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攻-程浩:银雀山汉墓一号木牍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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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程浩:银雀山汉墓一号木牍重审


银雀山汉墓一号木牍重审
程浩
上海大学
摘要:银雀山汉墓一号木牍上记录了简本《孙子兵法》核心部分的篇题信息,其中的篇目、篇序与今本《孙子兵法》十三篇的差异并不大。银雀山出土的简本《地形二》篇,曾被视作《孙子》的一篇佚篇。但从篇题木牍提供的信息来看,其在简本中与其他十三篇同样被视作《孙子》的核心内容。银雀山出土的古本《孙子兵法》,在文献序列上可能是介乎韩信“序次兵法”与刘向“校中秘书”之间的。
关键词:银雀山汉简 孙子兵法 篇题木牍
1972年发掘的银雀山一号汉墓除出土大量的简书外,还出土了木牍和木牍残片。经整理,这批木牍至少有五方。一号木牍与二号木牍随《孙子兵法》与《守法守令十三篇》书简发表于文物出版社1985年出版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中。[1]其他三方木牍虽未发表,但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的成员吴九龙先生已作专文介绍。[2]其中,一号木牍写有简本《孙子兵法》的篇目信息,被一致认定为该墓出土的简书《孙子兵法》的篇题目录。在20世纪出土的简帛书籍中,发现有篇题目录的并不多见,而能与简书内容基本对应的更是少之又少。银雀山汉墓一号木牍的发现,对于研究《孙子》一书的结构和流传以及汉代的书籍制度都是极具意义的。
银雀山汉简的出土在上世纪末曾掀起了一场热潮,研究《孙子》的论述一时着家蜂起。但对于一号木牍进行过深入研究的,仅有李零[3]与李学勤[4]两位。两位先生的研究,虽有不完备之处,但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基本认识。本文对银雀山汉墓一号木牍的研究,就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
一 木牍提供的篇题信息
一号木牍共由六块残片缀合而成,残长22.3厘米、宽4.3厘米。从同出的二号木牍中腰两侧各刻有一个小缺口且留有清晰的系绳痕迹判断,作为简书目录的木牍,原来应该是系在卷好的简册上面的。虽然一号木牍的保存情况不是很理想,但从其上的文字分布来看,木牍可分成三排五行。
现根据整理者的释文[5],将木牍上的文字分行抄写如下:




□□





实□

·军□

行□……□十五


七埶三千□□

火□

用间

九地

□刑

在释文之后,整理者另附了一则说明,指出:“第二排第三行篇名上有黑圆点。似木牍原分《孙子兵法》十三篇为两个部分,此牍第一排及第二排的第一、二行记第一部分的篇名及字数总计,第二排后三行和第三排记第二部分篇名及字数总计”[6]。在同时期出土的简帛古书中,屡见以墨丁表示分割的用法。因此,认为简本《孙子》分为两个部分是没有问题的。但要了解如此分割用意何在,以及简本的篇序究竟为哪般,还需要先对木牍中每一栏的记载进行仔细推敲。
第一排第一行:缺。李零先生曾推测此处为简书书题。[7]但从目前出土的简帛书籍来看,仅张家山汉简、睡虎地秦简和马王堆帛书的部分书目发现有书题,且大部分为篇幅较短难分篇章者。与一号木牍同出的其他四方木牍中,也都未见书题。因此,推测此行为书题缺乏足够的依据。其实,简帛书籍中鲜见书题的现象并不是偶然,是合乎早期书籍制度的。前辈学者余嘉锡先生是研究古代书籍制度的集大成者,他在《古书通例》中指出:“古人着书,其初仅有小题,并无大题也。”[8]傅斯年先生认为:“战国书除《吕览》外,都只是些篇,没有成部的书,战国书之成部,是汉朝人集合的。”[9]在汉朝初年,《史记》、简本佚篇《〔见吴王〕》、上孙家寨汉简对《孙子》也都是以“十三篇”称之。正式定名为《孙子》[10]或《孙子兵法》恐怕也是《汉志》着录“《吴孙子兵法》八十二篇”以后的事了。
最近,李零先生修正了他的观点,认为此处“恐怕应如同出二号木牍首行的‘凡十二’,是记全书篇数。”[11]但二号木牍记篇数的“凡十二”实在末行,同时期的马王堆帛书《五十二病方》记篇数的“凡五十二”,也是列在书首“目录”之末。银雀山一号墓出土的五方木牍中,仅二号木牍与五号木牍保留有首行。二号木牍首行为“守法”,五号木牍首行为“分士”。“守法”与“分士”又分别见于篇题简,当为篇题无疑。因此,我们推测一号木牍的第一排第一行也应该是记篇题而非篇数。
既然确定了此行记的是篇题,那么作为全书的第一篇,当是《计》篇无疑。今本《计》篇既列全书之首,具有提挈全书的作用。《汉志》言:“先计而后战。”[12] “计”是战争的起点,也是全书立论的起点。《魏武帝注孙子》本更是在首篇“计”前加一“始”字,是为《始计》。因此,把《计》篇看作是简本《孙子》第一篇,是毫无疑问的。
第一排第二行:缺。今本第二篇为《作战》。简本有《作战》篇,且首简简背保留有篇题。“作战”中“作”有“发动、兴起”之意,《作战》篇主要讲的就是战争动员与战争准备。从内容上看,是紧接在《计》之后的。此行据今本补为《作战》。
第一排第三行:残,原似有二字,但已漫漶不可识。据今本补《谋攻》。《计》、《作战》、《谋攻》三篇都是统述战略原理的,性质相近,应归在一组,篇次也应紧密相连。因此,木牍的前三行应分别为《计》、《作战》、《谋攻》,篇序与今本同。
第一排第四行:存一字“埶”。简本有《埶》篇,简背篇题亦为《埶》,即今本《势》篇。
第一排第五行:缺。应即《形》篇。简本有《刑》篇,简背篇题为《刑》,内容亦即今本《形》篇。“形”与“势”是成对的概念,《形》篇与《势》篇是一组不可分割的姊妹篇。与今本不同的是,简本将《势》与《形》的位置互倒。这与马王堆帛书老子《德经》在前《道经》在后相类似,或许即为此书的本来面貌。
第二排第一行:缺。应即《九变》。木牍上的文字从第二排第二行开始保存得比较完整,之后的篇题大部分可以辨识出来,唯缺《九变》。今本《九变》在《行军》之前,木牍第二排第二行即为《行军》,简本的排列与今本同。《九变》的性质比较特殊,历来都有争议。有学者指出,《九变》可能是从《九地》中分出的一部分。[13]笔者基本上接受了这一观点。但我们认为,这一过程应该是在简本之前就已经完成了的。因此,《九变》的位置应该与今本相同,在《行军》之前。
第二排第二行:“行”下残一字,据今本补“军”,是为《行军》。简本亦有《行军》,但首简不存,篇题乃整理者所补。
第二排第三行:“军”下残一字,据今本补“争”,是为《军争》。简本亦有《军争》,首简亦不存,篇题乃整理者所补。
第二排第四行:“实”下残一字,据简背篇题补“虚”,是为《实虚》,即今本《虚实》。《虚实》与《军争》性质相近,应归为一组。今本《军争》次于《虚实》,而简本倒置。
第二排第五行:缺。补“地形一”。今本有《地形》篇,简本未发现相应简文。但简本发现有《地形二》篇,与今本《地形》有关,且首简简背存有篇题《地形二》。据此,此行补为《地形一》。
第三排第一行:“刑”上残一字,下存两笔。笔者详考图版,“刑”下应为“二”字。此行应即《地形二》。《地形二》被整理者编入简本《孙子兵法》下编[14],一般认为是《孙子兵法》的佚篇,内容与今本《地形》有关。简本《地形二》中有一句“右负丘陵,左前水泽”[15],很值得我们关注。《史记·淮阴侯列传》曰:“兵法:右倍(背)山陵,前左水泽”[16],就是对这句话的直接引用。我们知道,“兵法”一词在早期特指《孙子兵法》。所以,《地形二》在汉以前应属通行本《孙子兵法》的一部分。关于《地形二》的性质问题,下文还将进行详细论证。
第三排第二行:存“九地”二字,即《九地》篇,简本保存有篇题《九地》。《九地》与《地形》性质相近,故今本篇序《九地》相接于《地形》。简本《地形二》曰:“九地之法,人请(情)之里(理),不可不□”[17]与今本《九地》“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18]语类似。可见《九地》与《地形二》也有关联。因此,《地形一》、《地形二》、《九地》三篇应归为一组。组内篇序为《地形一》在前,《地形二》次之,《九地》再次。
第三排第三行:存“用间”二字,即《用间》篇,简本保存有篇题《用间》。
第三排第四行:“火”下残一字。残字左半从“阜”旁,李学勤先生释为“陈(阵)”[19],李零先生释为“队”[20]。但我们认为,无论这二字究竟是“火阵”还是“火队”,都应该是今本《火计》的别名。因为此木牍所记的篇题,都不出今本的范围,且简本有《火计》篇,没有理由认为抄写者会放弃《火计》而抄上另外一篇“佚篇”。因此,此行所记仍应为《火计》,但其列《用间》之后,与今本倒置。
第三排第五行:“七埶三千”下残若干字。“七埶”即为“七势”,整理小组的说明中提到:“第三排末行的《七埶》,或疑为《势》篇别名(‘埶’即‘势’之古字),但木牍第一排已有《势》篇,此处不应再出《势》篇;或疑即七篇之意,指下卷包括七篇,但古书中没有‘埶’字当‘篇’讲的例子。”[21]李零先生对此作出了合理的解释:“其实它(‘七势’)恰好就是木牍所记后七篇的总称,‘七’指后七篇,‘势’含义同于《势》篇之‘势’,即‘形势’之‘势’,称为‘七势’,是说这七篇皆具‘势’的性质,可从‘势’的含义统括其内容。”[22]意即“七势”为黑色圆点之后从第二排第三行到第三排第四行七篇的总称。而李学勤先生认为,《七势》乃今本十三篇之外的“佚篇”。[23]但所谓“佚篇”在木牍中仅此一家,总显得有些突兀。
综上所述,木牍上的篇题可复原如下:

〔刑(形)〕

埶(势)

〔谋攻〕

〔作战〕

〔计〕

〔地刑(形)一〕

实〔虚〕(虚实)

·军〔争〕

行〔军〕……□十五

〔九变〕

七埶(势)三千□□

火□

用间

九地

〔地〕刑(形)〔二〕

我们可以推断简本的篇序应当为:《计》、《作战》、《谋攻》、《势》、《形》、《九变》、《行军》、《军争》、《虚实》、《地形一》和《地形二》、《九地》、《用间》、《火攻》。而今本的篇序为:《计》、《作战》、《谋攻》、《形》、《势》、《虚实》、《军争》、《九变》、《行军》、《地形》、《九地》、《火攻》、《用间》。
与今本相比,简本只是在个别篇次上略有不同。首先,今本《虚实》与《军争》组在《九变》与《行军》组之前,而简本与之相反。其次,简本《形》与《势》组、《虚实》与《军争》组、《火攻》与《用间》组三组内部先后顺序与今本倒置。可以看出,简本与今本的差异仅仅体现在性质相近的同组篇目之间前后顺序的不同。单从各篇的性质及对全书条理性的影响来看,这种差异是很小的。
二 对“十三篇”的解释及对简本的认识
我们知道,虽然《汉志》着录《吴孙子兵法》有八十二篇,但《孙子》的核心内容仍是今本十三篇的内容。《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云:“孙子武者,齐人也,以兵法见于吴王阖庐,阖庐曰:‘子之十三篇,吾尽观之矣。’”[24]又云:“世俗所称师旅,皆道孙子十三篇。”[25]银雀山出土的《〔见吴王〕》篇,所记与《史记》本传相类,也曾两次提到“十三扁(篇)”。上孙家寨061号简也有“孙子曰:夫十三篇……”[26]的记载。由此可见,在汉代“十三篇”本已经作为《孙子》的通行本流传于世了。而一号木牍上所记的简书,应即流行的“十三篇”本《孙子》。如果我们之前的研究不谬,那么一号木牍上的篇题就有十四个,与“十三篇”不符。这又如何解释呢?
问题的症结在于今本《地形》只有一篇,而简本有《地形一》和《地形二》两篇。因此,我们需要先对《地形二》篇的性质进行探讨。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先将《地形二》的释文列出:[27]
地刑(形)二
凡地刑(形)东方为左,西方为〔右〕……
……首,地平用左,军……
……地也。交□水□……
……者,死地也。产草者□……
……地刚者,毋□□□也□……
……〔天〕离、天井、天宛□……
……是胃(谓)重利。前之,是胃(谓)厌守。右之,是胃(谓)天国。左之,是胃(谓)……
……所居高曰建堂,□曰□……
……□遂,左水曰利,右水曰积……
……□五月度□地,七月□……
……三军出陈(阵),不问朝夕,右负丘陵,左前水泽,顺者……
……九地之法,人请(情)之里(理),不可不□……
这篇简文出土的时候残缺严重,残简系整理者根据书体及内容编入。根据残存的简文判断,《地形二》主要阐释的是在“左”、“右”两种地形下的战术要求,是今本《地形》所论六种地形的延续。简文开篇即将地形分为“东方为左”、“西方为右”两种形势,并在论述过程中引用了在《行军》、《九地》篇中出现过的“天井”、“死地”等概念。尤其是“九地之法,人请(情)之里(理),不可不□”一句,与今本《九地》中的语句非常相似。这种相同或相近的语句在不同篇章重复或多次出现的现象,类似于今本《老子》中的“同文复出”。学者一般认为,“同文复出”是后人为解释原本而加入的,是晚出的。[28]与简本《地形二》相比,今本十三篇中“同文复出”的现象则非常少见。而且简本《地形二》中有太多形式主义的讲法,与今本十三篇的风格也是格格不入的。因此,我们认为《地形二》的成文应晚于今本十三篇的内容,是孙子后学对《地形》篇的阐发与注释。
虽然《地形二》与今本十三篇的内容不是同时期的产物,但这并不妨碍它被作为西汉初期通行本《孙子》的核心内容写入篇题木牍中。前文已经提到,《地形二》中“右负丘陵,左前水泽”一句在西汉前期已经被作为《孙子》的一部分在韩信的本传进行引用。《汉书·艺文志》记载,汉初张良、韩信曾“序次兵法”[29]。而银雀山一号墓的年代被认定在西汉武帝时期,距张良、韩信活动的时代不远,简本《孙子兵法》的篇序很可能就是这次整理的成果。余嘉锡《古书通例》云:“别本单行者,古人着书,本无专集,往往随作数篇,即以行世。传其学者各以所得,为题书名。”[30]韩信正是根据自己的认识对秦火之余的《孙子兵法》进行了整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韩信将《地形二》归入了他所编定的西汉通行本《孙子》中。
综上所述,《地形二》与今本十三篇的内容虽然不是同时期写定的,但在简本中仍然与其他十三篇一起被作为《孙子兵法》的核心内容写入篇题木牍,与《吴问》、《黄帝伐赤帝》等佚篇区分开来。并且,《地形二》在简本中是作为独立的一篇而存在的。木牍的第三排第三行记“七势”,前文已论证为墨丁后《军争》、《虚实》、《地形一》和《地形二》、《九地》、《用间》、《火攻》七篇的总称。再加上墨丁前的七篇,银雀山简本《孙子》的篇数确为十四篇无疑。
但简本有十四篇的事实与世称孙子为“十三篇”并不矛盾。我们知道,“篇”主要是一种外部单位,与内容并无绝对的对应关系。李学勤先生认为:“把简联缀起来,即为‘篇’”[31]。“篇”是简册自然编连的结果,如果一部分内容篇幅过大,自然要进行分篇。简本《地形一》与《地形二》或本为一篇,后因篇幅过大不便编连,便根据内容析为两篇。其实这种现象在出土简帛中也不是特例。银雀山出土的二号木牍,是简书《守法守令十三篇》的篇题木牍。二号木牍的第三排第一至三行分别记“兵令”、“上篇”与“下篇”,末行则记篇数“凡十三”[32],便是将一篇分为“上篇”与“下篇”两篇的例证。同出的五号木牍,第一排第三行与第四行分别记有篇题《三乱》、《三危》[33],但在出土的简背上,“三乱三危”则作为篇题合写。此处《三乱》《三危》两篇被合为一篇,可见银雀山汉简的简册编联制度是比较混乱的。与银雀山汉简同时代的出土简帛中,马王堆《老子》乙本卷前佚书《缪和》与《昭力》实为一种帛书但篇分为二,大概也是由于其多达六千字的篇幅所致。[34]因此,简本《孙子兵法》有十四篇只是因为简书的抄写者为了编联方便将《地形》根据内容析为两篇,与世称孙子“十三篇”的说法并不矛盾。
至于《吴问》、《〔四变〕》、《黄帝伐赤帝》、《〔见吴王〕》等篇,整理小组认为是《孙子》佚篇,被编入《孙子兵法》“下编”。李学勤先生认为,这几篇与其他不得见的一些篇目,都属于《汉志》着录八十二篇除今本十三篇之外的部分。[35]我们认为,简本的十三篇及这些篇目,可能正如余嘉锡先生所说,“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36]。是对存世的孙子及其后学论兵法及相关内容的汇总,其成书年代及体例皆参差不一。而《〔见吴王〕》之类记载孙子事迹的篇目,犹后世文集中收录的集主的传记。在张良、韩信“序次兵法”之后,《孙子》又经历了任宏等人的整理。迨及刘向校书中秘,编次天下书,便将包括简本在内各种《孙子》传本相校,删除重复,着为定本,得八十二篇,定名《吴孙子兵法》。但是今本十三篇由于其长期单独流传及卓越的思想性,在八十二篇中仍保持着其特殊的地位,具有类似于“内篇”的性质。
银雀山出土的简本《孙子》,是流行于西汉初年的一个古本。从篇题木牍上记录的信息来看,简本与今本无论是篇数还是篇序差别都不是很大。具体到各篇内容,也仅在个别字句上有差异。今本《孙子》的格局,早在西汉初年就已经基本奠定了。虽然简本为我们提供的有效信息并不多,但借助篇题木牍,我们仍可以一窥《孙子》一书的成书及其早期流传情况。
附图:

谋攻-程浩:银雀山汉墓一号木牍重审
一号木牍下半部



[1] 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图版第24页和第94页、摹本第38页和第122页。
[2] 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231页。
[3] 李零:《〈孙子〉篇题木牍初论》,原载《文史》第十七辑,收入《〈孙子〉十三篇综合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71页。
[4] 李学勤:《〈孙子〉篇题木牍与佚文》,《简帛佚籍与学术史》,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60页。
[5] 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释文第29页。
[6] 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释文第29页。
[7] 李零:《〈孙子〉篇题木牍初论》,《〈孙子〉十三篇综合研究》,第372页。
[8] 余嘉锡:《目录学发微;古书通例》,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13页。
[9] 傅斯年:《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中国古代思想与学术十论》,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36页。
[10] 按,《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言:“世俗所称师旅,皆道孙子十三篇。”有学者认为这是言及《孙子》作为书名最早的材料。但此中“孙子”为人名也未可知。
[11] 李零:《读〈孙子〉札记》,《〈孙子〉十三篇综合研究》,第415页。
[12]《汉书》卷三十《艺文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点校本,第1758页。
[13] 李零:《银雀山简本〈孙子〉校读举例》,《〈孙子〉十三篇综合研究》,第367页。
[14] 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释文第33页。
[15] 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释文第34页。
[16] 《史记》卷九十二《淮阴侯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标点本,第2617页。
[17] 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释文第34页。
[18] 本文今本《孙子》文句以魏武帝注本为准。
[19] 李学勤:《〈孙子〉篇题木牍与佚文》,《简帛佚籍与学术史》,第361页。
[20] 李零:《〈孙子〉篇题木牍初论》,《〈孙子〉十三篇综合研究》,第373页。
[21] 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释文第29页。
[22] 李零:《〈孙子〉篇题木牍初论》,《〈孙子〉十三篇综合研究》,第372页。
[23] 李学勤:《〈孙子〉篇题木牍与佚文》,《简帛佚籍与学术史》,第362页。
[24]《史记》卷六十五《孙子吴起列传》,第2161页。
[25]《史记》卷六十五《孙子吴起列传》,第2169页。
[26]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大通上孙家寨汉简整理小组:《大通上孙家寨汉简释文》,《文物》1981年第2期。
[27] 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释文第33-34页。
[28] 宁镇疆:《〈老子〉“同文复出”现象的初步研究》,原载《齐鲁学刊》2001年第4期,收入《〈老子〉“早期传本”结构及其流变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2006年,第291页。
[29]《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62页。
[30] 余嘉锡:《目录学发微;古书通例》,第224页。
[31] 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337页。
[32] 按,骈宇骞先生释为“凡十二”,将“上篇”、“下篇”视为《兵令》之上、下篇。(骈说见骈宇骞:《银雀山竹简〈王兵〉篇初探》,《古籍整理与研究》第七期,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35页。)但无论那种观点,都将“上篇”、“下篇”视为两篇。
[33] 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第232页。
[34] 廖名春:《帛书〈缪和〉、〈昭力〉简说》,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3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07页。
[35] 李学勤:《〈孙子〉篇题木牍与佚文》,《简帛佚籍与学术史》,第363页。
[36] 余嘉锡:《目录学发微;古书通例》,第230页。
本文写定于2009年4月,曾于2010年, 9月参加第七届全国“史学新秀奖”评审,近期发表于《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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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9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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