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玄同-黄兴涛:“她”字的故事:女性新代词符号的发明、论争与早期流播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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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黄兴涛:“她”字的故事:女性新代词符号的发明、论争与早期流播 (五)


六、第三人称代词序列的形成与“她”字位置之确定
1920年底以前,“她”字问题的争论,主要是在第三人称代词应否区别男女性别一点上展开的,其他如“中性”等第三人称词需不需要,需要的话又应采取何种形式等问题,则基本上未受重视或引起辩论,只是顺便涉及:或仅提出方案、或自己使用而已。如1920年4月,寒冰在《关于她字问题的申论》一文中,就曾明确表示,“我还主张将‘彼’字代表中间物,使‘他’、‘伊’、‘彼’三字各有专责,各代表一性”(这与1878年郭赞生在《文法初阶》中的实践完全相同)。又如刘半农,他在《“她”字问题》中也曾以括弧的形式表示:“我现在还觉得第三位代词,除‘她’字外,应当再取一个字,以代无生物。但这是题外的话,现在姑且不说”。有必要指出的是,1935年刘半农将此文收入《半农杂文》时,在“一个”与“字”之间,竟有意地加上了一个“它”字,闹得后来很多人都以为“它”字也和“她”字一样,都是他一个人最早的发明。这就是刘半农自己的不是了。或许,他私底下真曾这样主张过也说不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当时的他却的确并未将类似主张公开出来。
比较早地从语法角度通盘把握第三人称代词问题,将主张公之于众,志在迅速取得认同后推广开去,勇于实践并引起社会关注讨论的,当属陈望道等《民国日报》的几个撰稿者和编辑们。1920年5月3日,陈望道在《女子性第三身“身次代名词”》一文中,已经以图示的方式,明确地表达了对第三人称代词序列的整体性认识。他以为:单数应分为三种:(男性)他,(女性)伊(非她),(中性)他;复数则可共一种:他们。这种主张第三人称代词单数须分别而复数则无须分的观点,此前也有人顺便提出过,如赞同女性用“伊”字以区别男性“他”的大同其人,就反对女性复数词使用“伊们”,认为“文字上无论用男性的第三身复数代名词,或女性的第三身复数代名词时,必定将本身专名词某某指出,故可共用‘他们’二字。以英文作标准------也是这样”。[1]不过那时的大同,显然还缺乏对此问题的通盘考虑。
1920年6月27日,专注于通盘筹划汉语中第三人称代词建设问题的陈望道,又在《民国日报》副刊《觉悟》上发表《第三身次代词用法底讨论》一文,公布了他与沈玄庐和李汉俊商讨之后形成的新看法,其中,值得注意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他放弃了以前主张复数形式仅用“他们”的陈见,赞成分化,并首次给出了如下的第三人称代词之总体序列表:
身次代词第三身全表
性别

数 别男性女性通性中性单数他伊渠彼复数他们伊们渠们彼等在上表之中,陈望道等不仅创造出表示男女混合不清时的“通性”代词之新分类,使用了别出心裁的对应词——“渠”和“渠们”, 还在中性代词中,新造了复数形式“彼等”。他解释这种分化的理论依据时,指出:“承认文字、语言,分别得越清楚越好,越清楚越便利,所以主张改造。但又承认文字原义有意识的改革底可能,所以又不主张从新造字,由这两前提出发,结果便生出上列的结果”。正是基于此种“分别得越清楚越好”的意识,当李汉俊提出照法文用法,将“通性”的复数代词用男性词去代,主张凡有一个男性在内的就用“他们”时,陈望道仍感不妥,“以为既然要造,也不必定要根据法文,只要问怎样才得明白”,因此,他最终还是认同了沈玄庐使用“渠们”的建议。尽管一开始仍觉得很生涩,“但想到‘伊们’二字新用时候的生涩和现在的便利,也就不参异议了”。
1920年底,陈望道和叶楚伧、沈玄庐、邵力子、刘大白等七人又共同拟定了一种《用字新例》,由“民国日报馆”公开印行,以期加快全国的有关讨论和认同的进程。[2] “新例”中共列有四个“用字”表,第一表就是“‘他’底分化”。表中第三人称代词各项,与前面提到的《第三身次代词用法底讨论》一文中所列基本相同,只是“渠”与“渠们”,被改成了“ 和“佢们”。 这样改,除为了笔画简单之外,也是为了“人”字旁的统一之故。
《用字新例》发表后,这些共同拟定的同人们及其响应者,纷纷按照“往后无论写字、作文、着书、译述、编讲义,都照这例实地使用”的要求,在当时的各种报刊上大胆地进行创作试验。于是各种纷乱的使用,竞呈一时。1921年10月-11月间,《学灯》杂志上曾为此发表多篇专文,形成一个关于“‘他’字分化”问题讨论的小高潮。其中,率先表达疑义的陈斯白针对《用字新例》,提出了新的第三人称代词序列表,尤其引人注目。我们不妨先将该表引录如下: 性别
数别男性女性通性中性(静物)中性(动物)单数他她彵牠“犭也” 复数他们她们彵们牠们犭也 们创字者苍颉刘半农陈斯白郭沫若陈斯白陈斯白之所以要提出有别于陈望道等人的“序列”表,主要是基于对后者故意使其他第三人称词在发音上不同于“他”字感到不满。这一点,正好与刘半农对“她”字发音的遗憾和寒冰等攻击“她”字的理由背道而驰。在他看来,既然在口语中,全国的大多数地方都习惯于发第三人称单数词为“Ta”音,那么让“女性”、“中性”和“通性”的第三人称词各发不同的音,实在是既无必要,也很难在实际使用中被全国各地的大多数人所接受,因为它不符合“言文一致”、“文需与言合”的基本原则。何况,“伊”、“ 佢”,特别是“彼”及其复数形式“伊们”、“ 佢们”和“彼等”,文言味很浓,难免“以‘文言’搀入‘白话’的毛病”呢。在陈斯白看来,他生造的第三人称代词虽多,但由于都伴着“也”字旁,“因字音都与‘他’同,那就没有不合语言的地方”。[3]
不过,上述二陈的两种方案虽有不同,在精神上实有一致之处,那就是他们都过于信奉语言“分得越细密越精确越好”的法则。正因此,陈斯白十分钦佩陈望道等人超越英文创造出第三人称“通性”的分类,认为这是他们的“卓识”所在。只是他显然还嫌其分化得不够细,故而才又有“中性”词的继续两分。
这种过于太细的划分所造成的繁乱,不久便激起了许多人的反感。有的因此走向全盘拒绝“‘他’字分化”的极端(如前文曾提到的孙逊群);更多的人则倾向于主张对“‘他’字的分化”范围加以必要的限定。如当时在这一讨论中很活跃的龚登朝其人,就着文不仅反对“通性”代词单数的存在,也反对中性词中再细分“静物”和“动物”,以为徒增麻烦、多此一举。[4]钱玄同更是着文,对于整个“通性”的分类词全盘否定,以为其本为“莫须有”的。他举了许多具体的例子,以示其“实在太纷扰”,建议“大可取消”。在他看来:“不知男女性和兼有男女性的代名词,还是用‘他’和‘他们’为宜。分化本是应事势上的必要而发生的,故分化的新字,和原字所辖的意义,范围很有广狭的不同。凡原字所辖的意义,那未经分化的,仍为原字所辖:即以‘他’字而论,分化以后,除‘女性’和‘中性’两义以外,都可仍用‘他’字,如‘其他’,‘他种’,‘他人’,‘他日’等等都是,并不专限于男性的代名词一义。要是觉得通性用‘他’和‘他们’总有些疑于男性,则或可用中性的那个字”。若从今日实际使用的情形来看,我们实在不能不佩服钱玄同早在80余年前,就能有此过人的先见之明。
钱玄同的上述意见,是在一篇题为《“他”和“他们”两个词儿的分化之讨论》一文中阐发的。该文发表在1922年11月20日出版的《国语月刊》上。文中除了反对“通性”之外,还表达了许多其他深思熟虑的见解,显示了一个杰出的语言学家成熟的智慧。比如,关于中性词要不要和男性词加以分化和区别的问题,周作人等人认为,在实际的语气中因两者不难辨别,故可以按照习惯不加区分,即都可共用一个“他”字。对此,钱玄同则从“习惯”与“明白”的关系角度,提出了较有说服力的反向意见,他指出:
“分化本是对于固有的国语改良的一种办法,所以分化的词儿在固有的国语中都是没有习惯的。要造成这习惯,全靠今后的新文学。男性和中性同用‘他’字,虽在语气中不难辨别,但中性用‘他’,在国语中本没有这习惯(偶然有用在宾位的,从没有用在主位的)。既然用‘他’和用分化的新字同一不习惯,则分化了并不至于多受不习惯的痛苦,而在文义上到底要格外明白些,所以我不主张-------三性只用两个词儿”。
再如,关于三性的复数词问题,也有很多人主张当像英语一样不作区分,钱玄同则从国语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样坚持还是应该区别开来的好。他极有见地地说:
“讲到复数,只用‘他们’一个词儿,似乎也可以;如英文只有一个they,-------但我觉得国语的语法和欧洲语系的语法大有疏密的不同,国语因为语法太疏,语义往往失之含糊,容易发生误解,将‘他们’这个词儿照单数分化为三 ,似乎格外明白些。所以我主张也将它分化”。
那么,将男、女、中三性区分开来,究竟各自都采用什么样的代词符号才妥当呢?钱玄同最终提出的意见,被他自己浓缩在如下一个序列表中: 数 别
性 别 单 复男 他 他们女(甲)伊(乙)她 (甲)伊们(乙)她们中(甲)它(乙)牠(甲)它们(乙)牠们在钱玄同看来,表中的甲乙二种选择都能用,“可以任各人的喜欢,随便用哪一种”。因为其符号都不过是“同字异体”,发音也可一样。为此,他还颇费周折地动用深厚的传统语言学知识,论证“她”字古代也可读“伊”音,以反驳那种盛行的“她字读伊音,理由不充分”的观点,并引语言学家赵元任为商务印书馆新制的“国语留声片”课本上 “她”字发“伊” 音为同道。赵元任是主张第三人称代词分化法为“他、她、牠”序列的,钱玄同也以为此种分化法为“适宜”,不过在女性和中性代词“字体”的选择上,他则相对更偏重“伊”和“它”字,这从前表中这两词均被他列为“首选”之词可以概知。
据笔者查考,率先明确主张以“它”和“它们”作为第三人称中性代词的,并非人们常说的刘半农,而应该是钱玄同。这也是钱氏《“他”和“他们”两个词儿的分化之讨论》一文的重要发明。对于“它”字,钱玄同早在1919年初与周作人开始探讨“she”字译词时,就已较早提到,陈独秀也曾非正式地建议将“它”作为女性代词来用。但在1922年11月以前,似乎尚未见有人正式主张以“它”字来代中性第三人称单数的。在钱玄同此文中,鉴于“它”字为“他”的古字,其音“tuo”也是“他”字的古音,再加上当时的官话区域里,“他”字也仍有读作“tuo”的遗留现象,故钱氏主张:“将今字今音的‘他’表男性,古字古音的‘它’ 表中性,-------中性单数作‘它’,复数即作‘它们’”,并认为“这样分化,不但比‘彼’和‘彼等’说起来较为顺口,而且在习惯上也略有根据”。为了论证使用“它”字的合理性,钱玄同还特别提醒说:“若再说一句取巧的话,表人类的用有人旁的‘他、伊’两字,表非人类的用没有人旁的‘它’字,看起来也有便利之处”。这句被他自己认为“无关弘旨的”话,其实也未尝没有道出“它”字作为中性代词的部分长处来。
对于陈望道等人以“彼”和“彼等”来代表中性词的主张,钱玄同的批评也别具见解。他认为“彼”字不甚好,因为其复数形式“若作‘彼们’,则太生硬了;若照《用字新例》作‘彼等’,又与‘我们’,‘他们’-------等用‘们’字作复数符号之例歧出。虽说文法总不免有例外,但这是指习惯的字而言:既不守习惯而特创新名,则总以遵守文法为适宜”。在创造新名的时候,还能尽量顾及文法习惯,这其实正是钱玄同的高明之处。
关于第三人称中性代词,值得格外关注的还有那个“牠”字。1935年,鲁迅在《忆刘半农君》一文中曾将该字的发明权归功于刘半农,这恐怕很成问题。前文曾引述1921年陈斯白拟定过一个代词序列表,其中明确标注该字为郭沫若所发明,但也没有提供具体的证据。而钱玄同在此文中则又提出新说:“中性作‘牠’,不知最初主张的是谁,我所看见最早用‘牠’字的,好像是1919年清华学校出版的《修业杂志》,可是现在记不真切了”。笔者不曾细考“牠”字的由来,但却发现该字在民国活跃和延续的时间很久,至少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前,它比“它”字似乎还要流行些。[5]钱玄同对于“牠”字显然比不上对“它”更衷情,但仍取一种积极认同的态度,他特别提醒人们注意:“‘牠’字用‘牛’作义符,这不是‘牛’字,乃是半个‘物’字”,旁边的音符“也”,“不是‘也’字,乃是半个‘他’字”。[6]不知这是否多少带有防范人们以“人也”、“女也”和“牛也”的判断,去对“他、她、牠”的序列代词之涵义作出相关联想的意图在?
如今通行的“他、她、它”代词序列格局,开始酝酿于1922年前后,大约在30年代中期以后才加速最终奠定。[7]总的说来,中性代词“牠” 和“它”的逐渐流行,无疑强化和巩固了男女性别区分词的合法存在。而“她”字对 “伊”字的最终超胜,除了其他的因素作用之外,也是在与“牠”、“它”的互动中,进行了彼此选择和相互定位的结果。这一点,后文还会有所探讨。



[1] 见前引大同《“第三身代名词”底研究》(1920年4月)。
[2] 《陈望道文集》文集曾予收录,但其注明1922年10月22日发表于《觉悟》,当有误。实际上,此《用字新例》约作于1920年10月-11月间。1921年,陈斯白等在讨论“他字分化”问题时曾提及它,均说其作于“去年”。陈望道1922年3月初版的那本被誉为“第一部系统的白话文作文法专书”的《作文法讲义》里,也将其作为“附录”收入。
[3] 见陈斯白:《“他”字分化他的意见》,《觉悟》1921年10月8日。
[4] 在龚看来,既然“通性”是男女合用,就等于在使用前已经知道有男有女,至少表明有两个人,那么它就应该只有复数而没有单数形式了。见龚登朝:《“他的分化”的讨论》,载1921年10月13日《学灯》。对此,陈望道代表同人解释说,“通性”的单数词仍然必要,它表示的是那种不知是男还是女的情况,可用“佢”。其复数形式“佢们”,则一指代 “两性并存的多数”,一指代“男女不明的多数”。见《答龚登朝先生对于<用字新例>“怀疑的所在”》,载1921年10月16日《觉悟》,署名“用字新例·同人”, 《陈望道文集》收录。
[5] 如马俊如、后觉合编的《国语普通词典》中关于“牠”字的专门词条就写道:“除了人类之外称的他,用作牠”。该词典甚至还以“牠”字来解释“它”。如“它”字的词条就写道:“它:牠”;“它们:牠们”。见中华书局1923年底版该书“甲”部第111页;“乙”部第91页。
[6] 以上所引钱玄同的看法,均见《“他”和“他们”两个词儿的分化之讨论》,载《国语月刊》第1卷,第10期(1922年11月20日)。
[7] 如1935年宋文翰编、中华书局出版的流行很广的《国文读本》(新课程标准师范适用),在谈到“第三身称”的语法内容时,就是使用“他、她、它”,“他们、她们、它们”系列。可见该书1935年版第2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