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一
进遏不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 《为吏治官及黔首》简20
遏,原释文“退”,注释曰:“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读作击,出击、进攻、攻打。”[1]复旦读书会指出:[2]
《爲吏》简20第三栏“进退不毄”,“不”上一字依原简图版当释作“遏”。但“遏”字的意思在这裏不好讲通,此处应当就是用爲“退”的。秦汉文字中“曷”与“艮”往往相混,比如见于传世古书的人名“谒居”,在汉印中或被写作“詪居”;[3]而複姓“诸葛”之“葛”,所从的“曷”也有写作与“艮”无别的。[4]这两个形体在当时人的笔下应当并没有对错之别。因此此处可以将其释爲“遏”后括注爲“退”。
今按:简文作: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
字与“退”字不类。马王堆帛书有从“曷”诸字[5],如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 (渴(竭)其腹心 《马王堆简帛文字编》448页)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 (谒 《马王堆简帛文字编》95页)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从辵,曷声,即遏字。复旦读书会所释当是。复旦读书会把“遏”看作“退”,在与“进”反义幷列时比较顺畅,只是其上下文作:
卒士不肃 18
郭道不治 19
进遏不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 20
亭障不治 21
从上下文看,其余三者都是不大好的现象,此处作“进退不击”,如指进退都不攻击,不守律令也太过甚,似与事理不大合。
我们曾怀疑读作“竭”。进竭,犹言尽心竭力。进,通“尽”。《汉语大词典》引《艺文类聚》卷四四引晋夏侯淳《笙赋》:“开明爽亮,足使慢惰者进竭。”不过“尽竭”文例较晚,在上下文中也不大好解释。
我们怀疑“遏”当如字读。至于“进”则有可能用作“雍”。《二年律令》249号简“进隄水泉”,其中“进”即写作“雍”,可以爲证。“进”字在秦汉会用作“雍”字,当如复旦读书会所认爲的“在当时人的笔下应当并没有对错之别”。
雍遏,阻塞,壅塞。《淮南子·主术训》:“弃公劳而用朋党,则奇材佻长而干次,守官者雍遏而不进。”又作“拥遏”,《史记·龟策列传》:“桀纣之时,与天争功,拥遏鬼神,使不得通。”《盐铁论·褒贤》:“道拥遏不得行。自孔子以至于兹,而秦复重禁之。”雍遏,在简文中与“卒士”幷列,疑代指雍遏(卒士等)仕途之人,与《淮南子·主术训》所提及的“守官者”形迹近似。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疑读作繫,《汉书·陈胜传》“胜乃遣使者贺赵,而徙繫武臣等家属宫中。”顔师古注:“徙居宫中,示优礼也。拘而不遣,故谓之繫。”张金光先生指出,秦简中凡言“繫”,除指绳索之外,尚含临时附繫的意思……凡言“繫城旦舂”者或“繫作”者,皆爲本非城旦舂或应作,而是由于某种原因,临时附繫拘作于城旦之列或他役。”[6]繫,可与“治”连言,如《二年律令》118号简“毋敢以投书者言毄(繫)治人。不从律者,以鞫狱故不直论。”岳麓秦简20号简“不繫”,与上下文如19、21号简“不治”幷言,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雍遏不繫,指雍遏他人仕途之人没有得到繫治。
二
“廉而毋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 《为吏治官及黔首》简51
“毋”后一字,整理者作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注释曰:“廉而毋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爲吏之道》作‘廉而不刖’。廉本义爲棱角,‘刖’本义爲割断。廉而毋刖,行事正直而不伤人,与《老子》等古书常见的‘廉而不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同义。”[7]
今按:“毋”后一字整理者认爲是伤害之义,当是。其字作: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
“巾”上部有一短撇或短横,整理者作“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而存疑,这无疑是比较审慎的。不过在其文例与意义都比较明确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尝试着分析其字形。“巾”上部如看做短横,则不成字;如果看作一短撇,在考虑简文笔划有些挤压的前提下,短撇和上面的代,其实可看作是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补释二则”意义相同。
追记:小文刊载后才发现第二则,陈伟老师《岳麓秦简〈爲吏治官及黔首〉识小》(简帛网2011年4月8日)第四则已经论及,谨此向陈老师及读者致歉。
(编者按:[2]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简称复旦读书会):读《岳麓书院藏秦简(壹)》,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11年2月28日。
[3]原注:例见罗福颐着、罗随祖补编:《增订汉印文字徵》,紫禁城出版社,2010,117页“詪”字条。
[4]原注:同上30页“葛”字条。
[5]陈松长:《马王堆简帛文字编》,文物出版社2001年。
[6]张金光:《关于秦刑徒的几个问题》,《中华文史论丛》,1985年1辑。
[7]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壹)》第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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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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