾,不澫二三子,不谛恕,寡人至于辨日食,鲍叔牙”。季旭升先生将“澫”读为“赖”;何有祖君将“尚(当)”字改释为“甚”,“才(在)”读为哉,“吾”属下读;[5]陈剑先生将“辨”改释为“使”,今并从之。有所不同的是:第一,“赖”字后断句。第二,将“谛”读为“责”,“恕”改释为“怒”。
“甚哉,吾不赖”,是谓语前置的感叹句。不赖,大概同于“无赖”,指缺乏才能。《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记文帝曰:“尉无赖。”集解引张晏曰:“才无可恃。”
原释为“恕”的字从“女”从“心”。郭店竹书《老子》甲组34号简和《性自命出》2号简的“怒”字,均从艹从女从心。《语丛》一46号简、《语丛二》25、26号简从女从心之字,也都被释为“怒”。因而此字也当释为“怒”。“谛怒”费解。帝、责,《说文》并为“朿”声,或可通假。疑“谛”读为“责”。责怒为严责之意。《列女传·张汤母》:“汤以文法事汉孝武帝,为御史大夫,好胜陵人。母数责怒,性不能悛改。”这里是桓公说二三子不严责自己。原释文在“二三子”后断句,参与讨论的学者因循不易。这主要应该是因为“字”后有一个勾形标识。楚简中,并非所有标识的地方都要断读。《竞建内之》和《鲍叔牙与隰朋之谏》诸简基本上没有使用标识符号,更见得此处不一定断读。
五、逖人之附者七百邦
语见《竞建内之》3、8号简。“逖”本作“翟(从米从邑)”。考释以为地名。陈剑先生读为“狄”。李天虹教授对读为“狄”作有具体论述,并引证《尚书大传》“三年编发重译来朝者六国”。[6]附,从李天虹教授说。狄,是先秦北方少数民族的族名。但不闻狄有七百邦之多,而所服全为狄人,也不好理解。因疑此字读为“逖”,逖人也就是古书常常说到的“远人”。
六、外之为诸侯朝
《竞建内之》8号简记桓公云:“今内之不得百姓,外之为诸侯朝。”朝本从兆从犬,原释为“笑”。季旭升先生指出:“此字与楚系文字‘笑’从艹、从犬者不同。此字当为从犬(‘犬’可视为‘笑’省)、兆声,兆(澄纽宵部)、嘲(知纽宵部),上古声韵毕同。”恐当读作“为诸侯朝”,是朝见诸侯的意思。[7]
七、俨然将丧
《鲍叔牙与隰朋之谏》4、5号简云:“百姓皆怨厌,[8]俨然将丧,公弗诘。”俨,原释为从氵西从皿,读为“洒”。季旭升先生释为“盐(从氵)”,读为“奄”,以为“奄然,奄奄一息的样子”。据《汉语大词典》,“奄然”在战国秦汉有三层意思,即一致貌、忽然、不明貌。而表示“气息微弱貌”也就是季先生所说“奄奄一息的样子”,始见于《旧唐书·秦彦传》。因而还不能无疑。盐、俨二字为谈部叠韵,或可通假。俨然,有宛然、仿佛义,似符于文意。不过,就《汉语大词典》辞例,此义最早见于《洛阳伽蓝记》。因而此说是否成立亦难言,姑提供讨论。
八、亲臣虽欲谏
《鲍叔牙与隰朋之谏》5号简记云:“亲臣虽欲谏,又不得见,公固弗察。[9]”“亲”,原释作“蜀(从罒),与上文“诘”字连读。考释云:“读为‘诘独’。‘诘’,责问;‘诘独’,单独责问。”陈剑先生说“此字待考”,但改属下读。
此字“止”字之上的部分,与楚简中亲字的一种写法(从目从辛,如郭店《语丛一》79号简、上博《缁衣》13号简所见)类似,疑当释为“亲“。《孟子·梁惠王下》:“王无亲臣矣,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也。”
九、齐邦至恶死,而上穆其刑;至欲食,而上重其敛;至恶苛,而上不时使。
这是鲍叔牙的话,见于《鲍叔牙与隰朋之谏》7号简。穆字之释,从何有祖君。苛字之读,从陈剑先生、 李天虹教授。断句,亦从陈剑先生。重,原释为“厚”。现在成问题的这段话的理解。陈剑先生说:“此‘穆’字当是‘(刑)繁’、‘(刑)重’一类意思,读为何字待考。”其他讨论者也大都从负面来理解。我们看到,鲍叔此语之前,是桓公的最后一个问题:“然则奚如?”此语之后,则是桓公按照建议行政的记录。因而鲍叔牙这段话应该从正面理解。“穆”有恭敬义,穆其刑犹言慎刑。“重”有慎重、谨慎义,“重其敛”犹言薄敛。[10]不时,通常是时时的意思。不过,“时”也有时常义。这里的“不时”,似可理解为对“时”的否定,即不经常的意思。
[1]《谈谈〈上博(五)〉的竹简分篇、拼合与编联问题》,简帛网2006年2月1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4 )。下引陈剑先生之说皆出处文,不备注。
[2]《词诠》,中华书局1979年第2版,第446页。
[3]《上博五刍议(上)》,简帛网2006年2月18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5 )。下引季先生之说皆出处文,不备注。
[4]高亨:《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1989年,第304~305页。
[5]《上博五楚竹书〈竞建内之〉札记五则》,简帛网2006年2月18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8 )。下引有祖君之说皆出处文,不备注。
[6]《上博五〈竞〉、〈鲍〉篇校读四则》,简帛网2006年2月1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3 )。下引李天虹教授之说皆出处文,不备注。
[7]二字通假的音理一如季先生所云。从兆之字与朝通假,晁错又作朝错即其一例。
[8]怨从季旭升先生读。厌从李天虹教授释。
[9]又,原作或。固,原作“沽”。
[10]重同时还有沉重义,不取。厚于此仅有负面含义,故不取。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5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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