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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方勇:读秦简札记三则
读秦简札记三则
(首发)
方勇
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
(一)说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的“本”字
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三八简至三九简有如下内容【1】:
“种:稻、麻亩用二斗大半斗,禾、麦亩一斗,黍、荅亩大半斗,叔(菽)亩半斗。利田畴,其有不尽此数者,可殹(也)。其有本者,<三八简>称议种之。仓<三九简> ”
其中的“本”字,整理者引《周礼·大司徒》注: “犹旧也。”“有本”疑指田间已有作物。
我们认为,整理者的意见使人感觉模糊不清,很容易误解为田中已经有一、两种或两种以上作物的间作种植。
大家都知道,“本”字的初始意义就是指草木的根部。在简文中,“本”字用的就是它原本意义,或者更准确地说,其义表示的就是已经收获的作物残存在土中的根部,也就相当于后来的“茬”义。在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中有这样的记载:
“凡谷田,菉豆、小豆底为上;麻、黍、胡麻次之;芜菁、大豆为下。良田一亩,用子五升。谷田必须岁易。” 《种谷篇》
“凡黍穄田,新开荒为上;大豆底为次;谷底为下。” 《黍穄篇》
“小豆,大率用麦底。” 《小豆篇》
“良田,小豆底佳;黍底次之。”《种瓜篇》
《<齐民要术>选释》一书解释以上文中的“底” 字时,都解为“茬”义【2】。我们认为解释为“茬”义是可取的,但有一点需要说明,就是上举例中的“底”应该通假为“柢”字。“柢”,《说文》云:“木根也。”其义后又发展为表示事物根本的意义。如《老子·五十九章》:“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即其义。所以,无论是“本”还是“底”或“柢”,它们都表示了一个共同的含义,那就是已收割作物残存的茬子。
简文和《齐民要术》所说的是指田地前茬种过的庄稼已收割,现在轮作种植其它的作物。因为有的田地,其前茬作物遗留的地力比较适合后来的作物种植,所以其种植的籽量可能就多些,地力不好的就要少种些。这也就是睡虎地简所说的“称议种之”。
(二)说“
秦简-方勇:读秦简札记三则”字【3】。但没有解释其为何义。我们认为这两种意见都不可取。“旁”字在睡虎地秦简通常作如下形:
秦简-方勇:读秦简札记三则”字的右面部分在睡虎地秦简“辄”字中作以下形:
秦简-方勇:读秦简札记三则”形最右面的一笔明显是外挑的,所以释为“
秦简-方勇:读秦简札记三则”也是不对的。我们认为此字形应分析为从足从页,把它隷定为“
秦简-方勇:读秦简札记三则,徒有庌也。宿可止宿,若今亭有室矣。”唐贾公彦疏:“庌也者,此举汉法以况义。汉时野路
秦简-方勇:读秦简札记三则迎宾客之处,皆有庌舍,与庐相似。”清程穆衡《迓亭记》:“汉时路候迎宾客之处曰庌舍。庌者,迓也,迓而舍之也。”
可见,在汉代为迎接宾客而设的庌舍是应该很多的,又汉代许多制度都承袭于秦朝,所以,我们相信秦朝或者秦代应该也有很多为迎接宾客而设的庌舍之类的建筑。如果我们分析不误,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一四七简中记载的内容正好可以作为秦这方面制度存在的有力证据。简文说“戊辰不可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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