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
(华东师範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
1、院垣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决)坏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整理者读爲“决”,意义没明确标出。廖继红以爲“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当读爲“缺”,破裂。幷引《集韵·屑韵》:“缺,破也。亦作决。”爲证[1]。我们以爲该字当读爲“绝”,义爲断也,引申爲杜绝,防备义。决与绝义同在文献中多有例证,《资治通鑒·汉纪八》:“不肯予决。”胡三省注:决,绝也。《易·中孚·象传》:绝类上也。焦循章句:绝,决也。该句下接一句爲“里中备火。”里中,整理者释爲同里的人或者指家里,联繫文意,取后一意义更确,“里中备火”即“家里要防备失火(火灾)。”“院垣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决)坏”, 院垣指院墻,与里中相对;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决),杜绝,防备,与备相对,坏,倒塌,与失火相对。整句意义爲:院墻要防止倒塌,家里要防备火灾。
2、徼迣不数
整理者释徼爲巡视,巡逻;迣爲遮拦;数爲法制。句子大意爲:巡察、拦截不合法度,没有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整理者以爲该处应是对吏工作的一种贬斥。该句或可做另一解:此处“徼迣”释义无疑,此处“数”字不确,或可爲“shuò”,义爲“动词,不疏”,引申爲偷懒,不尽责,失职。《左传·文公十六年》:“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杜预注:数,不疏。《论语·里仁》:“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刘宝楠正义:数,与疏对。“徼迣不数”,应是对爲吏之人分管工作的基本要求,句意爲:巡逻,拦截等事务不偷懒、尽责。即做工作要尽职尽责,忠于职守。
3、彘畜斗数
斗,比喻事物的微小。文献中多有用例:《论语·子道》:斗筲之人,何足算也。”南朝梁简文帝《七励》:“牵鈎壮气,斗胆豪心。”现代汉语中仍有此用法:斗筲之器,比喻器量狭小,才识浅薄;斗禄,微薄的俸禄;斗船,小船。此处“斗”字也应爲此义。“彘畜斗数”即“喂养猪、狗等家畜数量不要太多。”此句应是对秦时牲畜喂养的规定,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仓律》亦有记载:畜离仓。用犬者,畜犬期足。之息子不用者,买(卖)之,别计其钱。该条律令大意爲:养鶏应离开粮仓;用狗的,所养的狗以够用爲度。小猪、小鶏不需用的应卖掉,单独记帐。
爲了减少粮食的消耗,秦代律令是限制牲畜的养殖的,此处“斗数即是秦律该条的反映,即:牲畜饲养不要太多,要依度而养。
4、牛饑车不攻闲
攻闲,整理者释爲“修缮,修理”,对该文句大意未作注释。饑,复旦读书会改隶“饑”字爲“饥”[2]。对“饑”字隶定我们遵从复旦读书会意见,隶定爲“饥”,该句中,“牛饥”应爲使动用法,即“让牛饥、使牛吃不饱,“车不攻闲”应是宾语前置结构,正常语序爲“不攻闲车”,即“不修缮牛车”,本处描述两种情况:(使)牛饥;不攻闲车。义爲“让牛饥饿,不修理车”,这两种情况都是对官吏工作渎职的一种具体描述。牛饥必訾(胔),不攻闲车车必毁。此句睡虎地秦简秦律中有相应的描述:《秦律十八种·徭律》:司空官府(假)公车牛者□□□(假)人所。或私用公车牛,及(假)人食牛不善,牛訾(胔);不攻闲车,车空失,大车(轴)(盭);及不芥(介)车,车蕃(藩)盖强折列(裂),其主车牛者及吏、官长皆有罪。大意爲:私自使用国有的牛车的,以及借用国有牛车的人不好好喂牛,使牛瘦瘠了;不修缮车,使车翻倒,大车的轱扭曲了,以及不把车盖好,草围和车伞生生断裂了,主管牛车的人和领用牛车的吏和官长都有罪。该句反应了秦代爲发展农业、强壮国力,对牛马等交通、耕作工具的保护和重视。
5、羸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弗行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整理者引《说文》释义,释爲“羊名”。 复旦书读书会以爲整理者以“羊名”释“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当读同“胔”,通“瘠”,瘦。行:巡狩;巡视。或解爲传递文书的人。[4]
《说文》:羸,瘦也。段玉裁注:按,本训当爲瘦羊,转而言人耳。此处羸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我们以爲应是同义连用,指人,指瘦弱、体力弱的人。句子大意为:孱弱的人不要他担任传递文书的任务。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行书》:行传书、受书,必书其起及到日月夙莫(暮),以辄相报也。书有亡者,亟告官。隶臣妾老弱及不可诚仁者勿令。书廷辟有曰报,宜到不来者,追之。大意爲:传送或收到文书,必须登记发文或收文的月日朝夕,以便及时回复。文书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官府。隶臣妾年老体弱及不足信赖的,不要派去送递文书。徵召文书上写明须急到的,该人已应来到而没有到达,应加追查。“羸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所指应就是“老弱……勿令”中的“老弱”。
6、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蚀不齐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蚀,整理者认爲当读爲徽识,释爲徽识,指古代朝廷或军中用以识别的标志,制如旗帜义。
《说文》:徽,形声。从糸( mì),表示与綫丝有关,微省声。本义:三纠绳。徵,会意。从微省、壬。行于微而闻达。本义:徵召。
《尔雅·释诂下》:徽,止也。郝懿行义疏:徽,通作徵。徵徽幷字异而义同矣。此处徵字无需改读。《说文》对“徵”字的解释存在问题,该字应爲形声字,从壬,微省声。
7、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乏)绝当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癃)病当
岳麓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校读(一) (癃)不审,典、老赎耐。●百姓不当老,至老时不用请,敢爲酢(诈)僞者,资二甲;典、老弗告,资各一甲;伍人,户一盾,皆罨(迁)之。●傅律。
其它文献中亦有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照顾政策:
《后汉书·孝安帝纪》:“遣谒者分行虚实,举灾害,赈乏绝。”
在文献遗存以外的资料中,汉代石刻文字可见《芗他君石祠堂题记》:雍养孤寡,皆得相振,《北海相景君碑》:元元鳏寡,蒙祐以宁。也都体现了从政人员对于推行社会福利的责任,这一方面的职能,也被看作民政业务的主体内容之一。
(编者按:[2]复旦读书会岳麓简《爲吏治官及黔首》部分简文释文[J].北京:《文物》2009,03.
[3]复旦读书会岳麓简《爲吏治官及黔首》部分简文释文[J]。
[4]廖继红.《爲吏治官及黔首》补释 [J]。
[5]廖继红.《爲吏治官及黔首》补释 [J]。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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