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阮校《孟子》与《鲍》简对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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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阮校《孟子》与《鲍》简对读


(首发)
在最近公佈的《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2月)中,《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篇的第1簡有:
九月除路,十月而徒梁成,一之日而車梁成。
這段話可以跟十三經注疏本《孟子·離婁下》中的一章對看:
子產聽鄭國之政,以其乘輿濟人於溱洧。孟子曰:惠而不知為政。歲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輿梁成,民未病涉也。(趙岐注:周十月,夏九月,可以成涉度之功;周十一月,夏十月,可以成輿梁也。)
“徒杠”是人行獨木橋,即“徒梁”;“輿梁”是車行橋,即“車梁”。《孟子》與《鮑叔牙》篇所述制度相同,不同的只是修橋時間。
清儒阮元在《十三經注疏校勘記》中曾指出,《孟子》此章經文本作“歲十月徒杠成,十一月輿梁成”,而“趙(岐)注未解其例,今本則經、注又皆舛誤矣。”下面錄出這段《校勘記》原文:
“周十月夏九月”。閩、監、毛三本同,廖本、孔本、韓本作“周十一月”○按《爾雅·釋宮》注引《孟子》曰:“歲十一月徒杠成”,邢《疏》云:“郭《注》作十月。”
推求文義,趙《注》本作“周十月夏八月;周十一月夏九月。”而廖、孔、韓本則似是而實非。經文本作“歲十月徒杠成,十一月輿梁成”也,後人亂之。而閩、監、毛本尚存舊矣。《周禮》之例,凡夏正皆曰歲,凡曰歲終、曰止歲、曰歲十有二月,皆謂夏時也;凡言正月之吉不曰歲,謂周正也。說詳《戴震文集》。《孟子》言“歲十月”、“十一月”,謂夏正;兩言七、八月之間,則謂周正,正與《周禮》同例。趙《注》未解其例,今本則經、注又皆舛誤矣。《夏令》曰“十月成梁”,《孟子》與《國語》合。

——《孟子注疏卷八上校勘記》
見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版《十三經注疏》下冊,2728頁
所謂《夏令》,是指《國語·周語中》單襄公語引《夏令》“九月除道,十月成梁。”由於阮元主要是據《周禮》、《夏令》理校經文,實證只是閩、監、毛本尚存未誤的趙注“周十月”、“周十一月”等字,這樣的證據看起来未免單薄,所以他的觀點長期沒有得到認可。例如焦循《孟子正義》引阮元校語之後說:“恐亦無確證。備錄如右,識者參之。”(沈文倬點校本,544頁,中華書局,1987年)今人楊伯峻所撰《孟子譯注》也沒有採納阮校意見。(185-186頁,中華書局,1960年)
1970年代末,四川省青川縣出土的一件戰國秦木牘文字有:“以秋八月,修封寽(埒),正疆畔,及芟阡陌之大草;九月,大除道及阪險;十月為橋,修波堤,利津澗,鮮草離。”[1]青川木牘所見制度,九月除道、十月為橋,跟《夏令》一樣,不細分徒梁和輿梁。
由上可知,阮氏校勘之後的《孟子》,不但能跟《夏令》及青川木牘記載相合,更能與新出戰國竹簡簡文密合無間,則《孟子》經文確應如阮元所校,本作“歲十月徒杠成,十一月輿梁成”,這些記載所見的月序均屬夏正。[2]現在看來,在經文、注文都有錯誤的境況下,阮氏能做出這樣精確的校勘,真是難能可貴。

2006-3-15
(編者按:[1]四川省博物馆、青川县文化馆:《青川县出土秦更修田律木牍》,《文物》1982年1期。
[2]參看拙作:《“弌日”解》,“簡帛網”2006-02-20,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7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5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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