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律》十八篇篇名分别是:刑名、盗律、劫略、贼律、诈律、毁亡、告劾、系讯、断狱、请赇、兴擅、乏留、惊事、偿赃、户律、捕律、杂律、免坐。魏律新增篇目,是因为注意到此前法律的缺陷,“篇少则文荒,文荒则事寡,事寡则罪露”,因此“今制《新律》,宜都总事类,多其篇条”。
将汉律中不同篇目中内容相近的法律条文重新整合,另立新目。通过这种方式,《魏律》与汉律比较,在篇目和内容上做到名实相符,解决了两汉法律名实不相一致的混乱现象。《魏律》还将维护官僚贵族特权的“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取消了汉律中的宫刑,缩小族刑连坐范围将法定刑分为死、髡、完、作、赎、罚金、杂抵罪七种。
青龙三年(公元235年),皇帝征发百姓营建宫室,百姓因而错失农耕时机。陈群上疏奏说:“大禹继承了唐、虞的盛世,却仍然不看重修建宫室,厌恶豪华的衣服,何况当今自汉灵帝死后,天下大乱,老百姓所剩不多,比起汉文帝、汉景帝时,现在户口超不过那时的一个大郡。再加上边境战事频繁,将士劳苦,如果再遇到旱涝灾害,国家的忧患可就深重了。况且吴国、蜀国尚未消失,国家还很不安定,陛下应该趁他们还没有兴师进攻,加紧训练军队,鼓励农耕,做好准备,严阵以待。
现在陛下舍弃这些当务之急,反而先建宫室,臣恐怕老百姓会日渐困乏,将来拿什么来抵抗敌兵呢?当初刘备从成都来到白水,驿站内建造了许多接待来往过客的房舍,征用耗费了不少劳役,太祖就认为他在劳民。如今,中原地区像这样耗费劳力,正是吴国和蜀国所希望的,这可是关系到国家安危的大事,希望陛下能好好考虑这件事。”魏明帝曹叡答道:“灭吴蜀与建宫室,也可以一起进行,一起完成。
灭吴蜀后,罢兵守城,怎么可以再征用劳役呢?你是司空,和当年建未央宫的萧何一样,自然有建造宫室的职责呀。”陈群又说:“从前汉高祖刘邦只和项羽争夺天下,项羽灭亡后,宫室都被大火烧毁了,因此萧何才修建了武库和谷仓,这些都是急切需要的设施,可汉高祖看到这些建筑造得很壮丽,仍然气冲冲地责备萧何不该把它们造得过分豪华。如今吴、蜀尚未平定,实在不应该大兴土木。当年汉明帝想盖德阳殿,钟离意劝谏,就停止了修建,许多年后才又盖成,殿成之日,他对群臣说‘假如钟离尚书在,这座殿是盖不起来的’。其实作为皇上哪是怕一个大臣呢?实在是为天下的百姓啊!”曹叡听了,有所顿悟,把营建宫殿的规模大大缩小了。
陈群就是这样,从不在大庭广众之下讲皇帝的错误,有问题直接上书,照顾皇帝的颜面。他前后上了几十个奏疏,每次上奏都不跟任何人提起,并且销毁文件的草稿,连家里子弟都不知他上书的事。当时人都讥笑他尸位素餐,后来朝廷编撰名臣奏议,大家从宫中看到陈群进谏的奏书,无不感慨称赞。 陈群一生历仕曹魏三朝,是曹魏政权的股肱之臣,是曹魏文帝、明帝时期最重要的谋士。
陈群还是魏晋南北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的创始人,九品中正制是我国古代三大用人选官制度之一,它是曹魏政权为了拉拢士族而建立的,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曹魏政权。陈群处于秦汉早期律法向封建成熟律法的转折时期,其以出众的才华,为曹魏法律制度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其中不乏开创性贡献,对后世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