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粮重命”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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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百粮重命”补说


(首发)

“命”原屬上讀,陳劍先生把“命”字屬下讀,幷將簡1接在簡三後面,[1]此簡序調整于文意頗順,學者们多從之,所以對“命”字應該屬下讀未作懷疑,幷轉而對“百糧箽”有頗多解釋。[2]但是我們發現“命”字很難屬下讀,因爲其後緊接著一標識符號,即“百粮重命”补说
“百粮重命”补说。學者們對標識符號的作用有過較深入的分析,如陳偉先生認為“總而言之,施于簡文中間的點狀符號大致起著斷讀和表示人名、地名這兩種作用,或者說分爲這兩種類型”。[3]沈培先生最近認為“……它們都是為了提示所標識的詞語是一個專有名詞,不要讀成別的詞語,例如‘然而古亦有大道焉’的‘古’字下面加這種符號,就是要提醒讀者……”[4]綜合两種意見可知:簡文“命”下一點當是提醒我們需要將命字往上讀。
另外當談到【简3+简1】“命九月除路,十月而徒梁成,一之日而車梁成”的時候,學者很自然的會引到《二年律令·田律》的律文(簡246-247):“恒以秋七月除阡陌之大草;九月大除道囗阪險;十月為橋,脩陂堤,利津梁”。[5]但需要指出的是,這條律文其實也幷未提及“命”,而是用“恒”字起頭,這說明七月、九月、十月等月份的勞役都是律所規定,適時而行,正如陳偉先生所認爲“不是任意爲之(即“不時”)”。[6]
通過以上兩條理由,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命”應該屬上讀;“百糧箽命”應該結合在一起考慮。
需要指出的是原釋文把“箽命”當作一個詞語應該是正確的。除了整理者所引兩條文獻外,上博二《魯邦大旱》簡3亦有“重(從辵)命”一詞,學者們讀作“重命”,不過在文意疏解上存在分歧,或意爲重視百姓生命,[7]或意为重視天命。[8]上博五整理者將“箽命”讀作“重命”,認爲指“重要使命”,當爲第三種說法。筆者以爲“重視天命”之說可從。因为紧接着的“命九月除路,十月而徒梁成,一之日而車梁成”,興土工以時,換言之,就是不煩農時,是尊重自然规律的行为。楚地出土的楚秦日書,如《九店楚簡》、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日書乙種》,多見擇日興土功的禁忌記錄,當是這種重天命思想的折射。
(编者按:收稿日期6月5日)
[1]陳劍:《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簡帛網(http://www.bsm.org.cn/),2006年2月19日。
[2]彭浩先生讀作“百糧箽(鐘)”,云:“‘百糧箽(鐘)’是講農夫所受田地的稅負,意爲百石糧食納稅一鐘”。參見彭浩:《試說“畝纆“百粮重命”补说
“百粮重命”补说,田纆長,百糧箽”》,簡帛網(http://www.bsm.org.cn/),2006年4月2日;劉信芳先生讀作“百糧(量)箽(鍾)”,云:“簡文‘百量’,蓋謂一夫之田百畝也。……箽,讀為‘鍾’。《管子·輕重甲》P294:‘一農之事,終嵗耕百畝,百畝之收,不過二十鍾,一農之事,乃中二金之財耳。’百量鍾,二十取一,蓋因災年或其他原因而輕賦稅。典籍大凡議及田畝與鍾,鍾多指賦稅單位。”參見劉信芳:《上博藏五試解續》,簡帛網(http://www.bsm.org.cn/),2006年3月20日。
[3]陳偉:《包山楚簡初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8月,第27頁。
[4]沈培:《關于“抄寫者誤加‘句讀符號’”的更正意見》,簡帛網2006年2月25日。
[5]魯家亮:《〈鮑叔牙與隰朋之諫〉與〈管子·戒〉對讀札記》,簡帛網(http://www.bsm.org.cn/),2006年4月13日。 [6]陳偉:《也說〈鮑叔牙與隰朋之諫〉與〈管子·霸形〉的對讀》,簡帛網(http://www.bsm.org.cn/),2006年4月4日。 [7]顔世鉉:《上博楚竹書散論(三)》,簡帛研究網(http://www.bamboosilk.org/),2003年1月19日。
[8]季旭昇:《上博二小議(三):魯邦大旱、發命不夜》,簡帛研究網(http://www.bamboosilk.org/),2003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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