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19世纪晚期中国民间知识分子的重商思想--以上海格致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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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19世纪晚期中国民间知识分子的重商思想--以上海格致书院为例


农本商末是中国传统社会例行不替的经济模式,重农轻商是中国历代王朝的基本经济政策。在这一模式的导引下,农商被视为互不相侔的两极,国家通过抑商而重农、贬商而崇士,维持着“士农工商”的秩序结构,引导着社会经济的运行。鸦片战争之后,随着国门的开放,“洋货之转输来华者,云集而辐辏”,中国之财日益外散,“商”在经济活动中之地位与作用以前所未有的态势凸现在国人面前。在这一变局的牵动下,中国朝野上下逐渐萌发“重商”意念。对于这一思想“新芽”,长期以来学术界主要是从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郑观应、薛福成等少数站在历史“前台”的显宦名流的言行着述中进行考察,至于站在历史“后台”的民间一般人士所见如何,则鲜有论及。
探求民间重商思想,颇乏历史资料,幸运的是上海格致书院留下一份记录民间知识群体思想真迹的珍贵文献——《格致书院课艺》可资利用。上海格致书院是经英国驻沪领事麦华陀倡议,由麦华陀、傅兰雅、唐廷枢等中外人士共同创立的一个新型的教育机构,自其倡议筹建到停办,历时达四十年(1873—1914年)之久[1]。论其历史贡献,上海格致书院不仅开中国近代新式教育之先河,为中国社会培育了一个“新式”知识群体,成为传播西学的重要载体;更重要的是育成一种思想资源,“就新思潮之启发而言,清晰可估,在当时产生启牖之功甚大”[2]。《格致书院课艺》是由上海格致书院山长王韬编辑的1886—1894年间书院所举办的历次考试中优胜者答卷的汇编,它真实地记录了书院学生的心迹。兹据卷文,对书院学生的重商思想梳理如下,或可收管中窥豹之效。
一、“商本论”思想
近代以前,农本论一直是中国主流经济思想。姑不论其他思想家,就连一向以“开风气”着称的龚自珍仍坚持“农宗论”,主张自给自足,限制对外贸易。与此不同,上海格致书院从老师到学生,基本都主张“商本论”。书院山长王韬认为,通商有三大益处:一是“工匠之娴于艺术者得以自食其力”,二是“游手好闲之徒得有所归”,三是“商富即国富,一旦有事,可以供输糈饷”[3],西方国家之所以富强,就在于皆以“通商为国本”[4]。因此,他斥责“农为本富,商为末富”的思想“迂拘”之见,认为顽固派所说的重农,不是真正的重农,只是“徒知丈田征赋,催科取租,纵悍吏以殃民,为农之虎狼而已”[5]。王韬的重商思想为其学生所继承和进一步阐发。
首先,书院学生批判了“农本”思想,认定闭关锁国已不可能,通商已成世界大势,中国若要讲求富强,必须振兴商务。王佐才说:“自长江开埠,二十七口通商,耗我中国之金银,漏出外洋,如水趋壑,更甚于宋输契丹之岁币,……为今计,欲闭关谢客,虽汉武、唐宗复生于世,亦势有所不能,惟有兴中国之商务,以夺外国之利权,庶足敌之。若尤是重农轻商,不知变计,将来筋疲力尽,欲战无可募之兵,欲和无可赔之饷,惟有拱手受约,惟命自从,有不为印度、爪哇、越南、缅甸之续哉!”[6] 杨史彬说:“总而论之,今之时,非封关闭世之时也。既难禁洋货之不来,即难杜利源之不溢。使于此漠视之,恝置之,而不设法以转移,流弊将伊于胡底?”[7]李鼎颐说:“当今之势,互市已成,万不能闭关而治,欲禁丝茶之不往,固非其时,欲阻烟布之不来,更无其术。”[8]华国盛通过比较中西经济政策,指出中国贫弱之因在于抑商,西方富强之因在于重商。他说:“尝观中国自古重农抑末,外国则惟重通商。试以一国譬诸一人,则中国犹农夫,外国犹商贾也。农之利微,充其量不过亩收数钟而止,纵岁岁丰稔,而儿女之食指日增,门户之开销愈大,则守其百亩之所入,其势将日流于窭贫。中国似之。商之利厚,运本国之货,以牟他国之利,倍蓰什伯,皆不可知,财力愈厚,则势益豪,方且役使贫农,而产业皆为所兼并。外国似之。此中西立国之本不同,贫富遂因之而异也!”[9]
其次,书院学生认为商务之盈虚消长,关系到国家的废兴盛衰,不可“漫焉不察”,倘
若不振兴商务,中国有灭国之险。李培禧在考察了中国丝茶贸易后指出,自与西方通商以来,中国金银严重外流,“虽天地为炉,阴阳为碳,亦不足鼓铸以供其朘削”,如不能发展丝茶贸易之利,“国无与立,民不聊生,其势将寻缅甸、越南之覆辙。”[10] 钟天伟认为由于商业渗透比侵城夺地更阴险,因此成为西方国家蚕食他国的重要途径。他说;“西洋之蚕食人国也,不为争城争地之谋,但为得寸进尺之计。其始以通商为饵,似无占据土地之心。其继以拓埠为名,渐露垄断利权之计,迨彼之贸易日盛,即我之生计日穷;彼之国势日强,即我之人心日馁。卒之民穷财尽,欲拒无可战之兵,欲和无可赔之饷,非割地请城,即委国以去。彼固兵不血刃,不费一钱,唾手而收数千里之版宇也。”[11]
再次,由于书院学生认识到“商”的重要性,所以要求加强商务管理。杨家禾说:“泰西各邦,工商并重,特设专部,经理其事,故利权独揽。中国虽无商部之设,南北洋两大臣均有通商兼衔,宜由两大臣饬令各省海关道,于年终时会同税务司将此一年内贸易情形,详加考核,凡税银之盈绌、商货之盛衰,反复推求,务得其要,如有商情不便者,许其陈诉,据情转请两大臣设法保护,开其利源。”[12]
有的学生还建议效法西方,设立商部,专门管理商务。张玠说:外国特设专部,专门管理“制造贸易”事务,所以通商日盛一日。而中国南北洋大臣虽然具有兼官通商之衔,其实并非为整顿工商而设,而是为了“保护洋人起见”,“洋人稍有受亏,无不径诉诸该国公使,直达总理衙门大臣”,所谓“通商大臣”形同赘瘤。因此,他建议“分户部之半,设立商部”,专门管理关税厘金之事,而以南北洋大臣兼充尚书、侍郎职衔,颁给敕书,申明职守,务以拓兴中国工商生计,为其专责[13]。
彭寿人认为,欲振兴商务,需设立专官,负责综核贸易情况,稽查商务工作。他说:“西国重视商务,特设专官,既有商务大臣以综核贸易之赢亏,复派商务委员以稽查工作之良窳。大纲既挈,众目斯张。中国向不设商部,近年稍重商务,每年进口出口货物,孰多孰少,由税务司缮成清册,分送各署,以备稽核,未尝不可考镜得失。然未设专官,则提倡无人,宜仿西制,特派商务委员考察各种工艺,何者宜创造,何者宜仿行,有利皆兴,无弊不革。工艺自日有起色矣!”[14]
柯泰来也认为,“商务宜设专官”,“古有司市之官,所属有市官,而司市为之统,凡平价息争,悉市官任之。……泰西风气质直,犹近中国古制。如英有掌本国商贾事者,有掌印度公司事者,欧美各邦大都借有商部之官,统驭商政。今中国亦略为变通,创设商务官员,经理商贾,制造货物,出入交易,开拓市埠各事,而统之以通商大臣。此乃今师古,非用夷地变夏。……况自今地球万国,通商殆遍,其局面白倍于曩昔,而可以商务为无足重轻欤?既有专官,则物产之盈虚,销路之通塞,市情之衰旺,皆有所稽核,利当兴则兴之,弊当革则革之,竭力经营,十年之间,风气必然大变。”[15]
华国盛认为,外国设立商部,于商甚便,中国于六部之外虽不必另立名目,但有“通商之责”者,必当效法西方“商部”,来办理商务,“不然恐上下交困”[16]。也就是说,中国政府可无“商部”之名,不可无“商部”行事之实。
与对上建议建立商部相对应,书院学生对下呼吁建立商会,为贸易提供服务。华国盛认为,举办商务,贵在通晓商情,“洋人在我通商大埠者,皆有商会,以达商情,以维商务,故益能官商一气,呼吸灵通”。因此,他提议在通商各口,设立华洋商会,“以洋务委员总其事,邀集各华商,一月数次,晓以目前进口洋货,何者为多,何者为少,出口土货,孰则为减,孰则为增,进口多者当设法仿制,出口减者,当设法防弊,务使进出持平,且出多于进,然后利不外散,商务大兴!”[17]殷之辂主张创立同业公会,如丝则立丝业公会,茶则立茶业公会,负责整顿市场,“齐行市”、“纾商困”,促进贸易发展[18]。
一言以敝之,经过晚清变局的洗礼,书院师生在探求中国富强之路时跳出传统“重农抑商”的老路,形成新的商业观:“通商本为利国第一要着,泰西各邦皆恃此坐以富强”[19];
“欲使中国强,必先使中国富;欲使中国富,必先振兴商务,……商务之兴废,国家盛衰系之也。”[20]
二、改定税则思想
既然书院学生已形成商务富国思想,那么如何振兴商务,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通观学生们的答卷,其振兴商务思想首先表现为对外要求改定税则,实行关税保护,对内要求减免厘税,采取“恤商”政策。
无庸赘言,关税自主是发展对外贸易的通则。然而,自中英《南京条约》签定之后,中国的关税自主权便逐步丧失。从关税税率而言,1843年,中英“关税协定”确定了值百抽五的征税原则。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又规定洋货的子口税率为2.5%,征过一次后即不得再征。从海关管理而言,1854年,上海关首先由英、美、法三国派员共管,从1859年起,中国海关总税务司长期由英人担任。钟天纬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在商务上有三大失误:“一误于金陵之约将税则载入约章,而定为值百抽五,从此如蚕受缚而不能自脱矣;二误于与各国立约概许其利益同沾,遂驱互相仇恨之国,使之合而协以谋我;三误于天津之约将长江内地开口通商,遂使门户尽开,洋人直入卧内,而浸失自主之权矣。”[21]他所说的三大失误,其实就是关税自主权的丧失。在此“不设防”的情形下,外国商品潮水般地向中国倾泻开来,中国民族经济受到严重冲击。从1865年起,中国对外贸易由长期以来的出超变为入超;从1877年起,中国的对外贸易一直处于入超状态,而且越往后入超越大[22]。钱清臣在考卷中对当时洋货畅销情形做了这样的描述:
自通商而后,洋货之转输来华者日增月盛,僻壤穷乡,无所不至。盖中土之人,
大都悦而喜异,好奇而爱精,其于中国布帛粟菽,久已厌之,一旦见有娱心意、悦耳目者,方且购之以为快,彼曰洋货也,此曰洋货也,莫不尊之重之,而洋货遂通行于中国矣!余尝于稠人广众之中,静观微察,见衣洋布者多,而衣大布者十不一二焉;又尝于亲串戚友之家观其起居食用之物,外洋者半,而中国者半焉。凡家稍富而修饰者,则置备洋货愈多,其次则依渐而递降,而不知此皆中国之财所由散也!然则将禁其不用洋货乎?风会所趋,其势不能,将不思所以变易之乎?是又中国财之所由散。[23]
因此,在探讨振兴商务之道时,书院学生无不直指关税,要求改定税则。
1886年,书院以“中国近日讲求富强之术以何者为先论”为题考课诸生。王佐才提出,欲讲求富强,必须“改约章”。他说:“今西人之与中国立约也,不畏中国练兵以自强,深忌中国经商以致富。故于洋货之入中国者值百抽五,载在约章,而于华货之入外国口岸者则征税多寡,听其自便,而更加虐待焉。……故尝谓中国与西人每立一约,不啻添一绳而更下石也,必使宛转坐毙而后已!”[24]1887年,书院又以“轮船电报二事应如何剔弊方能持久论”为题考课诸生。钟天纬指出,中国轮船、电报业发展之所以受困,一大原因就是“通商立约,所定税则太轻”。他说:“西洋凡遇外国货物进口,必加重捐税,以保护本国之货,或取十一,或取一半,更有征至倍蓰者。此盖有国家者,应有之利权,他人不能以赋税繁苛为藉口。今中国与西洋立约,值百抽五,载入约章,苟欲稍为变通,则各国必攘臂而起,群以背约恫喝,而横起衅端,以致中国自强之机一蹶不能再振,外国则商务日旺,中国则商务日疲,凡商贾工艺,行栈轮船,无不彼赢我绌,彼富我贫。此为中国受病,绝大根源,实较割地输币受创尤甚,所谓铸九州铁不能成此错也。”[25]
1888年,书院以“中国工商生计多为洋人所夺,欲收回利权,应如何进口货少、出口货多,以期利不外散,权自我操”为题考课诸生。华国盛认为,对进口货征纳高关税是国际惯例,如“法国西贡”所征进口税有值百抽四十者,有值百抽三十七者,英美各国进口税亦有值百抽数十,从未闻值百仅抽五者。因此,如欲收回利权,必须进行“洋货加税”。他说:“进口之货,洋布为大宗。乃其税重者,缎布每疋不过纳税银二钱,色布每疋不过一钱五分,花布每疋不过一钱,其余每疋有不及钱,仅纳数分者。如扣布每疋不过纳税银四分是也,虽曰值百抽五,实不及抽五。……税则十年一改,乃自咸丰八年与各国重修旧好,立约以来,几及三十年,从未一改,迄今又届十年一期,改之此其时矣!”[26]
1891年,书院以“欲兴商务,其策安在”为题考课诸生。柯来泰说:“设关征税,乃国家理财之大经,亦地球各国之通例也。泰西各国税额轻重,出入悬殊,大抵出口之货,税从其轻,入口各货,税从其重。轻则土货疏流通,可冀畅销,民财可以日阜;重则客货减少,无虞占夺,财源亦不外流。至烟酒等物更重者,以其无益有损,无关日用也。尝稽西洋税额,有全免者,有值百抽二十者,有值百抽四十五十者,更有值百抽百者,轻重之间,悉寓权衡。中国税额,较之西洋甚轻,烟酒等物,且以食物免税,洋人独得便宜。……今拟届改约之期,关税一节,宜执公法熟商酌改,虽税则载在条约,然并无不准改税之文,非彼此拟一公平税则,即中国宜照西关办理,若照英则值百抽二十,中国岁可溢银三千余万。况条约有利益均沾之文,洋商既得便宜,岂可令华商独至向隅。如此则国计民生均有裨益。”[27]
1892年,书院就如何振兴中国纺织业问题命题考课诸生。杨史彬说:“西国定例,土货之税必轻,进口之税皆重,此盖保守利权之微意也。今欲推广纱布之利,税则允宜变通。查纱布进口,纳税过轻。试观西贡收纳布税,值百竟抽三十六,甚至四十,其余各国或抽二十,或抽三十,至少亦抽十余,鲜有抽五者。尝观中国所定税则,洋布之宽三十因制,长四十码者,每疋仅纳税一钱,架裟布、印花布亦仅纳税七分,轻微已甚,如不更改,则不啻釜气熏蒸,方有加而无已,纵使二十余省遍设织布局,亦难抗其势而遏其流,故当更换条约时,设法加重,以塞其来源。”[28]
同年,在关于如何“减免抽厘以裕利源而纾商力”的考试中,学生们也纷纷提出改定税则,加重进口之税。潘敦先说:各国税额少则值百抽二十、四十,多则值百抽一百、二百,“皆视其事之损益,以定税之轻重”。中国以值百抽五定税,徒使洋货销路畅旺,侵我利权,今“宜仿泰西之例,均以值百抽二十为断”[29]。李经邦也说:近观各国进口税则,皆值百抽数十,未闻有值百抽五者。“前年中国和众轮船偶至美国,所纳货税重过彼国税则,是彼既有进口重税,又可任意加增,我即守定税则,以昭大信,独不可改重税章,以伸大权乎?税则十年一改,自咸丰八年与各国重修旧好,立约以来,几三十年,从未一改,迄今又届十年,若总署与出使大臣据理力争,重定约章,凡洋货之进口者值百抽十或十五,视彼国之税尚轻二三十倍,而中国则岁增数百万之银矣”[30]!
书院学生认为中国工商业之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处于被动局面,不仅在于对外课税太轻,还在于中国工商业面临着内、外高税率的双重压迫,因此要求中国降低厘税、外国降低进口税。
清政府所征商业税中,最为众商诟病的是厘金。厘金开征于1853年,其时太平军兴起,军需孔亟,江北大营军务帮办雷以瑊于扬州率先倡办厘捐,每百文抽一文。其事本属应急,但因成效显着,遂逐渐推广,成为清军一重要饷源。按理说,作为一种临时性商业附加税,厘金既为筹集军饷而设,太平军覆亡后即应裁撤,但世事难料,不但没有裁撤,相反“遍地开花”,几至于无地不设卡,无物不加厘,提高了国内商品的成本和价格,严重削弱了民族工商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因此,检阅《格致书院课艺》,“减厘恤商”之议屡见不鲜。
钟天纬认为,提高进口税率固然是一良策,但因“约章久定,万难更张”,所以欲救其弊,“计惟有减轻中国之税,亦照洋税定额值百抽五,轻中即所以抑西,庇华乃可以敌彼,凡有华货附载招商局轮船者,即代为报关完税,如欲入别口腹地贸易者,除正税外,亦完半税,以抵沿途一切厘金,不再过问。”[31]吴佐清也持同样观点,认为改定对外税则固然为保护我国商民之一途,“然税则载在条约,骤议加重,彼必多方以阻我。与其加彼之税,徒托空言,孰若免我之税,稍纾民力。”[32]
储桂山认为,西方商人不远万里来华贸易,“水脚叠加,而犹然获利”,而中国“取华棉为布,仍售于华,而反不获利”,其原因在于西国出口税轻,中国出口税重。因此,“中国出棉之地虽广,苟税利不减轻,而欲成本之轻,终无良策”,故“宜先更其例,减出口货税,以为异日畅行之路,而不可拘成法者也。”[33]李培禧也说,中国丝茶贸易之所以“日见耗折”,不能不归之于“厘金太重”,“厘金重,则成本愈昂。洋税则值百抽五,华商则抽厘数成,而且层层设卡,处处抽厘,任意增加,毫无定额,不顾商人之血本,不顾市价之轻重,徒令贸易皆为洋商所夺。”[34]
杨毓辉在比较了中、西税则之优劣后,也极力主张减厘。他说:泰西各国,“本国之货,必轻其税厘,使其价值日低,消路日旺,而外国货不得与相抗。此盖保护土产之微权也。今中国不然,凡洋货之进口者,值百抽五,载入约章,而于土产,反层层设卡,处处收厘,以致利权反为洋人所夺,良可慨也。故为今之计,欲杜漏卮,则厘税尤不可不轻者也。”[35]华国盛也力责厘金之弊害:“设卡收厘,本属权宜之举,乃数十年来粤氛以靖,而裁撤无闻,或数十里,或数百里,必设一卡,偶有少报,照章倍罚,以有限之锱铢,供无穷之溪壑,操奇计赢者其病是哉!无怪百物昂贵,困于食用者既苦于出重价,欲运出口者又以无利而止,若得量为裁减,则攘往熙来,货物充牣,既足于用,出口必多,关税亦增。”[36]
潘敦先指出,“厘捐之设,原议俟军务敉平,即行裁撤”,但事实上“军务敉平”后非但没有裁撤,反而有增无减,“任意抽收,以致穷乡僻壤,搜括无遗,负贩肩挑,苛索不免,物价日昂,民生日匮。”出于不得已,“厘金虽不能骤免,而亦何妨于酌裁?今各省诚能察度情形,除水陆埠头市廛环集地方照例抽收外,所有小径分设之局悉行裁撤。”[37]
李经邦认为,撤厘固然是恤商之举,但“若毕举从前之厘卡一概裁撤”,则所需经费难以筹措,因此不如变通办理,即改撤厘为裁卡。他说:“厘卡虽不能议裁,而抽厘之制不妨稍予变通。今商贾之所患者不在抽厘之太重,而在设卡之太多。何言之?商贾逐什一之利,居货之价几何,水脚之费几何,抽税抽厘者又几何,分合筹算,必当其值而后售。虽输之者商贾,而实与商贾无关,在购此物者虽物价加昂,断无有怨及抽厘者。是输之商而商无害,出于民而民不知。此所谓不患其太重也。惟百里之遥,设卡三五,则卡多而用费亦多。司事巡丁,皆需薪俸工食,一卡所入,未必敷其所出,况司巡人等岂皆守法奉公,不免假公济私,任意留难,而奸商黠侩以多报少,以有报无,贿赂公行,任其长扬而去,种种弊端,防不胜防。而且同在一总局之分卡,往往因此卡所入之数,不及彼卡,相形见绌,妒心顿生,设计招徕,从宽兜揽。此中之弊,更不可言。此设卡太多之患也。近请将分设之小卡,分别裁减,但于商贾必须经由之地立一总局,俾专其责而重其权,庶可持久而无弊。”[38]
关于外国进口税率,书院学生认为,如果只是中国一方减轻厘税,而国外一方不降低进口税率,中国产品还是难以打入国际市场。李培禧指出,中国丝茶贸易之所以连年亏折,固由厘金太重所致,但与“洋税苛繁”也大有干系。“外洋于客货进口,必加重税项”,“洋税既重,则纵中国尽免其征,亦仍无解于成本之重[39]。李鼎颐也认为,外洋对中国丝茶课以重税,“值百有抽至六十者”,中国苟能“请外国减进口之税,则中国丝茶出口之数必多”,“若不能请外国轻税,则我减一分,彼反增一分,是徒为他人藉手而已,何益于我哉?”[40]商霖认为,中国与外洋争夺丝茶之利,“不在乎减中国之厘而在乎轻外国之税,盖外洋于入口货之有益者,必减税以招徕,其无益者必重税以相拒。今洋人于中国丝茶入口,有较成本加至一半者,如美国茶税价值百金抽税六十,丝税则每重一磅税半喜林”,“若不能请外国之轻税,纵尽弛中国关市之征,亦属无益。”[41]
三、“争夺利权”思想
“争夺利权”是书院学生的又一主张。这一主张是书院学生有感于中国“利权”丧失的严酷现实而提出的。孙维新说:“华洋通商以来,外洋之夺我利权者甚矣!虽天地为炉,阴阳为碳,不足供其朘削;尽我脂膏,竭我经营,不足满其欲壑。若丝茶有日本、印度之种,滞我销路,以致出口日削,大害华商。若鸦片有印度、安南之产,易我金银,遂得进口日增,广病华民。彼赢此绌,出入不抵,漏卮之巨,何可胜言?况有洋货布匹疋,不时而来,岁载千万金而去”[42]。如果说“改定税则”是书院学生从政策层面上提出的“恤商”要求,那么也可以说“争夺利权”是书院学生从实践操作层面上提出的“扩商”动议。他们认为,“近之天下,一争富之天下也”,既然“外邦之求通商者”是为“争富”而来,那么中国也就必须以“争富”之心积极参与竞争,否则必然失去市场,财货“日徙于外洋”[43]。因此他们提出要本着“即中国所自有之利则从而扩之,中外所共有之利则从而分之,外洋所独擅之利则从而夺之”[44]的原则去开拓内外市场,争夺利权。
所谓中国“自有之利”,主要指矿藏。煤铁为工业之必需品,中国虽然矿产丰富,但因没有得到有效开发,故在创办洋务企业中不得不“在在仰给于外洋”。因此,在探讨收回利权之法时,书院学生纷纷主张开采矿山,扩张“自有之利”,与洋人竞争。程起鹏说,就西人勘测而言,中国矿地甚多,总计不下“一百二十五万七千里,虽以欧罗巴、阿非利加、亚美利加三洲比之,犹未及十之一也,但举湖南一省,已可当欧洲列国之所出而有余矣!……中国不于此殚精竭虑,畅发地中之蕴藏而博收外洋之财,反至汲汲焉岁给洋人千万之银钱,易中土抛弃之煤铁,特非所以谋利之计也!”[45]钱清臣也说:“中国可以开矿之地百倍于外洋”,但轮船、制造等业所需煤铁皆“仰给于外洋”,大为“失计”;欲不利权外溢,惟有自行开矿,“以中国所出之煤,炼中国所出之铁”,这样“外洋进口之煤铁,不期少而少矣!”[46]
所谓中西“共有之利”,主要指丝茶等物。中国出口贸易,以丝茶为大宗,“岁获外洋之赀,不可以数计”。1880年代,中国丝茶各商日见亏损,“倒闭时闻”。有感于此,书院分别在1887、1899、1890年先后就如何整顿丝茶贸易问题多次考课学生。学生们引经据典,阐述了整顿丝茶贸易的必要性。李培禧指出,丝茶向为中国“独擅之利”,今则为“中西共有之利”,日本、印度、锡兰、西班牙、意大利各处均广植桑茶,讲求育蚕焙茶之法,思夺我利源。倘不与其他商务一体整顿,则“国无与立,民不聊生,其势将寻缅甸、越南之覆辙,此则有心世道者所当于丝茶消长之机默为体察也。”[47]商霖也指出,通商以来,中国久擅丝茶之利,每年出口之货全赖丝茶为一大宗。然而近年印度、锡兰、日本、意大利等国亦大加讲求,“加以机器,巧夺天工”,倘不思进取,“不数年中国丝茶之利必致尽为西人所夺,而民生与国计两穷。”[48]殷之辂说,丝茶贸易,苟能销路畅旺,“未始非足国之一助也”,但“近数年间,丝茶各商日见耗折,甚有不保身家性命者,以致市面掣动,倒闭纷纷,各业为之萧索,若不力筹整顿,将来各商势必畏葸裹足,则向之出货犹能有增无减着者且渐转为有减无增。”[49]程起鹏说:“丝茶两项,向为中国独擅之利,今为中西共有之利,若非及时整理,窃恐数年以后,外洋之丝茶日盛一日,中国之丝茶日坏一日,而西商之业丝茶于中国者必将裹足不前,华商之贩丝茶于外洋者亦应扼腕无策,坐视丝茶六千千万之利权,渐为西人所夺。”[50]项文瑞更以比较的方式揭示了中国丝茶出口之窘境:“出口以丝茶为大宗,进口以烟布为大宗。往时犹谓烟布之来华,可以丝茶畅销,收还其利。今外洋自出丝茶,制造拣选,日益精美。……他日丝出愈多,西人用之有余,不特出口之丝无利可获,恐西人反将售丝于华矣!茶之销于外洋者,十数年前,尚销至十分之八,近则不得十分之五,印度茶本销十之二者,近销至十之五六。中国之茶运于外洋者多而出售者少,每年必有存积,盖印度出红茶甚多,印度外又有锡兰出茶,日本又多出绿茶,皆售于西人,群起而与华茶争利,而茶业益不支,何怪近年巨商每弃置而不为也。”[51]
所谓外洋“独擅之利”,主要指烟布。烟为鸦片,布为洋布,二者构成西国对华贸易之大宗,也是造成中国漏卮之主要商品。就烟而言,书院学生在注意到“烟害”的同时,还提倡中国与外国争夺“烟利”。检阅答卷,在1888、1889、1890等年关于如何振兴商务的考试中,书院学生比较集中阐述了自己的“烟利”观。其总体认识是:鸦片为害甚巨,人所共知,若能根绝,自是上策,但因“洋药之来,载在和约”,一时骤难禁止,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即与其禁止中国种烟,让洋人独擅其利,不如开除禁令,种植鸦片,与洋人争利,所谓“既不能禁,莫如大弛其禁;终欲自禁,莫如姑勿之禁。其道维何,则莫如许民自种罂粟,以杜洋人居奇,以塞中国漏卮。”[52]
钟天纬说:“洋人于他国土产之物,苟独擅其利,而为己国所无者,则必百计经营,极意仿造,冀尽夺他人之利而后快。……洋人以鸦片来华,本以丝茶为相抵之款,彼既以种茶分中国之利,我何妨种烟为报复之谋。诚能大开烟禁,许沿海各省广种罂粟以抵之,彼以华茶搀入印茶,我即以洋土搀入华土。初则洋土多而华土少,继则洋土少而华土多,迨华人吸惯不觉,而复贪价廉,则洋土势自不敌,不能贩运来华矣!华人既概吸华土,则非特烟瘾渐淡,每年并少一绝大漏卮,则虽尽失茶利,犹为得失相抵。”[53]
俞赞说:“西人之所以困我者,首在鸦片。流毒海内,以白银易其粪土,五十年来,漏卮不可以数计。而禁之愈厉,犯之愈甚,彼则坐收其利,必使中国人人有患贫之虑,人人为枯槁之人。……推西人之意,不忧中国之强,而忧中国之富,百计千万,必尽括其财而后已。近者各省尝私植矣,可以稍夺利权,而官府之禁令弥严,胥役之苛索尤甚,一若非洋土不准吸食,在彼则奉旨通行,在我犹躬冒不韪。……蒙谓与其不能禁人之食,孰若任民播种,犹为中下之策。”[54]
钱清辰说,“开辟以来,创生民未有之奇货,今之洋药也。……中国岁以数千万金,易其泥土而食之,是漏卮莫大于是矣!”欲行整顿,上策在于“照会各国,不准令洋药入口”,下策则在令中国自行种烟,“洋药进口所以多者,因中国消场旺也,苟令内地广种洋烟,充足有余,则进口之洋药,消场必不旺。夫消场不旺,而税又重,洋商必顾而之他,而不贩洋药也。”[55]
杨家禾认为,“洋药一项,向为英人独擅之利”,载在和约,欲禁其不来,“势必不能”;欲禁内地种植,亦非人力所能强制;欲禁华人吸食,恐闾阎未易遵行。因此,与其禁而无效,徒让外人渔利,不如由官府公开统一煮烟,变西人独擅之利,为“中西共有之利”。[56]
关于洋布,在1890年秋考中,书院学生作了比较集中的阐述。其基本看法是,作为日用必需品,布“本为中西共有之利”,但现在反为西人独擅,中国由此而流出外洋之钱不可胜数。因此,欲塞漏卮,必须欲洋人争夺“布利”。
项文瑞说:“外洋本不产木棉也,西人购中国之棉,制之为布,复售之于中国,是取中国之利,一转手间而为外洋之利也”;中国欲与西人争夺布利,其法在降低生产成本,而降低成本之法在于“内地自出之货,行于内地者,一一薄其税,税薄而不足于用,则立删大小衙门无益之繁费以补之”。[57]
杨家禾指出:从国际布匹生产而言,十余年前,英国已有织布机十三万余张,美国有十五万数千张,印度亦有一万余张,此后又添设甚多。其织成之粗细各布,运入中国者,即以光绪十五年而论,按照海关贸易总册所载,约在一千四百万余疋,计银二千五百万余两,棉纱约在七十万担,计银一千三百万两。与此形成鲜明对比,中国之织布局仅限于上海一地,织布机仅四百张,每年约出布只有二十四万疋。因此,中国民间土布之利,尽为西人所夺。倘不极力扩充,“仅恃此四百张机,织出布二十四万疋,诚不能敌其万一”,“坐使每年三四千万金之巨款,流出外洋,可胜浩叹”[58]!
张骏声说,纺织为富强之本,其益甚大,其利甚宏。近来洋纱洋布,出货日盛,进口日增,花样则愈染愈新,质缕则愈织愈细,遂至中国利权半为西人所夺。为今之计,欲与洋纱洋布争胜,“宜择通商各埠及产棉之区,多设纱布等局,以期愈推愈广”[59]。
总而言之,书院学生认为,中国“诚能开办矿务以收中国自有之利,整理丝茶以分中西共有之利,机器纺织以夺外洋独擅之利,而开其源尤必节其流,涓涓不塞,将成江河,则又禁止鸦片,以维持其后,经此一振作,则中国之富饶,岂各国所得比拟哉?”[60]
值得一提的是,书院学生提倡与洋人争利,不仅立足于国内市场,还要求走出国门,到国外争利。在探讨振兴轮船招商局商务时,张玠指出:“招商局所装者本国之人,所载者本国商人之货,而所收取运费者亦本国之利,于洋人无损也。……就我国之利而论,所夺者不过四分之一耳!如欲剔弊,莫如华商自出资本,由华船运货,远贩各国,以与争衡,则彼以货来而吮华人之膏血,我亦以货往而吸彼族之精华”[61]。华国盛认为,欲收回利权,中国商务不能局限于国内,而应对外开拓市场。他建议轮船招商局多置外洋轮船,增设外洋码头、外洋商局,广为营运,“无论南洋二十余岛,太平洋檀香山各岛,大西洋巴哈麻群岛,古巴散朵明科等岛,商局轮船无不可往,而中国商务庶能与外国抗衡。”[62]在探讨振兴中国纺织业时,杨毓辉指出:“纺纱织布,全赖流通之远,贸易之隆,方可扩之弥宏,持之愈久”。因此,不仅要在中国沿海、内地广设织布局,夺西商之利,而且要在釜山、仁川、西贡、仰光、新加坡、槟榔屿、古巴等处开辟市场,“尤足收回利权”[63]。
许庭铨说:泰西各国自与中国通商,皆能涉重洋,历风涛,运其所有,以售于我,又能载我国货物,以归其国。其出口进口之货,均无需乎他人代运。中国虽已建立轮船招商局,但只能分内地贩运之利而不能收远洋海外诸国之益,因此应当“推广商局,添置轮船,以夺其载运之权。始则试之于南洋诸岛,如槟榔屿、新嘉坡、苏门答腊等地,华人之经商于彼者甚众,当必有利可获;推诸日本之长崎、横滨,越南之西贡,英之印度、锡兰、新金山亦可相继而往,又推而远焉,然后及于欧美两洲各大国。彼民所欲,我能运之以往,则洋商无抑勒之权;彼国所有,我能载之以来,则洋商无居奇之柄。”[64]
彭寿人说:“西商运货来华,踵趾相错,而华商之自运货物,远涉重洋者尚不多觏。彼来而我不往,无怪利权之为彼独操也!欲广商人之营运,必添置轮船以为之倡。……迄今香港已有商局轮船来往,而南洋诸埠以及外洋诸国尚未派船行驶,非所以扩充商务也,似宜次第举办。”[65]
车善呈认为,中国之所以“漏卮”日增,与华商不能到外洋与贸易有很大关系。因此他建议在外洋设立商埠,“先创于东南洋各岛,由渐及远,以至英法德澳美俄诸国”,运载华货,涉洋贸易,如此则“安知今日之洋商百计以夺我利权者,我于此岂无别术,以夺彼利权耶?”[66]
殷之辂也主张出洋贸易,他说:今中国丝茶各商,丝则囤积上海为多,茶则囤积汉口为多,起自运广东及香港者已少,间有运至南洋各岛者更属寥寥。今我若能自载出洋,就华人之在泰西多处设栈销售,不但申贸易之权,且能使中外消息灵通,其利甚大。[67]
四、“商学”思想
在书院学生关于振兴商务的言论中,还有一处值得评说,这就是“商学”思想。中国自古重农抑商,农学着作并不鲜见,商学着作则甚属寥寥,真正把商作为一门学问来研治,是近代以后的事。在早期启蒙思想家的着作中,就提出讲求商学的思想,书院学生踵其后而加以阐发。
书院学生认为,振兴商务,光靠改税则、兴土货、广贩运还不够,因为这些只是浮于表面的东西,欲使商务能够持久不衰,必须从商学教育抓起,所谓“兴商学以重其基也”。
在1891年冬季考试中,许庭铨提出振兴商务八策。他不仅把“兴商学”列为其中一策,而且列为最为根本之一策,建议开设商务学校,培养商务人才。他说:
西国之于商人,其教之也有素,其视之也甚重。制一器则数年擅其利,谋一埠则国家助其力。是故工心计者,莫不殚精竭思,逐什一于数万里之外。迩者日本崛起海东,设有商务学校,凡一切种植制造,无不步武泰西,故虽蕞尔小邦,有蒸蒸日上之势。中国讲求西学,在日本之先,土地之大、人民之众、物产之饶,又远过之,而商务无起色者,则以有治法,无治人也。愚窃以为必欲国家多设艺学,以教导天下,非惟无其资,亦且无其师。古人云:善为国者,因其势而利导之。为今之计,莫如使出洋大臣及中国所设领事官,劝谕华人之在外者,如旧金山、澳大利亚、秘鲁、日本以及南洋诸岛皆遣子弟就近学习。其能兼有外国之长,通达当世之务,则不次用之,即于生物、植物、制造、矿务等学,习有一技,亦许来华献技。果其有功于国,有益于民,可勇敢以夺泰西之利,亦必与以执照,许以若干年,独食其利。而有所匮乏,则出资财以辅助之,有所侵凌,则出谋力以保护之。夫彼生长外洋,习业既便,而又可获大利于中国,有不踊跃而兴者乎?风气既开,然后设立各学校,则学者必多,而商务可兴矣![68]
柯泰来认为,商学是商务之“根苗”,因此也建议效法西方,开办“商务学堂”。他说:
“泰西各国皆有商务学堂,凡天文、海道、疆域、物产以及驾驶轮帆、钩稽帐目,一一皆童而习之,故长而远涉,行之若素,且一切工艺皆赖机器,非有师承,焉能精进?……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往欧西学工艺者接踵于途,不数年其所制各物皆能仿佛西洋,运销来华,均能获利。我中国欲兴商务,宜精制造;欲精制造,宜立学堂;或选工商子弟往西洋各厂学习,艺成回华,可以传习。此乃为商务之根苗,不可不亟讲也!”[69]
在1890年秋季考试中,车善呈指出:通商以来,洋货入销于中土者日盛一日,中国“无处不是漏卮”,但观之中国贸易,不但“不闻于外洋设立商埠,即华商亦未闻有特开生面”。究其原因,不能不归之中国商人缺乏远见学识。他说:汉晋以来,中国“治尚文教”,商贾不知有“专家之学”。“今华商所以不如洋商者,以学习之源异也。洋商之学,如地舆水利、种植物产、制造袵织、工程榷算事宜,靡不专心致志,精益求精。货有不达之处,必抉其不达之故而变通之,务求其达而后已,此其所以卓也。华商不然,方其在塾读书,尚知饬庸行而崇实事,一经学贾,相尚以诈,相习以欺,以忠信廉耻为不足,言浮行荡,甚至卖赝货,欺乡愚,习以为常,毫无顾忌,而又耽意于传奇小说,淫史俚词,视怪诞为故实,因而心志愈浮。其有守绳墨而顾名义者,又皆囿于气质,拘于方寸,执一不通,知浅近而不知深远,求其有本有末者,华商中竟不易得。呜呼!以若是之学识,而欲其裕物产,辟利途,难矣!”因此,他建议官府大力倡导商学教育,“若地舆水利、种植物产、制造袵织、工程榷算事宜,以至航海水程,外邦风土人情、关市税则诸大端,凡有关于商务者,俱宜彻究通晓。
总而言之,19世纪晚期上海格致书院的学生开始以西方为参照系,重新审视中国的传统经济结构,力倡“重商”之说。其思想虽然不似站在历史前台的“大人物”的思想能够左右国家政策,但作为一种潜在的民间思想仍具有社会感召力。戊戌变法时期,作为其“思想结晶”的《格致书院课艺》被作为宣传新知识、新思想的读物多次刊行,梁启超将《格致书院西学课艺》列入其编写《西学书目表》中。戊戌年由浙江省书局印行的颇具维新思想的《皇朝经世文三编》共收录文章800余篇,其中选自《格致书院课艺》的竟达100多篇。20世纪初刊行《东西学书录》、《新辑时务汇通》等书也都选用许多《格致书院课艺》中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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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郝秉键,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副教授




[1]拙文:《上海格致书院及其教育创新》,《清史研究》2003年第3期。
[2] 王尔敏:《上海格致书院志略》,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91页。
[3] 《弢园文录外编》卷十《代上广州府冯太守书》。
[4] 《弢园文录外编》卷二《遣使》。
[5] 《弢园文录外编》卷二《兴利》。
[6] 《格致书院课艺》第1册,第34-35页。
[7] 《近代中国对西方及列强认识资料汇编》第三辑,第829页。
[8] 《格致书院课艺》第7册,第30页。待查
[9] 《格致书院课艺》第5册,第38页。
[10] 《格致书院课艺》第2册,第18页。
[11] 钟天伟:《刖足集外集·挽回中国工商生计利权论二》。
[12] 《格致书院课艺》第7册,第26页。
[13] 《格致书院课艺》第3册,第28页。
[14] 《格致书院课艺》第9册,第46—47页。
[15] 《格致书院课艺》第9册,第52—53页。
[16] 《格致书院课艺》第3册,第11页。
[17] 《格致书院课艺》第3册,第11页。
[18] 《格致书院课艺》第2册,第25页。
[19] 《格致书院课艺》第3册,第18页。
[20] 《格致书院课艺》第3册,第17页。
[21] 钟天纬:《刖足集外集·挽回中国工商生计利权论二》。
[22] 参见郑友揆:《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工业发展》(1840—1948),附录二,上海社会科学院1984年版,第334—337页。
[23] 《格致书院课艺》(光绪二十四年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印,下同)第3册,第15页。
[24] 《格致书院课艺》第1册,第36页。
[25] 《格致书院课艺》第2册,第10页。
[26] 《格致书院课艺》第3册,9—10页。
[27] 《格致书院课艺》第9册,第55页。
[28] 《格致书院课艺》第11册,第32页。
[29] 《格致书院课艺》第10册,第54页。
[30] 《格致书院课艺》第10册,第58页。
[31] 《格致书院课艺》第2册,第10页。
[32] 《格致书院课艺》第13册,第45页。
[33] 《格致书院课艺》第13册,47页。
[34] 《格致书院课艺》第2册,第18页。
[35] 《格致书院课艺》第4册,第37页。
[36] 《格致书院课艺》第3册,第10—11页。
[37] 《格致书院课艺》第10册,第52页。
[38] 《格致书院课艺》第10册,第57页。
[39] 《格致书院课艺》第2册,第19页。
[40] 《格致书院课艺》第7册,第30页。
[41] 《格致书院课艺》第2册,第22页。
[42] 《格致书院课艺》第8册,第33—34页。
[43] 《格致书院课艺》第7册,第20页。
[44] 《格致书院课艺》第3册,第18页。
[45] 《格致书院课艺》第3册,第18—19页。
[46] 《格致书院课艺》第3册,第15页。
[47] 《格致书院课艺》第2册,第18页。
[48] 《格致书院课艺》第2册,第21页。
[49] 《格致书院课艺》第2册,第24页。
[50] 《格致书院课艺》第3册,第19页。
[51] 《格致书院课艺》第7册,第20—21页。
[52] 《格致书院课艺》第4册,第46页。
[53] 《格致书院课艺》第4册,第18页。
[54] 《格致书院课艺》第7册,第26—27页。
[55] 《格致书院课艺》第3册,第16页。
[56] 《格致书院课艺》第7册,第23—24页。
[57] 《格致书院课艺》第7册,第21页。
[58] 《格致书院课艺》第7册,第24页。
[59] 《格致书院课艺》第11册,第66页。
[60] 《格致书院课艺》第3册,第21页。
[61] 《格致书院课艺》第2册,第13页。
[62] 《格致书院课艺》第3册,第12页。
[63] 《格致书院课艺》第11册,第39页。
[64] 《格致书院课艺》第9册,第50—51页。
[65] 《格致书院课艺》第9册,第47页。
[66] 《格致书院课艺》第7册,第34页。
[67] 《格致书院课艺》第2册,第26页。
[68] 《格致书院课艺》第9册,第49页。
[69] 《格致书院课艺》第9册,第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