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三德》“不堕祭祀”补说

古文-《三德》“不堕祭祀”补说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古文-《三德》“不堕祭祀”补说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三德》“不堕祭祀”补说


(首发)
笔者前曾撰文讨论《三德》13简“不堕祭祀”一语,以为:
“恶菜与食”、“恶圣人之谋”、“不堕祭祀,唯□是服”应是三个消极性的规定,这样一来,“不堕祭祀”就成了不好的现象或行为,与“恶圣人之谋”同类,这显然与整个简文对祭祀的重视不符。我们怀疑“堕”字释文有误,应是表示隆、祟、歆一类的字,“不隆祭祀”才与整个简文意思相合。[1]
近读徐仲舒先生《金文嘏辞释例》,有如下说法:
(前引金文略)此妥字《诗》皆作绥。(引《诗》略)毛郑《传》《笺》绥皆训安。(中略)案此妥字,当读如《士虞礼》“祝命佐食隋祭”之隋(各本皆作堕,胡培翚《仪礼正义》依《周礼》改为隋)。郑注:“下祭曰隋,隋之言犹堕下也。……今文堕为绥……齐鲁之间谓祭曰随。”隋祭之隋,《仪礼》今古文互有不同。据郑《注》此篇古文作隋,今文作绥。而《特牲馈食礼》“祝命挼祭”,郑《注》“堕与挼读同耳,今文改挼皆为绥,古文此皆为挼祭也”,是古文隋又作挼。此篇下文又云“佐食授挼祭”,郑又注云“妥亦当为挼,……今文或皆改妥为挼”,是此处古文为妥而今文为挼。又《少牢注》亦云“绥或作挼”,是妥挼绥隋,今古文多参差互不一致。按妥堕古同声字,同属透母鱼部,《苕溪渔隐丛话》曰“西北方言以堕为妥”,故得相通。堕有堕下之意,堕下犹言降。上举妥绥诸例,如均以降释之,则不至轩格能通矣。[2]
徐氏以堕释金文之妥,我们当然也可以绥释简文之堕,所谓“不堕祭祀”即不安祭祀,如此,则文意稍安,从而亦可证原释文不误。小子读书不多,妄生訾议,实属不该。
(编者按:[1]《〈三德〉四札》,简帛网(http://www.bsm.org.cn),2006年3月7日。
[2]《徐仲舒历史论文选辑》上册,中华书局1998年,第517页。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997.html

以上是关于古文-《三德》“不堕祭祀”补说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