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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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


(国立台湾师範大学国文学系)
几年前,个人曾对郭店竹简《五行》与马王堆帛书《五行》经、说观点的歧异,有过简单的提出与述说。[1]事隔多年,却不大见到学者有相关的讨论,今重新检示帛书《五行》的经、说歧异处,仍觉有许多须更细加辨析之处。
帛书《五行》说文,若依庞朴先生分节,係自第6章“圣之思也轻”以下,亦即郭店简文的第15简开始,始有解“经”之“说”文,前此5章(郭店前14简)皆有“经”无“说”。儘管在庞分第10 ~19章间,简帛本“经文”次序略有不同,“说”文亦随“经”而移易;然整体说来,共23章“说”文之解“经”,由于逐句为解,虽“十分拘谨”,“也没说出什么新思想来”[2];但大致尚能顺合“经”文原旨。唯在配合经义的诠释过程中,仍有部分观点明显歧出。今试就第6~28章(共23章)中“经”、“说”之明显歧异者而论之,以见“说”文中的孟子学派观点。
一、“经”首缺“说”
首先,“说”文前5章不但对于论“德之行”与“行”、善与德、天道与人道、忧思以启德、安乐以成德、重仁、智、圣的论述“经”文无解,即使是第6章,“经”文明说:
仁之思也精[3]……智之思也长……圣之思也轻……
“说”文却只见“圣之思也轻……”的说解,不见对“仁之思也精”、“智之思也长”之说解。而“仁之思也精”、“智之思也长”、“圣之思也轻”三者是应成组的,原“说”者竟只解“圣之思”而不解“仁之思”、“智之思”,这是“说”文对“经”文的第一大歧异。
今实际详查文物出版社所出之帛书原件图影,马王堆、乙两匣帛书《老子》及其合卷都是连抄卷,甲匣的《五行》佔第170-351行,其中第170-214行是“经”文,共45行;第215-351行是“说”文,共137行。“经”文末行(第214行)与“说”文起行(第215行)间,是清楚衔接的,并无残损。它们和周围数行,是保存相当完整的一片。也就是说,“说”文真的是从“经”文的第6章开始为“说”,“经”文的“仁之思”、“智之思”与前5章真的无“说”,并非残损。
按理说,“说”文作者即使略过前5章“经”文不“说”;也应从第6章的“仁之思”、“智之思”开始“说”才对,说什么都不该由“圣之思”开始作“说”。因为它和“仁之思也精”、“智之思也长”是成套的。对于前5章重“圣”、“智”的各“经”文之无“说”,我们或可从第10章以下各章“说文”偏重仁、义、礼,解释为“说”文作者因思想观点的歧异而刻意无“说”;但对这第6章仁、义、圣三思“说”文之三缺二,除了解释为作者之粗疏之外,就很难再为说了。
庞朴先生说,“‘经’文原本说理清楚,自我圆满,无须多加解说,帛书所见之‘说’,是某个时候弟子们奉命缀上去的”[4],是不是弟子“奉命”而为,虽尚有待考证;然其于“经”文,本非一体,而係后学缀上情况则甚为明白。这不仅从郭店竹简《五行》之有“经”无“说”可以肯定,实际从“说”文与“经”文论述思维与重点之歧异,更可以得到印证。
二、五行与气
第6章以前“说”文既缺,难以比对,固无论矣,第7章言慎独,第8章言善与德,第9章言金声玉振,“说”文释“经”大致无虞;然自第10章开始,“说”文对“经”文的诠释,明显有了不同转化。
“说”文第10章解“经”文“不变不悦”曰:“变也者,勉也,仁气也”;释“不直不迣”曰:“直也者,直其中心也,义气也”;释“不远不敬”曰:“远心者也,礼气也。”其后至第18章解“经”文“知而行之,义也”,也说:“知君子之所道而孟子-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
孟子-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然行之,义气也”;解“经”文“知而安之,仁也”说:“知君子所道而孟子-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
孟子-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然安之者,仁气也”;释“经”文“行而敬之,礼也”,说:“既安之止矣,而又愀愀然而敬之者,礼气也。”。第19章又重複第18章的文字说:
“知而安之,仁也”,知君子所道而孟子-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
孟子-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然安之者,仁气也。“安而行之,义也”,既安之矣,而孟子-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
孟子-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然行之,义气也。“行而敬之,礼也”,既行之矣,又愀愀然敬之者,礼气也。
“说”文在第10、18、19三章中,一再地将仁、义、礼三“行”之发动,解释为一种“气”,一种内蕴的潜发动力。这样的说法是很特殊的,应该是“说”文作者别出于“经”的体会。因为儘管简、帛本经文在第10至19章间各“行”论述次序先后略有不同,按照前几章“经”文的意思,仁、圣、智诸“行”之培成,基本上都是源自内心深长的忧、思。因此有所谓“仁之思”、“智之思”、“圣之思”;又说:“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智”、“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圣”,圣、智尤其是殷“忧”以“启”的。10、18、19三章“说”文却再三强调仁、义、礼三行的发动是一种“气”,却没有说“圣”、“智”之发动也是一种“气”。“思”和“忧”是一种向内深入回省的工夫,“气”则是一种内蕴的潜发动力。然则,就“仁”而言,“经”文、“说”文作者的观点,显然不一致。“经”文视之为一种精细深入的忧、思,“说”文则视之为内蕴的气。
由于“经”文前五章半无“说”,我们很难断定依作者之意究竟“圣”、“智”两行之发动是否真的与“气”无关?但它前后说了三次,都只有仁、义、礼三气,而没有圣、智之气,显然《五行》「说”者的意思就是这样。但在与《五行》同时出土而抄列于较后(自第451行起,迄于463行止)处,另有400多字的小文献,整理小组称之为《德圣》,魏启鹏先生称之为《四行》,其内容虽因后半残缺太多,以致文义不明,然与《五行》之内容呼应性极高。它开头便呼应《五行》的“四行和谓之善”、“仁义礼智之所由生也,四行之所和则同,同则善”……各章,且略带补充与统括性的说明曰:
四行成,善心起;四行形,圣气作;五行形,德心起。和谓之德,其要谓之一,其爱谓之天,有之者谓之冑(君)子,五者一也。
《德圣》完全同于《五行》,以四行之成为“善”,五行之和为“德”,成德在慎独一“心”,《五行》“经”、“说”作者的观点一致。但它又称“圣”行之“形”为一种兴发的动力─“气”,和“经”文的意思明显不同。而从简帛两种《五行》看来,“经”文都不见任何“气”之类说法,显见以“气”为“善”与“德”之启动,是其后“说”者与《德圣》一系诠释者的观点与解说。令人起疑的是:既然“四行成,善心起……五行形,德心起。”说得够清楚了,为什么又要说“四行形,圣气作”?我们若要替《德圣》的作者力为说解,可以释之为:“四行”修成是“善”,但若让这“善”、这“四行”持续不断“形于内”,便能启“圣”,以达“五行形”,乃至“五行和”,便是“德”;不过,对于“圣”的发启,《德圣》却和《五行》“经”文作者不同,而和“说”文作者之解“仁”、“义”、“礼”相同,皆视之为一种“气”。可惜由于《德圣》后部残缺太多,我们看不到有关“智气”的表述,但这应足以说明《德圣》的写作,时代近于《五行》“说”文,较远于“经”文。
学者相当一致地推定《五行》篇係思、孟学派的作品;但子思和孟子之间,诚如王博的考证,思想原本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5]孟子及其后学的观点应该也是这样。这“经”与“说”之间,“忧”、“思”与“气”的不同说法,或许类似这类的观点歧异。
以“气”解说道德的培成与力量,应该与孟子学派有相当关係。“忧”、“思”与“气”之间,就孟子理论来看,也未必截然不相容。孟子虽然基本上认为仁、义、礼、智是“发乎本性,根于心”(《离娄上》),而有所谓“四端”之说;但他同时也铺叙一种本始的、布乎四体的生理生命力-“气”,如何透过集“义”与养“气”的工夫,不断扩充、陶鍊、提昇,而转化成为一种超越的精神生命力、道德生命力,其极致正是所谓惊天地、泣鬼神、至大至刚、沛然莫可抑遏的道德力量,称做“浩然之气”(详《尽心》),它可以让人杀身成仁、捨生取义而无怨、无悔。只是在培成的过程中,不论集“道”、“义”或养“夜气”,都是要在“心”上作。这和“忧”、“思”之直接发“心”,看似不同,其实是相关的。照这样的说法,道德心或许根源于“性”,道德行为的表现却是一种“气”的驱动。《五行》“说”文这种再三强调道德的兴发是“气”的驱动之说法,与孟子较近。庞朴曾以《五行》中“能进端,能终端”的“端”“大概是孟子中的四端”,说明“‘说’文无疑是用《孟子》来解释《五行》篇”。[6]其实例证并不只止此,仁气、义气、礼气之说,亦可并观。
其次,对于孟子大别于孔子之“气”论,有学者认为可能和稷下学说有一定关係,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孟子的“气”论内容和稷下黄老精气论有思想上的关联。因为黄老精气说表现为后期道家的宇宙论和养生论,与儒家学说关係不大;而孟子不若荀子,其学说自主性极强。但是,孟子既曾两次至齐稷下,前后长达近二十年,学生且多齐人,如公孙丑、万章等皆是。[7]期间,并曾将其保民而王之压箱大论,力说齐盛主-宣王。“气”论又是战国中期由稷下黄老道家创发以流行的当代重要学说议题,孟子身处其时,游学其间,说学论理援取以为素材,亦极自然之事。先秦道家重“道”、重修养,黄老道家以“气”说“道”之创生与修养;先秦儒家重道德,孟子及其后学亦以“气”谈道德,也很自然。如此说来,《五行》“说”文的作者为孟子学派后人,应该可靠。庞先生说,“说”文作者以《孟子》来解释《五行》的观点,自有一定理据,其例证尚不只此。
三、崇圣、智与重仁、义
除了以“气”述说德行的兴发之外,《五行》“说”文自20章以下几乎全以“仁”、“义”诠释“经”文。第20章“经”文主论“仁”、“义”之质性一匿一简,一柔一刚,“匿”是赦小罪,“简”是诛大罪,最终并引《诗》为说,要求一种不强、不急、不刚、不柔的适中之德。“说”文依“经”逐句为解,当然也以“仁”、“义”为论述对象,而归之于“和”,曰:
《诗》云:“不勮不孟子-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
孟子-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不刚不柔,此之谓也”勮者强也,孟子-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
孟子-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者急也,非强之也,非急之也,非刚之也,非柔之也,言无所称焉也。“此之谓者”,言仁义之和也。
“经”文本有其意,“说”文依“经”诠说,可以理解。但自第21章以下,“经”文并不以“仁”、“义”为焦点议题,“说”文却几全以“仁”、“义”解“经”。
第21章“经”文主述“君子集大成”、以及何谓“君子”?何谓“贤”?何谓“尊贤”?王公与士“尊贤”之不同。唯中间夹杂了两句“大而罕者,能有取焉;小而轸者,能有取焉。”应是承上(第20章)的简、匿(义、仁之质),来补充说明“君子”之治政。“说”文却因而逐句以“仁”、“义”为内容,大作文章,曰:
“君子集大成”……“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唯金声而玉振之者,然后己仁而以人仁,己义而以人义……“弗能进,各止于其里”;不藏尤(怨)害人,仁之理也;不受吁嗟者,义之理也。弗能进也,则各止于其里耳矣。充其不藏尤(怨)害人之心,而仁覆四海,充其不受吁嗟之心,而义襄天下。仁覆四海、义襄天下而诚,由其中心行之,亦君子矣。“大而罕者能有取焉”,“大而罕也”,言义也,……;“小而轸”者,言仁也。……“衡卢卢”也者,言其达于君子道也。能仁义而遂达于君子道,谓之贤……
魏启鹏说:“衡卢卢”即“赫曥曥”、“赫朗朗”,指“集大成”之境显盛光明。本“说”文明显以仁、义之彻行为“集大成”与“君子道”之终境;能遍天下,满四海地行仁义便是“君子道”的达致,也是金声玉振的“大成”至境。这样的说法与“经”义是不相容的。依“经”文之意,所谓“君子道”便是“天道”,“闻君子道”而“知之”,叫做“圣”,不叫“仁”或“义”;《经》第17章说:
未尝闻君子道谓之不聪,……闻君子道而不知其君子道也,谓之不圣;……闻而知之,圣也。……赫赫,圣也。
第18章“经”文接着说:
闻君子道,聪也;闻而知之,圣也。圣人知天道。
第2章“经”文早已说过:
德之行,五和谓之德;四行和谓之善。善,人道也;德,天道也。
“四行”与“五行”之差,“德”之“善”之别,“天道”与“人道”之异,就在“圣”之能否达致。而“君子道”就是“天道”,是五行全备的至德之境,须赖最后“圣”之“形”成,始能臻至。只有能上臻“圣”境,始能谓知“天道”、知“君子道”,那才是“经”文作者所说,集大成的“赫赫”至境。“说”文却以彻行仁、义为集大成之“卢卢(朗朗)”至境,二者显然是不同的。
接着,第22章“经”文主说“心”役耳、目、口、鼻、手、足六官。六官之唯诺、深浅完全应命于心,一无涉及“五行”任何一行。“说”文之诠释却重重地增入了仁、义的内容,说耳目悦声色,鼻口悦臭味,手足悦佚愉:
心也者,悦仁义者也……有天下美声色于此,不义则不听弗视也;有天下之美臭味于此,不义则弗求弗食也。居而不间尊长者,不义则弗为之矣。
又将“心”与“六官”喻为“大体”与“小体”,从而解释“和则同,同则善”曰:
和也者,小体变变(恋恋)然不□(□串,逆)于心也,和于仁义。仁义心同者,与心若一也,□约也,同于仁。仁义心也,同则善耳。
这“大体”、“小体”之说,与“仁”、“义”对举或连称,都是孟子的说法。《告子上》以“心之官”能“思”,为“大体”;“耳目之官”不“思”,为“小体”。《孟子》学说虽以“义”为主、为称,实则独称“义”者仅6例,远不如居首之独称“仁”27例。《孟子》言“义”,多结合“仁”或“礼”为说。七篇之中,“仁”、“义”连称或并举者高达23例以上,“礼”、“义”并举或连称者也在9例以上。这第22章“说”文的仁、义之论,完全是“説”文作者援孟学的思维以增入,它以“仁”、“义”为“心”的内容。“经”文之“和”本有“四行和”和“五行和”的不同,“五行和”称“德”,“四行和”称“善”;“德”是“天道”,“善”是“人道”,并无所谓“和于仁义”;“和于仁义”只是二行和,如何称得上“同”与“善”?换言之,依“经”文,“人道”、“善”的整体内容至少是仁、义、礼、智四行并形才算,“説”文却一下子以能彻行仁、义为“君子道”、为“天道”,为“德”,一下子又以仁、义为“人道”、为“善”。这样的思维,似以仁、义为至高,亦即“君子道”的全部内容,既无视于圣、智、礼,也无所谓天道与人道之分,德与善之别。以下数章也大致如此。
我们续看“经”文第23章“目而知之,谓之进之”,“说”文解释说:
弗目也,目则知之矣,知之则进耳。目之也者,比之也。……循草木之性则有生焉,而无好恶;循禽兽之性,则有好恶焉,而无礼义焉;循人之性,则巍然知其好仁义也。不循其所以受命也,循之则得之矣,是目之已。故目万物之性而□□独有仁义也,进耳。“文王在上,于昭于天”此之谓也。”文王源耳目之性而知其好声色也。“天监在下,有命既杂”者也,天之监下也,杂命焉耳。源心之性则巍然知其好仁、义也,故执之而弗失,亲之而弗离,故卓然见于天,箸于天下,无他焉,目也。故目人体而知其莫贵于仁义也,进耳。
“草木之性”、“禽兽之性”……等等譬说,同见于《荀子.王制》。但《王制》原本所说人异于禽兽之性是“义”(其实指“礼义)),而不是“仁义”,这裏也是先循荀意,说的是“礼义”,但接着便直接以“仁义”抽换“礼义”,一贯而下地论说。原“经”文并无“天监在下,有命既杂”两句;“文王在上,于昭于天”,“经”文原置于第19章“有德则邦家兴”之后,此章“说”文与“经”文搭合并不密切,却因此而增生出许多仁、义之论。虽然理序与思维都有些突兀、不合调,总地看来,应是说“好仁、义”是人“心”、“性”,能“目(侔)”得此理,推知此理,便是“进”道了。经过“説”文这一诠释,“仁、义”俨然成了“五行”的主体,这与“经”文差异甚大。
再看第24节“经”文“譬而知之,谓之进之”,这章简帛本“经”文与第25章“喻而知之,谓之进之”对调。“说”文随“经”以解,虽只此一句,也是举仁、义以为说,曰:
“譬而知之,谓之进之。”弗譬也,譬则知之矣,知之则进耳。譬丘之与山也,丘之所以不□名山者,不积也。舜有仁,我亦有仁,而不如舜之仁,不积也;舜有义,而我亦有义,而不如舜之义,不积也。譬比之而知吾所以不如舜,进耳。
此处“目而知之”、“譬而知之”,似乎只是作者所最熟悉、顺用的语词与材料,顺手取来作譬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推崇的义涵。
至释第25章“经”文“喻而知之,谓之进之”,“说”文则归于“礼”,它说:
喻之者,自所小好喻乎所大好。“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思色也;“求之弗得,寤寐思伏”,言其急也;“悠哉悠哉,婘转反侧”,言其甚□□。□如此其甚也,交诸父母之侧,为诸?则有死弗为之矣;交诸兄弟之侧,亦弗为也;交诸邦人之侧,亦弗为也。……畏父兄,其杀畏人,礼也。由色喻于礼,进耳。
举《关雎》这样优雅的例子,却作这样粗糙的诠解以说明“礼”,“说”文不但破坏了《关雎》原诗的美好情味,离整体“经”文严谨圆满而有深度的义理亦远。
“经”文这“目而知之”、“譬而知之”、“喻而知之”原本应是承上,言进德之事可经由目、譬、喻而知之、进之,是总括仁、义、礼、智、圣“五行”而说的。但“说”文之解释却以“仁”、“义”为例,去诠释“目而知之”、“譬而知之”,主说的是“仁”、“义”;又以“礼”为例,去诠释“喻而知之”,主说的是“礼”,“圣”、“智”都不见有“说”。最后第28章再因顺“经”文以仁、义、礼、乐、德总结全文,却几乎只是增字为解,并无发挥。
从第20-28章看来,自第20章因顺“经”意,解说“仁”、“义”之后,第21-25章“经”文明是整体性地说,“说”文作者却都以“仁”、“义”为解,充满规定意味地增入了“仁、义”。其所谓的“仁、义”,也缺少“经”文原本由精、长、轻的忧、思,经由悦→安→乐等过程,逐渐培成出来的深重“德”味,而呈现出一种近乎教条的气质。第26章才说“礼”,对“圣”、“智”仍没交代。这样的诠释,其实并不顾虑整体“经”文的原意与脉络,却随处散见着《孟子》的用辞与材料。若配合着第10-12与18、19章的以“气”释仁、义、礼看来,这《五行》“说”文其实真的是随处充满着《孟子》学说的残迹,却远不如《孟子》之闳思与条理,或是孟派后学之作。
总之,从“经”文原本完整而周密的结构看来,它强调“德之行”与“行”,再三反覆论述“德”与“善”、“天道”与“人道”、“心”之“忧”与“思”对成德的重要,几次相当均匀地分别阐述仁、义、礼、智、圣诸行的特质与或成德过程,而特崇“圣”、“智”。“说”文则不然,其对前5章重“圣”、“智”之“经”文无“说”,或是思想上的偏倚;而从有“说”的23章看来,也较少看到对“圣”、“智”的论述,却遍布着对仁、义、礼,尤其是仁、义的述说;又以仁、义、礼三行之发动为一种“气”,其述说且不精采,整体表现出诸多形似于《孟子》,却又远不如《孟子》的情况,应是孟子后学所作。
附记:本文曾在2008年10月31至11月2日,由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等主办,芝加哥大学顾立雅中国古文字学中心承办的“中国简帛学国际论坛2008”上宣读。
(编者按:[1]陈丽桂:《从郭店竹简〈五行〉检视帛书〈五行〉说文对经史的依违情况》,辅仁大学哲学系编:《本世纪出土思想文献与中国古典哲学研究论文集》上册,第 173-198页,1999年4月。
[2]庞朴:《竹帛〈五行〉篇比较》,庞朴:《竹帛〈五行〉篇校注及研究》第93页,万卷楼图书公司2000年6月。
[3]魏启鹏释为“清”,说见魏启鹏:《简〈五行〉校笺》,魏启鹏:《简帛五行笺释》第13-14页,万卷楼图书公司,2000年7月。
[4]庞朴:《竹帛〈五行〉篇比较》第94页。
[5]王博:《孟子与五行》,王博:《简帛思想文献论集》第132-135页,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5月。
[6]庞朴:《竹帛〈五行〉篇比较》第138页。
[7]孟子游齐,在稷下甚久,前后两次至少长达16-17年左右。第一次据钱穆先生的考证,应在齐威王24年以前至30年后(333-327 B. C.),前后共7-8年;第二次则在其宣王新立,稷下中兴时,至宣王8年,派兵发燕,不听孟子之劝,取燕,燕人叛,(319-322 B. C.),前后计留7年之久,合第一次,共计16-17年左右。说见钱穆:《孟子在齐威王时先已游齐考》,钱穆:《先秦诸子繫年.先秦诸子繫年考辨第九十八》页314-317,商务印书馆1935年12月初版,东大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1年9月再版;孙开泰:《稷下黄老之学对孟子学说的影响》,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六辑第154-15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6月;林丽娥:《先秦齐学考》第207-210页,台湾商务印书馆1992年2月。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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