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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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首发)
金宇祥
台湾师範大学国文学系博士班
《清华伍‧命训》简13、14有「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二字(以下用A代替),原考释依形隶定为「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后来有几位学者提出不同释读,笔者认为赵平安先生释为「耕」可从,仅在此基础上补充说明,同时根据A的释读,进一步讨论左冢楚墓棋局的「争民」,兼释「陵民」一语。
一、《清华伍‧命训》的「耕」字
《清华伍‧命训》简13「事不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简14「事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则不功」(以下用A代替),原考释释文作「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震)」[1],对字形无进一步说明。程浩先生分析为从「来」从「耒」从「田」,读为「理」,与今本《命训》「震」字为义近关係。[2]赵平安先生释为「耕」字,读为「震」。[3]复旦网帐号「曰古氏」释为「耒」字,读为「累」。[4]侯乃峰先生认为从「来」从「耒」从「田」,释为「耒」字,读为「累」。[5]骆珍伊学妹认为此字从「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读为「震」。[6]今按,程浩先生以「来」为声符进行通读可能不确。据程浩先生文中所引: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壹‧尹诰》简3、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壹‧皇门》简3、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叁‧说命下》简10、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壹‧祭公》简16、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肆‧筮法》简30,这些字以「来」为声符没有问题,但A字除了「来」以外,尚有「争」、「田」这两个偏旁,若仅以「来」为声符,那么「争」、「田」这两个偏旁便无从解释。检侯乃峰先生之说,楚简目前无单独的「耒」字,仅有「耒」字所从的「协」字,作: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壹‧尹诰》简2、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叁‧芮良夫毖》简13,「协」字已见于甲骨金文: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7]《合》7、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钟《集成》247,以往学者或释为「丽」、「袭」、「肰」,[8]于省吾先生从甲骨字形释为「协」,认为从二耒二犬,犬以守耒。[9]季师旭昇认为可据《清华壹‧尹诰》简2此字释为「协」,字从二至三耒犬,会犬拉耒协田也。[10]二位先生之说可从,除「犬」跟「耒」之间的关係意见稍异,皆认为「协」字由「犬」跟「耒」所构成,而本文所讨论《清华伍‧命训》的A字,「力」形下方未见耒锸之形的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部件,[11]因此不能释为「耒」字,侯乃峰先生之说可能不确。
楚简中的「耕」字作:[12]
1.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郭店‧穷达以时》简2
2.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郭店‧成之闻之》简13
3.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上博六‧用曰》简4
4.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郭店‧缁衣》简11
5.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上博三‧周易》简20
6.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上博四‧柬大王泊旱》简23
7.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上博二‧容成氏》简13
8.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壹‧保训》简4
有关楚简的「耕」字前辈学者已讨论甚详,可参看白于蓝先生〈郭店楚墓竹简释文正误一例〉[13]、刘洪涛先生〈说「争」、「静」是「耕」的本字〉[14]等文,此处便不再赘述。《清华伍‧命训》A字的构形未见于上列「耕」字,赵平安先生解释A字构形可以看作第1和第4种写法的牵合,把「禾」换成「来」,把「田」挪到右下角而已。[15]今按,楚简偏旁移位常见,将A字放入上列「耕」字的演进序列中有一定说服力,赵先生的说法可从。楚简的「耕」字与「争」字关係密切,「争」字作: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上博六‧申公臣灵王》简5「申公争之」[16]、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贰‧繫年》简76「连尹襄老与之争」、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贰‧繫年》简78「司马子反与申公争少孔」、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肆‧筮法》「乃曰争之」,皆以「争」字来表示争夺义。而对于「耕」、「争」两字的关係赵平安先生认为:
从楚文字「争」的构形看,还是作为耕的本字比较好。楚文字用静、耕表示争都应属于假借。争字增累为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很可能是因为楚人对争的构形本义比较清楚,争字被增累为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等形,后来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等部分取代了争的功能,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等字流行而争字竟较少使用。[17]
笔者看法相同,在此略作补充。例1-8的「耕」字或可视为由「争」字产出的形声字,此部分可援引裘锡圭对形声字的看法来说明,裘先生认为形声字产生途径有四种:一、在表意字上加注音符。二、把表意字字形的一部份换成音符。三、在已有的文字上加注意符。四、改换形声字偏旁。[18]因此「田」、「禾」、「来」旁可视为加注的意符,而加「井」旁应是在表意字上加注音符,虽然《说文》:「耕,犁也。从耒,井声。一曰,古者井田。」将「井」视为意符,但季师旭昇认为井田制度即使先秦曾经实行过,到战国时代大体应该都废除了。[19]故例5、6、8的「井」旁还是视为音符较合适。后代「耕」字如《说文》篆文、汉隶皆从「井」,应是延续此战国文字写法而来。于是分化出的「耕」字遂取代了「争」字原有的耕种义,而「争」字就被用来表示争夺义。因此楚简的「耕」字加了「井」、「田」、「禾」、「来」等偏旁之形,便可视为从表意字到形声字的过渡阶段,直到汉隶的「耕」字才逐渐稳定下来成为从「耒」、「井」声之字。
二、左冢楚墓漆棋局的「民争」、「民陵」
在对《清华伍‧命训》的「耕」字有了正确的认识后,可以此「耕」字来看左冢楚墓漆棋局的一个字: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荆门左冢楚墓》漆棋局第二栏D边「民B」
B字黄凤春、刘国胜先生释读作「民勑(厉)」。[20]徐在国先生认为当分析为从「攴」、「枣」省声,救字异体。「救民」义为助民。[21]今按,从字形来看此字可能是「耕」字。B字可分析为从「来」从「力」,而由《清华伍‧命训》的「耕」字得知,「耕」字的「禾」旁可替换为「来」旁;从上文例8可知「耕」字的「争」旁有省简为「力」旁的写法。因此B字可视为《清华伍‧命训》「耕」字与上文例8的牵合。若释为「耕」字在文意上亦可通,「耕」可读为「争」,此处读为「民耕(争)」,「民争」见于典籍:
《礼记‧坊记》:「子云:『礼之先币帛也,欲民之先事而后禄也。』先财而后礼,则民利;无辞而行情,则民争。故君子于有馈者,弗能见则不视其馈。《易》曰:『不耕获,不菑畲,凶。』以此坊民,民犹贵禄而贱行。」
《韩非子‧五蠹》:「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
《文子‧九守‧道德》:「不下则离散,弗养则背叛,示以贤则民争,加以力则民怨。」
「民争」之意即是「人民争斗」。而据赵平安先生文中提到例4这种写法的「耕」字,与战国时期「嘉」字的一种异体结构相同。依此说B字也有释为「嘉」字的可能,但「民嘉」一词未见先秦典籍,故不考虑此解。
承上,若将棋局第二栏D边的「民B」释读为「民耕(争)」,那么就会遇到另一个问题。在棋局另一处有字作: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荆门左冢楚墓》漆棋局第二栏C边「民C」
「民C」,苏建洲先生释读为「民糽(争)」,[22]但如此一来就会与上文B字的通读重複。故下文就来讨论「民C」的释读。「民C」学者们有过一些讨论,如徐在国先生认为从「糸」、「予」声,当释为「纾」。「纾民」义为缓民。[23]苏建洲先生认爲可能是「糽」字,读为「争」,「民争」可与「民穷」对应。[24]朱晓雪先生认爲可隶定为「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包山楚简154号有从「冰」声,读为「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的字作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其右下部与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字右边所从相似,疑漆梮文字亦读为「淩」。[25]今按,检楚简「丁」字作: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包山》2.4、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包山》2.12、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包山》2.121、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上博七‧郑子家丧》乙简5、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壹‧程寤》简2、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叁‧良臣》简2;「丁」字所从作: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上博五‧三德》简1、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上博五‧三德》简9、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上博六‧用曰》简20,依苏建洲先生之说C字右旁与「丁」字实有几分近似,皆有向下的尖笔,如《包山》2.4和《包山》2.121的写法,有关此向下尖笔,可参下文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上博八‧李颂》简1的字形,此字郭永秉先生〈从战国文字所见的类「仓」形「寒」字论古文献中表「寒」义的「沧∕凔」是转写误释的产物〉文末附记指出「此字底下一笔已接近于倒三角形,与战国文字中『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字异体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所从之『仌』极近」,[26]郭先生对此字的说明,正好可以拿来解释C字向下的尖笔。而根据《荆门左冢楚墓》一书认为3号墓,也就是漆棋局出土之墓,其年代稍晚于包山楚墓,[27]故C字向下的尖笔很可能是在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包》2.154此字之后笔势的变化。又如上文所列楚简的「丁」字未见重複书写之形,故C字右旁应该不能释为「丁」。
C字朱晓雪先生隶定为「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是一个很好的意见。楚简未见独体的「仌」字,仅见于偏旁作: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上博八‧成王既邦》简5、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叁‧说命下》简7、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壹‧金縢》简6、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包山》2.154、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叁‧赤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之集汤之屋》简8、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郭店‧尊德义》简14、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上博八‧李颂》简1,楚简「仌」旁作两大黑圈,或于两黑圈中增加一横画饰笔,[28]C字应该就是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清华壹‧金縢》简6「仌」旁未加横画饰笔的写法,此字苏建洲先生以为当释作「绫」,读为「縢」。[29]其说可从,「仌」为帮纽蒸部;「夌」为来纽蒸部,两字韵部虽同但声纽不谐,对此汤余惠先生考释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包山》2.154此字时云:「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应是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的省体。西周金文陵字多从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声,作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省略如人形的部分,即是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为一字之异,皆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字。」[30]汤先生之说解释了「仌」、「夌」之间的关係,可从。据此,C字可读为「陵」,「民C」即为「民陵」,意为「人民陵上」,见《管子‧治国》:「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陵[31]上犯禁,陵上犯禁则难治也。」而「陵」字之义可参《礼记‧学记》:「不陵节而施之谓孙」孔疏:「陵,犹越也」。
三、结论
本文先讨论赵平安先生对《清华伍‧命训》的「耕」字的说法,后以此字推论《荆门左冢楚墓》漆棋局第二栏D边的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字亦为「耕」字,读为「民争」,其意为「人民争斗」。后讨论同一栏C边的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字,认为此字为「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绫)」字,可读为「民陵」,其意为「人民陵上」。
后记:
拙文草成后,蒙季师旭昇、陈美兰、高佑仁、黄泽钧、庞壮城诸位先生提供宝贵意见,在此谨致谢忱。



[1] 〈命训〉原考释为刘国忠,见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伍)》(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4月),页126。
[2] 程浩:〈释清华简命训中对应今本震之字〉,《出土文献(第六辑)》(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
[3] 赵平安:〈释清华简《命训》中的耕字〉,《深圳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4] 见〈释清华简(伍)《命训》篇的「耒」字〉,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论坛第1楼及第15楼。
[5] 侯乃峰:〈释清华简(五)《命训》篇的「耒」字〉,「战国文字的研究与回顾」国际学术研讨会(2015年12月12-13日)。
[6] 此说为骆珍伊学妹在季师旭昇古文字读书会的发言。
[7] 此摹写字形参刘钊等编纂:《新甲骨文编(增订本)》(福州:福建人出版社,2014年),页584。
[8] 徐中舒释「丽」、郭沫若释「袭」、唐兰释「肰」见周法高、李孝定、张日昇:《金文诂林附录》第2422号。
[9] 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页258。
[10] 季师旭昇:《说文新证》(台北:艺文印书馆,2014年),页924。
[11] 比对《清华壹‧尹诰》简2和《清华叁‧芮良夫毖》简13的「协」字,可知《清华叁‧芮良夫毖》简13的「协」字从「力」应是义近通用的现象。
[12] 赵平安先生文中已有列出,本文顺序不同且有新增
[13] 白于蓝:〈《郭店楚墓竹简》释文正误一例〉,《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年第2期。
[14] 刘洪涛:〈说「争」、「静」是「耕」的本字〉,2010.4.9,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126
[15] 赵平安:〈释清华简《命训》中的耕字〉,《深圳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16] 高佑仁隶定作「
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见高佑仁:《上博楚简庄、灵、平三王史料研究》(台南:成功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页332。宇祥案:此字有两种可能:1.「争」字加「口」形饰笔;2.「耕」字,可参考例2《郭店‧成之闻之》简13的写法,但省略了「田」形,把「口」形饰笔移到左上。目前认为第一种分析较为可能,因该字未见「禾」、「来」、「田」等义符。拙文草成后,高佑仁先生与笔者讨论时认为此字从土从口都不合适。
[17] 赵平安:〈释清华简《命训》中的耕字〉,《深圳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注15。
[18]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台北: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页171-177。
[19] 季师旭昇:《说文新证》(台北:艺文印书馆,2014年),页363。
[20] 黄凤春、刘国胜:〈左冢三号楚墓出土的棋局文字及用途初考〉《荆门左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页230,附录六。
[21] 徐在国:〈楚漆梮札记〉《安徽大学汉语言文字研究丛书‧徐在国卷》,(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3年),页253。
[22] 苏建洲:《荆门左冢楚墓漆梮字词考释四则》,2009.7.26,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857
[23] 徐在国:〈楚漆梮札记〉《安徽大学汉语言文字研究丛书‧徐在国卷》,(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3年),页253。
[24] 苏建洲:《荆门左冢楚墓漆梮字词考释四则》,2009.7.26,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857
[25] 朱晓雪:〈左冢漆梮文字汇释〉,2009.11.10,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970
[26] 郭永秉:〈从战国文字所见的类「仓」形「寒」字论古文献中表「寒」义的「沧∕凔」是转写误释的产物〉《古文字与古文献论集续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页136-137。
[27]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着:《荆门左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页193。
[28] 「仌」字解说参骆珍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七)~(九)》与《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叁)》字根研究》(台北:国立台湾师範大学国文学系硕士论文,2015年),页291。
[29] 苏建洲之说见复旦读书会:〈《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金縢》研读札记〉,2011.1.5,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344,学者评论栏。其它学者说法见季师旭昇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读本》(台北:艺文印书馆,2013年),〈金縢〉部分为黄泽钧撰写,页140。
[30] 汤余惠:〈包山楚简读后记〉,《考古与文物》1993年第2期。
[31] 《四部丛刊》本作「陵」,后一字作「凌」。郭沫若《管子集校》两处皆作「陵」。黎翔凤,梁运华《管子校注》前作「陵」,后作「凌」。宇祥案:此两处文意相同,理应作同字。凌,《说文》云:「仌出也」。陵,《说文》云:「大阜也」段注:「引申之为乘也、上也、躐也、侵陵也、陵夷也,皆夌字之假借。」段注将「陵」字引申义说得很清楚,由「大阜」引申出「乘」、「躐」、「侵陵」等义相当合理,此处用「陵」字较「凌」字合适,故本文此两处皆用「陵」字。﹝周﹞管仲,﹝唐﹞房玄龄注:《管子》(《四部丛刊初编》景印上海涵芬楼借常熟瞿氏铁琴铜剑楼藏宋刊本,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卷15,叶11;郭沫若:《管子集校(三)》《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七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页110。黎翔凤撰,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页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