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清史纂修宜立足《清史稿》,着意体现时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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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史纂修宜立足《清史稿》,着意体现时代感


我们认为当下组织力量纂修清史是值得的,必须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地加以完成,做出一部既能与二十四史相衔接,又具有时代特色的《清史》。
一、前人对纪传体史及赵尔巽《清史稿》的认识和新修《清史》的可行性
每个时代都应该有体现自己时代的史学,每个时代文化的进步和发展也应该奠基于已有的文化积累和文化传统。对于二十四史,过去已有梁启超等作过总结。他揭示了四个病源:即1、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2、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3、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4、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由此只能是能铺叙而不能别裁,能因袭而不能创作。对读者而言,必然是难读,难别择,无感触。史学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史学的革命是当务之急。其实史学革命是每个时代史家都必须面对的课题。
具体说到《清史稿》,过去人们也已多有评论。柴德赓《史籍举要》(北京出版社2002年1月版第223——225页)说:“《清史稿》未被列入正史,因未经当时官府承认,又是初稿。赵尔巽曾在序言中说:‘盖此稿并非视为成书也。’于是只仿王鸿绪《明史稿》例,称为《清史稿》。”作为编纂者,他就希望后人能对之有所改作,以成定稿。
不过,“此书所据的史料是极丰富的,有清代国史馆的国史底本,各朝实录、圣训、方略、会典、则例、方志、文集碑传和档案等等。《清实录》,蒋良骐《东华录》、王先谦《东华录》、朱寿朋《光绪东华录》以及《宣统政纪》等书为本纪的依据。《大清会典》、《大清会典事例》、《清文献通考》以及刘锦藻的《清续文献通考》等书为志的根据。《清史列传》、《耆献类征》、《碑传集》、《续碑传集》以及各家文集等书为列传所本。而这些着作大都完整保存,可与《清史稿》互相参照。当然《清史稿》在其中最概括简略,是转手多次以后的资料。”应该说,如今我们可以利用的清史方面的新资料比过去更加丰富了,特别是历史观的转换本身就极大了拓宽了历史学的视野,我们还是应该把更多过去不为人们所重视的史料纳入新《清史》的史源范围内。这其中不仅应编辑整理国家、地方档案,而且应该把族谱、契约、碑铭乃至秧歌、谚语、歇后语和民间戏曲等纳入编辑整理和出版的范围内。关于清代会馆的许多文献和实物资料都大量散存于民间,也很有必要加以搜集整理。
柴先生说:“《清史稿》是学清史的人的基本参考书,但缺点很多。首先是修史诸人多系清朝遗老,复辟思想浓厚,坚持站在清统治者的立场上写书,对反清者极力诽谤谩骂,如辛亥革命前,革命志士吴樾炸出洋考察搞立宪骗局的五大臣,本是一个正义的革命行动,而卷二十四《德宗本纪》中却污蔑为‘匪徒捽掷炸弹’。清朝遗臣亡于民国初年的传中只写甲子,不奉民国正朔,如卷四百七十二《劳乃宣传》:‘丁巳复辟,授法部尚书’;同卷《沈曾植传》‘丁巳复辟,授学部尚书,事变后,卧病海上,壬戌冬卒。’卷四百四十九《冯煦传》则说他辛亥革命时‘闻国变,痛哭失声,越十有五年,卒。’”对于这些朝代变更所产生的判断歧义,今天已经不存在了。
“其次是夸美清朝统治,如卷一百二十《食货志序》中说:‘凡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又普免天下租税,至再至三,呜呼,古未有也。’卷五百二十六《属国传》说:‘环列中土诸邦,悉为属国,版图式廓,边备积完,茫茫圣德,盖秦、汉以来未之有也。’实在是无稽之谈。书中一方面于清朝皇帝无不颂扬,另一方面凡明代后裔及遗民举兵抗清的,均呼为贼寇。如《世祖本纪》‘顺治十八年,海寇郑成功逐荷兰人据之。’这是把民族英雄郑成功污蔑为海寇。于太平天国起义则更是切齿痛恨,行文所及,非伪即匪,《洪秀全传》中以为‘中国危亡,实兆于此’,真是本末倒置。对于帝国主义侵略头目戈登镇压太平天国极为夸奖,却不载其火烧圆明园的严重罪行。说到辛亥革命,记叙中‘谋乱’,‘作乱’,‘伏诛’等贬词迭出,不绝于书。”如今我们已经冲破了极左思潮的束缚,相信作出客观评价的愿望是能够实现的。
“再次,在编纂体例方面,重复舛漏更不待言。史馆的工作在十四年间时修时停,有时无专人负责,组织松懈,各随己意为编写,况修史诸人未能细查实录,故而差谬时见。至于档案,充栋盈梁,更谈不上多看,所以此书历来不为人所重。以其内容论,志、表尚属有用。本纪简略,列传最下。”我们今天政通人和,经济基础稳固,克服上说问题自在情理之中。
《清史稿》有关内本、关外本之别,“关外本”是金梁携至沈阳改动的本子,有金梁的校勘记,增有康有为传、张勋传、张彪附传,金梁自署办理史稿校刻事宜总览衔头,其实金并非修史之人。“关外本”又改过一次,把张彪附传撤了,增加了陈黉举、朱筠、翁方纲三传。“关内本”则把康有为传、张勋传和金梁《校勘记》一并删去。此外,几种本子的其他内容也略有更动。今天我们可以综合二种本子,重新做出取舍。
总之,柴德赓《史籍举要》中提到《清史稿》志、表等价值较高,纪相对粗疏,传的质量最低。因而我们必须在增添新志、充实纪、订正传方面下工夫。
瞿林东、韦唐、王森等着《二十五史随话》(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清史稿——一部正史的未定稿》作者张显传说:《清史稿》是由民国初年特设的清史馆编修的,以馆长赵尔巽任主编,缪荃孙、柯劭忞等为总纂,另设纂修、协修、提调、校勘等职,参加编修工作的先后有一百多人。《清史稿》于1914年(民国三年)开始编纂,1920年编成初稿,1926年修订一次,1927年秋大致完稿,前后历时14年。对于这样一部有清一代的正史,“本应详审修正,以冀减少瑕疵”,但“以时事之艰虞,学说之庞杂”,尤其因主编赵尔巽“年齿之迟暮,再多慎重,恐不及待。”于是就委托袁金铠经办发刊和校刻事宜,于1928年刊印,1929年发行。
《清史稿》汇集了比较丰富的清史资料。由于清朝灭亡时,清廷档案、私家着述和文化典籍保存得比较完整,这就为编写《清史稿》提供了充实的原始资料。当时的主要史料有:《清实录》,从太祖到宣统凡十二朝,共四千四百卷;《清国史》,纪、传、志、表俱全,清亡前,清朝国史馆已编成七百五十四卷;《清诏书》又称《圣训》,共一千六百二十四卷;清典志四千九百三十八卷;清朝人物传记、名人年谱等二千多卷;清纪事史书《东华录》等千卷以上。此外,官方对某一具体事件的纪略,私人记某一事件的始末,更是数不胜数。总之,《清史稿》取材“以实录为主,兼采国志旧志及本传,而参以各种记载,与夫征访所得,务求传信。”《清史稿》集中并系统整理了有清一代的史料,为后人研究清代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素材,这是应该肯定的。从修成的《清史稿》看,档案史料没有被利用,这是一个很大的缺憾。
《清史稿》编写的体例大致取法《明史》,但又有所创新,如本纪部分不仅逐年记载了皇帝的军国大事,而且在前代逊君还健在、无谥可称时创了“宣统纪”的新格局;各志、表中除记录天文、地理、礼乐、选举、艺文、食货及皇子、公主、外戚、封臣等各方面活动外,新修的交通志、邦交志及表中的军机大臣、理藩院都是前史所未有的,列传中创立了畴人、藩部、属国三传,反映了清代社会的新发展。另外,对于反清斗争的重要人物如张煌言、郑成功、李定国、洪秀全等,《清史稿》也都列了传,这些都是值得称赞的。总体上看,《清史稿》编者没有坚持信实的原则,并坚持“扬清”的立场,在人物的褒贬上存在较大的偏颇。王思治、郭成康等先生都较具体地阐述了这一点。
赵尔巽视此书为“急就之章”,“并非视为成书”,只是想以此作为“大辂椎轮之先导”,对于书中所有疏略纰谬处,“敬乞海内诸君子切实纠正,以匡不逮,用为后来修正之根据。”显然,按其本意,《清史稿》只是类似现代的一部征求意见稿。这样,易培基所指责的“体例不合,人名先后不一致,一人两传,目录与书不合,纪表传志互不相合,有日无月、人名错误,泥古不化,简陋、忽略”等谬误也就成了先天性的问题,至于遗漏、颠倒、文理不通等现象更属意料中事。正因为《清史稿》是一部不成熟、有谬误的稿子,史学工作者在此基础上进行更具体、信实的工作就显得很有意义。
以上两段评论文字有一定代表性,表明重修清史是历史赋予史家的光荣使命。我们理应不辱历史使命,做出无愧于时代的新《清史》。
二、今人对修纂清史的期待
文汇报2002年7月27日发表多篇有关清史修纂的文章:杨帆《依靠政府,纂修清史》;王家范《纂修清史亦喜亦忧》,葛剑雄《“正史”可修非创新不可》、王戎笙《抛弃“正史”创新体裁》,《文汇报》2002年4月20日发表了黄力民《官修清史,可以休矣》的文章。
总的印象是对清史纂修寄予厚望,强调清史必须创新体裁,此外还要有新材料、新观点、新方法,要建立新的运行机制,新的组织形式,新的有效措施,防止个人专断,防止学术腐败,防止把好端端的“国家重点文化工程”搞成“豆腐渣工程”。
我们认为这是时代和人民对清史纂修者提出的基本要求,几次研讨会通过畅所欲言的讨论、争辩,已形成较为一致的共识,这就是修好清史,义不容辞。
我们可以利用史学界较完整的学术梯队,已经大量整理出的档案文献资料和政通人和的社会环境,众志成城,修好《清史》。
三、修纂《清史》适合旧体新作
笔者认为,在新《清史》的修纂过程中,比较适合旧体新作。这既体现了与二十四史相衔接的精神,又力求反映我们这个时代历史研究的特色。具体表现在:
以传统的体例统摄较多的历史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新的体例设置,如志的部分可以增加艺文内容:包括官方典籍、民间各种书籍、金石、家谱、文牍还有外国人的着述等。志,是否可在地理志中加入人文地理的内容,如社会风俗的变迁、特产等。是否可列阶层志。在社会组织方面,是否可列会馆志等。
融纪传、编年、本末体之长于纪、传中,如纪中可以用编年,叙述事件时也可吸收纪事本末体之长。鉴于清跨不同社会形态,对人物设置类传,可以显示时代之变迁、进步。着意揭示清代社会层面:社会的整体近代化倾向、社会生活、社会风尚的变迁,中外文化交流。
充分利用“表”、“图谱”,便于包罗更多内容,便于体现人民性,便于生动地反映历史,也是使历史走出深宫大院的重要途径。
列传:在《清史稿》中占有很大分量,应包括在华外国人。《清史稿》卷272,列传59有《汤若望、杨光先、南怀仁传》,是否还应包括其他外国人。儒林是否分学派师承叙述。《畴人传》的内容应增加。
具体编纂注重不同年龄层的相互搭配,相互审查,进行语言文字的修饰。以流畅的时代语文,间用文言,以体现时代潮流,又立意精炼。
(资料来源:清史编委会体裁组;王日根,男,1964年生,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本网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