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黄今言先生的秦汉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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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黄今言先生的秦汉经济史研究


丁毅华
黄今言教授从事秦汉史研究多年,在秦汉经济史、军事史等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他在秦汉经济史研究方面,发表了多篇高质量的论文,出版了《秦汉赋役制度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1988年),主持编著了《秦汉江南经济述略》(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2000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他的秦汉经济史论文集《秦汉经济史论考》,集中展示了他在这一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
黄今言教授曾师从老一辈史学家谷霁光先生,为人与治学俱受谷先生的影响,数十年来,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艰苦探索,严谨治学,锲而不舍,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秦汉经济史研究是一个难度较大的治学领域。资料欠缺,不仅仅是绝对量少,而且在许多问题上是星星点点,很不系统,连不起来,而准确可资利用的统计数字更是严重不足,这就使得这一领域成为很多人望而生畏、不敢涉足的泥淖。然而,如果对于经济史的很多问题不能有较为清晰的认识,秦汉的研究就难以深入。因此,不管多么困难,总得有人在这一领域进行艰苦的探索。黄今言先生就是一个勇于探索并且取得令人敬佩的成就的史学家。
 他于15年前推出的《秦汉赋役制度研究》一书就是一部力作。这方面的专著还有钱剑夫先生的《秦汉赋役制度考略》(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钱著在前,黄著在后,黄著理应胜于钱著。对比二书,又是各有千秋。钱著表现了更为深厚的古典文献的功力,而黄著在全书体例的安排上更为合理。钱著从秦汉时期的土地税、人头税、商业税、其他赋税、更卒徭役、正卒徭役、戍卒徭役一一道来,最后论述秦汉的复除制度。这样,固然是符合“经济史”著作的规格,但却对与经济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的政治对经济的作用,未多着目,因此,钱著或许有着可以称为“纯经济史”的研究的特点,而且也符合其书名中的“考略”,更着重于把有关情况搞清。而黄著却能开卷即论述“税收财政机构的发展”,更突出赋税徭役的征发均为国家行为,因此,先搞清楚这一问题上的“行为主体”。这正是体现了黄今言教授确实真正领会了谷霁光先生的“研究经济史也要重视上层建筑”等教导,并将之贯彻到自己的研究工作中去了。黄著中有各类赋役的研究,也有赋役制度的发展变化与社会矛盾的关系的研究,还有少数民族地区的赋役与贡输这样一些为钱著所略而不详的问题。
《秦汉江南经济述略》是一部地域经济史著作。如果说,秦汉经济史的研究难度很大的话,这一时期江南地区的经济状况的研究就更为不易了,因为秦汉时期中国的政治中心在北方中原,经济重心也在北方中原,有关的文献资料,江南地区较之于北方中原更为缺乏。但是黄今言先生和他所领导的一批研究者,却在如此困难中充分发掘文献资料,并尽量利用考古资料,对秦汉时期广大江南地区的经济进行了十分难能的全面而详细的描绘。
较之上述二书,《秦汉经济史考论》更能体现黄今言先生在秦汉经济史领域取得的成就,尤其是他在一些重要问题和难度较大的问题上的拓进。
翻开此书,看看目录,就知道黄今言先生善于选题,敢于选难题,全书总共20篇论文,把秦汉经济史的许多重要问题都触及了。其中有的是很有意义的,又是研究得很不够的,如《汉代庶民地主经济的形成及其历史地位》、《秦汉城区市场的建置与组织管理》、《论两汉时期的农村集市贸易》、《秦代末业税问题探讨》、《汉代的赀税》、《汉朝边防军的规模及其养兵费用之探讨》等。
在《汉代庶民地主经济的形成及其历史地位》一文中,指出庶民地主“是指不同于贵族、官僚地主,不享有特权的非身份性地主,是地主阶级中的非权力权层。”对“庶民地主”进行研究很有必要,实际上,中国历史上的庶民地主的人数较之贵族、官僚地主要多,庶民地主经济在各个时期的发展状况很不清楚,值得研究。文中有专节研究庶民地主经济与贵族、官僚经济的异同,指出“庶民地主,只富不贵,他不可能享有各种特权,使用非经济手段,而只能靠自己的资财拥有土地”。
文中将汉代庶民地主经济分为田畜地主、商人地主、豪民地主三种经济成分,对这三种经济成分的分析有据合理。文章又认为自汉武帝时起到东汉时期,庶民地主经济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而且日渐成熟。
《汉代自耕农经济的初步探析》一文对汉代的自耕农经济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此文最有价值的部分在“自耕农的土地面积和耕作能力测估”一节,虽然由于受到条件的限制而无法深入和准确,结论自然也未必完全可信,但所进行的探索却是应当肯定的。
本着“经济史的研究,不但要重视历史上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而且要重视不同时期的交换、流通和市场”这一出发点,作者写了《秦汉城区市场的建置与组织管理》一文,文内论考了秦汉时期多层级的市场,包括京畿市场、区域性市场和郡、县治市场,对于它们的勃兴和发展的概况,作了大致的描述。文章的重点在“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和“市场吏员及其管理职能”两部分。加上内容丰富一点也不能视为赘疣的“余论”,全篇把秦汉时期市场的基本情况考论得十分详细。
而《论两汉时期的农村集市贸易》一文又在农村集市这更具体的课题上展开深入的考论。像文集中的多数文章一样,此文既考察了两汉时期农村集市的类型,对其数量进行了一定的测度,并就农村集市的商品来源与交换方式进行了分析说明,最后将重点放在对农村集市的特点和功能的确定上。作者认为两汉农村集市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其一是“农村集市多属自发形成,没有专门的‘市官’管理”,其二是“农村集市的主体是直接生产者,而豪右插入其间也不乏其例”,其三是“农村集市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封闭性”。当然,要想把一个时代的某一事物不同于其他时代同一事物的“鲜明特征”准确地概括出来,并非易事,作者如此的概括,也未见得非常准确;但是在不断深入的研究中,总要有简明准确的语言作出的概括和说明,这为后人的继续研究,树立了不可没有的坐标。
《汉朝与边境少数民族的关市贸易》一文,是一个背景更为宏阔的课题。作者从“关市兴起和发展的基因”、“关市的管理和法制规定”、“关市的特点和效用”等几方面进行论考,关市,具体是指边境关塞要地的集市,是汉朝与边境少数民族进行商贸活动的场所,作者认为,它是自高祖时创设,终两汉而皆存,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汉代关市贸易的兴起和发展,有着各民族间交流需求的增强这一原因,是各民族在经济上的共同利益的反映;也有汉朝其民族政策的需要和自身利益的驱动,而交通的发展,则为关市贸易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关于关市的特点,作者概括为“时有间断,受边境政局干扰严重”、“往往伴随着和亲、给遗而相辅运行”这样两点。
《汉代田税征课中若干问题的考察》是一篇针对秦汉经济史研究中“轻田租和文帝十余年不收民租”、“假税的征收办法和税率”、“田租附加税占正税的比例”等这样几个众所关注而久论无决的问题进行的深入研究。作者肯定:“史实证明,自汉政权建立后,随着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其田税政策确实比前有所减轻。”作者指出:“两汉的田租政策,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然其租率,则均在‘什五税一’、‘什一之税’和‘三十税一’的变异范围之内,而且在长时期内是稳定在‘三十税一’的数字之上的。”此文运用大量材料,进行严密的论证,得出很多重要的有价值的结论,如否定了相当流行的连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等史学名著都采用了的汉文帝曾“连续十余年不收田租”说法。文中辨明“假税与田租的性质不同,征收方法也不尽一样”。对于“假税”与“田租”究竟如何不同,文中概括为三点:一是“假田农民与国家立有‘租约’或‘契约’关系,二是“假税征收,注意到了‘公田’的土地质量”,三是“主管假税的单位不一,一般不像田租那样,只归掌管国库的大司农征收,而有的归大司农,有的归职掌皇室财政的水衡和少府”。关于假税的税率,历史记载和后人说法不一,甚至只是推测,对于这样棘物的问题,作者的态度是具体分析,慎重行事。“根据现有材料的考察,我们认为:在探讨‘假民公田’的假税率时,需作具体分析,不容统而言之,不好一刀切。”对于秦汉史的研究,常常存在这种不分时、地而“统而言之”的不当作法,这不是历史的科学的态度。作者能充分注意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
关于两汉征课赋敛的研究,是作者十分关注的,这是因为确如作者所指出的那样:“两汉的赋敛制度,有不少问题尚未获得满意的解决,甚至有的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由于历史记载与历史事实之间存在差异,史文简缺所造成的证据不足,都大大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和困难程度。
在《认两汉的赋敛制度及其演变》一文中,首先对“赋的意义和它在汉代的发展趋势”进行辨析。这一工作是很有必要做的,因为中国古代诸如“赋”、“税”等概念同词异义、异义同词的现象一直存在,造成极大的混乱和不便。对于汉代赋敛制度发展的总趋势,作者扼要地作了概括,指出存在着赋敛名目,由简而繁;法制赋额,由时增时减,到逐渐固定;赋的征取,轻时短,重时长,人民“不可胜供”时多。
汉代赋的名目有“算赋”、“口赋”、“更赋”、“军赋”、“献赋”等,种类繁多,有的比较清楚,有的很不明了,甚至在理解上一直存在分岐。作者进行严密考证后,指出在两汉400余年中丁、口数征收的常制法定赋目主要有三端:算赋、口赋、更赋,而对存在争议的“户赋”、“军赋”、“献赋”等进行民辨析,提出了自已的见解。
对于赋的征收,总的特点,作者总结为“不以田亩为准,惟以丁口为本”。对于赋的征收组织、征收手续、征敛方式、征收时间,征收数额等,作者也各各进行了考证说明。而在赋敛制度实施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弊端,作者的概括是“赋敛不时,律外而取”,贪吏苛征,聚敛为奸”,豪强擅恣,弱民兼赋”,由此而导致赋敛制度中的弊端恶性发展,对普通人民的赋役剥削深重残酷,成为他们身上沉重的锁链。
调的征收及其制度化,一般的印象是从曹魏时开始的,其实,如作者所言:“‘调’字的运用,在西汉时期就颇为盛行。”作者进一步指出:“调产生于东汉初期,或者说调萌芽于光武,产生于明帝。”在《两汉的赋敛制度及其演变》一文的第四部分中,作者详论了调的产生、调与赋的关系,由赋向调的转化,以及这种演变的实质。从本文可以了解,从赋向调的转化,经历了很长的过程,赋、调本不同,而渐趋混同,最终“赋统一于调”。
文集内《秦汉末业税问题探讨》和《汉代的赀算》二文,则是对秦汉赋税制度中的特例进行研究。所谓“末业税”主要是“算〓钱”、“市租”和“关税”这几种征课。对于什么是算〓钱,历来也是有不同的认识的,一为“现金税”说,即认为“算〓钱是对工商主的‘储钱’课限的现金税”,另一为“财产税”说,即认为“算〓钱就是向商人和高利贷者征收的财产税”。对此,作者并没有立即定此否彼,而是指出“算〓钱的性质和征课对象,有一个演变发展过程。需要分清时间上的先后序列,不可统论。”无论如何,这种态度和方法是值得肯定的,因为大凡存在较长时期的事物,交不是始终如一,一成不变,常常在其存在过程中发生变化,甚至一变再变。作者能注意到算〓钱性质和征收对象、范围、方式等发生的变化,而不胶于一时,这是对的。
关于汉代的赀算,也是长期以来存在不少疑问的问题。作者针对有的学者认为汉人计算家赀,仅仅指货币财富而不包括实物财富的看法提出了质疑,认为“当时凡论及家赀者,多指其全部的家产”。关于汉代如何评估家赀,进行“赀算”即财产税的征收,作者挖掘了《续汉书·百官志》和《后汉书·刘平传》的两条材料,发现当时有“平其差品”,以户等为高下的做法。此文最值得重视的是第三部分,一方面肯定“汉代的赀算确是存在的,并且它不是一时一地的临时举措,而是贯通两汉的常制”。对于赀算的作用,作者的分析也是全面的,总的来说,赀算是一种分割富人的财产用以支持国家财政的制度,对于富人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从全社会来看,这是一种二次分配。作者也指出了赀算作为一项税收制度本身和其实施过程中的弊端。作者还把汉代的“赀算”和后世的“九品混通”相联系,对于中国古代经济史中这两项有承袭关系的制度进行了历史考察。
秦汉史对于少数民族的历史和民族关系的发展,仍显得薄弱,像少数民族地区的赋税贡输等问题,还少有人敢于问津。黄今言先生写了《秦汉少数民族地区的赋税和贡输问题》,对此进行了初涉,在这方面做了补缺的工作。事实表明,秦汉时期中央政权和不少地方官吏已经意识到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在制定政策时作了一定的考虑,采取符合实际的做法,以兼顾通过向少数民族征收贡赋以获取利益、民族关系、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这几个方面。作者所概括的这样几点确是在历史上存在过的:一是初郡无税,新区新政策,更注重照顾、安
抚的一面;二是少数民族地区的赋税通常比内地要轻简,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少数民族地区是赋税特区;少数民族地区赋税的征课,在征取方法上也有不同于内地处,往往实行“依约计征”,“赋”收实物的做法,这更符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水平和特点。两汉政府这样一些政策和措施,确有的一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贯彻中,往往并不能完全实施。而徭役、兵徭负担,又常常超过赋税,“役无恒法,民不堪役”,使少数民族人民蒙受灾难。
 黄今言先生在秦汉军事制度史方面也做出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曾有《秦汉军制史论》、《东汉军事史》等专著出版。他还把军事史和经济史的研究结合起来,写了数篇可以称得上是古代军事经济专题的论文。收在《秦汉经济史论考》一书中的《汉朝边防军的规模及其养兵费用之探讨》、《秦汉时期的武器生产及其管理制度》、《秦汉军事后勤的几个问题》就是这方面的成果。
像“汉朝边防军的规模及其养兵费用”之类的问题,前人几乎没有顾及,是作者自设的研究课题,其难度可想而知,作者声言“拟在这方面谈些思路,并作些尝试性的测度和探讨,不一定成熟”,这并不全是自谦之言。
作者从“边防军的结构和规模”、“边防军的养兵费用”、“边防军的养兵费用占国家财政之比重”等方面展开论述,写出洋洋洒洒2万余字的长文,实属不易。对于汉代的边防兵,文中将之分为“兵郡兵”、“将屯兵”、“屯田兵”、“属国兵”,以十分有限的文献资料为依据,再经过推算,得出在一般情况下,西汉的边防军通常为30万左右,而武帝时向边防增驻了60余万屯田吏卒,因而其时边防兵的总额可能高达80万—90万之多,而东汉时期的边防兵数量,更难以推断,只能推测在20余万左右。
和解决秦汉经济史的很多问题一样,这样的推测和通过推测得出的数字,既需要验证,也的确很难加以验证,人们并不满足于这样的研究和研究结果,但也无可奈何,因为可资参考的准确数据太少。但是,这样并不准确的数字也并非没有意义,因为它还是具有一定的可参考性,并为以后的同类研究提供参照。
“秦汉时期的武器生产及其管理制度”这样的课题,事涉当时的“军工生产”或者“国防工业”,也是很难开展的。《秦汉军事后勤的几个问题》致力于军事经济史的研究。这引起文章都是发前人所未发,在秦汉史研究中具有开创意义和填补空白的功绩。
 从黄今言先生的秦汉经济史研究及其成果可以看出,秦汉经济史的研究确还有很多空白断裂,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但是研究工作确实有难度,很多课题之所以长期没有开拓或无人问津,原因主要也在这里。当然,随着史学工作者自身素质的提高,鉴别运用史料的能力会越来越强,能够在传世文献中“读出”新的界面,使向来视为不可用之资料可用,使一直认为无从着手可以着手。再者,就是20世纪以来大量的考古发现特别是通过考古发现获取的文献资料,使我们能掌握前人所从未看到过的材料,从而为研究洞开新的天地。这是令我们乐观的。但是,这也并不能彻底改变秦汉经济史难度高的状况。
高难度,就可能使一些问题长期无人问津,而一旦有人着手,十分艰难地打磨出一件成果,再要前进一点就会十分困难。因此,在秦汉史研究领域中,两种情况都存在:要不是“炒冷饭”,在某一课题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发表雷同的文章;要不就是一篇文章出来,此后十几年、几十年看不到同类文章——因为无法超越,哪怕是一点点。
经济史尤其是古代经济史的研究难度,尽人皆知,有些问题,如均田制研究等,有人甚至认为已经进入了“死胡同”(见薄洁萍《众名家关注“经济—社会史》引朱雷先生言,侯建新主编《经济—社会史,历史研究的新方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因此,转变观念,拓宽视野,引进新的方法,借助多学科的互动互济,是今后需要尽极大努力去做的事情。
就黄今言先生的研究成果而言,也不难发现这两种情况。某种程度的类同,在他已经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中,是存在的。而他的不少成果,在一个短时期内,确也难以超越,包括他自己和别的研究者。
但是,难以超越不等于无法超越。秦汉史研究终究是要在极度艰难中开拓前进的。黄今言先生师承了谷霁光等先生,实现了对他的前辈的超越,他所达到的高度,也终究会被超越。有志于秦汉经济史研究的学者特别是年轻学者,要有这样的志向和目标。这样才能使这一领域的学科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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