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明初海防建设与山东半岛人口的迁移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明朝-明初海防建设与山东半岛人口的迁移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明初海防建设与山东半岛人口的迁移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 张金奎明承元制,实行世袭军户制度。从军军户被纳入分布在各地的卫所当中,进而形成庞大的卫所军户群体,成为一种特殊的军事性移民,对当地的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试就明初山东半岛上的移民与海防建设的关系做一初步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一、问题的提出
前辈学者曾提出“明朝政府刻意将军士调离原籍,实行南北互易,远离乡土,同一县的军士不准在同一卫所或同一地区服役,以防其同谋逃亡或共谋反抗”[①]的观点,并被广泛接受。近年来,这一观点开始受到质疑。于志嘉率先提出明代军士远离乡土的原因在于明初卫所草创阶段没有通盘规划,卫所频繁调动,致使卫所军逐渐远离原籍[②]。
个人认为,明初刻意将军士调离原籍的现象的确存在过,但仅限于归附军士,也就是从陈友谅、张士诚等敌对阵营投诚或收降过来的军士。不过这些归附军士与其说是被调离原籍,不如说被调离“根据地”——旧阵营控制区——更为贴切。另外,明初的谪充军基本不在原籍附近服役。不过这是一种司法惩戒措施,并不会发生在一般军士身上。更为重要的是,明初军户的另一大来源——垛集军的服役地一般在原籍或邻近省份[③]。就近服役的垛集军户的存在也是前人观点需要适当修正的核心证据。
但是在山东半岛上,我们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出于防御倭寇的需要,洪武一朝先后在山东沿海设立了10个卫[④],除了登州卫、莱州卫、宁海卫设立较早外,安东卫、灵山卫、鳌山卫等七个卫都创立于洪武三十一年。也就是说,山东半岛上的大部分卫所都创立于洪武末期[⑤]。
明朝军户的来源,按照传统分类,主要有从征、归附、谪充和垛籍四种。从征和归附主要在洪武初年使用,谪充是一种与司法制度相配合的集军方式,且不是军户来源的主体。洪武中后期征召入伍的军户,主要采取垛集方式,也就是从新设卫所附近地区的民户中按照一定的比例签充。
大致从洪武十七年开始,明朝政府的海防战略开始发生变化。洪武初,对倭寇及方、张余党采用主动出击战略,定期派出大规模舰队沿海巡航。但在沿海局势相对稳定后,这种近海防御战略逐渐被近岸防御战略取代,大规模的出海巡逻不再独立举行,开始与海运结合进行。东南海区的巡逻任务则交付地方都司负责。洪武十七年,汤和等人被派往浙江,开始在要害地区大规模设立以被动防御为主要特征的卫所以及附属堡、寨等。浙江陆上海防卫所建设完成后,这一政策被推广到闽粤沿海,并于洪武三十一年起,开始在山东半岛落实。
沿海地区的卫所因为设立时间较晚,其军官大多从其他卫所抽调,离开原籍是必然现象。但士兵大多采取垛集方式,从附近府县民户中签充。例如《明太祖实录》卷一八七记载,洪武二十年十一月,
信国公汤和奏言:宁海、临山诸卫滨海之地,见筑五十九城。籍绍兴等府民四丁以上者,以一丁为戍兵,凡得兵五万八千七百五十余人。先是,命和往浙西沿海筑城籍兵戍守以防倭寇,至是事毕,还奏之[⑥]。
又如洪武二十年四月,
命江夏侯周德兴往福建,以福、兴、漳、泉四府民户三丁取一,为缘海卫所戍兵,以防倭寇。其原置军卫非要害之所,即移置之。德兴至福建,按籍抽兵,相视要害可为城守之处,具图以进。凡选丁壮万五千余人,筑城一十六,增置廵检司四十有五,分隶诸卫以为防御[⑦]。
山东沿海各卫设立时间更晚,按理,应该也是以垛集为主要征兵方式,即以附近人口为主。但现在的山东在人们心目中却是军户大省、移民大省。居住在半岛上的人们大多声称自己是山西洪洞人、四川人、枣强人、云南人以及江苏东海人的后裔,也就是来自山东以外。
人们记忆中的祖籍,大多能从谱牒资料中反映出来。如《日照丁氏家乘》“初修本后序”载:
祖考中翰公行述:本为江南海州之东海人,明初祖顺北徙,占籍于邑南之刘家寨迤东二里许。时朝廷命郡县募壮士守沿海哨墩,以勇敢募,且利其少,既禀为资斧,竟以军籍隶青州伍,世为日照人。四传皆业农,积渐田连阡陌,至今人呼其处为丁家庄[⑧]。
又如(昌邑)《陈氏家乘·谱系叙略》记载:
始祖(得甫)原居成都南关铁臼巷,洪武二年以军籍来昌邑,遂家焉。二世、三世均充辽东广宁左卫差,至四世乃罢。今该处之姓陈氏者,多吾同族也[⑨]。
类似例子还有很多,不胜枚举。为什么山东沿海海防卫所的建置时间很晚,反而出现了有别于东南沿海地区的现象呢?
可以肯定的是,洪武三十一年明朝政府曾经在山东地区执行过垛集征兵,如胡士文在永乐二年撰写的《新设威海卫捕倭屯田军记》中曾写道:
洪武戊寅春正月,特命魏国公徐、都督朱垛集本处之民,置立沿海卫所[⑩]。
这在个案资料中也有所反映。如诸城县人杨喜孙,“洪武三十一年垛青州左卫总甲”[11]。又如日照县人卜官儿,“洪武三十一年投充青州卫后所总旗”[12]。后者虽然是投充,即主动从军,但也说明明朝政府曾于洪武三十一年在山东半岛进行过征兵工作。因为随机接受主动投军人众仅发生在战乱时期,和平时期是不会随意接受投充军士的。
不过从威海、成山等卫一般只有三个千户所,并未达到额定编制来看,洪武三十一年的垛集征兵效果并不好[13]。其中固然有部分军士被补充到此前早已设立的青州左卫等卫所的缘故,但主要原因似乎应归结于本省潜在军户资源的短缺上。本地兵源不足,只能借助于外省人口,于是才有了大批跨省军事移民的涌入。那么,山东本地兵源短缺是否真的存在?原因又是什么呢?
二、山东本土军户的外流
元末,山东地区迭遭兵火,红巾军、元朝政府军、察罕帖木儿军、地方武装等多支力量曾在这里展开反复较量,给当地造成严重损失。远在江南的朱元璋也对这里的局势发展十分关注,特意派着名谍报员何必聚以厨师的身份潜伏到山东红巾军领袖毛贵的儿子身边。“时太祖欲知齐鲁、燕冀虚实,乃遣何必聚为毛平章烧饭食,以探中原。小毛平章年幼聪敏,必聚至数日,待之甚厚,以金盒盛玉带一条谢之”[14]。
1367年称吴王后,明军开始北伐。山东一带的军阀陆续倒戈投降或逃走,大批军士投入明军。战前对山东形势非常了解的朱元璋对这些曾多次改换门庭的降兵降将非常不信任。当年十月,沂州守将王信表示愿意投诚,朱元璋密谕大将军徐达:“王信父子反复,不可遽信。宜勒兵趋沂州以观其变。如王信父子开门纳款,即分两卫军守其地。信父子及部将各同家属遣至淮安。若益都、济宁、济南俱下,各令信军五千及我军万人守之,其余军马分调于徐、邳各州守城,然后发遣其家属与居。”[15]
王信父子正式投降后,朱元璋又在当年十一月十九日命令徐达等人,“王信来,其部下得力头目,尽数收拾,与王宣父子等管解来……军人全用然是全用,须要分于各部,随我军征守。每军各带家小,于所守城内住坐。止可数千调用,不可满万。”[16]
吴元年十二月,朱元璋认为徐达、常遇春等没有认真贯彻自己的要求,又派人告诫他们:“今山东诸将虽皆款附,而未尝遣一人至此,若留诸降将布列旧地,所谓养虎遗患也。昔汉光武命冯异平三辅,营堡降者遣其渠帅诣京师,散其小民,令就农桑;坏其营璧,无使复聚。古人之虑患深矣。将军其思之。”[17]
都督同知张兴祖推诚待人,“于其降将有可用者即使领其旧兵,俱以进取”。朱元璋认为“此非良策。闻兴祖麾下降将至有领马军千骑者,若一旦临敌,势不足以相加,因而生变,何以制之?”于是命令张兴祖;“今得一降将及官吏儒生,才有可用者,悉送以来京,勿自留也。”[18]
几天后,朱元璋再次遣使晓谕徐达等北征将领:“闻大军下山东,所过郡县元之省院官来降者甚多,二将军皆留于军中。吾虑其杂处我军,或昼遇敌,或夜遇盗,将变生不测,非我之利。盖此辈初屈于势力,未必尽得其心,不如遣来,使处我官属之间,日相亲近,然后用之,可无后患。若济宁陈平章、卢平章,东平马平章,各官家属亦发遣来,我将厚待之。[19]”
朱元璋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不到半年,洪武元年闰七月,在济南就发生了降将乔佥院的叛乱[20]。乔佥院原本是从福建航海北上,往大都运送大象的军官。因为局势的迅速变化,航海至山东的他主动登岸投降。按说,他在山东地区并没有什么根基。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也可以鼓动成千上万人和他一起叛乱,足见原本在此经营的元朝旧将发动叛乱的风险会更大。
要把风险降到最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些投诚兵将分散并调往外地安置。从大量个案资料来看,明朝政府正是这么做的。如高邮人葛敬,原为元朝“山东行枢密院佥院。吴元年归附,克取青州。洪武二年并枪,选充骁骑前卫壮士,三年充壮士旗手,十一月除怀庆守御百户……”[21];沂水县人邢拳,“前王信下佥院,吴元年归附。洪武元年钦除沂州卫百户,五年除宁国卫百户,十一年调太仓卫后所”[22],等等。
为确保新复地区的稳定,朱元璋曾在要求把降军调离使用的同时,命令“惟土兵勿遣”,即来自当地的降兵可以继续留在家乡附近卫所服役[23]。不过由于明初卫所军调动频繁,这些一度被留在本省的归附军士大部分也被陆续调离。如洪武元年八月,徐达在设置燕山等六卫时,即改“乐安卫为燕山左卫、济宁卫为燕山右卫、青州卫为永清左卫”[24]。这在个案资料中也有所反映。如济南府乐安州顺礼乡人张林,“洪武元年二月于华指挥归附从军,克大都,洪武二年调燕山左卫中所……”[25]同样来自乐安的王成也被发往燕山左卫中所[26]。又如济南人管庆,“洪武元年归附,拨燕山右卫军”[27];武定州人金木消,“吴元年归附,大兴右卫军……七年升除骁骑左卫总旗”[28],等等。
为了最大限度的消灭敌对势力,朱元璋对战争中被打散的敌军非常重视,在战争仍在继续的吴元年十二月,他即命令中书省出榜晓谕亡将散卒,“尔等昔皆良民,因世乱,不得已而从军。王师之举正为民驱除祸乱,使得复业。尔等各有父母妻子、祖宗丘垄,岂不因此得以休息,遂仰事俯育之心。何乃迷而不复?以此为终身之谋,得无失计。若体此意,能自言于官,军则月给以粮,民则各归本土。如不从命,天宪靡逃,一丽于法,悔无及矣。”[29]不过因为战场形势错综复杂,并不是所有归附降兵都能及时编伍安置,如诸城人王恕,吴元年归附,洪武元年才被编伍,“拟充权百户”[30]。郯城人明亮,更是直到洪武六年才充军入伍。[31]。
像明亮这样先回家乡生活了一段时间,此后才被征召入伍的归附军士有很多,与之相关联的是一项针对这类人群的特定政策:收集。
所谓收集,即把因为各种原因散落在民间,未能收编入伍的元朝旧军户以及曾在敌对阵营当兵的人户重新征集,纳入军户系统的政策。这一政策在洪武朝曾长期执行,甚至累及第二代[32]。在山东地区,收集旧军人的行动也曾多次出现。如洪武四年闰三月,
命侍御史商暠往山东、北平收取故元五省八翼汉军。暠至,按籍凡十四万一百十五户,每三户令出一军,分隶北平诸卫[33]。
洪武十七年十二月,“东川侯胡海奏:招集山东故元军士凡一千四百四十余人”[34]。洪武十八年八月,“命都察院左佥都御史高翼招集莱阳、即墨等处故元将校一百九十八人为军”[35],等等。
这几次收集行动都记录在《明太祖实录》中。另从零散个案资料看,明朝政府在山东还有一些小规模的收集行动未被记录入实录。如济宁州人黄贵,“洪武十年收集,充济宁左卫军,调济州卫后所”[36]等。
经过多次收集,流散在民间的旧军人数量已寥寥无几。可这些被收集上来的军士又被安顿到了哪里呢?出于对这些潜在敌对势力的不信任,归附军人大多会异地安置。从种种迹象上看,山东籍的归附军士除了投降不久即入伍,随军转战四方者外,大致有两个去向。一是被安置到了京卫,也就是南京地区,由中央直辖的卫所中。
洪武二年三月,朱元璋对指挥同知袁义说:“尔所统军士,多山东健儿,勇而好斗。”[37]根据《明太祖实录》卷七四的记载,这个袁义是羽林卫的军官,也就是京卫军官,并曾领兵“捕逐苏松温台滨海诸郡倭寇”[38]。前文中提到的郯城人明亮,最高官职即“羽林右卫前所世袭百户”[39],进一步说明羽林卫中的确有很多山东籍军士。在其他卫中也有山东归附军士的例证,如登州蓬莱县人王疲儿,“洪武三年充登州卫军,拨府军卫中所”[40],等等。
洪武二十年(1387)闰六月,“上以京卫将士多山东、河南人,一人在官则阖门皆从,乡里田园遂致荒废。因诏五军都督府核遣其疏属还乡,惟留其父母妻子于京师”[41]。可见,在京卫中服役的山东籍士兵非常之多,而且因为南京地区生活水平相对较高,大批军属主动到了南京,随军生活。由于数量过多,对明朝政府构成很大压力,迫使明廷不得不改变此前对军属赴卫生活的放任自流态度,转而强迫部分家属返回故乡。
洪武十四年,明朝政府发动统一云南的战争,大批京卫兵将参战。战后,出于巩固新复领土以及减少京城管理压力的需要,大批京卫官兵被留在了云南,其家属也被陆续送往云南团聚生活。刚才提到了羽林右卫指挥同知袁义,也被提升为楚雄卫指挥使[42],彻底离开了首都。明亮则被调遣到了云南右卫。随着京卫军士西调,大批山东籍军士也因此到了云南,彻底远离了家乡[43]。
在基本扫荡了长城以内的残元势力后,辽东地区成为明军的下一个目标。山东半岛因为和辽东仅一海之隔,很自然的成为明军向东北进军的大本营。明军的进攻很快取得成功,洪武四年七月,明朝政府在辽东设立了定辽都卫指挥使司,以马云、叶旺为都指挥使[44]。
按惯例,马云等从登州渡海进攻辽东,其属下军士应从登州临近卫所中抽调,其中必然包括一部分山东卫所军士。定辽都卫成立后,下辖各卫的军士从何而来呢?史载,洪武六年十一月,
置定辽右卫于辽阳城之北,立所属千户所五,命定辽都卫指挥佥事王才等领原将山东诸卫军马屯守[45]
可见,辽东开设卫所后,又有一批山东参战军士被留在了当地。
收复辽东后,辽东的战事并没有马上停止。纳哈出等北元势力仍是明朝政府的巨大威胁。因此,明廷需要继续不断从内地调兵增援辽东战场。这其中,山东军士因为地理原因,仍是重要兵源。如《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七记载,洪武十九年四月,
命前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商暠往河南、山东二都司训练军马,遣属卫指挥率赴辽东听征[46]。
同年八月,置沈阳中、左二卫,“命指挥鲍成领原将河南、山东校卒一万三百二十八人分隶焉”。[47]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在洪武四年后,仍有大批山东军士被不断调往辽东服役。早年因为各种原因暂时被收编于本省卫所的归附军士因此也踏上了离家的路,远离了故土。个案资料也证实了这一点。如沂水县人杜锡,“吴元年归附,洪武元年权千户,三年钦与实授所镇抚。六年调定辽右卫。过海官员钦除铁岭卫镇抚”[48]。掖县人于亨,“前元汉(军)百户。吴元年从军,洪武元年编充总旗,九年邀杀达贼,二十一年升定辽前卫中所百户”[49]。平度州人丘云勋,“吴元年归附,充权百户。三年除青州左卫百(户)。二十一年过海升定辽右卫中所副千户,本年八月与世袭”[50]。文登县人林青,“吴元年归附,洪武元年充总旗,二十一年升定辽前卫中所百户”[51]。莱州卫总旗韩真,洪武二十四年十一月“钦除定辽中卫前所世袭百户”,“本所全伍管军,调设辽东宁远卫左所”[52]。姚得,“丙申年归附……十一年除沂州卫百户。十六年为整点大军,发辽东征进”[53]。前四个例子,都是山东籍归附军士被辗转调离故土。韩真和姚得虽然分别来自南直隶武进县和江都县,但也是归附军人,早年被安置到山东卫所,本身就是异地安置政策的证明。
这些被陆续调离家乡的山东籍归附军士大致有多少呢?洪武元年三月,徐达等奏:“所下山东州县,凡获卒三万二千余人”[54]。加上此后数次收集,被收编入伍的山东归附军士数量估计应该不会低于五万人,非常可观。尽管有部分军士幸运的留在了本省,如莒州人林荣,“吴元年归附,洪武元年除青州卫百户,调胶州守御所,阵亡”[55];章丘人胡士安,“洪武四年充军……三十一年以年深总旗除成山卫前所百户,调青州左卫前所”[56],但在异地安置的大背景下,其中的大部分应该辗转离开了本省。也就是说,山东本省军户资源至少减少了三四万户。
由于省内不同地区遭受战乱打击的程度不同以及风土民情上的差异,各地在元末投入军伍的士兵数量也有很大差异。民风尚武,又遭反复拉锯的青州一带入伍者尤多。史称“莒之民弃耒耜而趋戎伍者十室而九”[57]。明朝建立后,这里的归附军户数量自然也会比其他地区多一些。因此造成的各府县军户比例的失调,对后来沿海卫所建设的兵源有重要影响。
由于归附军士大多被调离原籍,山东本省卫所的军士又从何而来呢?洪武七年正月,
定辽都卫奏并卫所官军,以左千户所青州土军五千六百人属定辽左卫,以右千户所莱州土军五千人并本卫军七百九十四人属定辽右卫,余军分为八千户所,内调千户余机领中、后二所,往金州守御,俱隶都卫。从之[58]。
所谓“土军”,其实就是从山东本省民户中征召上来的军士,也就是垛集军。有关山东垛集的记载,笔者所见,最早出现在洪武三年。据辽东《宁远卫选簿》记载,山东宁海州人于信,“前原(元)百户,吴元年拨守本城。洪武元年编充青州卫总旗,三年签充土军总旗,六年调定辽左卫”[59]。可见,青州卫军士中有相当一批是本省垛集军,而且是集中管理的。大概是未能满足编制需求,这次垛集持续到了下一年。史载,诸城县人李良住,洪武四年,“垛充青州卫军”[60]。博兴县人高关驴,“洪武四年垛充青州右卫右所军”[61]。“洪武四年从军”的莱州府胶州高密县人常伏保[62],也是借这次垛集的机会投入军伍的。
至于定辽都卫奏并卫所时提到的青州、莱州土军,究竟是渡海北征前临时从两府垛集征召,还是直接从青州卫、莱州卫抽调,因为记载不是很明确,无法做出准确判断。考虑到垛集军入伍后需要一段时间的训练和编组,青州卫、莱州卫在洪武四年前即已存在,估计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至少,两卫在马云等北征前,应参与了对这批军士的训练工作。
在这里需要附带讨论一下登州卫和宁海卫的设置时间问题。
登州卫,嘉靖《山东通志》中称其建于洪武九年[63],《明太祖实录》更明确的记载为洪武九年十二月[64]。但此前的《实录》中已经多次出现登州卫的字样。如洪武八年十一月,“以登州卫知事周斌为户部侍郎”[65];洪武九年二月,“调扬州卫军士千人补登州卫,高邮卫军士千人补宁海卫”[66]。在其他史料中,还有更早的记录。如登州蓬莱县人王疲儿,“洪武三年充登州卫军,拨府军卫中所”[67]。这是笔者见到的登州卫出现的最早的时间。
一个卫的建立不会一蹴而就,期间会有很多准备工作,九年二月从扬州卫调兵的记载大体可以理解为登州卫正式设立前的兵员准备。但另二条记载就不好这么解释了。
知事是卫经历司的属官、经历的副手,属文官系列,一般由吏部负责选派。在卫所的设置过程中,经历司官员的选派并不是很急切的工作。周斌从知事直接提拔为户部侍郎,说明有出众的才能。按常理,他的才能应该在此前的任职过程中体现。换句话说,登州卫知事曾经是他展示才能的重要舞台。如果是这样的话,登州卫应该已经设立的一段时间,最晚不能晚于洪武八年初。王疲儿的个案出自隆庆四年系统整理过的《青州左卫选簿》。卫选簿的编纂依据主要是兵部保存的功次簿、获功堂稿、贴黄等原始档案,较之曾几度修改的《明太祖实录》,显然更有说服力。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
明初,大规模战事不断,卫所的调动非常频繁,如前面提到的青州卫,在设立不久即被调往北平一带,一变而为永清左卫。登州作为东部重镇,在被收复后不会没有军队驻守。倭寇对山东一带的袭扰始自元末。道光《文登县志》记载:
元至正元年,佥山东沿边州域民户为军。莱、登州李璮旧军内起佥一万人,差官部领,沿海备倭讨贼[68]。
光绪《登州府志》的文字与此略有不同:
元初,佥山东沿边州民户为军。益都、淄、莱所辖登莱州李璮旧军内起佥一万人,差官部领,御倭讨贼[69]。
二者最主要的差役体现在佥军备倭的时间上。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元朝政府曾经在山东沿海配置专门的海防军。按照明初的制度,对元朝的旧军户以及曾投入其他敌对武装集团的军士要尽可能的查找、清理出来并重新束诸军旅,以免对新朝构成威胁。但旧军户从清理出来到分配卫所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来讲,在这段等待期内,他们会被暂时就近安置。按光绪《登州府志》的记载,“明初仍元制,洪武二年,分莱州卫官军以备登州”[70]。登州有现成的卫所是没有问题的。元代,登州一带也是海防重点地区之一,驻军相对较多,因而被清理出来的旧军户数量也会多一些。王疲儿很可能就是被清理出来的归附军户之一。留镇登州的明军加上清理出来,暂时安置的归附军士,如果超过一定数目,是否会组成一个临时军卫呢?
洪武四年明军登陆辽东后,登莱地区成为辽东明军的后勤补给基地。为维护补给人员、物资的安全,登州一带的驻军数量应该会比此前有所增加。因为辽东战事迟迟没有结束,以及设置新卫所的需要,大批内地军士包括山东地区的士兵被源源不断的调往辽东,驻守登州的士兵不免遭受近水楼台之殃。
综合以上因素,笔者认为真相应该是这样的:
明初,登州地区曾设有军卫。但因为其他地区战争补给的需要,登州的兵源被不断抽走,又不断补充,以致登州卫长时间处于草创阶段,和邻近的莱州卫始终无法撇清关系。相对频繁调动的武官,文职的经历司官员要稳定得多,而且在兵员频繁变化、工作内容异常复杂的情况下,反而获得了展示才华,脱颖而出的好机会。知事周斌因此一跃而成为朝中大员。因为原来的登州卫始终处在动荡状态,这才有了洪武九年十二月的重置登州卫之举。
从洪武九年二月,《明太祖实录》中出现调“高邮卫军士千人补宁海卫”[71]的记载来看,宁海卫的情形应与登州卫类似。《实录》中关于它设置于洪武十一年四月[72]的记载,应该也是最终完成创设的时间。
登州卫、宁海卫迟迟不能稳定下来的原因很多,但持续补给辽东战场应该是最重要原因。
洪武七年五月,山东潍州判官陈鼎奏准:“故事:正军、贴军地土多者,杂徭尽免。今本州军地多而民地少,民之应役者力日殚,请正军全免差役,贴军免百亩之下。其百亩之外余田则计其数与民同役。”[73]。潍州属莱州府,辖区在半岛东南部。引文中出现“正军、贴军”字样,证明在山东确实实行过垛集征兵。从陈鼎的汇报来看,这里由于军户数量过多,已经威胁到正常赋役的达成,于是不得不减少对军户的优待。
造成这里垛集军比例过大的原因,辽东战场对士兵的需求,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
不论是被政府主动异地安置的归附军户,还是因为战争久拖不决,不得不陆续调往省外的垛集军户,都是山东本省军户资源的重大损失。
三、大移民背景下的半岛人口西迁
山东地区在金、元之季就是战争重灾区,人口损失很大。元初,社会相对平稳,人口有一定的增加。按照《元史》卷五八《地理志》记载的人口数统计,元代山东各路、府、州,在册人户合计379,493户,1,262,701口。元末,这里再次遭遇兵火,且战争烈度较之金元时期有过之而无不及,刚刚有所恢复的人口再次蒙受巨大损失。史载,洪武元年闰七月,徐达等率师发汴梁,北上规取河北,一路所见,“道路皆榛塞,人烟断绝”[74]。因为人口不足,明朝政府甚至于洪武三年三月接受了山东按察司佥事吴彤的建议,撤销了博平、清平、夏津、朝城、观城、范县、馆陶等七个县[75]。洪武七年,明廷以北方部分府县“民稀事简”为由,裁撤了308名府州县官,山东因此 “州减同知者三;县减丞者二十九、主簿者四,减丞及簿者二”[76]。虽然博平等县及被裁减官员后来又陆续恢复,但山东人口的大幅度缩减是不争的事实。
洪武十四年底统计天下人口,“山东布政使司户七十五万二千三百六十五,口五百一十九万六千七百一十五”[77]。十年后再次进行人口统计,“山东布政使司户七十二万二百八十二,口五百六十七万二千五百四十三”[78]。经过20余年的恢复和发展,山东省的人口数较之元代增加了近4.5倍。虽然元、明两朝的人口统计数字不是很准确,且行政区划也有所变动,但在元末蒙受巨大损失的情况下,短短二十余年,靠着本省人口的自然增值,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取得如此成就的。
为解决人口的地区性失衡,明初,政府曾有组织的进行过多次大规模的人口迁移。迭遭兵火洗劫的山东因此成为主要的人口输入区之一。山西地区在元末战乱中遭遇的打击相对较少,加之地处黄土高原,沟壑纵横,可耕地本来就少,处于人多地少的状态,又与山东、河北等省相邻,因而成为向河北、山东、河南一带移民的主要来源地。
洪武二十一年八月,户部郎中刘九皋建议:“古者狭乡之民迁于宽乡,盖欲地不失利,民有恒业。今河北诸处自兵后,田多荒芜,居民鲜少。山东、西之民自入国朝,生齿日繁,宜令分丁,徙居宽闲之地,开种田亩,如此则国赋增而民生遂矣。”朱元璋部分采纳了他的建议,“于是迁山西泽、潞二州民之无田者往彰德、真定、临清、归德、太康诸处闲旷之地,令自便置屯耕种,免其赋役三年,仍户给钞二十锭,以备农具”[79]。次年,又命后军都督佥事李恪等往山西,迁徙无地贫民到河南彰德、卫辉、归德,山东临清、东昌诸处生活,“愿徙者验丁给田,其冒名多占者罪之”[80]。洪武二十八年三月,再次“诏中军都督府左都督刘谦、右军都督府都督佥事陈春、后军都督府都督佥事朱荣往彰德、卫辉、大名、广平、顺德、真定、东昌、兖州等府劝督迁民屯田”[81]。可见,明朝政府对移民工作非常重视。
为使移民工作收到实效,明朝政府给予移民免粮等多项优待政策,且不时延长优待时限。如洪武三十一年,户部尚书郁新建议:“往者,山西狭乡无田之民募至山东东昌高唐境内屯种给食,今已三年,请如民田例征租。”朱元璋未予接受,反而“命再复其租一年”[82]。
实际上,从山西向山东移民,早在明初就已开始。洪武十四年统计天下人口时,山东省在册人口就已达到5,196,715口[83]。这其中的大部分“功劳”应该记在移民的身上。
关于山西移民的研究,史学界已经有很多成果,无需赘言。需要注意的是,在遭受战争打击更大的山东西部三府(济南、东昌、兖州)大量接受以所谓“大槐树”移民为代称的山西移民的同时,山东东部三府(青州、莱州、登州)也有大批人户被调往西部。例如洪武二十八年二月,山东布政使司奏准:“青、兖、济南、登、莱五府民稠地狭,东昌则地广民稀,虽尝迁闲民以实之,而地之荒闲者尚多。乞令五府之民五丁以上、田不及一顷,十丁以上、田不及二顷,十五丁、田不及三顷并小民无田耕者,皆令分丁就东昌开垦闲田,庶国无游民,地无旷土,而民食可足也。”[84]几个月后,山东布政使杨镛汇报,已经起取“青、兖、登、莱、济南五府民五丁以上及小民无田可耕者”1051户、4666口到东昌府编籍屯种[85]。
其实,早在洪武二十五年二月,明朝政府已经接受监察御史张式的建议,迁徙“登、莱二府贫民无恒产者五千六百三十五户就耕于东昌”[86]。
万历时期的内阁大学士于慎行,原籍登州府文登县斥山镇,“洪武间,公祖一世公奉诏徙东阿之杨柳渡”[87]。估计就是在洪武二十五年开始的这次大移民中离开东部沿海的。
从山东布政司的建议来看,明朝政府迁徙山东半岛上的东三府贫民到鲁西地区定居生活的原因是东三府“民稠地狭”。这个理由似乎有些勉强。元末,最先给山东地区带来军事打击的是毛贵率领的红巾起义军之东路北伐军。毛贵部从海上进入山东,首先打击的就是半岛东南部的胶州地区,然后才向西、向北进军,并曾在莱州等地设屯田,作为后勤补给基地。尽管红巾军与元军反复拉锯是在鲁西地区,但最后的战斗发生在东部,半岛地区的人口不可能不蒙受任何损失。山东半岛虽然以丘陵地形为主,但也有鲁北平原和胶莱平原两大片相对适宜农耕的土地,在人口同样遭受一定损失的情况下,如果说东三府有“贫民无恒产者”倒可以理解,但要说这里“民稠地狭”则未必。
洪武四年明军渡海占领辽东后,关外的战事久拖不决,登莱地区成为辽东战场的重要后勤补给基地。要维持庞大的补给,登、莱两府必须有相当的承受力。在古代社会,承担赋役的人口的多少是考量地方政府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在这种情况下,仍从东部地区调出人口,令人费解,这其中似乎另有隐情。
为表述方便,这里先罗列几条资料:
(1)洪武五年四月己卯,山东行省奏:济南、莱州二府连年旱涝,伤禾麦,民食草实、树皮。上曰:山东之民久罹兵祸,方底平定,又复频年艰食,何厄之甚也!……命于淮安运粟往赈之[88]。
(2)洪武五年六月甲申,上谕中书省臣曰:闻山东登、莱二州旱,遣人驰驿往谕山东省臣,勿征今年夏麦。其递年逋租及一切徭役悉蠲之。又命以米六万六千余石赈莱州及东昌二府饥民[89]。
(3)洪武二十年九月壬寅,诏山东诸府民造战袄二十万袭,给大宁戍卒。以登、莱民贫,倍给其直。寻令登、莱诸府罢造,止于济南、济宁及直隶淮安、徐、邳、宿州分造之,仍倍给其直[90]。
(4)洪武二十二年四月庚戌,山东莱州、衮州二府久雨害稼,民饥乏食,遣使赈之,凡钞二十六万九千二百一十锭[91]。
(5)洪武二十二年四月丁未,命户部起山东流民居京师,人赐钞二十锭,俾营生业[92]。
(6)洪武二十三年六月戊子,山东自闰四月至是月雨[93]。
(7)洪武二十三年十一月癸丑,山东青、兖、登、莱、济南五府二十九州县久雨伤麦及稼,诏免其租[94]。
(8)洪武二十三年十二月,山东登州府宁海、莱阳,兖州府东平、泗水、曲阜、汶上、邹,青州府诸城、安丘、蒙阴……诸州县水,遣官赈之[95]。
(9)洪武二十三年十二月戊寅,遣国子生钟必兴等十四人廵视山东流民。上命必兴等曰:山东衮、登二府所属州县近因河决,小民荡析离居,难于衣食。已尝遣官赈济,尚恐流离乡井,未遂其生。今遣尔等往廵视,遇其所在,令有司厚加存恤,无令失所[96]。
(10)洪武二十四年正月庚子,上谕户部:免山东青、兖、登、莱、济南五府鱼课,听民采鱼以济饥馑[97]。
(11)洪武二十四年正月丙午,山东平度、博兴、福山、宁阳、长山五州县水,赈其民户五千一百四十三[98]。
(12)洪武二十四年正月丁巳,免山东登、莱、青、兖、济南五府民粮。上谕户部臣曰:闻山东之民旧岁被水灾,粟麦不收,衣食窘乏。其登莱等府秋粮宜悉免之[99]。
(13)洪武二十四年二月壬戌,赈山东高密、栖霞、莒州被水患民万五千九百余户,男女年十五以上者钞一锭,十岁以上者三贯,五岁以上者二贯。仍命他处被患者视例赈之[100]。
(14)洪武二十五年二月丁巳,山东青、衮、登、莱、济南五府饥歉。上命免征今年鱼课,听民渔以助食[101]。
之所以在这里不厌其烦地罗列了14条资料,是为了给读者一个直观的认识。从前两条资料中可以发现,在刚刚承担起补给辽东战场的任务不久,登莱地区就发生了水旱灾害,不仅不能为辽东战场提供足够的军需物资,且连自我救济的能力都不具备,反而需要中央政府调拨粮米来支援。朱元璋慨叹“何厄之甚”,与其说是怜悯灾区百姓的不幸,还不如说是抱怨上天对自己不公,战略部署刚开始运作,就遇到这么大的麻烦。
从洪武六年到十九年,实录中没有出现半岛地区发生自然灾害的记载。尽管可能有遗漏,但发生的灾害严重程度应该相对有限。这十余年,登、莱二府应该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后勤补给任务。
但从洪武二十年开始,半岛一带迭遭灾害打击,而且每年都在发生,不仅下达给这里的制作军装等任务无法完成,而且需要中央政府提供大量救济物资。尽管如此,仍然出现了大批流民,对当地及邻近地区的社会安定产生了严重影响,以至于中央政府不得不把部分流民安置到京城。可见,在洪武二十五年山东布政司提出迁徙东部三府百姓的建议之前,登莱地区已经基本丧失了充当辽东战场后勤补给基地的能力。在当时的经济和科技条件下,把后勤补给基地转移到其他地区显然不现实,放弃辽东战场更是不可能的选项。留给明朝政府的唯一选择就是尽可能帮助东部三府卸掉包袱,最大限度地维持其补给能力。
在众多的包袱中,无力承担赋役的流民、贫民无疑是最大的一个。与其让他们成为流民或者在原地等待政府救济,还不如迁徙到人口缺乏鲁西地区。既卸掉了东三府的包袱,又补充了西部的人口,一举两得。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所谓“民稠地狭”,不过是明朝政府为顺利实现人口迁移的一个借口。对于那些人多地少的家庭来说,无地族众本身就是贫民、流民的潜在来源,是明初严厉打击的“游食”群体的渊薮,把他们和贫民一起迁移,符合朱元璋的既定政策。山东布政司建议中的一句“庶国无游民”,其实已道出了实情。
迁徙部分半岛居民到鲁西地区定居,还有另一个原因。
如前所述,在汤和等受命经营沿海防倭卫所的时候,曾经实施了一项空岛政策,即把沿海岛屿上的居民强制迁徙到内地生活,以防其与倭寇或张士诚、方国珍等残余势力勾结。这一政策在山东沿海也曾执行。问题是,这些岛民转移到内陆后,政府势必要拨出部分土地来安置他们,但原有的肥沃土地基本上已经被原住民占据,这些岛民不可能获得优厚的生活条件。《明太祖实录》卷二二〇记载,洪武二十五年八月,
山东宁海莒岛民刘兴等诣阙,诉旧所居地平衍,有田千五百余亩,民七十余户,以耕渔为业。近因倭寇扰边,边将徙兴等于岛外,给与山地,硗瘠不堪耕种。且去海甚远,渔无所得,不能自给,又无以供赋税,愿复居莒岛为便。诏许之[102]。
像刘兴等人这样,有幸获准回到岛上生活的岛民数量应该不会很多。更多的则是留在了内陆。因为生活条件艰苦,这些岛民中的一部分应该是符合东迁条件的。从刘兴等人在洪武二十五年提出回到岛上生活的请求来看,明朝政府在山东开始执行空岛政策的时间应该在洪武二十五年之前,较之沿海大规模的卫所建设时间要早很多。因此推断,明朝政府很可能在派汤和等人经理浙江、福建沿海陆上海防建设之时已经做出在其他沿海地区进行类似建设的规划,并以迁徙岛屿居民为起点,开始在沿海地区逐步展开。
四、建制新卫所背景下的人口对流
虽然大批本土军户因为各种原因被调离本省,但因为执行过垛集政策,注定了在建置较早的卫所中会保留有部分本土军士。如《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七记载,
洪武十五年八月,明廷遣使谕平山卫指挥使司:“近东昌府奏,言平山卫遣军三百余人历郡县追逮军役。凡民家养子赘壻悉被拘系。夫朝廷军伍之制,有应补者当明移文取之。今不上禀朝廷,而妄自遣军,偏扰吾民,可谓无法矣。”[103]
平山卫设置于洪武四年六月[104],大致位于东昌府聊城东部地区。明初军队地位很高,卫所经常违规,自行派人前往勾军。平山卫派军士到东昌府州县“追逮军役”,说明该卫有很多本府籍的士兵。
在沿海卫所中,莱州卫设置于洪武二年二月[105],诸城守御千户所设置于洪武四年十二月[106],青州卫设置更早。登州、宁海等卫设置时间也不是很晚。这几个卫所设置时本土兵源尚未枯竭,应该和平山卫一样,也有部分本土士兵。前述李良住、高关驴的个案也证实了这一点。
当然,由于异地安置归附军的需要,这里也出现了大批外省籍军人。如洪武九年二月,“调扬州卫军士千人补登州卫,高邮卫军士千人补宁海卫”[107]。又如原广东军阀何真,洪武三年三月被任命为山东行省参政[108]。为表达对新朝的忠诚,他于当年六月“收集广东所部旧卒三千五百六十人发青州卫守御”[109]。
总的来说,洪武朝中前期设置的卫所,士兵来源还比较多元。相比之下,洪武末期在沿海设置的卫所则完全是另一幅样子。
洪武三十一年,明朝政府一口气在山东沿海设置了大嵩、安东、灵山等七卫以及雄崖等直属守御千户所。这些新设卫所基本都分布于沿海人口稀少地区。按照胡士文在《新设威海卫捕倭屯田军记》[110]一文中所说,这批卫所的军士,明廷也曾试图通过“垛集本处之民”的方式征召,但从这几个卫都不满额来看,此次垛集并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显然与本省军户资源的外流以及东部人口的西迁有着直接关联。也正因如此,在山东半岛上出现了与人口西迁完全相反的军事人口东进现象。
笔者在《明代卫所军户研究》[111]一书中曾谈到明初的民屯很多由军方管理,民屯人口在很大程度上充当着卫所后备军的角色。如洪武十一年(1378)四月“籍凤阳屯田夫为军。先是,徙浙西民户无田粮者屯田凤阳,至是籍为军,发补黄州卫”。[112]次年,升格蕲州守御千户所为卫,新增四个千户所缺军,又“以无粮民丁屯田凤阳者为军以实之”[113],等等。那么,在山东是否也存在类似现象呢?
万历《汶上县志》卷五《宦绩》载:
史诚祖,解州人。自洪武中为汶上令。……皇帝尝欲迁汶民数百于胶州,公奏留之,增编户十四里[114]。
汶上是鲁西屯田区,县内新兴屯、富梁屯、永寿屯等都是屯民聚集区。经过多年的移民,鲁西地区的人口得到大幅度的补充,在大量迁徙东部贫民到西部的背景下,“迁汶民数百于胶州”的目的显然不会是到那里屯田。唯一可以解释的是到胶州新设卫所从军服役。也就是说,明朝政府在鲁西人口大幅度增加的条件下,已经准备通过籍屯田夫的方式,由鲁西人口反哺鲁东军户资源的不足。但屯民东迁,势必减少鲁西州县的未来纳税人口,遭到当地官员的反对,也是可以理解的事。
在县令史诚祖的游说下,汶上民户被免于佥充为军户,其他地区的屯民是否这么幸运,免于二次迁徙,在没有具体资料证实的情况下,暂时不得而知。
本省军户资源有限,佥充屯民也有一定阻力,于是只能从外省征集新军。大批外省军户被征发、调往山东沿海,从而在山东半岛上形成了一个前人所谓的“军人世界”。在明代移民史上备受关注的山西大槐树移民、河北枣强移民、四川移民、小云南移民、江苏东海移民等纷纷出现在这里,给这里的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形成了与以往颇具异质的海疆文化。
结 语
关于山东半岛上的外省移民,目前除了山西移民可以肯定的确存在,其他人群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疑问,需要专门文章予以讨论。这里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在山西移民走出高原,向东迁往鲁西并部分自发地继续向东迁徙,东三府贫民(含部分海上岛民)“奉诏”向西迁徙的双向流动的情形下,山东沿海新卫所的设置,使移民的流向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军事性移民开始从不同方向流入山东半岛。从前面曾经提到的(昌邑)《陈氏家乘》的记载来看,另有很多在辽东服役的军士的家属因为多种原因滞留在辽东卫所的后勤补给基地——山东。这些滞留人口的存在,进一步增加了半岛人口来源的复杂性,值得深入研究。
[①] 王毓铨:《明代的军户——明代配户当差之一例》,《历史研究》1959年第6期。
[②] 于志嘉:《试论明代卫军原籍与卫所分配的关系》,《中研院史语所辑刊》1989年第60本2分。
[③] 参见拙着:《明代卫所军户研究》第一章相关内容,线装书局2007年出版。
[④] 青州诸卫因为处于内陆,未计算在内。
[⑤] 山东沿海卫所的建设情况,请参看拙着:《洪武时期山东沿海卫所建置述论》,待刊。
[⑥] 台北中研院史语所1962年校勘影印本(以下同),第2799页。
[⑦] 《明太祖实录》卷一八一,洪武二十年四月戊子条,第2735页。
[⑧] 咸丰九年刊本。
[⑨] 民国三年山东印刷公司排印本。谱作者陈榦,字明侯,辛亥革命时起义淮甸,是首义功臣。
[⑩] 乾隆《威海卫志》卷九《艺文志·记》。
[11] 《青州左卫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5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93页。
[12] 《青州左卫选簿》,第92页。
[13] 威海等卫所的具体情况,请参看拙作:《明初山东半岛海防体系略论》,待刊。
[14] 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一,龙凤五年七月丙辰条,中华书局1982年标点本,第27页。
[15] 《明太祖实录》卷二六,吴元年十月辛未条,第407页。
[16]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六《诏令杂考二》,中华书局1985年点校本,第1644页。
[17] 《明太祖实录》卷二八上,吴元年十二月丁未条,第423—424页。
[18] 《明太祖实录》卷二八上,吴元年十二月戊申条,第426—427页。
[19] 《明太祖实录》卷二八上,吴元年十二月丙辰条,第430—431页。
[20] 《明太祖实录》卷三三,洪武元年闰七月庚子条,第579页。
[21] 《云南后卫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9册,第435页。
[22] 《云南右卫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9册,第251页。
[23] 《明太祖实录》卷二六,吴元年十月辛未条,第407页。
[24] 《明太祖实录》卷三四,洪武元年八月癸未条,第619—620页。
[25] 《青州左卫选簿》,第21页。
[26] 《宁远卫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5册,第490页。
[27] 《德州卫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68册,第92页。
[28] 《宁夏中屯卫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7册,第24页。
[29] 《明太祖实录》卷二八下,吴元年十二月丁卯条,第468—469页。
[30] 《青州左卫选簿》,第112页。
[31] 《云南右卫选簿》,第34页。
[32] 如江西刘以道、刘原福等人,其父曾在陈友谅军中,后回乡务农,并已经去世,但他们的后人依旧在洪武二十年前后被收集入伍,编入宁都卫,后又辗转调往远离家乡的德州等地。事见《德州卫选簿》第143、161页。
[33] 《明太祖实录》卷六三,洪武四年闰三月庚申条,第1204页。
[34] 《明太祖实录》卷一六九,洪武十七年十二月乙卯条,第2579页。本次收集有具体的个案佐证,如临清人高荣,“洪武十七年东川侯收集,以惯战头目充小旗。二十一年开设沈阳右卫。”见《德州卫选簿》,第139页。
[35] 《明太祖实录》卷一七四,洪武十八年八月己亥条,第2652页。
[36] 《德州卫选簿》第139页。
[37] 《明太祖实录》卷四〇,洪武二年三月戊戌条,第805页。
[38] 《明太祖实录》卷七四,洪武五年六月己丑条,第1360页。
[39] 《云南右卫选簿》,第34页。
[40] 《青州左卫选簿》,第54页。
[41] 《明太祖实录》卷一八二,洪武二十年闰六月乙卯条,第2752页。
[42] 《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三,洪武十五年闰二月甲午条,第2245页。
[43] 在统一云南的战争中,山东都司也曾调军参战。如《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二,洪武十八年三月庚午条记载:当日,“赐山东等处征南军士六万四千一百三十二人钞一十三万六千五百十锭”(第2626页)。战争结束后,有部分山东官兵被留在了云贵。如宁海卫后所百户石琳,于洪武“二十二年调威清卫中所”(见《威清卫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60册,第154页);又如腾冲卫“前所自洱海卫调,多江南山东湖广籍”(见乾隆《腾越州志》卷七《职官·武秩》),等等。
[44] 《明太祖实录》卷六七,洪武四年七月辛亥条,第1254页。
[45] 《明太祖实录》卷八六,洪武六年十一月癸酉条,第1532页。
[46] 《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七,洪武十九年四月癸丑条,第2688页。
[47] 《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九,洪武十九年八月辛丑条,第2706页。
[48] 《宁远卫选簿》,第326页。
[49] 《宁远卫选簿》,第312页。
[50] 《宁远卫选簿》,第336页。
[51] 《宁远卫选簿》,第376页。
[52] 《宁远卫选簿》,第341页。
[53] 《云南右卫选簿》,第247页。
[54] 《明太祖实录》卷三一,洪武元年三月甲申条,第538页。
[55] 《安南卫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60册,第197页。
[56] 《青州左卫选簿》,第103页。
[57] 嘉靖《青州府志》卷八《人事志·官署·莒州》附《知府赵麟记》。
[58] 《明太祖实录》卷八七,洪武七年正月甲戌条,第1544页。
[59] 《宁远卫选簿》,第378页。
[60] 《留守中卫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60册,第361页。
[61] 《天津右卫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68册,第42页。
[62] 《宁远卫选簿》,第490页。
[63] 嘉靖《山东通志》卷十一《兵防》,第723页。
[64]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〇,洪武九年十二月条,第1836页。
[65] 《明太祖实录》卷一〇二,洪武八年十一月壬午条,第1724页。
[66] 《明太祖实录》卷一〇四,洪武九年二月庚子条,第1747页。
[67] 《青州左卫选簿》,第54页。
[68] 道光《文登县志》卷一《武备》,道光十九年刊本。
[69]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十二,光绪七年刊本。
[70]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十二,光绪七年刊本。
[71] 《明太祖实录》卷一〇四,洪武九年二月庚子条,第1747页。
[72]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八,洪武十一年四月辛未条,第1926页。
[73] 《明太祖实录》卷八九,洪武七年五月壬午条,第1576页。
[74] 《明太祖实录》卷三三,洪武元年闰七月庚子条,第579页。
[75] 《明太祖实录》卷五十,洪武三年三月条,第989页。
[76] 《明太祖实录》卷九十,洪武七年六月戊午条,第1585—1586页。
[77] 《明太祖实录》卷一四〇,洪武十四年十二月条,第2217页。
[78] 《明太祖实录》卷二一四,洪武二十四年十二月条,第3167页。
[79] 《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三,洪武二十一年八月癸丑条,第2895页。
[80] 《明太祖实录》卷一九八,洪武二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条,第2967页。
[81] 《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七,洪武二十八年三月己酉条,第3461页。
[82] 《明太祖实录》卷二五七,洪武三十一年四月丙寅条,第3716页。
[83] 《明太祖实录》卷一四〇,洪武十四年十二月条,第2217页。
[84] 《明太祖实录》卷二三六,洪武二十八年二月戊辰条,第3451页。
[85] 《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洪武二十八年七月乙未条,第3480页。
[86] 《明太祖实录》卷二一六,洪武二十五年二月庚辰条,第3185页。
[87] 殷士儋:《明平凉府同知册川于公墓志铭》,《金舆山房稿》卷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本,第788页。
[88] 《明太祖实录》卷七三,第1341页。
[89] 《明太祖实录》卷七四,第1359页。
[90] 《明太祖实录》卷一八五,第2783页。
[91] 《明太祖实录》卷一九六,第2942页。
[92] 《明太祖实录》卷一九六,第2942页。
[93] 《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二,第3032页。
[94] 《明太祖实录》卷二〇六,第3071页。
[95] 《明太祖实录》卷二〇六,第3077—3078页。
[96] 《明太祖实录》卷二〇六,第3075页。
[97] 《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七,第3083页。
[98] 《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七,第3083页。
[99] 《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七,第3087页。
[100] 《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七,第3088页。
[101] 《明太祖实录》卷二一六,第3178页。
[102] 《明太祖实录》卷二二○,洪武二十五年八月己巳条,第3226—3227页。
[103] 《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七,洪武十五年八月癸巳条,第2319页。
[104] 《明太祖实录》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甲辰条,第1244页。
[105] 《明太祖实录》卷三九,洪武二年二月壬辰条,第799页。
[106] 《明太祖实录》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甲辰条,第1244页;《明太祖实录》卷七十,洪武四年十二月乙巳条,第1311页。
[107] 《明太祖实录》卷一〇四,洪武九年二月庚子条,第1747页。
[108] 《明太祖实录》卷五十,洪武三年三月丙午条,第980页。
[109] 《明太祖实录》卷七四,洪武五年六月癸卯条,第1371页。
[110] 胡士文:《新设威海卫捕倭屯田军记》,乾隆《威海卫志》卷九《艺文》。
[111] 见拙着第一章第一节《明代军户的来源》。
[112]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八,洪武十一年四月条,第1927页。
[113] 《明太祖实录》卷一二六,洪武十二年八月丙子条,第2010页。
[114] “中国地方志集成”丛书影印本,第1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