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主义-“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保守与激进”笔谈——循名责实:跨文化,跨语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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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保守与激进”笔谈——循名责实:跨文化,跨语际



欧洲政治思想史上的保守主义和激进主义,我没有专门作过研究,不敢妄谈。但是,我知道,这些概念本身是有很大相对性的,更不用说它们传到中国后所产生的各种变异了。所以,不论在中国也好,欧洲也好,若不把这些概念本身放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下,使用时要想把问题说清楚,我看是很难的。关于“保守主义”在欧洲思想史上的情况,美国哈佛大学已故着名思想史家史华慈(Benjamin I Schwartz)教授在一篇题为《论保守主义》的文章(见《改变的限制》一书)中作过介绍。他把18世纪以来出现过的“保守主义”,区分为以下四种:
一、尊重并强调德国中世纪封建遗产的保守主义。他认为持有这种主张的思想家不把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看作进步或进步中的社会,而认为只有往昔的社会才是最完美的社会。二、法国大革命时期出现的、以鼎鼎大名的柏克(Edmund Burker)为代表的保守主义。这种主义本身是法国大革命的反动,是针对着启蒙运动的“辨证的反动”(dialectical reation)。持这种主张的思想家认为任何一种现行制度都是在岁月中成长起来的,因而都是一个不断地由进步到成熟的过程,是一个“有机体”。三、以纯粹理论形态出现的保守主义,由匈牙利人曼海姆(Karl Mannheim)提出。它的特征是以保守主义——自由主义——激进主义三位一体的总体形态出现,是一种自觉的理论。四、“伴随着民族主义而来”的保守主义。当然,对这种保守主义,不能把它和民族主义本身视为一体,混为一谈。
以上种种,主要是根据徐复观教授《也谈“知识分子”与“保守主义”》一文所作的介绍。徐教授把史华慈教授所介绍的四种“保守主义”,以对“现代化”问题的态度为基准,区分为两大类,即把上述第三种和第四种归结为一类,认为它们并非直接涉及现代化问题(“不是现代化一语所能道其精髓”),所讲的主要是意识形态问题;又把第一种和第二种归结为另一类,其内容则与“现代化”问题有关。这种区分有助于我们增进认识。同时,我们又知道,美国着名思想史家墨子刻教授提出把“保守”和“保守主义”两个概念加以区分的主张,认为作为一种哲学体系的保守主义,在欧洲政治文化思想史上对“乌托邦主义”起过制衡作用,这样的历史经验值得我们重视。综上所述,可以大致看出“保守主义”在欧洲历史上多姿多态的风采。它像一棵大树,枝叶繁茂,根系庞大。我们不能把它看成一棵“光杆牡丹”。它是一个大家族,而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人”。只有这样认识保守主义,才能懂得必须认真仔细地对待它,比如简简单单一个“保”字,就可以区分为:保“既得利益”,保“文化传统”,保“宗教信仰”,保“礼节仪式”,保“风俗习惯”等等不同内容的“保”。内容既然不同,作为“主义”的思想形态也就个个不同,我们怎能千篇一律地对待呢?所以,研究保守主义,实在不能不大大地下一番“循名责实”的功夫;而这种“功夫”,恰好又不能不是一种“跨文化”、“跨语际”的“功夫”。

根据我的认识,清末各派思想家在古今、中西这类问题上彼此之间所站的距离不太远。他们思想上的共同处大于差异性。在一次座谈会上,我曾用这样四句话来表达自己的认识。第一句:“民族危机”;第二句:“大厦将倾”;第三句:“采补淬砺而新之”;第四句:“采补换置而新之”。我的意思是,在第一、第二两句所说的那个范围内,各派之间认识上都是一致的。在第三、第四两句话上,各派之间的认识有一半相同,一半不同。相同的一半是:各派都认为“必须引进西学”;不同的那一半则是:有些人主张用西学“淬砺”中学,使之“新生”;另外一些人则主张用西学来取代中国旧学,认为中国的一切制度和办法都必须用“西学”或“西法”来取代,也就是说,他们主张用“换置”的办法来使中国获得“新生”。两派的目的相同——为着中国的“新生”;手段相同——“引进西学”。不同之处在于一派主张用“淬砺”的办法——这一派可以叫做“文化民族主义”派;另一派则主张用“换置”的办法——这一派可以叫做“文化激进主义”派。如果只就文化思想论文化思想,只就意见论意见,而暂且不谈政治主张、政治行动,那么,双方的差别,只在于此。特别要看到,就是公认的“激进派”中,也还保留着许多很不“激进”,甚至被认为是“保守”的东西。
试举一例。我国晚清时期有一份在巴黎出版的刊物叫《新世纪》。这是一份众所周知的“激进主义”刊物。因为,它在政治上宣传无政府社会主义,在文化上提倡“废除汉字”。说它“激进”,一点也不为过。不过,如果仔细阅读,我们也会在其中发现一些和它所宣传的那种“激进”的“世界主义”主张性质大不相同的东西。比如,废除汉字,这份刊物认为:“汉文为最大多数支那人最笃信的保守之物,故今日救支那之第一要策在废除汉文。”并提出用三种办法来“废除”:一、选用任何一种欧洲流行的语言,如英、德、法语来代替中文;二、用世界语来代替中文;三、用罗马字注音来改造或取代中文。他们认为这样做了之后,“对于支那人进化之助力,定能速增”[1]。但是,就在他们谈到怎样废除汉文的具体行动时,却流露出十分强烈的民族情绪。他们认为:废汉行动的“主动权”一定要掌握在中国人手中,绝不能被外国人夺去。因为当时世界文化竞争的局面十分激烈,中国人要早点动手,尽早废除,如果动手晚了,汉字在世界文化的竞争中已经被人挤垮,淘汰出局,到那时,文化上生杀予夺的大权已经被外人夺去,中国人就无法控制局面了。一位署名“木”的先生在《新世纪》上撰文这样写道:汉文既“无生存之能力,与其为他邦文字所压倒,不如由吾人自择一种良善之公语以代之”。他特别强调,“新语”的传播,“仍宜由吾人发展,不可专任外人”。如果“任之外人,则人为主动;发之由我,则我为主动——而人为相助,主奴之界,不可不争也”[2]。作者在这里强调“主奴之界”的区别,很值得注意。它告诉我们,即使是主张“世界主义”的先生们,也不能完全抛弃他们“民族主义”的老根。
这个例子说明,“激进”中有“保守”成分;“保守”中有“激进”因素,“世界主义”与“民族主义”两者之间也常常是交叉互见的。看来,只有这样分析,才能做到比较符合实际,也才能切中问题的要害。当然,这里不是作理论判断,只不过是作事例分析而已,然而,却已经使我们看到,如果不多下几番“循名责实”的功夫,那么,要想在所研究的问题上有所进展,大概是很困难的。
(后按:目前欧洲各国政治生活中的变动给我们带来十分有趣的消息,一些在历史上素有“保守”之称的政治派别渐渐变得“激进”,而那些曾被普遍认为“激进”的政治派别则又变得渐渐“保守”起来。这种新现象、新消息难道不使我们更加感到对“保守”、“激进”这一类概念非下“循名责实“的工夫不可吗?)
(文章来源:《中州学刊》2004年第3期)



[1]见吴稚晖对苏格兰《废除汉文》一文之按语,《新世纪》第69号,1908年11月17日。
[2]木:《陶斯道君致景教士书》一文之按语,《新世纪》第121号,191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