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新中国清史纂修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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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新中国清史纂修大事记


解放初期,董必武向中央建议编写清史,建议受到毛泽东和周恩来的重视,但由于当时条件不具备,没有正式展开。
1959年,周恩来委托时任北京市副市长的吴晗制定清史编纂方案,但因遇到三年自然灾害,这一项目被停。
1963年,毛泽东主席邀集范文澜等历史学家,讨论纂修清史的问题。
1965年,决定在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七人清史编纂委员会”,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清史编纂工作被迫搁浅。
“文革”后,邓小平向中国社会科学院转发了一封专家来信,要求开始清史纂修工作。学术界当时曾筹议纂修清史,井初步拟订了编纂规划。但由于当时刚刚改革开放,百废待举,此提议再度被搁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清史研究进入更加有组织的状态,仅全国性的或国际的清史学术讨论会,连续举行了八届。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撰写的清代通史,如戴逸主编两卷本的《简明清史》和王戎笙主编10卷本的《清代全史》先后问世。
2002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启动清史纂修工程。同年12月12日,中央14个部门组成了“清史编纂委员会”。
(资料来源:《青年参考》200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