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关于清史编纂的体裁与指导思想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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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关于清史编纂的体裁与指导思想及其它


编纂清史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三代领导人都殷切期望,十分关心的重大课题,也是几代清史工作者长期追求的夙愿。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启动清史编纂工程的重大决定,这是一项新世纪标志性的学术文化工程。为此,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正在全国范围内就清史编纂的体裁体例广泛征求意见,史学界同仁特别是广大清史工作者理应以高度的民族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进言献策。以集思广义共促进其成。这里,拟就编纂的体裁与编纂工作的指导思想之间的关系及其它有关问题略陈已见。
一、修史工程理应体例先行
修史工程理应体例先行,这是历朝历代修史工作所积累的宝贵经验。目前启动的清史编纂工作,从研讨和确定体裁体例入手,完全符合修史规律。如同修建一座高楼大厦,必须先有一个建筑方案和设计蓝图,方能动工一样,要编纂一部大型清史,也必须首先确定全书的体裁体例,才能进入分工撰稿阶段,这是做好编纂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具体到清史编纂工作目前的进程来说,正像文化部呈报中央批准的关于修纂清史的报告中所说:“《清史》的编纂体裁是用旧体(纪传体)还是用新体;叙史是用文言还是白话文,拟撰修工程启动后经专家充分讨论再定“。既然如此,在正式决定之前,理应充分讨论。
再者,新编《清史》既然是新世纪的一项巨大学术文化工程,需要组织动员全国的清史工作者投入,参预撰稿的人数之多可想而之,如无一个共同认定的体裁体例和叙史语言,难免会出现各行其是,五花八门的状况,那将不成体统。
总之,首先确定体裁体例的必要性、重要性是无庸置疑的。不过,体裁和体例毕竟是史书的表现形式,它是由史书的思想内容和时代需要所决定的。因此,在研讨和确定体裁体例时,理应和整个编纂工作的指导思想结合起来思考,绝不能孤立地就体裁论体裁,倘若脱离指导思想而就事论事,必将事倍功半。
二、确定体裁必须结合编纂指导思想来思考
一部史书的成功与否,是否有特色,能否立足于所处时代,反映编纂对象的历史内容和特征,关键是是否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这是全书的命脉和灵魂。
尽管在为什么要编纂清史的立项论证和决策过程中,中央领导和有关专家,都首先强调了清史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今天要重新编纂清史的必要性及其目的与意义,以及整个编纂工作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原则、方法,等等。但在目前进行的编纂体例的讨论中,不少人却很少谈编纂工作的指导思想,只是就体裁论体裁。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强调编纂体裁与编纂指导思想之间的关系。其实,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2003年1月28日的清史编纂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中,对于清史编纂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方法等问题,已高屋建瓴地发表了有指导意义的重要意见。此外,国家清编纂委员会主任戴逸教授及一些知名专家学者,也都有精辟论述。综合有关领导和专家的意见,今天之所以要编纂清史,其指导思想和原则,大致上可概括如下几点:
(一)要充分认识清史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和特性。中国历史文明悠久并有延绵不断的
修史传统,历朝历代都留下记载当时或其之前史事的史书,构成一座煌煌二十四史的巍峨丰碑。清史只是其中一部断代史,而且已有一部《清史稿》,党和国家为什么又要投入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重修清史呢?我想,这固然是由于《清史稿》存在问题较多,但更为重要的原因,则是由清朝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和特性所决定的。正如李岚清副总理所说:“清朝历史长达268年,在中国历史上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因为,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既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终结,又是中国近代社会的开端。清朝前期仍是封建社会,与其以前的历代封建王朝有共同的本质和特征。但到了清代后期社会性质则发生了变化,从封建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历史内容和社会特征与单纯的封建社会已有很大不同。如今天中国所要解决的现代化问题,就是由清代的后期开始启动的。同时,清代后期就也是今天中国的昨天,当代中国面临的许多重大问题,诸如经济建设、政治改革、文化发展、人口生计、对外关系、边疆民族等,如追根溯源,都与清朝有密切关联。今天要对解决上述问题做出决策,必然要联系到清朝的经验与教训,因此,有必要编纂一部科学而翔实的清史。既然清史具有如此重要的历史地位和特性,较之以往历朝的历史又增添了许多新的历史内容,今天要修的《清史》,如简单地沿用传统的纪传体体裁,能否反映和表达新的历史内容和特征?对此,必须认真思考。
(2)应明确纂修清史的目的和意义。我们今天重新纂修清史,与历朝历代之修史所处的时代与目的很不相同。北洋军阀时期曾设立清史馆,纂修了《清史稿》,此书乃是赵尔巽等清朝遗老站在清王朝立场,以清朝帝王为纲,以为清王朝歌功颂德为目的。今天已是二十一世纪,是在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来编撰和总结早已灭亡的清朝的历史,绝非是发思古之幽清为清朝帝王修清史,与编纂《清史稿》的那些遗老们有本质不同的目的。李岚清副总理在“1.28”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努力做好清史编纂工作,科学总结历史经验,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这就是今天要编纂清史的根本目的。他说;“做好清史编纂工作,不但有助于人们全面了解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汲取历史经验教训,而且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增强民族凝聚力,更好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着名学者任继愈先生也曾在清史编纂的研讨会上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方向是现代化道路,这是个历史趋势,现代化道路上,哪些经验值得总结,过去有哪些妨碍现代化的东西,最大的障碍是什么?我们要理清楚。”这些论述都言简意赅地说明的今天编纂清史的重要意义。在将要编纂的《清史》中无疑应充分体现上述目的和意义。这就要对有关问题依据史实进行科学地分析和论述,如果用“大势难贯”的传统的纪传体裁,能否体现上述目的和意义呢?这又是在确定清史编纂体裁时必须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
(3)必须确立正确的编纂指导思想、原则和方法。要在重新编纂的《清史》中充分反映清史的重要地位和特性,很好地体现编纂的目的与意义,就必须有正确的编纂指导思想、原则和方法。也就是说编纂者要有鲜明的主体精神和意识,这是不必讳言的。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也是一向提倡史书与史家应俱备才、学、识、德等四长。任何一部能够传世的成功史书,无不贯穿与渗透编撰者的史学思想与道德标准,也就是古人所说的史识与史德。若要使今天编纂的《清史》成为传世之作,也必须有能反映时代精神的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中央领导和有关专家也都十分重视这个问题,并曾反复强调今天编纂清史,一定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本着古为今用,以史为鉴的原则,既要尊重历史事实,又要反映时代精神;既要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又要勇于进行学术创新;既要着眼于中国历史的发展,又要联系世界历史的进程。而且“要严谨求实,尊重史实,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增强史书的科学性和可读性”(参考李岚清“1.28”讲话)。自古以来,产生于不同时代的史书,都依据所处时代的要求和编撰者的主体精神,有自己的编纂思想和原则,并有与之相应的编纂体裁。传统的纪传体裁从总体上说,是与封建社会以君为纲的编纂原则相应的一种体裁。我们今天要编纂的清史,既然有自己的编纂指导思想与原则,是否也应该探索出与这种编纂原则相应的一种新的体裁呢?
(4)一定要树立高标准,保证高质量。如前所述,在世纪之初,党中央、国务院之所以启动清史编纂工程重大决定,一方面是基于清史在中国历史上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此项工程有重要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另方面则是由于原有的《清史稿》,问题较多,诸如记载失实,评论不公,质量不高。既然如此,新编《清史》就理所当然的在总体质量上要远远胜过和超越《清史稿》。对此,李岚清副总理已提出明确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清史编纂工程,编纂出一部能够反映当代中国学术水平的巨着,使之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传世之作”。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主任戴逸教授也曾撰文指出:要“动员组织学术界力量撰写一部能反映新中国理论水平、学术水平的大型《清史》,使之成为新世纪学术发展、文化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为此,这部《清史》一定“要做到材料丰富,叙事精当,观点正确,文字流畅”,“继承传统史书的长处,吸收现代史学研究的成果,并结合清朝历史的实际情况,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做到思想性、学术性与科学性的完美统一”(《构建新世纪标志性文化工程》载《光明日报》2003年2月25日)既然是要构建新世纪标志性文化工程,也就必须树立高标准,保证高质量,否则就名实不副,有辱时代使命。而这样的标准和质量,不仅是指新编《清史》的思想,内容、观点、材料;而且也包括其采用的体裁体例和叙史语言,做到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倘若,如只是牢牢恪守传统史书体裁,采取“旧瓶装新酒”的形式,能否编纂成“反映当代中国学术水平的巨着”,“做到思想性、学术性与科学性的完整统一的高质量清史呢”?
总之,新编《清史》究竟用什么体裁,一定要与如何更好地反映清代历史的地位与特性;如何更好地体现编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如何确保新编《清史》的质量等问题联系起来思考,而不能就事论事,仅就体裁论体裁。
三、新编《清史》究竟采用什么体裁?
新编《清史》究竟采用什么体裁?目前学术界大致上有三种意见;(1)基本上采用传统的纪传体;(2)主要采用新的章节体;(3)与时俱进,采用综合创新体。为在比较鉴别中确定最后应采用的体裁,不妨就三种主张的主要根据和理由,概括如下:
第一种意见是主张用传统的纪传体。持此种主张的个别论者明确提出:“今天重修《清史》,其目的是为中国古代最后一个帝制王朝修一部与《二十四史》相衔接的《清史》。因此,不要推翻纪传体史书的基本框架而另起炉灶”。持此主张的论者甚至认为纪传体史书中的“本纪”也应该保留“即将撰修的《清史》应由本纪、列传、纪事、志和图表五部分组成“(见《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调研大纲》第36-37页)。既然论者认为是要为“中国古代最后一个帝制王朝修《清史》”,进而主张传统纪传体中的“本纪”也应保留,也就是逻辑的必然了!持此种主张的多数学者更主要的论据是“今天要修的《清史》是与《二十四史》相衔接的‘正史’”,“此为最重要一点,不能最后变了体例,使其不伦不类”。持此种主张的根本理由是:“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史学的优秀传统,有‘范围千古,牢笼百家’的优势,老祖宗的好东西不能随意丢弃”(见“清史编纂体裁体例学术座谈会”上的发言稿《关于清史编纂体裁体例之我见》)。不过,持这种主张的多数论者,并不否认纪传体有一定弊病,都同意对之适当改造创新,而主张新编《清史》“基本上以传统的纪传体为主要框架,而再加以现代新观点、创新、补充和发展”。
第二种意见是主张采用现代章节体并吸收传统史书中的优秀成份。持此种主张者认为传统的纪传体固然有不少优点,但绝不能忽视其固有的局限与弊端,总的说传统的纪传体毕竟是在封建社会适应于封建社会的历史内容与特征的史书体裁,其以“本纪”为纲,有明显的以封建君主纲纪天下的封建性。因此,早在二十世纪初倡导新史学的梁启超就认为纪传体史书“不过是为一代之主的谱牒”,而反对用纪传体来修《清史稿》。至二十世纪后期有些史家,鉴于纪传体史书不能清晰地阐明历史兴衰之进程,难以论述历史发展演变的规律,他们在撰写《中国通史》或某种专史时,就已突破了纪传体体裁,在史书体裁上也有所突破和创新。再说世界各国的历史编纂在体裁与方法上大都有许多新的发展。而我们今天编纂的《清史》是处在二十世纪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由国家组织专家编写,是给现在人看的,在立场、观点、体裁、方法上都应有时代的特色,怎么能基本上采用纪传体的体裁呢?这岂不是要走回头路吗?因此,持此种主张者认为新编《清史》应以现代史书的章节体为主,再吸收中国传统史书的优秀成果,特别是应吸收我国现代史家及西方史家的最新成果,以使新编《清史》既有时代性,又有国际性。因此,他们主张在新编《清史》中应设《清代通史》而且应为全书的主体部分,同时也吸收传统纪传体的某些优长,辅之以传记和图表等(参见“清史编纂体裁体例学术座谈会”上一些学者的发言)。
第三种主张是将传统的纪传体、编年体和现代章节体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一种体裁上的创新,可称之为综合体或叫做综合创新体。“持此主张者认为“清史的编纂既是继承发扬我国修史的传统,应该和已有的二十六史相衔接,吸收已有史书的优点。但由于清朝后期社会性质发生了变化,历史内容和单纯的封建社会不同。因此,修史的体裁体例、方法应该超越前史,有所创新”。以此思想为指导,具体主张“重修的《清史》,可包括编年、传记(相当于旧史中的列传)、通史(按今日章节体之体裁为旧史中所无之新增部分),专史(取代旧史中的“志”“表”)、图、纪、清史着述书目等八部分。”(见《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调研大纲》第36页)。持此主张者还进一步论说:新编《清史》“吸收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未体等传统史书体裁的优点,特别要吸收现代史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并结合清朝历史的具体情况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同时,将全书分为六个方面,依次为:①《清代通史》(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全面系统地讲清史)、②《专史》(约30-40本,各方面的专史,包括工业史、农业史、军事制度史、民族史、……以改造旧史的“志”);③传记(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领域的重要人物,既有帝王将相,也有科学家、文学艺术家和革命家);④纪年(不同于传统史书中只记皇帝活动的《本纪》,而是按年记载国家大事);⑤史表(对传统史书中的表加以改造和创新);⑥图录(包括疆域图,作战图及人物照片等,乃旧史所无)(参见戴逸《关于纂修《清史》总体规划的设想》。)一些持相同观点的学者还提出新编《清史》的体裁应“在对以往的纪传体进行根本改造的基础上,创造出一种新的综合体”。并建议“必须处理好继承与开来两方面的关系”,既要“充分地体现出对历代强调的纪传体之继承”,又“必须体现出体裁体例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创新性,反映出时代精神”(见《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调研大纲》第39-42页)。
从上述对关于清史编纂体裁三种意见的归纳概括中,当可看出各种意见的长短优缺,我个人认为今天要编的《清史》应选用的体裁,相较而言,还是以综合创新体更为适宜。第一,它适应了史学发展变化的规律,因为史书的体裁是顺应时代的变化,历史内容的更新而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的,综合创新体可以更好的反映当今时代精神;第二,它可以更好地体现重新编纂清史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清代历史的状况,展现清代的历史特征,阐明历史发展演变的脉络,总结历史经验、为今天的现代化建设取得借鉴;第三,更可以更好地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既能充分继承发扬纪传体史书的优长;又可尽量吸收现代史学的最新研究成果,使新编的《清史》成为能够反映当代中国学术水平的巨着;第四,它包涵容纳了目前史学界在编纂体裁上的各种不同意见,吸收了不同意见的合理成份,将多种体裁有机地溶为一体,便于取得学界的共识。当然,如采用综合体,还需在现有论者所提出的主张与设想的基础上吸收在体裁讨论过程中,一些学者提出的合理建议,使之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如怎样使目前提出的全书的各个部分,成为有内在联系,逻辑严密的有机统一体,而不是各个部分简单的合成与汇编。
因此,我主张新编的《清史》采用综合创新体裁,但究应如何取舍,当由编纂委员会最后定夺。这里,还要顺便提到叙史语言问题,文字和语言也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不同时代的语言,也反映了不同时代的内容和特征。在我国自“五.四“运动以来,已逐渐通行白话文,各种新编史书也不例外的采用白话体叙述,今天要重新编写的《清史》,为了适应当代读者的需要,使之有较强的可读性,显然应采用简练的书面的白话文体。
四、新编《清史》与《清史稿》的关系及与“正史”的衔接问题
在清史编纂体裁的讨论中,持各种意见者在论证自己的主张时,都涉及新编《清史》与《清史稿》的关系,以及新编《清史》是否与传统的“正史”相衔接的问题,甚至将此视为是决定清史编纂将用何种体裁的关键所在。如前文所述持采用纪传体主张的学者所谓:“今天重修《清史》,其目的是为中国古代最后一个帝制王朝修一部与《二十四史》相衔接的《清史》。因此,不宜推翻纪传体史书的框架而另起炉灶”,还有的学者说:“今天要修的《清史》是与《二十四史》相衔接的“正史”,而以前的《二十四史》都是纪传体裁,因此,今天要修的《清史》也“不能最后变了体例,使之不伦不类”。又有学者说,今天要修的《清史》“如果想修成二十四史之后新型的正史,则在体裁上别无选择,就是沿用纪传体,并加以适当的创新。如果用新的理论、方法、见解写出不是接续二十四史的清史,则讨论体裁的空间更宽广”(见《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调研大纲》第37页)。这里,已将问题推到极致,只要是新修的《清史》是要修成与二十四史相衔接的“正史”,就别无选择的应沿用纪传体。我则认为这种看法有些极端。似乎不必如此势不两立。这里涉及几个认识问题有必要理清。
首先应澄清一点,今天之所以要重修《清史》,其目的绝不是“要为中国古代最后一个帝制王朝修一部与《二十四史》相衔接的”所谓“正史”,而是要修一部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的、科学地阐述和总结清朝时期268年历史的、体现当今时代精神的、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内容丰富的新型《清史》。
其次,今天修的《清史》也不需取代原有的《清史稿》。尽管《清史稿》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它毕竟是时代的产物,反映了当时撰修者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也保存了一定的历史史料。正如老一代清史学者孟森先生所说:“《清史稿》为大宗之史料,故为治清代掌故者所甚重。即将来有纠正重作之《清史》,于此不满人意之旧稿,仍为史家所必保存,供百世之讨论”(见《明清史论着集刊》续编第476页)。这确是很有见地之论。将要重修的《清史》,肯定会在许多方面胜过《清史稿》,但却没有必要取代《清史稿》,因为重修的《清史》必然要根据时代要求,遵循既定的编纂原则和指导思想,在内容和材料等方面有自己的取舍,不可能把《清史稿》中的内容和材料都一览无遗的包罗殆尽。事实上,主观上想要取代,客观上亦不大可能。我已注意到主张新编《清史》应与“正史”衔接的学者意见也不尽相同,有的主张“与二十四史相衔接”,即主张新编《清史》,继清修《明史》之后,作为《二十五史》而取代《清史稿》。但也有学者主张“和已有的二十六史相衔接”,即继《清史稿》之后的又一部《清史》。并不是要取代《清史稿》。我认为持后一种主张者,尚比较客观。其实,这也是史有先例的,在原有的《二十四史》中,就既有《新唐书》、《新五代史》;也有《旧唐书》、《旧五代史》。在《二十六史》中,就既有《新元史》,也有《旧元史》。二者并存,相行不悖,各有自己的存在价值。都有可为阅读者提供各自所需之处,起码也可“供百世之讨论”。见《明清史论着集刊续编》第476。
再次,还有一个对所谓“正史”的理解问题,以及今天要修的《清史》是否一定要纳入原有的《二十四史》或《二十六史》,并与之相衔接的问题。必须指出原来意义上的“正史”之名,多是形成于封建社会,由封建皇帝钦赐和诏定的,如清修《明史》,曾经历经清代顺、康、雍、乾几朝,至乾隆朝的刊本,就是由乾隆皇帝“亲阅鉴定”而颁为“正史”的。我们今天修的《清史》根本没有必要,再仿照封建社会的成例将其纳入原来意义上的“正史”之列,也没有必要为了与原来的“正史”——《二十四史》相衔接,并因此去循规蹈矩,依照“正史”体例,画地为牢,比葫芦画瓢,坚守纪传体裁,如有突破与创新,就是“另起炉灶”,就是“不伦不类”,那岂不是自己束缚自己的手脚。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修的《清史》,就是今天的《清史》完全没有必要与《二十四史》或《二十六史》相衔接,只要新修出来的《清史》反映了当代学术水平达到很高的标准和质量,为国内外学界所公认,不管与旧史衔接与否,都丝毫不影响其价值和重要地位。不过,如从另一角度而言,今天要修的《清史》,乃是在中央政府决策下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进行的,集众多清史专家之心血,殚情竭虑而修成,是作为新世纪具有标志性的学术文化工程,确能反映当代中国学术水平的重大学术成果,当然是今天意义上堂堂正正的正史,将之与历朝历代修出的“正史”相比,也毫不逊色,说它是与《二十四史》、《二十六史》之后的又一部正史,与之前后衔接,也当无不可,无可厚非。
以上管见,谨供参考,有不妥之处,亦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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