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南通大学楚辞研究所)
摘 要:结合近年来出土的战国文字材料对《说文》古文进行重新解读,纠正以往学者对某些《说文》古文的误解。对讼、瑁、庄、典四个字的古文提出了新的认识。
关键字:《说文》 古文 疏证
作为中国文字学的奠基之作,《说文解字》一经问世,即受到学者推崇,之后的两千年间,不断有学者对其各个方面展开研究,评价其优劣得失。在这中间学者辈出,着述纷呈,至今已经形成了一门丰富的“说文学”。《说文》古文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历来也受到学者的重视。但是学者由于受到材料和学术视野的局限,《说文》古文的真源本貌一直没有被真正认清。
《说文·叙》开篇即是讲述文字的发展。“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谓之字。……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及宣王太史籀,着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分为七国……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至秦始皇帝,罢与不与秦文合者,省改大篆,是谓小篆……”许慎以时代为序敍述文字之发展流变。在许慎的文字发展观裏,古文是一种早于籀文的字体,也就是仓颉以来以至于周宣王所使用的文字。后世学者仍之。唐孔颖逹:“科斗书,古文也,所谓仓颉本体,周所用之,以今所不识,是古人所为,故名‘古文’。……古文者,仓颉旧体,周世所用之文字。”(《尚书·序》)段玉裁云“凡言古文,皆仓颉所作古文”(《说文解字注》古文“弌”下)。
由于古文形体奇特怪异,上不合于甲骨、金文,下异于小篆,后人多不能识。因此甚至有学者直接怀疑古文的真实性,以为是“面壁虚造”、“子虚乌有”。
迄于清末,吴大澂、孙诒让等学者的古文字研究,为古文字学的分立奠定了基石。科学古文字学的分立和出土古文字材料的不断丰富,使得正确认识《说文》古文成为可能。首先提出《说文》古文幷不是五帝三王以来之古文而是战国六国文字的是吴大澂。他通过把金石和其他古文字材料与《说文》古文相对比,不仅发现《说文》古文乃周末之文字,而且还和六国文字相类。不仅在时间上还在地域上给以限定,实属难能可贵。陈介祺在光绪四年二月二十七致吴大澂的信劄中说:“尊论许氏所引皆六国时古文,心中之光实能上炬千古。若非多见能识,真积贯通,焉能及此。”(《簠斋尺牍》)吴大澂在《说文古籀补·自序》中写道:“窃谓许氏以壁中书为古文,疑皆周末七国时所作,言语异声,文字异形,非复孔子六经之旧简。虽存篆籀之迹,实为讹伪之形。”其语石破天惊,凿破鸿蒙,两千年之疑案终得揭橥。民国初年,王国维继承了这种观点,并在《〈史籀篇证〉序》、《战国时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说》、《〈说文〉所谓古文说》、《〈说文〉今叙篆文合以古籀说》、《桐乡徐氏印谱序》等文中进行了详细阐释,至此昧惑始除。
而近年来大批战国古文字资料的不断发现,又为疏证《说文》古文提供了许多新的证据。本文结合新近出土的古文字资料,对《说文》古文重新爬疏。今择四则以飨读者,不足之处,敬请教正。
一
讼,争也。从言公声。曰:謌讼。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古文讼。
对于讼字古文历来聚讼纷纭:
《说文长笺》[i]:“谷有深井义,故从谷,寓戒殹。”以为会意,实属迂曲。
《段注》:“从谷声。”《谐声补逸》:“讼古文,谷声。古音东冬屋沃每相关通。”李天虹先生然之,云:“古公属见纽东部,谷属喻母屋部,音近可通。”[ii]张富海先生:“此古文从心(用为言)谷声。‘容’字亦从谷声。”[iii]62但是这个说法早就遭到清儒的质疑。王筠以为并非从谷声,《句读》:“公、谷古不同声,当依《玉篇》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八、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同义,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盖古公字也。又案:金刻公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八字重迭,取字形茂美。”《释例》:“讼之古文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谷古音裕声,本不谐,况《玉篇》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公从八而此从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八、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意本近,否则从言,从八,从公,公亦声也。八训别,与讼义合,抑或偶于八上加八,重迭以为彣饰也。此字未可遽改,存之以备触发。”
在这个讨论之中,作者以为还有一个观点具有启发性。《重文管见》:“从容省声。”《说文粹》:“谷即容省,非泉出通川之谷字。”
其实《说文》古文既不是从公声,也不是从谷声,也不是从容省声,而是从容声。《说文》:“容,盛也。从宀、谷。”许慎于容字说解不确。仔细审查容字写法,并非从宀从谷,而是从宀公声。战国文字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郭店语丛一47)、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郭店语丛二24)。
容字在战国文字中还演变作以下形体: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陶汇》6·83)→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上博曹沫之陈24)→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公朱左官鼎)
《说文》讼古文所从之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殆来源于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因此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是一个从言容声的字。容和讼都从公得声,这裏属于声符互换。松,从木公声,字或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说文》:“松或从容。”是其证。
二
瑁,诸侯执圭朝天子,天子执玉以冒之,似犂冠。《周礼》曰:“天子执瑁四寸。”从玉、冒,冒亦声。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古文省。
关于这个古文,历来争议纷纭。清代以前的学者和清儒治《说文》者皆以为这个古文有误,而应据《玉篇》改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校录》:“《系传》作古文从目,《玉篇》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是也,盖省目非省冃也。《韵会》亦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席记》:“按:注云‘古文省’,当省目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若省冃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声,与义俱失矣。当以《玉篇》校正。”
《古本考》:“寿案:《玉篇》‘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瑁古文’,是古本古文瑁字,从冃不从目。”
《段注》:“古文从冃,各本篆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云:‘古文从目,惟《玉篇》不误,此盖壁中顾命字。”
《义证》:“《玉篇》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此从目误。”
《句读》:“《玉篇》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古文瑁从目。依《玉篇》则从冃,冃即冠也,义切于冒矣。”
《通训定声》:“古文从玉,从冃,会意。冃亦声。”
近代利用地下出土材料研究《说文》古文的商承祚先生也持有相同意见,商先生:“段本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云:‘惟《玉篇》不误。此盖壁中顾命字。’从冃,是也。 冃正所以冒目,从目作则无所取义。”[iv]
其实只要细审冒字发展演变就可以发现改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殊误。
冒,从冃,目声。冃本为帽之本字,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货系》422布空),象形。《说文》:“冃,小儿蛮夷头衣也。从冂;二,其饰也。凡冃之属皆从冃。”《说文》:“𠔼,重复也。从冂、一。凡𠔼之属皆从𠔼。读若艸苺之苺。”冃不仅独立城字,而且经常作为会意字和形声字的构件。冃在金文中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九年卫鼎冒字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冃在楚简中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冠字楚简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上博容成氏52),冒字楚简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上博容成氏15),冡字楚简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望山2号墓6)。均从冃。冒字的初文本作冃,后叠加声符“目”而成冒。冒、目均属明母觉部。
战国文字形声字常省略意符,仅保留声符。因为冒从目得声,故瑁又可省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陶文瑁字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古陶文字徵》155页),天星观简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天星4405)。字形与《说文》古文同,当是《说文》古文的来源。
三
庄,上讳。臣铉等曰:此汉明帝名也。从艸从壮,未详。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古文庄。
段玉裁疑此古文乃后人所补,《段注》:“庄字篆文本不书,今书之者,后人补也。然则录古文,注之曰:‘古文庄’,亦恐后人所加,且其形本非庄字,当是奘字之讹。”
商承祚先生承袭此观点,案曰:“庄为汉孝明帝讳,故许君于庄下注曰:‘上讳。’篆文不填庄,何以独填古文?则此三字必后人加也。段氏谓:‘其形本非庄字。当是奘字之讹。……’。其说至确。《汗简》引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亦误。”[v]
王国维:“《说文》艸部: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古文庄。亦即此字(葬字)。疑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二字,从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在爿旁丌上,本葬字,后乃加茻,此上从竹,亦讹。”王国维认为这裏的古文并非庄字,而是葬字之假借。舒连景先生持相同意见,舒连景先生:“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盖葬之古文,假借为庄。许以庄、葬为一字,非也。”[vi]
后世学者继有阐发。赵平安先生赞同王国维的观点,但认为王氏对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字字形的分析尚有可商之处。赵平安:“古文字材料中的葬或从歺爿声,或从死爿声。从死爿声的写法可从三体石经葬字古文获得证明。…古文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右下部丌应是由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所从之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变来的。《汗简》有字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字,郑珍云:‘薛本或作此,又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形不可说。’黄锡全先生说:‘从此字构型分析,当是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旗)字,假为近,而与下字互易,形与古陶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类同。’又《古玺彙编》2380“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在”印“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所从丌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与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所从同。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字本从丌,讹作人,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字本从人,讹作丌,正可互证。”[vii]以上学者或从版本流传或从出土古文字角度分别加以分析,否定了此字幷非庄字,而是葬字。然而我们再看出土战国古文字材料中,葬字或从歺爿声,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郭店六德16)、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上博容成氏33)
或从死戕声,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包山文书91)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包山文书91)
或从歺戕声,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包山文书155)
或加宀繁化,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包山丧葬267)
或变换声符从艸从死亡声,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上博五鲍叔牙与隰朋之谏1)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上博五鲍叔牙与隰朋之谏2)
三体石经葬字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不见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者。
郭店简《语丛三》云:“与庄者处,益。”庄字正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郭店语丛9),与《说文》古文同,《说文》古文当来源于此形。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师鼎“宋庄公”庄字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虢季子白盘“壮武”字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皆从甾爿声。[viii]1918疑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乃是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之繁化,从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声。
四
典,五帝之书也。从册在丌上,尊阁之也。庄都说,典,大册也。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古文典从竹。
石经古文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石25下),碧落碑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汗简》引古文《尚书》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汗2·21),《古文四声韵》引古文《尚书》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四3·17)。和《说文》古文同形。
《段注》:“古文册作笧,此从古文册也,汉碑多有从竹从艸者。”《义证》:“从竹者后人所加,古文册作笧,此从笧也。”《说文》:“册,符命也。诸矦进受于王也。象其劄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之形。凡册之属皆从册。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古文册从竹。”许慎以为册和典的古文上部均为竹。后世学者或古文字材料佐证之,李天虹先生:“典字尸镈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三体石经古文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上部册旁均从竹,与《说文》相同。古简册多为竹质,故册字可以以竹作为义符。”[ix]《古文字谱系疏证》:“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从竹,典声,《说文》‘古文典从竹’。”[x]3673
其实典和册的古文上部所从均不是“竹”,查看出土古文字材料拓片,如: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六年召伯虎簋)、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格伯簋)、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膳夫克盨)、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矦因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敦)
均不从竹。唯一从竹者为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叔尸钟),为传世摹本,不见原拓,形体可疑。战国楚简典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包山文书11)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包山文书3)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包山文书16)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上博五姑成家父9)
均不从竹。或以为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字上部所从为竹,亦非。竹字在楚简中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与典字上部所从不类。典上部的小短横当是册字上部的黑点讹变而来。典字的演变轨迹为: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许慎以为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皆从竹,实误。《说文》腆字古文写作
古文-《说文》古文新证(四则),所从之典不从竹,亦其证。
(编者按:[i]为了敍述方便,本文所引《说文》学着作,一概按照习惯使用简称。
[ii]李天虹:《〈说文〉古文校补疏证》,长春: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0。
[iii]张富海:《汉人所谓古文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05。
[iv]商承祚:《说文中之古文考》,金陵学报,第四卷第二期。
[v]商承祚:《说文中之古文考》,金陵学报,第四卷第二期。
[vi]舒连景:《说文古文疏证》,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vii]赵平安:《〈说文〉古文考辨 (五篇)》,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1):8。
[viii]黄德宽:《古文字谱系疏证》,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ix]李天虹:《〈说文〉古文校补疏证》,长春: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0。
[x]赵平安:《〈说文〉古文考辨 (五篇)》,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1):8。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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