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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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


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
吴雪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湖北随州文峰塔曾侯墓出土署名曾侯与的编钟,其铭文详细记述了曾国建国和发展的历史,并且记述了吴伐楚和曾侯助楚王复国等史事,其史料价值颇高,对于解决曾国姓氏、曾国始封以及曾、随关係等问题都有重要意义。铭文部分内容漫漶不清,不能得到确释。所幸学者们对铭文细加摹写,使得铭文各字笔画得以展现,为研究提供了便利。
引起笔者注意的是铭文中的“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这个字在铭文照片中作“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很难看清,发掘报告中将其摹作“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1凡国栋先生将“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隶定为“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读为“固”。2按“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从“口”(围),口内从“舟”、从“央”,右上部所从不明(疑为“犬”字讹形),暂可隶定为“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其在铭文中的辞例为“申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楚成”,对照金文中常见的辞例“申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大命”等,“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当为“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异体。金文中的“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从“口”从“貈”,“貈”字,段玉裁认为“今字乃皆假貉为貈” 3,“貈”为“貉”之本字,杨筠如先生指出,《尚书》中有多处“各”通作“固”, 4又《说文·水部》中的“涸”读若“貈”,因此“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可通作“固”。“申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大命”当即《左传》宣公十五年的“申固其命”,此点已为众多材料所佐证。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为“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异体,亦当释为“固”,“申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楚成”,即“申固楚成”,《尔雅·释诂》:“功、绩,成也。”“申固楚成”,即张大固定楚国的功绩。
曾侯与编钟铭文的“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让笔者想到了清华简《繫年》中的“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清华简《繫年》第十一章:“王会诸侯于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 5“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为地名,其对照着传世文献中的“厥貉”。6“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诸家释为“犮”,读作“厥”。7按金文中的“厥”写作“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大克鼎,集成2836)、“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吴王夫差鉴,集成10296)等,“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写法与其颇为接近,因此“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或可直接释为“厥”。“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诸家产生诸多看法,大致可以归为三种,一,认为此字从“央”,黄杰先生认为“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从“央”得声,或者即为“央”字,并认为:“央上古音属影母、阳部。貉,匣母,铎部。二字声钮相近,韵部阴阳对转,故可以相通。”8二,认为此字从“鱼”,周波先生认为“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从“鱼”,并认为:“鱼为疑纽鱼部,貉为匣母铎部,声为一系,韵部对转,二字没有问题可以相通。” 9三、将此字直接看成是“貈”字的象形初文。侯乃峰先生认为“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即“貈”字的象形初文,“貈”在文献中通作“貉”,因此“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通作“貉”。10
曾侯与编钟铭文“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的出现无疑为解释清华简《繫年》中的“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提供了帮助。细察照片和摹本,曾侯与编钟铭文“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中部所从为“央”字无疑,其口(围)中从舟从央。“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为“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异体,因此“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中从“舟”从“央”的部分当即“貈”字,亦可通作“貉”。这说明“貈”和“貉”是可以写作从“央”的。因此,清华简《繫年》中的“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对应文献中的“貉”)下部所从亦当为“央”。“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中从舟从央的部分可作“貈(貉)”,“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从犬从央,亦可作“貈(貉)”。反过来看,《繫年》中从“央”之“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为“貉(貈)”,因此曾侯与编钟铭文“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从“舟”从“央”的部分亦当为“貈(貉)”,此字确当为“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读为“固”。总之,通过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和清华简《繫年》中的“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互证,可知编钟铭文的“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为“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读为“固”,而《繫年》的“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亦当为“貈”,读为“貉”。曾侯与编钟铭文和清华简《繫年》中的“貈(貉)”为何从“央”?当以黄杰先生所言为是,“央”为“貈”或“貉”之声符。“央”为阳部字,“貉”为铎部字,“央”和“貉”韵部有对转关係,“央”当为“貈(貉)”改换或加注的声符,可能楚方言中的“貉”由铎部音转入阳部音,故在“貉”字上改换或加注“央”为声符。
清华简《繫年》中的“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为“貈”,通作“貉”,亦让我们重新思考“申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大命”中的“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杨树达先生读为“恪”,并认为“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字有“敬”义。11我们现在得到多方证据,证明“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应当读为“固”。但是杨先生的释读仍有意义。金文辞例中的“固夙夕”,对应“虔夙夕”、“敬夙夜”,《尔雅·释诂》:“虔,固也。”郝懿行谓:“虔,敬之固也。经典虔多训敬,敬、固义近。” 12虔、敬、固三者义近,“固”既有固定之义,亦有虔敬之义。段玉裁谓:“坚固者必敬。” 13“固”由坚固义可引申出虔敬义。“恪”训为“敬”,“固”和“恪”字音相近,字义亦有联繫,或有同源关係。因此“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读为“恪”,读为“固”,似无大别。杨筠如先生指出,《尚书·君奭》“则有固命”即《尚书·吕刑》之“庶有格命”。14 “格命”即“固命”,也即文献中的“申固大命”和“受命既固”。因此杨树达先生将“申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大命”、“
吴雪飞:说曾侯与编钟铭文中的“ ”夙夕”分别读为“申恪大命”、“恪夙夕”,仍旧是有道理的。



1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随州文峰塔M1、M2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14年第4期。
2凡国栋:《曾侯与编钟铭文柬释》,《江汉考古》,2014年第4期。
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458页。
4杨筠如:《尚书覈诂》,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75页。
5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中西书局,2011年,第160页。
6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第160页。
7参看苏建洲等:《清华二<繫年>集解》,万卷楼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442-449页。
8参看苏建洲等:《清华二<繫年>集解》,第442页。
9参看苏建洲等:《清华二<繫年>集解》,第443、444页。
10参看苏建洲等:《清华二<繫年>集解》,第445页。
11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48页。
12郝懿行:《尔雅义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14页。
1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209页。
14杨筠如:《尚书覈诂》,第1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