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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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安徽大學中文系)
一、釋虡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景公瘧》有人名“梁丘據”[1],最後一字作:
A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1號簡
B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13號簡
C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9號簡
三形原書作者均硬性隸定,並對“A”形分析如下[2]:
字從虍,從四止,如《說文》“豦”字或說“一曰虎兩足舉”,簡文字形明虎之前後兩足,疑“豦”異文。
郝士宏先生對此字作了考釋,他說[3]:
《景公瘧》簡1“梁丘據”之“據”字。整理者隸定為從“虎”頭,從四止,似不確。字當徑隸作“豦”,讀作“據”。《九年衛鼎》有“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字,上從虎頭,下從乘。多數學者隸定作“豦”(李學勤《試論董家村青銅器群》,載《新出青銅器研究》。又《殷周金文集成釋文》此字形亦隸為“豦”。)按,若《九年衛鼎》中“豦”字諸家所隸釋正確的話,則竹簡此字亦當徑釋為“豦”。簡文字形上從虎頭沒變,下所從之形與“乘”字在戰國的寫法相近(見何琳儀先生《戰國古文字典》第145頁)。尤其是本篇第9簡“豦”,字形從土從乘,所從之“乘”與戰國文字中之“乘”寫法幾乎一樣。所以簡文此字亦當徑釋為“豦”,讀為“據”。
其他學者多徑釋為“據”,字形無說。
按:此字讀為“據”,沒有問題,有傳世文獻作為硬證。但形體如何分析,此字是否是“豦”字?還需要進一步分析。我們認為此字當釋為“虡”。所從“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是“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不是“乘”,儘管與戰國文字中的“乘”字寫法很近。晚周文字中“虡”字或作: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郘鐘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壬午劍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蔡侯申殘鐘(《金文編》334頁)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雁節
關於上錄“虡”字,朱德熙、裘錫圭、曾憲通諸先生已經作了很好的分析,為了節省大家翻檢的麻煩,我們將他們的說法引述如下。
朱德熙、裘錫圭先生說[4]:
《說文·虍部》:“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鐘鼓之柎也,飾為猛獸。從虍,異象其下足。鐻,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或從金豦聲。虡,篆文省。”我們在古文字裏沒有看到從虍從異的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字,郘鐘和壬午劍的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字,形體和《說文》所謂“篆文省”的虡字相當。我們猜想,由於虡字所從的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和異字下端形體相同,所以後來誤以為虡字從虍從異,換言之,從虍從異的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可能是一個後起的字。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可知此字上端從虍。下面一部分從字形說乃是乘字簡體,但在這個合體字裏,它不是代表乘,而是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字的進一步簡化,即把郘鐘和壬午劍字所從的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省去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形,只剩下下端的足形。
曾憲通先生說[5]: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是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的變體,僅保留人形的肢體,而向上扛舉之勢已失,嚴格來說已非舉字,倒有點像戰國文字的乘字,公乘壺乘字作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與此頗近。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則是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的進一步簡化。大凡偏旁部件在合體字中的位置相對固定之後,其形體即使變化激烈一些,仍然可以辨識,虡字構件由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變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變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擎舉之形漸失,然益以虍聲,仍為虡字,便是一例。《說文》 虡下從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作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則是小篆的訛變。
總之,虡的初文本從鐘虡銅人取象,字初作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後因象形文發生變化,便增益“虍”旁為聲符,遂成虡字。這與网之作罔、兄之作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屬同類現象。因此,我們認為,《說文》應以虡為正文,鐻為重文,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為訛文。其說解宜改為:“虡,在旁舉栒也。從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虍聲。”
以上三位先生的分析已經相當到位,毋庸贅言。回過頭來,我們再說A、B、C三形。A(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與“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形同,B(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可看作是A(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的省減,A、B應徑釋為“虡”,在簡文中讀為“據”。C(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可硬性隸定為上“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分析為從“土”,“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聲,也可看作是“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字異體,在簡文中亦讀為“據”。
如果將A、C所從的“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視為“乘”, 從字形角度看有其合理性,但是從“土”從“乘”的C,讀為“據”難度較大。所以,我們認為還是將“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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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看作“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之訛省更好一些。
附帶說一下,郝先生引到的《九年衛鼎》中的“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字,此字確實是上從“虍”,下從“乘”,但字形當分析為從“乘”,“虍”聲,在銘文中可讀為“豦”。
二、說攝
《景公瘧》第十簡“聊、攝以東”之“攝”作: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原書作者硬性隸定為“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說[6]: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今本作“攝”,古地名。
字形無說。
按:以“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為偏旁的字古文字中習見,作: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季簋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季卣 《金文編》664頁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楚帛書乙六·二八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楚帛書乙八·一五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新蔡簡乙三24
或省作: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包山207簡
上錄諸形,在《新蔡葛陵楚簡劄記(二)》一文中,我們曾懷疑“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從“厂”聲[7]。後又放棄此說,做過如下分析[8]: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字可分析為從“厂”、“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聲,“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即見于《說文》的“孴”字異體。《說文》“孴,盛貌。從孨,從日。讀若薿薿。一曰若存。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籀文孴,從二子。一曰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即奇字晉。”《說文》錄有“孴”字三個讀音,均與“厭”字音異。“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字為什麼能讀為“厭”?還有待進一步的探討。從形體看,“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厭”為異體字的可能性不大,但在楚文字中二字互為異文,所以“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字讀為“厭”應該是可以成立的。
仍沒有解決問題。後讀到宋華強先生的博士論文《新蔡楚簡的初步研究》,文中引述了李家浩先生的一段論證,今轉引如下[9]:
“厭”字從“厂”、“猒”聲,“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字的結構與“厭”相似,也應該分析為從“厂”、“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聲,把上部所從的“厂”看作聲符不太合理。“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所從之“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即《說文》籀文“孴”。中古音“厭”和“孴”分別有於琰切、於葉切和魚紀切、羊入切兩讀。值得注意的是,“厭”的於葉切一讀屬影母葉韻開口四等入聲,“孴”的羊入切讀屬喻母緝韻開口四等入聲,它們的等呼聲調相同;上古音分別屬影母葉部和余母緝部。古代緝、葉二部的字音關係密切。例如“習”、“及”屬緝部,而從“習”聲的“慴”“摺”、從“及”聲的“衱”“极”屬葉部。余、影二母偶爾也有通用的情況。例如《上博(一)·性情論》簡 14 以“要”為歌謠之“謠”,“要”屬影母,“謠”屬余母,是其證。
李先生找到了“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讀“厭”的證據,其說可信。
《景公瘧》中的“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應隸作“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即《說文》籀文“孴”。攝字上古音為泥紐葉部字,“孴”的羊入切讀,上古音為余母緝部,誠如李先生所言“古代緝、葉二部的字音關係密切”,泥、余均為舌音,所以,簡文“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孴)可讀為“攝”。也可證明“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
上博(六)文字考釋二則”字讀為“厭”是可信的。

2007年7月23日
(編者按:[1]“梁”字從陳偉先生釋,參《讀〈上博六〉條記》,簡帛網2007年7月8日首發。
[2]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164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7月。
[3]郝士宏:初讀《上博簡(六)》,簡帛網2007年7月21日首發。
[4]朱德熙、裘錫圭:《戰國文字研究(六種)》,原載《考古學報》1972年第1期,後收入《朱德熙文集》第五卷44、48頁,商務印書館1999年。
[5]曾憲通:《從曾侯乙編鐘之鐘虡銅人說“虡”與“業”》,原載《曾侯乙編鐘》湖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11月,後收入《古文字與出土文獻叢考》34頁,中山大學出版社2005年1月。
[6]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18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7月。
[7]徐在國:《新蔡葛陵楚簡劄記(二)》,簡帛研究網,2003年12月17日首發。
[8]徐在國:《楚帛書“厭”字輯考》,饒宗頤教授九十華誕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香港大學2006年12月14-15日。
[9]宋華強:《新蔡楚簡的初步研究》71頁,北京大學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2007年5月。蒙宋先生賜贈,謹致謝忱!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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