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内部意见不一,日方步步紧逼】
因李鸿章受伤,日方建议加派李经方为全权大臣,得到清廷批准。李经方为官的主要经历是当所谓的“鬼使”,即驻外使节,曾当过两年驻日公使。此人早年曾苦学英文,口语较流利,这在官宦子弟中是很少见的。时人对李经方有一种说法,说他娶了日本妻子,甚至说娶的是天皇的外甥女,他成了“东洋驸马”,实际他的妻妾中并无日本人。父子两人同为全权大臣,这在外交史上是罕见的。日方这样做自有其目的,他们认为,李经方年轻,比较容易对付。4月1日,中日双方重开第四轮谈判。陆奥提出,要谈的条款虽只有四大类,但具体的有十余条,最好逐项谈判,李经方不同意,反复与陆奥争辩,迫使陆奥同意一次开出全部条件。随后,日本代表将媾和条件底稿送到李鸿章寓所。条约底稿要求中国将“盛京省南部地方”(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三亿两;中国增开顺天府(北京)、沙市、湘潭、重庆、梧州、苏州、杭州七处为通商口岸;日本商民运进中国各口货物减税,免除厘金;日本可在中国开设工厂等。限四天内答复。这样的条件连陆奥在回忆录中也认为“苛酷”。
李鸿章看过后,对日本勒索之苛、欲望之贪感到惊愕。他在给国内的电报中指出:“日本所索兵费过奢,中国万不能从;纵使一时勉行应允,必至公私交困,所有拟办善后事宜,势必无力筹办。且奉天(今沈阳,当时奉天府管辖辽东地区)为满洲腹地,中国亦万不能让。日本如不将拟索兵费大加删减,并将拟索奉天南边各地一律删去,和局必不能成,两国唯有苦战到底。”四天的期限一到,李鸿章交了一份“说帖”作为答复。在说帖中他抒发感慨:“中日系紧邻之国,史册文字、艺事商务,一一相同,何必结此仇衅?国家所有之地,皆列代相传数千年数百年无价之基业,一旦令其割弃,其臣民势必饮恨含冤,日思报复。”他将日方的要求分为四项,即朝鲜“自主”、让地、兵费、通商权利。除承认朝鲜“自主”外,对其它三项都有所论驳,“于让地一节言奉天南边割地太广,日后万难相安;赔费一节,言中国财力短绌,万办不到,非大加删减不可;通商权利一节……并将一切税钞豁除,与各国定章不符;又机器进口改造土货运入内地免税,亦难准行”。在关键的“割地”条款上,李鸿章特别指出奉天是清朝的发祥之地,且临近京师,因此不容割弃,而对台湾不置一词,隐含着若万不得已则割让台湾的暗示。最后恳求日方不要苛索过甚,以致伤及未来邦交:“本大臣回溯服官中外近五十年,现在自顾晚景无多,致军泽民之事,恐终于此次之和局,所以极盼约章一切妥善,毫无流弊,两国政府从此永固邦交,民生从此互相亲睦,以副本大臣无穷之愿望。”这段话写得很动感情,其实是出自科士达之手。据科士达回忆,当李鸿章读到这段文字时,“他从长榻上起身,紧紧握住我的手,以最热烈的言辞感谢我如此细致地表达出他的真实情感”。就连作为谈判对手的陆奥也承认:“这份备忘录全文长达数千言,笔意精到,仔细周详,将其所欲言者都尽情地说了出来,不失为一篇好文章。”
清廷内部对日方的媾和条件看法不一。光绪之意是“总在速成”,希望早日缔结和约。奕?等人断言“‘战’字不能再提”,主张割台保奉(辽东),只割一地。翁同龢力陈台湾不可割弃,“恐从此失天下人心”。光绪难以抉择,于4月7日电示李鸿章:“南北两地,朝廷视为并重,非至万不得已,极尽驳论而不能得,何忍轻言割弃。”指示李鸿章“直抒己见”,“先将让地以一处为断,赔款应以万万为断”(赔款一亿两白银),与日方代表“竭力申说”。4月8日下午,伊藤向李经方表明日方谈判的最后底线:“赔款数目或可略减,但绝不能作大量削减;割地则奉天、台湾皆须割让。”最后他板着脸说:“由于中国请和,日本应允,始有今日之议和。若不幸此次谈判破裂,则我一声令下,将有六七十艘运输船,搭乘增援之大军,舳舻相接,陆续开往战地。如此,北京的安危亦有不忍言者。如再进一步言之,谈判一旦破裂,中国的大臣离开此地,能否再安然出入北京城门,恐亦不能保证。”李经方无奈,答应立刻报告父亲。在伊藤的催促下,李鸿章提出新方案:日方要求割让包括辽阳、鞍山在内的奉天南边地方,中方主张割地限于凤凰厅、安东、宽甸、岫岩四处,这样使辽东割地减少约一半;日方要求三亿赔款,中方以一亿应之。4月9日将这一修正案送交日方。这天下午,李鸿章给国内发电,叙述了伊藤的威胁之辞,然后提出自己的看法:“让北地以海城为止,赔费以一万万为止。倘彼犹不足意,始终坚执,届时能否云添?乞预密示。否则,只能罢议而归。”他还报告停战延期无望,请饬各将帅及时整备。这份电报被日方破译后,对李鸿章不惜谈判破裂的态度感到意外。陆奥宗光认为这是李鸿章谈判的底线,于是与伊藤商量,修改日方的条件,对辽东半岛的割地缩小范围,割地到海城为止,这与李鸿章的方案基本一致;赔款减为二亿两;开放口岸由七处减至四处,不提开放北京、湘潭、梧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