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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改良还是革命--关于戊戌维新运动的性质
长期以来,戊戌维新,在大中小学的教材中皆被称为改良主义运动;近年在一些论着中,提法虽稍有改变,但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尚未论定。以笔者所见,它在中国历史上是一次划时代的变革社会制度的运动,是一场革命。
一
关于革命的含义,人们的理解多有分歧。就新中国成立后理论界所称的“革命”而论,主要有以下三种:(一)以推翻和改造封建王朝为主旨的农民运动,称为“农民革命”。(二)对于通过和平方法实行社会变革的运动,亦可称做“革命”,如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等等。(三)以暴力为手段进行社会制度变革的运动称为革命。在一些同志心目中,所谓革命,必须同时具备暴力与变革制度两个内容,二者缺一不可。因此,他们认为辛亥革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伟大的革命,言外之意,在此之前中国历史上无革命可言。三种说法,均有经典根据,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般地说,人们常常把改造社会的重大变革称做革命。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现存的生产关系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就要求通过社会革命改变旧的生产关系及维护这种生产关系的上层建筑,代之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衡量社会变革是不是革命,主要看它是否有利于解放生产力,以新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制度。这种社会革命可以是暴力斗争,也可以是和平手段。我们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所用的方法就是和平的方法。事实上,社会革命可以采用和平手段,不能把暴力斗争视作唯一手段。当然,我国用和平手段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是有一定条件的,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结果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样子。但不论是采用暴力斗争,或是和平的方法,都只是方法问题,并不决定其是否为社会革命问题。众所周知,我国现在进行的改革,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因此,人们常说,改革是一场革命。甚至对改造自然的重大变革,人们亦称之为革命,如产业革命、技术革命,等等。可见,革命一词的含义有狭义与广义之分,本人主张将变革社会制度的运动称之为革命,是从实质而言,倾向于就广义而言的。
二
戊戌维新不仅是中国近代史上变革社会制度的运动,而且是近百年来一系列改造和变革社会的伟大开端。戊戌维新同以往自发的农民运动不同,它是奠基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之上,适应民族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需要,代表中国民族资本家的政治、经济要求的改革运动。在近代中国历史上,由于民族危机空前严重,救亡图存的紧迫感、责任感,催促着一切爱国的中国人、社会集团、社会阶级和阶层,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做出自己的抉择,投入改造中国的运动。尽管在19世纪末中国民族新工业尚很薄弱,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尚处于形成的过程中,刻不容缓的时代紧迫感却敦促着这个阶级的代表人物尽早地袍笏登场,演出维新、变革、图存的壮烈场面。戊戌维新运动虽带有早熟、不够完满等等特点,它作为要求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确立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以资本主义代替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统治秩序来说,在中国历史长河中,的确是破天荒的事,是中国历史发展阶段上的重要里程碑。应当指出,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历史已面临着大的社会变革,从戊戌维新到辛亥革命,都是要以资产阶级民主制代替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资产阶级在中国的统治。在这一过程中,资产阶级各派人士,主张虽有出入,方法亦不相同,而他们的大目标,即以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却是一致的。就其变革中国的社会制度而论,只有奴隶制代替原始公社制的斗争、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的斗争,才能与之相提并论;其他一切自发斗争都是难以伦比的。虽然辛亥革命不论从规模、深刻的程度、成就,抑或是历史意义上看,都远远超过它,但无论如何,就变革社会制度这个意义上说,只是戊戌维新的继续和发展。尊重历史,在于尊重历史的辩证法,实事求是,决不能肯定辛亥革命的暴力手段,就否定戊戌维新的和平方法;反之,更不能给戊戌维新应有的肯定,而又去贬低辛亥革命。
近百年来,风云剧变,改造中国的运动一个接着一个。历史雄辩地证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华大地,不仅像戊戌维新那样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必然失败,甚至连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也行不通。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革命,才能取得胜利。1949年,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随即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极其伟大的成就。尽管其中有挫折和失误,从总体看,其成就在历史上是无与伦比的。这一切,无论是戊戌维新,还是辛亥革命,都是难以同它相提并论的。然而,戊戌维新毕竟是近百年来中国变革社会制度的一系列伟大运动的开端,大辂椎轮,前驱之功是埋没不了的。
三
戊戌维新运动,虽是一次用和平方法进行的社会改革运动,却不是如某些论者所想象那样平静。实际上,用和平的方法亦非纯粹和平与平静,而是充满矛盾、斗争的。
在维新运动中,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比较系统地宣传变法维新理论。维新思潮是当时中国社会最先进的思潮,但它主要是在资产阶级化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中引起激动。以改革旧的社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维新运动,必然遭到封建买办势力的激烈反对。随着运动的深入发展,徐桐、刚毅、李鸿章、张之洞等逐渐结合起来,激烈反对维新派。“互相水火,有如仇雠”(《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1页)。在“百日维新”中,维新派通过光绪帝发布的新政诏书、谕令共200多道,变法维新达到顶峰。尽管改革的实效甚微,其气势却很迅猛,在短短的3个多月中,除旧布新的诏令对封建买办等社会腐恶势力进行了猛烈冲击。废八股、取消各地书院、淫祠,使八股士人、和尚、道士以及把持书院、寺观的土豪劣绅感到岌岌可危;旗人自谋生计的谕令,使过惯寄生生活的旗人失去依靠;一些衙门被裁撤和六部堂官革职后,丢掉乌纱帽的官员有如丧家之犬。今天看来,上述措施并无激烈可言,就当时历史条件看,改革对封建势力的打击却是一个接着一个,可谓风云突变。如上述谕令得以实行,一大群既得利益者的权与利转瞬间即将化为乌有,这可以说是很激进的、雷厉风行的、勇敢的行动,决无平稳可言。维新志士视变法为中国唯一的出路,封建腐朽势力则视作“罪恶贯盈”(梁启超:《戊戌政变记》、《戊戌变法》(一)第26页)。斗争愈演愈烈,慈禧太后为首的封建顽固势力发动政变,亟欲将维新志士置诸死地而后快;维新志士谭嗣同在政变前夕则决心一死“以酬圣主”,呼唤“变法而流血”(梁启超:《谭嗣同传》、《戊戌变法》(四)第53页),刑前还悲愤地说:“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秋雨年华之馆丛脞书》、《戊戌变法》(四)第349页),表达出一代维新志士同封建腐恶势力誓不两立的心声。那种认为变法维新乃是平稳的改良,不尽合乎事实。
既然戊戌维新的中心问题是让资产阶级参加政权,实行君主立宪,以代替地主阶级的君主专制制度;并围绕着社会制度的改革,充满着激烈斗争,这在实质上就不能不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对于它的历史地位,应给予重新评价。
(资料来源:《贵州日报》198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