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郭永秉:读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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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郭永秉:读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小记


读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小记
(首发)
郭永秉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公开发表的释文,除了最早的《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发表在《文物》1993年第8期和《文物》1995年第3期上)之外,目前较爲重要的本子有《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11月)所收释文,《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5月)所收修订释文,以及最近出版的《二年律令与奏谳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8月)所收释文。由于《二年律令与奏谳书》(下简称“《二年》”,引此书只标页码)利用了红外綫照片,也结合了学者最近研究成果,所作释文较前述各种释文有所改进,可谓后出转精。不过我们在閲读《奏谳书》的过程中,发现释文中仍有少量值得提出的问题。我们不揣浅陋,把这些意见逐条写出,供研究《奏谳书》的学者参考,错误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1.6号简“毋忧变(蛮)夷大男子”的“变”字(第333页),从《二年》所收的较爲清晰的红外綫图版(第61页)看,显然就是从“虫”的“蛮”字,其写法与《二年律令》19号简“蛮”字同(第5页);这在《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的图版(第53页,下简称“原图版”)上也能看得出来。
2.22号简末字和64号简倒数第五字,各本释文皆逕释“鞫”,从原图版和红外綫图版看,皆当释为“鞠”,括注“鞫”,和32号简、90号简等以“鞠”表“鞫”的习惯相同。施谢捷先生《张家山M247汉简释文》(未公开发表)早已根据原图版正确改释为“鞠”。
3.49号简“公大夫昌苔(笞)奴相如”(第345页)的所谓“苔”字,从图版看(第65页)其实本就是从“竹”的“笞”字。《奏谳书》“笞”一词多见,皆用“笞”字(如112号简)或“治”字(如107号简)表示,却从未见使用“苔”字者;秦汉文字的“竹”头和“艸”头有个别例子确实难以分别,[1]但是此字所从的却是明确无疑的“竹”头,其写法与《奏谳书》112号“笞”字、51号“符”字等“竹”头写法全同;而17、18、19、23号简“菑”字的“艸”头则与此显然有异。因此此字当逕释为“笞”。
4.76、77号简“弗穷讯”的“穷”字,各本释文皆如此。从文义上看是正确的,但从图版看,二字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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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郭永秉:读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小记’当作此字”(引者按,段氏所说即《素问·平人气象论》的“尺脉缓濇,谓之解
文化-郭永秉:读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小记”。)。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为段说作进一步补充论证,此书以爲“伿”字“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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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郭永秉:读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小记’”。[8]秦汉文字的“朿”旁与“亦”形相混(如“迹”为“
文化-郭永秉:读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小记”字异体),“朿”、“只”古音相近,如段、朱此说可信,则《素问》所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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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郭永秉:读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小记”形还能够辨认;右半部分写法很特殊,但肯定也不是“丮”旁,所以此字释“熟”不可信。我认爲此字和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65行“邻邦相望”和《战国纵横家书》208行“诚为邻世世无患”两句话中用作“邻”的字是一个字。帛书《老子》的整理者释
文化-郭永秉:读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小记”,与原形不合;《战国纵横家书》字形右侧的两笔本应是连接在一起的,此摹本成爲分开的两笔,略误,此形左下的“舛”旁摹写似也不一定有根据。据《说文》,“僯”是“遴”的或体;但此字右半所从与“人”形有所不同(尤其是《老子》之形),且偏旁位置和“僯”不同,释“僯”之说恐不可从。
[13]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8年8月版,第219~2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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