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李鸿章带伤去春帆楼与伊藤举行第五轮谈判。陆奥因患流感未参加。伊藤面交对中国修正案的复文,要求赔款二亿两,割让辽东半岛(范围缩小)、台湾、澎湖。伊藤又露出其冷峻的面容,蛮横地声称,此次日本的条款“已让至尽头”,中国代表只需回答“允”还是“不允”。李问:“难道不准分辩?”伊藤道:“只管声辩,但不能减少。”两人反复辩论两小时,伊藤口气毫不松动。先谈赔款,李坚持“为数甚巨,不能担当”,伊藤说:“减到如此,不能再减。”李力陈中国困难,伊藤则说中国“财源甚广”。后谈割地,李说:“营口为通商口,万不能让。”伊藤道:“兵力所得,举国咸争,我亦不能让。”李问:“台湾,日本兵所未及,何故强让?”伊藤道:“水陆云集,无虑终不能得,应请早让。”最后伊藤竟赤裸裸地威胁,有60艘运兵船在广岛待命,可载兵数万,随时可解缆出发。而且伊藤也不是空言恫吓,日军确实在向大连增派兵力,准备用于作战。倘若谈判破裂,兵锋将直指北京。
次日,伊藤去信催促,说是现在不答应日本的要求,以后连这样的条件也难得到。李鸿章将日方的条款及要挟情况电告总理衙门,表示自己已“力竭计穷,恳速请旨定夺”。12日,李鸿章给伊藤写信,要求双方再会商一次,在让地、赔款等条款上再放宽一些。伊藤回复:“无可再商”,“所宜回复者,唯有允否两字”。14日是日方限定的最后答复时间,李鸿章要求延至15日下午。他给清廷发报称,第二天下午四点是定议时间,过期作废,“事关重大,若照允,则京师可保;否则,不堪设想”。清政府唯恐京师不保,于14日、15日连复李鸿章内容相同的两份电报,传达圣谕:“原冀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无可商改,即遵前旨与定夺。”
接到同意签订和约的最后谕旨,李鸿章于4月15日在春帆楼与日方举行最后一轮谈判
。这次谈判长达四个半小时,一直延至上灯时分。李鸿章仍试图与伊藤做最后的讨价还价。他要求将赔款再减5000万两,5000万两不能让,让2000万两,甚至苦苦哀求:“无论如何,总请再让数千万,不必如此口紧”,“又要赔钱,又要割地,双管齐下,出手太狠,使我太过不去”,“赔款既不肯减,地可稍减乎?到底不能一毛不拔”,“赔款既不肯少出减,所出之息当可免矣”。最后弄得伊藤说,议和不是市井做买卖,“彼此争价,不成事体”。李鸿章发狠道:“如此口紧手辣,将来必当记及。”日本方面通过破译密电,知道清政府已授予李鸿章“权宜签字”的权限,所以不管他如何再三恳求,日方就是不肯作丝毫让步。在谈到台湾问题时,伊藤要求在互换条约批准书后一个月交割,李鸿章认为一个月太仓促,要求再展限一个月,并说:“贵国何必急急?台湾已是口中之物。”伊藤回答:“尚未下咽,自感腹饥特甚。”
【光绪茶饭不思,海啸之际条约签订】
4月17日上午10时,清政府代表李鸿章、李经方等来到春帆楼,与日本政府代表伊藤博文、陆奥宗光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空前屈辱的不平等条约——《中日讲和条约》,通称《马关条约》。下午两点,李鸿章的轿子离开引接寺,李经方、科士达等人步行相随。一行人穿过因交通管制空无一人的街道,登上等候在海边的轮船回国。李鸿章回国后称病住在天津,派人将和议约本送到京城主管外交的总理衙门。他主张按期批准马关条约,反对“毁约再战”,希望“暂屈以求伸”。《马关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出后,引起全国的抗议浪潮。人们纷纷要求拒和废约,迁都再战,指责李鸿章“主和卖国”,甚至有人主张杀他以谢天下。光绪皇帝对签约还是废约举棋不定,问题的关键是废约后中国还有没有再战的能力。有两个人的态度最为重要,那就是刘坤一和王文韶。刘坤一是前敌最高统帅,王文韶署理直隶总督,负责直隶防务,看守着北京的西路门户津沽。两人的回复始终回避有无胜利的把握,实际是以委婉的语气表示没有战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