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齐鲁文化与秦汉的博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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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齐鲁文化与秦汉的博士制度


王克奇
内容提要 齐鲁文化是秦以来中国大一统文化的活水源头;源于齐而形成于秦汉时期的博士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文化制度。西汉前期,以齐鲁地区士人为主的学者群融汇、吸收阴阳、黄老、法、方仙道等齐鲁诸家学说改铸儒学而成经学,通过博士制度,使齐鲁文化实现了与封建专制制度的结合,取得了政治上学术上的统治地位。其后,由先秦齐文化与鲁文化不同学风而引发的经学内部的经今古文之争,随着今文经学的庸俗化,日益崛起的古文经学派完成了统一经学的任务,最终实现了齐鲁文化的正统化;今文经学的垄断地位被打破,其所依恃的博士制度于东汉末也归于衰落。
关键词:齐鲁文化 秦汉博士制度
秦汉的博士制度是当时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和文化制度,前人论述甚多,不再重复。本文拟探讨齐鲁文化和秦汉博士制度的相互关系,以揭示秦汉博士制度与齐鲁文化的历史渊源,齐鲁文化又是怎样通过秦汉的博士制度,获得了当时在政治上学术上的正统地位,并对秦汉一代的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以深刻的影响。

探讨秦汉博士制度的历史渊源,不能不追溯到战国时期的齐稷下之学。
“博士”一词首见于战国时代,《战国策·赵策》:“郑同北见赵王。赵王曰:子,南方之博士也,何以教之?”《史记·循吏列传》:“公仪休者,鲁博士也。”《汉书·贾山传》云:山“祖父怯,故魏王时博士弟子也。”观上述记载,“博士”之称似是一种对博学士人的称谓,尚不是官名。“博士”作为官名,可能较早出现于齐国。明董说《七国考》引许慎《五经异义》云:“战国时,齐置博士之官。”齐国博士官的设置绝非偶然,当与齐稷下之学有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博士”一词由泛称演化为官名,原意为“博通之士”。齐稷下之学以“博杂”著称,其时号称“百家”的士人群至稷下,在争鸣中相互吸收渗透,因此士人通博成为一种时尚。这些通博之士参政与政,日久遂转化为常设官员。其次,从博士官的职掌来看,据《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云:“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邹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这种“不治而议论”的职务与秦汉博士的议政之职正相符合。又,稷下先生们除议政外,常从事的教授、出使、制礼等活动,均与秦汉博士官的职掌有相承关系。第三,关于“稷下先生”的人数,《田敬仲完世家》载有七十六人,而《新序》则说“稷下先生淳于髡之属七十二人”,与《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博士七十人”的员额大体相近,这也反映了两者间的转化关系。第四,汉代时犹将“博士”与“稷下”互称。如刘邦拜叔孙通为博士,称其号为“稷嗣君”,意为“继踪齐稷下之风流也。”(《史记·叔孙通列传》及《集解》引徐广曰)郑玄《书赞》也说“我先师棘下生孔安国”。“棘下”即“稷下”,孔安国为西汉博士,故郑玄称其为“棘下生”。第五,秦朝初年的博士,多为齐鲁之人,是博士制度起源于齐的又一佐证。概言之,博士原为战国时齐官,由“稷下先生”转化而来。大概在秦灭齐之时,将这一制度移植于秦。这也与秦博士一官首见于秦始皇二十六年的记载在时间上相吻合。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谓博士为“秦官”,疏于探究其源,恐不能引为确论。
孕育于稷下之学的博士制度,受到了齐鲁文化传统精神的深刻影响。齐鲁立国的海岱地区,自古以来以文化发达而著称。西周立国后,周文化和东夷文化相结合,形成了更先进的齐鲁文化。齐鲁文化的传统精神主要有四,即重学、尚德、政治参与和富于民主色彩。所谓“重学”,自孔子首倡“私学”,打破了官府对学术的垄断,开启了民智,促成了民间的文化普及,不仅为以后的“百家争鸣”提供了前提条件,也造成了齐鲁之地“重学”的风气。可见作为战国时期学术文化中心稷下之学的出现,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就齐鲁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言,则表现出“尚德”的特点。鲁地“其民好学,上礼义,重廉耻”。齐民则“好经术,矜功名,舒缓阔达而足智”(《汉书·地理志》)。《管子·牧民》更将礼、义、廉、耻视为国之“四维”,是立国之本等等。这种“尚德”的倾向在以后博士的议政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政治参与性,即谓以孔孟为代表的鲁文化表现出积极的政治热情,如“夫子至于是邦,必闻其政”(《论语·学而》),孟子也“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孟子·梁惠王下》),以“平治天下”为己任;齐文化则以“尊贤尚功”为政治特色,表现出政治上的进取心和功利性。稷下之学和博士制度正是这种学术政治化的产物。齐鲁文化还保留着一种原始的民主精神。《史记·货殖列传》说:齐“俗宽缓阔达,而足智好议论”,“邹鲁滨洙泗,犹有周公遗风”。这种原始的民主传统风气,造就了稷下之学独特的自由宽松的学术气氛,而最初博士制度那种无所禁忌的议政传统,实导源于此。
齐鲁文化的传统精神和专制制度的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博士制度。进入战国之后,各国先后建立了君主专制政体。这种以专制独裁为特征的制度,一经在齐国建立,就表现出与齐鲁故地传统文化精神相背离的特点。齐国的统治者为调合二者间的矛盾冲突,达到用本土文化改造专制制度,以避免其局限性的目的,借用“稷下先生”议政、制礼、从事文化活动之功能,创立了博士制度。博士制度借助于相对民主的议政和制订礼仪制度以及兴作文化教育等活动,对专制制度起到了一种限制的补充作用,从而成为一种独具特色的政治文化制度。

关于秦博士官的记载,首见于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卿大臣博士“议帝号”(《史记·秦始皇本纪》)。考秦博士官的设置,大致与以下两下原因有关。一是与兴造礼仪制度有关。《史记·礼记》说:“至秦有天下,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齐稷下荟萃了一大批精通礼仪的博士诸生,秦收取这批人以为己用,遂将博士制度移植于秦。这从秦一代议礼时多用博士和齐鲁诸生可以得到印证。二是与秦始皇初并天下,为维系新的政治统一,调节东西方文化的冲突,不得不用东方的齐鲁文化装饰政治有关。如秦始皇九年嫪毐(涝矮)之乱,太后牵连被迁,“齐人茅焦说秦王曰:‘秦方以天下为事,而大王有迁母太后之名,恐诸侯闻之,由此倍秦也。’秦王乃迎太后于雍而入咸阳,复居甘泉宫。”(同上)这是一种政治姿态,表示崛起于西方的秦对东方文化的尊重,借以减轻关东六国民众在文化心理上对秦统一的抵触。而秦统一后即将齐的博士制度移植于秦,也反映了秦统治者这样一种心态。秦代博士制度的设置,是秦文化和齐鲁文化嫁接的一种尝试,表现了统一初期秦统治者对文化统一的重视与努力。
但齐鲁文化和秦文化是两种不同质的文化系统。从其渊源看,齐鲁文化是周文化和东夷文化结合形成的产物,齐鲁之邦傍河濒海的地理环境,派生出以儒道阴阳为代表的、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诸特征的伦理型文化系统。而秦文化则是周文化和戎狄文化结合的结晶,由于秦久居戎狄之地以及关中地区相对闭塞的地理和人文环境,形成了以法家为代表、具有强烈的封闭性和排异性等特征的法理型文化系统。从内容看,齐鲁文化重伦理,倡仁义,尊重社会的宗法传统,右文尚礼。而秦文化则轻伦理,重功利,菲薄社会的宗法观念,崇武而尚法术。鉴于此,促成东西方文化的融合成为维护和巩固统一的重要环节。统一伊始,秦统治者确实对此作了很大努力。如让博士官和齐鲁诸生参与“议帝号”、“议封禅典礼”,以及讨论是否实行分封制度等国家大事。从《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刻石的时间和内容来看,秦始皇在统一后的前几年,主要巡游于齐鲁之地,先后在峄山、泰山、之罘山、琅琊台等地刻石留文,其内容多有尊重东方文化传统之意。而“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秦政合水德,显然授受了齐学中的阴阳五行说以论证其统治的合理性。这大概也与博士官的影响有关。但随着统治形势的逐步稳定,秦统治者变得日益自恃专横,秦文化的封闭性和排异性表现得越来越强烈。这种对异己文化的排斥,典型地反映在关于分封制的辩论以及由此引发的焚书坑儒的事变上。
秦始皇三十四年,秦廷中发生了是否实行分封制的争论,这个问题本属于统治阶级内部关于统治方略制度的争论,但丞相李斯却别有用心地将争论引向歧途。他攻击博士儒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率群下以造谤”,最终造成了“焚书坑儒”的悲剧。尽管当时扶苏以“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史记·秦始皇本纪》)相劝谏,却被秦始皇断然否定。比较其对茅焦之谏的态度,它典型地反映了秦文化偏狭排异的本质。作为齐鲁文化之代表的博士们对秦政的批评,以及秦“焚书坑儒”的报复行为,反映了秦文化和鲁文化间的冲突。齐稷下学的传统是“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士人也“著书各言其治乱”。而“秦俗多忌讳之禁,忠言未卒于口而身为戮没矣”(贾谊《过秦论》)。“焚书坑儒”之后,博士制度名存实亡。秦的博士制度的失败,标志着以秦文化为背景的政治专制制度和富于原始民主传统的齐鲁文化精神结合尝试的失败。秦文化的封闭性和排异性,扩大了东西文化间的隔阂,造成了秦王朝与关东地区广大民众在精神心理上的严重对立,其结果是陈涉振臂一呼,“自关以东,大氐尽畔秦吏以应诸侯”(《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十五年二世而亡。历史的实践证明,由于秦文化本身具有的局限性,使之不能成为新的政治大一统的文化背景,只有尊重中国社会的宗法传统,具有开放性、包容性的齐鲁文化才能成为构筑新的文化体系和政治制度的基石。秦末农民起义以非理性的暴力手段完成了这一合理的转变。继秦而起的汉王朝具体地承担起这一历史任务。所谓“汉承秦制”,我们理解仅是指其基本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外在形式而言,其内在的文化内容却有绝大的变化。秦是以西方的秦文化为本位的,对异质文化采取了绝对排斥的态度。而汉则是以齐鲁文化为本位的,又吸收了楚文化、秦文化、三晋文化的精华,形成了新的文化系统。汉代的统治风格截然不同于秦,归根结底应导源于这种文化差别。

显赫一时的秦王朝被关东的农民起义所推翻,以法家为代表的秦文化遭到抑退,从此一蹶不振,法家作为一个独立学派而存在的合理性消失了。东方的齐鲁文化卷土重来。汉初,发源于齐地的黄老之学风靡一时。黄老学的盛行与下列条件有关:一是“反秦之弊”的政治需要。秦的暴政为实践所否定,新的统治阶级亟需一种较为温和的统治方式来迎合民心,黄老学“贵清静而民自定”的政治理论能够满足这一需要。二是恢复经济的需要。汉初“齐民无盖藏”的窘迫现实,迫使统治阶级不得不压抑自己的物欲,转而“与民休息”。三是迎合关东地区民众对自己传统文化的回归和认同心理。四是与当时统治集团的成份构成有关。当初的“布衣将相之局”,其成员多为楚人,楚人对与楚文化关系密切的道家有一种文化上的亲切感;而出身平民又较少文化素养的布衣将相们在对东方文化的选择中,往往鄙薄缛文的儒家,更倾向于质朴的黄老学。汉初,以黄老学为代表的齐鲁文化的复兴,不仅使当时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关东民众获得了某种精神平衡,更以其平和宽容的文化特色营造了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为汉王朝的兴旺奠定了基础。
在当初齐鲁文化复兴的大背景下,统治者重建了博士制度。由于当时宽松的政治和学术气氛,博士制度几乎恢复了昔日稷下之学的风采。其表现一是在博士制度里诸子百家共陈并进。博士中不仅有儒家、黄老学,而且还有五行家、刑名家和杂家的代表。其中晁错、贾谊堪为典型。晁错“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生所,……为人陗直刻深。孝文时,天下亡治《尚书》者,独闻齐有伏生,……太常遣错受《尚书》伏生所。”(《汉书·晁错传》)后迁除博士。但他上书言事却多以刑名法术缘饰其说。而贾谊“以能诵诗书属文称”,因“颇通诸家之书,文帝召以为博士”(《汉书·贾谊传》)。观贾谊之言谈,常以儒学为主,又兼采道、法。晁错、贾谊这种身为博士,而学兼众家的情况,反映了当时博士制度在学术上的包容性和多元化。其表现二是博士议政时所表现出来的公平竞争和畅所欲言的民主精神。如贾谊为博士,“是时,谊年二十余,最为少。每诏令下,诸老先生未能言,谊尽为之对,人人各如其意所出,诸生于是以为能。文帝说之。”(同上)全然没有论资排辈的陋习和学术上的门户成见。再如博士辕固生与黄生那场关于汤武受命的著名争论,最后甚至涉及到“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是否合理的问题。又“窦太后好《老子》书”,而辕固生斥之为“家人言耳!”景帝却认为他“直言无罪”(参见《史记·儒林列传》)。博士们能在最高统治者面前,对如此敏感的重大政治问题毫无顾忌地发表意见,由此可见当时统治者对学术的宽容和博士制度的开明性。博士议政中所表现出来的开放、宽容和民主风气,正是齐鲁文化传统精神的表现。
在汉初宽松的政治环境下,黄老学说由盛而衰的同时,根植于齐鲁文化土壤的儒家学派以其特有的韧性和适应性,以及深厚的文化底蕴,经长期的自我改造和充实脱颖而出,显示了理论上的优势和超凡的政治魅力。再建中的新儒学表现了齐鲁文化自强不息、刚健向上的主导品格。从当初的博士制度可以窥见汉代新儒学的发展轨迹。第一个在汉初历史上打上自己印记的博士是叔孙通。叔孙通,鲁人,“秦时以文学征,待诏博士”,后投靠刘邦。汉朝初建,朝仪未定,“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叔孙通乘机进谏,劝刘邦说:“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他认为“礼者,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者也”,所以采古礼与秦仪制订了新的礼仪制度。朝仪实行后,君臣名份制度化了,以至刘邦有“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的感叹,为此特拜叔孙通为太常,而弟子悉为郎。司马迁评论说:“叔孙通希世度务,制礼进退,与时变化,卒为汉家儒宗。”(《史记·叔孙通传》)凭其坚韧和变通,叔孙通为儒学在官方争得一席之地。齐鲁因其悠久的历史文化,成为当时文化最发达的地区,故汉初博士多齐鲁诸生。当时博士姓名可考者12人,史著其籍贯者11人,其中齐鲁籍的就有7人,而儒家博士就有6人,即叔孙通、孔襄、申培、辕固、张生、胡毋生。其他儒学博士如燕人诗学大师韩婴、广川人公羊学大师董仲舒,其乡里皆距齐鲁之地不远,其学渊源于齐鲁文化是十分明显的。在这些博士中,不乏为构筑新的儒学体系而殚精竭虑者。如董仲舒“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盖三年不窥园,其精如此”(《史记·儒林列传》)。尽管“孝惠、高后时,公卿皆武力功臣。孝文时颇登用,然孝文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窦太后又好黄老之术,故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同上),但以博士为代表的儒家学者,却不计眼前的名利得失,默默地致力于儒学的改造,吸收众家之长,尤其是将齐鲁文化系统中的阴阳五行学说加以修改,并以此为理论框架,建立了一个新的儒学体系,为以后汉武帝的“独尊儒术”做好了理论准备。

由于形势的发展和儒学适应于政治大一统的需要,汉武帝宣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于元光五年“置《五经》博士”。《五经》博士的设置意义有三:首先,随《五经》博士的设置,博士制度改变了以往百家并存的局面,成为儒学的一统天下。儒学从此成为学术上独尊的官学,具有政治上文化上的垄断性和权威性,学术进行了经学时代。博士们在议政时所发表的意见,被严格限定在经学的范围内,议政成为对经书微言大义的阐发和对统治阶级既定政策作理论上的注释,经学原则成为博士官们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准则。《五经》博士的设立是对博士制度传统精神的背叛。儒学的学术意义由此日益削弱,逐渐表现出政治庸俗化的特征。其次,《五经》博士射策取士,经学成为士人猎取高官的远身之阶,“自此以来,公卿大夫士事吏彬彬多文学之士”,官员的逐渐儒生他,便孺学的某些政治思想得以实现,从而赋予封建统治以理性的色彩,为封建政治的改良提供了条件。汉王朝的兴盛以及中国封建社会的稳定和祚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儒学的自我更新、自我调节的应变能力。第三,《五经》博士制度的建立,标志着齐鲁文化登上统一封建王朝的庙堂,取得了政治上的正统地位。汉武帝所尊的儒术与齐鲁文化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自武帝至平帝,博士姓名可考者109人,其中籍贯明确可考者77人,齐鲁籍者就有47人之多;西汉初的五经八师,除传《诗》的韩婴,传《公羊春秋》的董仲舒以外,传《尚书》的伏生(济南人),传《易》的田何(齐人),传《诗》的申公(鲁人)、辕固生(齐人),传《礼》的高堂生(鲁人),传《公羊春秋》的胡毋生(齐人)等六人都是齐鲁大儒。同时,汉武帝时期,儒学完成了对齐鲁文化中的阴阳五行学说、黄老学说及方仙道的吸收和融合,成为齐鲁文化当之无愧的代表。随着齐鲁文化正统地位的确立,它作为一种地域性文化的特征逐渐消失了,其基本精神潜移默化地渗透到社会文化的各个层面,成为中华古代文明的核心和灵魂。
《五经》博士制度的建立,是齐鲁文化和封建专制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结合的产物。作为齐鲁文化代表的儒学,固然有许多原始民主思想的内容,如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和独立人格的思想,这些思想在孟子那里得以发扬光大,成为反暴君、反专制和“民为贵”的思想。但儒家有关“礼”的思想在本质上是维护君权和等级制度的,所以“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史记·太史公自序》),就成为以宗法关系为背景的中国古代社会的治世要道,儒家因此也就获得了“虽百家不能易”的社会地位。当然,齐鲁文化对封建专制制度也有着制约性和建设性的一面,如汉儒强调“仁致”,大讲天人感应,其要归在于用“天命”去制约专制君权,对专制政治起到了匡正作用。齐鲁文化以其特有的政治互补功能,使之成为自汉武帝以来中国古代社会不可替代的主体文化体系。
从《五经》博士制度考察,汉武帝作为一个有雄才大略的皇帝,虽然“卓然罢黜百家,表彰六经”,却始终没有让儒学理论束缚住自己的手脚,在整个的统治方略中表现出“外儒内法”的特征,所以《五经》博士制度的创立毋宁说是一个重要的学术象征,在当时的实际政治生活中儒术更多地被看作是一种学术装饰品。博士出身的公孙弘深明其中三昧,为官行政,“不肯面折廷争,……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上大悦之。”(《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后官至丞相、封侯。而那些拘于经说且不知权变的博士们却往往以其言行而招致杀身之祸,《史记》、《汉书》多有记载,就不一一罗列了。学术一旦成为正统,也就同时丧失了自身的独立性,而沦为政治的侍妾。武帝一朝,博士官员虽然参与了议政、制礼、藏书、教授、策试、出使等事务,但其作用影响主要限于学术文化领域,昭宣之时情况大致如此。元帝即位,一改以往“霸王道杂之”的传统,实行了纯儒术的统治,博士制度的作用影响日见重要。元帝、成帝以好儒著称,博士弟子人数大增,其出路多为郎官和太子舍人,为汉朝培养了大量儒生化的官员,其时博士官的升迁已日见显赫,当时著名的三公如韦玄成、薛广德、贡禹、匡衡、师丹、平当、孔光、彭宣、翟方进、张禹等皆为博士出身。以经学见长的博士官成为统治集团的重要成员,使政治打上了儒家的深刻印记,儒学的原则成为当时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从而最终完成了齐鲁文化正统化的进程。

随着齐鲁文化正统地位的确立,儒学在学术领域获得了垄断地位后,其内部的派别之争也就开始了,这就是自西汉末年始,围绕着古文经博士的设置,引发了经今古文学之争。
经今古文学之争,肇始于齐鲁文化内部鲁学和齐学的不同学风。一般说来,齐学趋时务实,量权变通,具有革新性、开放性和包容性的风格。鲁学法古求真,以学为学,带于权变,表现出较强的保守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发轫于西汉末年的经今古文学之争,其实质是齐鲁文化内部齐学和鲁学两种对立学风的矛盾斗争在经学领域的反映。虽然今文经和古文经学术师承不同,如《诗》今文经有齐、鲁、韩三家,而古文有《毛诗》;《书》今文经出自伏胜所传,而《古文尚书》出自孔安国;《礼》今文经出于高堂生,而古文经则有《逸礼》和《周官》;《易》今文经出于田何,古文经则出自费直;《春秋》今文经有《公羊》、《谷梁》两传,而古文经则有《春秋左氏传》。但是除了《春秋》和《礼》二经今古文在内容上有较大差异外,其余诸经文字没有多少差别。如《汉书·艺文志》说:“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亦脱二十二字。”又说:“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可见经文虽有数字或数十字的差异,但皆无关宏旨,其主要区别,还在于治经方法的不同。故吕思勉先生说:“今古学之异,实不在经文,而在经说。”(《秦汉史·秦汉学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所谓“经说”,无非是一个方法问题。
经今古文学在治经方法上的第一个差别,是今文经学主张“趋时”,重在挖掘“微言大义”;而古文经学则主张“好古”,注意“通训诂”以释经。今文经学以《春秋》公羊学为主干,借用阴阳五行说以讲灾异,穿凿附会某些经义,积极地为当时的现实政治服务。在今文经学家眼里,孔子主要是哲学家、政治家,一部《春秋》是其阐发政治主张的理论教科书。古文经学则以《春秋左氏传》和《周礼》为主干,他们继承了孔子“信而好古”的治学方法,恪守经文中的原始旨意,从训诂学的角度,注重经文中历史事实和名物制度的考证和注释。他们研究《左传》主要是研究历史,他们研究《周礼》重在制度的考释。
经今古文学在治经方法上的第二个差别是,今文经学日趋谶纬化,而古文经学则具有反谶纬迷信的倾向。自董仲舒讲天人感应,今文经学就具有神学系统的特征,其后日益荒诞。灾异学说和源于齐学的方士文化结合,“图谶成于哀、平之际”(《后汉书·张衡传》)。从汉光武帝刘秀于公元56年“宣布图谶于天下”,到章帝时的白虎观会议,谶纬与今文经学完全合流。今文经学的堕落是其政治上的“趋时”性极端发展的结果。而古文经学因其主要在民间传播,以本份的学术研究为标的,所以对作为官方之学的谶纬之学采取了一种批判立场。尽管有个别人如贾逵之流搞政治投机,“言《左氏》与图谶合”(《后汉书·贾逵传》),但就其整个学派而言则高扬了理性批判的旗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自己在学术上的独立性和纯洁性,这是与鲁学强调以我为主的学术传统一脉相承的。
经今古文学在治经方法上的第三个差别是,今文经学派治经往往是“专拘一经”,而古文经学派走的则是“通经”的道路。今文经学家因其繁琐附会的学风,致使其学术视野狭窄,多为一经之专家,且“家法”森严。《汉书·儒林传》说:“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迄于元始,百有余年,传业者寝盛,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以至“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言。后进弥以驰逐,故幼童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汉书·艺文志》)而古文经学家们往往兼明五经,至东汉,古文经学有长足的发展,遂出现了一些“通书千篇以上,万卷以下”的通儒,如班固、贾逵、许慎、卢植、马融、蔡邕等。其中的佼佼者是东汉末年的郑玄。他学问渊博,兼通古今文经传,遍注群经。正是由于古文经学派的包容和通博,所以统一经学的任务非其莫属。
综观经今古文学的发展变迁,渊源于齐学的今文经学以其“趋时”善变而捷足先登,赢得了统治者的青睐,受到尊崇实赖于他们的创新精神。今文经学在政治上的积极进取,对维护当时的政治文化统一,推动封建政治的革新改造,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对政治的附丽最终导致学术的堕落和庸俗化。而以鲁学传统精神为宗旨的古文经学以其稳定和持重保持了自己相对独立的社会地位,在风云变幻的政治生命中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的姿态,尤其在东汉末年的黑暗政治中维护了学术的自尊而为时人所推重。以郑玄为代表的古文经学以其恢宏的治学气魄最后完成了齐鲁文化和儒学的统一。由今文经学垄断的博士制度由于其庸俗的表现逐渐丧失了它在政治上的辅助作用和学术上的象征性,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
(《东岳论丛》199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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