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山奏谳书案例十八释读一则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张家山奏谳书案例十八释读一则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张家山奏谳书案例十八释读一则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案例十八136-137号简中有一段话,原释文作:
及屯卒□敬,卒已罢去,移徙(?)遝之,皆未来。
《二年律令与奏谳书》从蔡万进先生将“敬”上一字释为“备”,改读作:
及屯卒备敬(警),卒已罢去移徙,遝之皆未来。
其按语云:“‘移徙’当指屯卒,故改读。”
与我们释出岳麓书院秦简1252号简“奔敬(警)律”相呼应[1],郭永秉先生释出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敬”上一字实为“奔”。他指出:“奔警”与“奔命”义近,为什么既说“奔警”却又言“已罢去移徒”呢,似乎其中略有矛盾。我怀疑此句后一个“卒”似乎是“完毕”的意思,该句似应读为:
及屯卒奔警卒,已罢去移徙,遝之皆未来[2]。
今按,岳麓书院秦简1252号简记云:“奔敬(警)律曰:先僯(遴)黔首当奔敬(警)者,为五寸符,人一,右在【□】,左在黔首。黔首佩之。节(即)奔敬(警),诸挟符者皆奔敬(警),故”[3]。这些奔警者,平日是民众,而在军情紧迫时,奔驰赴命。至于屯卒,对承担者而言,乃是常规性的兵役;其任务也当是比较确定的屯驻。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案例一记云:
十一年八月甲申朔己丑,夷道
张家山奏谳书案例十八释读一则、丞嘉敢𤅊(谳)之。六月戊子发弩九诣男子毋忧告,爲都尉屯,已受致书,行未到,去亡。·毋忧曰:变(蛮)夷大男子。岁出五十六钱以当繇(徭)赋,不当爲屯,尉窑遣毋忧爲屯,行未到,去亡,它如九。·窑曰:南郡尉发屯有令,变(蛮)夷律不曰勿令爲屯,即遣之,不智(知)亡故,它如毋忧。·诘毋忧:律:变(蛮)夷男子岁出賨钱,以当繇(徭)赋,非曰勿令爲屯也。及虽不当爲屯,窑已遣毋忧,即屯卒已。去亡,何解?……[4]
由此可略知其大概。
这提示我们,在《奏谳书》案例十八中,“奔警”恐怕不能看作“屯卒”的行为,“屯卒”、“奔警卒”当为二事。简文接着说“已罢去移徙”,似是“罢去”、“移徙”两个动词并列,分别对应屯卒、奔警卒。这可反过来支持对前文的理解。
这样,我们讨论的简文应读作:
及屯卒、奔警卒已罢去、移徙,遝之皆未来。
这表明,在应对“利乡反”的战事中,秦攸县调发的兵力除了狱事的焦点新黔首之外,还有屯卒、奔警卒两个部分。
(编者按:[2]郭永秉(大丙):《“奔警律”补例》,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9年4月27日;《“奔警律”补说》,《古文字与古文献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3]陈伟:《岳麓书院秦简考校》。“僯”字之释,看上揭郭永秉先生文。
[4]“即屯卒已”一句读,参看张新俊《张家山汉简〈奏谳书〉字词劄记之一》,简帛网2013年9月11日。屯卒亦见于里耶秦简8-445,其云:“屯卒公卒朐忍固阳失自言:室遗廿八年衣用未得。……”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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