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年”小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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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還年”小議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左傳》和上海博物館藏戰國竹書《曹沫之陳》中都出現了“還年”一語:
楚文王伐申,過鄧。鄧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騅甥、聃甥、養甥請殺楚子,鄧侯弗許。……還年,楚子伐鄧。十六年,楚復伐鄧,滅之。 《左傳》莊公六年
莊公曰:“曼哉!吾聞此言。”乃命毀鐘型而聽邦政。……還年而問于曹蔑曰:“吾欲與齊戰,問陳奚如?守邊城奚如?” 《上博(四)·曹沫之陳》簡10~13
《左傳》杜預注認為“還年”是指“伐申還之年”,《曹沫之陳》的整理者李零先生已經根據竹書的語境指出這種理解是有問題的,他說“簡文所述似與還師無關,似乎是又過了一年的意思(類似古書常說的‘期年’)”。[1]廖名春先生根據古書中有“來還”並稱之例,屬於複辭同義,所以疑“還年”即“來年”,也就是下一年。[2]季旭昇等先生認為“還”通“環”,“環年”猶如“滿一年”;又認為“還”有“復”解,“還年”謂“復一年”。[3]陳斯鵬先生也根據“還”有“復”義,認為“還年”取義於年之終而復始,即明年之義。[4]按,以上諸說中以李零先生認為“還年”類似“期年”的說法最為通順,另外幾說在對“還年”語義的理解上都與李先生差異不大,但是對“還”字所表示詞義的解釋則稍嫌迂曲。我們認為“還年”可以直接讀為“期年”。新蔡葛陵楚簡常常用“睘”或從“睘”之字來表示地支之“亥”,用“睘”者如乙四102,零214,零717等,用“嬛”者如甲三8、18,甲三204,零257,乙四105,乙四63、147,零294、482、乙四129,零77、154,零170等,用“還”者如甲三32,甲三342-2等。[5]上古音“亥”屬匣母之部,“期”屬溪母之部,韻部相同,聲母都是牙喉音,讀音相近。朱德熙等先生在考釋望山楚簡時曾經引述過“其”、“亥”相通的材料,如《淮南子·時則》“爨萁燧火”,高誘注:“萁,讀荄備之荄。”《易·明夷》“箕子之明夷”,陸德明《釋文》引劉向本“箕子”作“荄滋”。《孟子·萬章下》“晉平公於亥唐也”,《抱樸子·逸民》“亥唐”作“期唐”。[6]“還”既然可以讀為“亥”,當然也可以讀為“期”,《左傳》和《曹沫之陳》中的“還年”就是古書常見的“期年”。
《左傳》“還年”一段記載的是楚事,所據應該是楚人史記;《曹沫之陳》所記雖然是魯事,但從其字體來看無疑是楚人所寫,兩處都用“還”表示“期”,與楚簡用“還”表示“亥”的現象正相平行。不過這種現象所反映的究竟只是一種獨特的用字習慣,還是楚地方音的特點,仍有待於進一步研究。
(編者按:[1]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釋文考釋251頁。
[2]廖名春:《讀楚竹書〈曹沫之陳〉箚記》,簡帛研究網,2005年2月12日。
[3]季旭昇主編、袁國華協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讀本》,(臺灣)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3月,170頁。
[4]陳斯鵬:《簡帛文獻與文學考論》,中山大學出版社,2007年12月,98頁。
[5]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10月。
[6]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望山楚簡》,中華書局,1995年6月,89~90頁。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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