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苦成家父》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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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苦成家父》补说


(首发)
一、序行,正迅强(简1
简文云:“苦成家父事厉公,为士,序行,正迅强,以见恶于厉公。”
“序”字,原释“文化-《苦成家父》补说
文化-《苦成家父》补说”,与“士”连读。此从陈伟先生释[1]。陈先生说:“‘序行’似指以序行事,即循章办事。此外,也可能读为‘予’,予行,犹‘予知’(《礼记·中庸》)、‘予圣’(《诗·小雅·正月》),自以为是意。”
按:《礼记·中庸》:“子曰: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诗·小雅·正月》:“具曰予圣,谁知乌之雌雄?”由“予知”前有“人皆曰”,而“予圣”前有“具(俱)曰”之语,可知其均为第一人称口吻,与本简语境不同,故读“予行”之说并不可信。
古有“序行(háng)”之语。银雀山汉简《孙膑兵法·官一》:
孙子曰:凡处卒利陈(阵)体甲兵者,立官则以身宜,贱(原注:疑读为“践”。)令以采章,乘削以伦物,序行以□□,制卒以周(州)闾,授正以乡曲,辩(辨)疑以旌舆(原注:疑读为“旟”,绘有鸟文的旗。),申令以金鼓……[2]
从这段文字看,“序行”当为动宾结构,盖谓使行阵有序,故于本简中恐亦不能解释为“以序行事,即循章办事”。
“迅”字,原作“文化-《苦成家父》补说
文化-《苦成家父》补说”(“讯”字古文[3]),此从沈培先生读[4]。沈先生说:“《史墙盘》有“讯圉”一词,裘锡圭先生认为也许是迅猛强圉的意思。这里的“文化-《苦成家父》补说
文化-《苦成家父》补说”与“强”连用,可能应读为“迅强”,意思跟“讯圉”近似。”陈伟先生亦从此说。不过,沈、陈二氏的句读不同。沈先生标点为“为士文化-《苦成家父》补说
文化-《苦成家父》补说,行正(政)迅强”;陈先生将“正”字改释为“尚”,标点为“为士,序行,尚迅强”。我觉得陈先生的标点较为合理,今从之。关于改释的理由,陈先生解释说:
尚,本作“上”,从上从止,原释为“正”。楚简中的“上”或从上从止。此形与“正”有可能混淆。此字与6号简“以正上下之讹”的正字近似,而与上字显异,但与其他资料比观(如郭店简《成之闻之》6、9号简中的“上”字),并审视文意,释“上”也当是一种可能的选择。
按:此篇文字在书写上颇有特色:大多位于字上方的短横,其左侧起笔处都有一近似竖笔的团块儿(如简1.3之“百”字、3.2之“而”字、6.1之“正”字、8.1之“言”字、9.4之上“其”字),这大概是运笔时“逆入回锋”造成的。而陈先生所举郭店简诸“上”字,则是由很明显的横、竖两笔写成,与此不同。故此字仍当释“正”。
沈、陈二氏对“序行正迅强”的理解虽有差异,但他们都把“迅强”看作对苦成家父的一种评价。我认为,“迅强”很可能是指为苦成家父所“正”的某种人。因为从简文来看,“序行,正迅强”与“见恶于厉公”之间应该是因与果的关系。换句话说,“序行,正迅强”不会仅仅涉及苦成家父本人,很可能是直接或间接地触及了厉公的利益。
《六韬·龙韬》:“夫两阵之间,出甲陈兵,纵卒乱行者,所以为变也。”又《犬韬》:“乱行可击。”行阵有序,行乱则予敌以可乘之机,故对乱行者必加严惩。“正”谓治罪。《周礼·夏官·大司马》:“贼杀其亲,则正之。”郑玄注:“正之者,执而治其罪。《王霸纪》曰:‘正,杀之也。’”《左传·襄公三年》:“晋侯之弟扬干乱行于曲梁,魏绛戮其仆[5]。晋侯怒,谓羊舌赤曰:‘合诸侯以为荣也。扬干为戮,何辱如之!必杀魏绛,无失也。’”苦成家父因“序行,正迅强”而“见恶于厉公”,事或与此相类。
此外,“正迅强”也可能与“序行”分属两事。本篇简6云:“三郄中立,以正上下之讹。”(此“正”字训纠正)又简9云:“长鱼矫策自公所,敂人于百豫以入,囚之。苦成家父搏长鱼矫,梏诸廷”[6]。据《左传·成公十七年》载:“晋厉公侈,多外嬖。反自鄢陵,欲尽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而“矫亦嬖于厉公”。长鱼矫之辈或即为苦成家父所正之“迅强”者,而苦成家父亦以此“见恶于厉公”。
二、直立径行(简7
“直”字,原释“想”。何有祖先生指出:“原简作文化-《苦成家父》补说
文化-《苦成家父》补说,当从木从德,当读作‘直’。‘直立’指为臣以正直。《荀子·荣辱》‘辩而不说者,争也;直立而不见知者,胜也。’《管子·君臣》‘故妻子必定,子必正,相必直立以听,官必中信以敬。’”[7] 陈伟先生则主张将此字读为“特”。他解释说:
特与德、直二字均可通假。6包山222号简“特牛”即作从“德”从“牛”的合文。《礼记·儒行》云:“儒有委之以货财,淹之以乐好,见利,不亏其义;劫之以众,沮之以兵,见死,不更其守;鸷虫攫搏,不程勇者;引重鼎不程其力;往者不悔,来者不豫;过言不再,流言不极;不断其威,不习其谋。其特立有如此者。”这种极富个性的“特立”,比之只是形容正直的“直立”,似乎更适于与“径行(率性而行)”并举,同时也更符于本篇的意境。[8]
按:从人物描写的角度看,陈先生所言不无道理。不过,就词语的搭配而言,“直”与“径”义近,“特”与“独”义近,因而古书中既有“直情径行”(《礼记·檀弓下》),又有“特立独行”(《礼记·儒行》),而没有“特…径…”的说法。故此字仍当从何说读为“直”。
三、取免而出(简3

“取”字,原释“得”,何有祖先生改释为“取”[9],甚是。不过,何先生并未解释“取”字的意思。沈培先生指出:“古书似不见‘取免’之说。”并推测说:“简文大概是为了避免与上面‘得’重复而改说义近的‘取’。下面简4仍说‘得免而出’。”[10] 陈伟先生也说:“取免,犹获免。”[11] 他们二人都是从“得免”的角度来解释“取免”的。陈剑先生则认为,从文义上讲,“取免”的讲法完全可以成立,且和下文“得免”并非一个意思。他解释说:“‘取免’是郄奇从最坏的角度作的设想,因为三郄家厚,即使造反不能成功,也足以主动免难,所以用了‘取’字。而苦成家父并不愿意作乱,在说到造反的结果时自然不会用‘取免’,而只说‘得免’了。”[12] 郭永秉先生从其说,并引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临难见死,不取句(苟)免”之语,认为“可知古人确有‘取免’的说法。”[13]
按:陈剑先生基于对文义的整体把握,认为“取免”和“得免”并非一个意思,这是对的。不过他太注意“取免”了,思路反而受到了局限。其实,沈培先生最初的疑问是有道理的,因为古书中确实未见“取免”之语。至于郭先生所举的例子,与“取免”尚有一定的距离。秦简之“取”字是采取之义,“临难见死,不取苟免”,意谓在危急关头,不应采取“苟免”的态度。这与《礼记·曲礼上》“临难毋苟免”的意思是一样的。“不取苟免”的反面应是“取苟免”,而非“取免”。此外,若以秦简之“取”来解释本篇的“取免”,亦殊觉不辞,所以“不取苟免”并不能用来证明“古人确有‘取免’的说法”。我认为,“取免而出”当读为“取/免而出”(动宾结构),“取”字训求。《易·蒙》“勿用取女”、《系辞下》“远近相取而悔吝生”,焦循章句并言“取,犹求也”。“不幸则取免而出”,意谓不能成功则求全身而出。下文简4之“得”字训能,二者适相呼应。
四、今主君不厌于吾故而反恶之(简5
“厌”字,原释文隶作文化-《苦成家父》补说
文化-《苦成家父》补说。季旭昇先生读为“察”[14];沈培先生读为“厌”,训慊(qiè)[15];陈伟先生读为“恬”,训安[16]。今斟酌文义,从沈说。
原释文于“故”后点断。沈培先生认为“‘故’连上句读,意不可解”,遂以“故”字属下,与“而”连读。陈伟先生从之。
按:诚如沈先生所言,原句的意思确实有些费解,将“故”与“而”连读后,语义要顺畅得多。不过,这样一来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因“故而……”云云,不类上古汉语,颇疑其辞不古。我利用电子软件,在先秦两汉的文献中检索“故而……”的用例,结果只找到《太平经》卷117中的一例:
是故古者贤圣睹天意深,故常象天而为行,不敢失铢分也。故而常独与天厚,得天心也;如不与天心合,不得天心则大凶矣。
可见将“故”字属下的读法亦不可取。我认为,“今主君不厌于吾故而反恶之”应作一句读。在春秋战国文献中,常见“以……故而……”的格式。如:
优施教骊姬夜半而泣谓公曰:“吾闻申生甚好仁而强,甚宽惠而慈於民,皆有所行之。今谓君惑於我,必乱国,无乃故而行强於君。”(《国语·晋语一》)
此六者,天下之至害也,皆遗忘而不知察,及其患至,求尽性竭财,单反一日之无故而不可得也。(《庄子·盗跖》)
使公一马之故而杀人,百姓闻之必怨吾君,诸侯闻之必轻吾国。(《晏子春秋·内篇·谏上》)
乐羊为魏将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羹,乐羊坐於幕下而啜之,尽一杯,文侯谓堵师赞曰:“乐羊故而食其子之肉。”(《韩非子·说林上》)
魏文侯与虞人期猎,明日,会天疾风,左右止,文侯不听,曰:“不可。风疾之故而失信,吾不为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老聃有言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夫殆辱之故而不求於足之外者老聃也,今以为足民而可以治,是以民为皆如老聃也。(《韩非子·六反》)
因此,我怀疑本简“主君”之后可能脱落了“以”字。这段文字原文当作
初,吾强立治众,欲以长建主君而御□难。今主君以不厌于吾故而反恶之。
“今主君”一句,意谓现在主君却因对我不满而憎恶我。[17]
五、女出内库之囚(简9
简文云:“公愠,无告,告强门大夫。强门大夫曰:‘女出内库之囚,回(训围)而除之(指三郄)兵。’”释文采纳了多位先生的意见[18]。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其中的“女”字。原释文将“女”下一字释为“此”,将二字连读为“如此”。陈剑先生改释后读“女”为“汝”。陈伟先生说:
这段话是强门大夫对厉公说的。大夫称国君为“汝”,不免可疑。就上博简而言,《鲁邦大旱》孔子称鲁侯为“公”;《曹沫之阵》曹沫称鲁侯为“君”;《简大王泊旱》和《昭王与龚之脽》二篇楚臣均称楚王为“君王”;《鲍叔牙与隰朋之谏》(含原《竞建内之》篇)中二大夫虽指齐侯无道,却仍称之为“公”。因而“女”读为“汝”恐不可取。女、如与若通假,古书习见。上博二《鲁邦大旱》3号简“女夫”读作“若夫”,是楚简中的例证。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女”恐读为“诺”,是表示遵命的应答声。
按:我同意陈先生“读为‘汝’恐不可取”的看法,但不赞同他的改读。因为将“女”字读为“诺”后,“出内库之囚,回而除之兵”就不再像是强门大夫所言,更像是作者的叙事之辞了。可是很难想象,在“公愠,无告,告强门大夫”之际,强门大夫的应答竟只有一个“诺”字。我认为,“女”字仍当从原释文读为“如”,但应训为“当”。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七:“如,又为‘当如是’之‘当’。”《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君若爱司马,则如亡。死如可逃,何远之有?”《墨子·贵义》:“今天下莫为义,则子如劝我者也,何故止我?”在厉公走投无路,前来求助时,强门大夫指点他:“当出内库之囚,回而除之兵。”

2006年6月11日于韩国盆唐
(编者按:[1] 陈伟:《〈苦成家父〉通释》,简帛网2006年2月26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36)。
[2]《银雀山汉墓竹简》[壹],释文注释部分68页,文物出版社1985年。
[3] 参看孟蓬生:《上博竹书(四)间诂》,简帛硏究网站2005年2月15日。
[4] 沈培:《上博简〈姑成家父〉一个编联组位置的调整》,简帛网2006年2月22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9)。
[5] 参看孔颖达正义。
[6] 参看注1陈文注[二六]—[二八]。
[7] 何有祖:《〈季庚子问于孔子〉与〈姑成家父〉试读》,简帛网2006年2月1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2)。
[8] 同注1。
[9] 同注7。
[10] 同注4。
[11] 同注1。
[12] 引自注13郭文。
[13] 郭永秉:《说〈姑成家父〉简3的“取免”》,简帛网2006年4月1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29)。
[14] 季旭升:《上博五刍议(下)》,简帛网2006 年2月18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6)。
[15] 同注4。
[16] 同注1。
[17] 原句中的“反”是说主君对我的态度与我对主君的忠心适为相反,故译作“却”。
[18] 参看a.《上博(五)》李朝远先生的释文;b.季旭昇文,同注15;c.陈剑:《〈上博(五)〉零札两则》,简帛网2006年2月2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6);d.陈伟文,同注1。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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