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再论太平天国政权性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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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再论太平天国政权性质问题


震惊中外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是旧式农民革命的高峰和典型,但又是一次历史悲剧的重演。认真探索这场革命运动的规律,总结其经验与教训,是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的。笔者在《论太平天国政权性质问题》(1979年5月在全国太平天国史学术讨论会上提出,现刊于《群众论丛》1979年9月创刊号。)一文中提出:旧式农民起义不可能解决革命的根本问题,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之后,建立的是一个封建性的政权。这一观点,引起了许多同志的兴趣,展开了初步的讨论。我认为,这是粉碎“四人帮”以来,学术繁荣、思想活跃的生动体现,是我们党贯彻“双百”方针、“三不”主义的积极成果。现就讨论中涉及的三个问题再补充一点意见,继续求教于同志们。

判断一个政权的性质,主要是看这个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是维护着哪种社会制度,实际上代表了哪个阶级的利益。这是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那么为什么说太平天国政权是个封建政权呢?我认为,这个政权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封建主义的经济基础,实际上是承认和维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它搞的依然是以封建王权为核心的等级制、世袭制、特权制,没有改变封建主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虽然冲击了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但无力砸碎封建主义的精神枷锁,实际上依然接受着封建主义思想的奴役和支配。简言之,这个政权是在恢复、重建和维护封建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它不可能真正维护农民阶级的利益。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样也应是分析、判断历史问题的唯一标准。马克思说:“一步实际运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哥达纲领批判》。)列宁也多次指出,“判断一个人,不是根据他自己的表白或对自己的看法,而是根据他的行动。”(《列宁全集》第14卷,第226页。)“评论政党也象评论个人一样,不是根据他们的言语,而是根据他们的行动。”(《列宁全集》第18卷,第495页。)我认为,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基本原则,引进太平天国史的研究,这样才能澄清是非,解决一些争论已久的悬案。
持农民政权论的同志,往往以《天朝田亩制度》作为主要根据。是的,《天朝田亩制度》对人间天国作出了美妙的设想,具有深刻的反封建意义。但是,我们判断一个政权性质时,不是以这个政权的宣言、口号、纲领为依据,而主要应以这个政权的实际行动如何、行动的效果如何为依据。《天朝田亩制度》好不好?实践作出的回答是:此路不通。因此,郭老称之为“空头支票”(《中国封建社会农民战争问题讨论集》,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50页。),罗尔纲先生称之为太平天国的“乌托邦”(《太平天国史稿》卷9。)。颁发《天朝田亩制度》是一回事,实践上只能是“照旧交粮纳税”。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之后,遇到一个浩大的军需开支和行政开支的问题,费用从何而来?起义之初,太平军所到之处,“令富者贡献资粮”,“每遇富室巨家,必掘土三尺”,以供军需;在革命队伍内部则实行缴物归公的圣库制度。刚刚进入南京还大体是这样,“闻贼令金银皆送彼处谓之进贡,如有私匿一两以上者斩,合家惶急。”(陈作霖:《可园备志录》,稿本,南京图书馆藏。)但这个办法毕竟无法持久。在这种情况下,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向洪秀全上奏:“建都天京,兵士日众,宜积米粮,以充军储,而裕国课。弟等细思安徽、江西米粮广有,宜令镇守佐将在彼晓谕良民,照旧交粮纳税。”(《贼情汇纂》。)“照旧交粮纳税”政策,就是沿袭清朝的赋税制度。不久前在江西都昌县发现的太平天国前期的征粮布告,是对“照旧交粮纳税”的最好注脚。该布告是1855年5月2日颁发的,内称:“兹本大臣,恭奉王命,□临斯土,催办钱漕,兼收贡税。田赋虽未奉其定制,尔粮户等,亦宜谨遵天定,暂依旧例章程,扫数如期完纳,为此特行晓谕。尔粮户人等知悉,今值三月之期,正为应完地丁之候。所有一切应完地丁,以及芦课鱼课等项,无论富户贫民,务宜一体完纳,不得迟延拖欠。”(《文物》1979年(3)。)这张布告的发现,史料价值是比较高的,它说明了:一、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不久,杨、韦、石上奏天王的《请准良民照旧交粮纳税本章》,不是一纸具文,而是在新政权所辖地区实行了的;二、所谓“照旧交粮纳税”,就是按照清朝征收田赋的“旧例章程”;三、农村的阶级关系并没有变动,存在着所谓“富户”和“贫民”。查看史料,太平天国前期,湖北、安徽等地,普遍允许地主收租。正如罗尔纲先生指出:“太平天国建都天京后一年多就不得不准许地主暂时‘照旧交粮纳税’,由此可见太平天国允许地主收租这一政策,并不是后期才如此,更不是后期江、浙地区的一些个别现象。”(《太中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前言》。)“照旧交粮纳税”政策的推行,说明了任何英雄豪杰不能向客观的经济规律发号施令,而必须屈服于客观的经济规律。《天朝田亩制度》是农业社会主义的乌托邦,是企图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小农经济基础上,消灭私有制,搞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这种违反客观经济规律的举措,是行不通的空想。从《天朝田亩制度》到“照旧交粮纳税”,是从空想回到现实,从违反客观经济规律到屈服于客观经济规律的转变,是历史的必然。“照旧交粮纳税”政策的施行,是以承认和维护封建土地占有制为前提的。马克思说过:“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而地租又是以土地所有权,以某些个人对某些地块的所有权为前提”(《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25卷,第714页。)的。地主占有土地,向农民收租,地主再向太平天国政权交粮,这就是佃农缴租、业主收租,“士农工商,各守其业”,“乐守常业”(《太平天国文书》,《丛刊》第2册,第692页。)的情景,这表明地主和农民的阶级关系、封建剥削关系持续下来了。这种关系在太平天国后期就更为突出了。如1861年10月24日,新谷登场之时,无锡、金匮县的在城地主奉当时守将济天义、黄和锦的委办,成立收租局,勒令“佃农照常输租”(无锡博物馆收藏。)。1862年10月浙江肖山县右营军帅来某,发给地主来兰堂“收租票”,保障地主对农民的收租权。(无锡博物馆收藏。)既然保障收租,就必然发生镇压抗租的事。据记载,“安镇东市梢四图庄顾某,聚众抗租,以青布扎头为记。各业户诉于城贼,十二月十四日,贼使伪官引导,至乡弹压,顾某鸣锣集众,拒贼于苏家桥、安家坟。顾某奋勇当先,为贼所伤,乡众溃,贼焚村落,邻村无害。旋为乡官调停,一律还租。”(《平贼纪略》,抄本,无锡博物馆藏。)由此可见,太平天国英雄们尽管主观上向往“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的美妙天国,但实践上只能承认和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承认和维护封建剥削制度。
太平天国提出四大平等要求,这是持农民政权论的又一论据。有人据此写道:“太平天国革命英雄们,除了他们的‘天父’、‘天兄’宗教的偶象之外,男男女女都以兄弟姊妹相称。这是多么素朴淳厚的平等关系啊!”(漆侠:《读〈李自成〉》,《文史哲》1978年(6)。)我们认为,宣言、口号、言论是一回事,行动是另一回事。口头上以兄弟姊妹相称,不等于实践上就以兄弟姊妹相处。太平天国领导人进入天京以后,自以为吃了苦中苦,该为人上人了。因此在戎马倥偬、人民生活极端艰难的情况下,破费巨资、大兴土木、建宫造殿,享乐腐化,这与一般官兵乃至百姓之间,经济平等在哪儿?太平天国君臣之间、官兵之间等级森严、礼仪繁琐,洪秀全、杨秀清等人在政治上、法律上享有特权地位。我们知道,封建社会是建立在等级特权制基础上的,封建秩序是靠等级制来维持的。太平天国内部的等级阶梯象宝塔那样,爬在宝塔顶端的当然是洪秀全、杨秀清等人,他们手握王爵,口含天宪,对自己的部下和百姓滥施刑威,动辄点天灯、五马分尸、斩首不留,秦日纲的马夫因见杨秀清的同庚叔没有起立,而惨遭五马分尸的酷刑;天国用“贵贱宜分上下,制度必判尊卑”的《太平礼制》来作为人们行为的规范。试问,素朴淳厚的兄弟姊妹的平等关系在哪儿?太平天国一般官兵别男女之禁,官方文书《天父诗》、《幼主诏书》等进行着男尊女卑、三从四德、隔离男女和清心寡欲的说教,但太平天国首领们则实行一夫多妻,洪秀全就有八十八个老婆。试问,男女平等的关系又在哪儿?
有人说,太平天国政权反孔,这该是区别于封建政权的又一标志吧。我们认为,尊孔与反孔,不是衡量一个政权性质的标志。秦王朝并不尊孔,却不影响它是一个封建政权,这是第一。第二,太平天国反孔,主要是独尊皇上帝,排斥其他偶象崇拜。在《太平天日》里历数孔子的罪行,无非二条,一是孔子的书教人不识皇上帝,二是孔子使自己名高于皇上帝。可见鞭打孔子,旨在树立皇上帝的权威。第三,太平天国政权一面排斥孔子的偶象,而事实上又极力尊崇自孔子以来形成的封建主义思想观念。如帝王思 想、三纲五常、男尊女卑、等级名分、上智下愚、天命论、宗法观念,等等,浸透于太平天国的官方文书之中。这个问题是不奇怪的。按照列宁的观点,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改造小农的“整个心理和习惯”,尚且“需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列宁全集》第32卷,第205页。),我们不能设想,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的农民阶级就能突破封建主义的藩篱。

列宁指出:“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列宁选集》第2卷,第512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原理,我们分析太平天国农民革命,可以清楚地看到,它和历次农民革命一样,不能解决革命的根本问题,失败的命运无法幸免,只能充当“改朝换代的工具”(《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第619~620页。)。这不是太平天国哪位领导人的责任或过错造成的,而是旧式农民革命的必然归宿。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但人民群众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他们只能以先辈们留下的社会条件作为活动舞台,“创造”与现存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创造”与现存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如国家制度等等。人们对这条客观的经济规律只能顺应,不能违背。基于这一原理,我们不能要求洪秀全、杨秀清们在当时“创造”出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来。同样,我们也不能要求洪秀全、杨秀清们建立一个农民政权,因为农民是小生产者阶级,他们不是新的生产力的代表者,他们拿不出任何新的生产方式来代替封建的生产方式。他们憧憬于“新天、新地、新人、新世界”,但是凭藉平均主义的思想武器是打不出“新天、新地、新人、新世界”的。我完全赞同孙叔平同志的见解,他说:“纵观社会发展史,只有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的生产方式,并没有小农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只有奴隶主、封建主、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政治制度,并没有农民作为统治阶级的政治制度。”(孙叔平:《〈中国哲学史稿〉序言》,《南京大学学报》,1979年(2)。)
有人觉得,农民起义从反封建为起点,以建立新的封建王朝为终点,似乎很费解。其实,这种新旧封建王朝的更替,就是毛泽东同志精辟概括的一个论断:“只是由于当时还没有新的生产力和新的生产关系,没有新的阶级力量,没有先进的政党,因而这种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得不到如同现在所有的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正确领导,这样,就使当时的农民革命总是陷于失败,总是在革命中和革命后被地主和贵族利用了去,当作他们改朝换代的工具。”(《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第619~620页。)这里,我们还得援引列宁的一段表述,他说:“历史喜欢作弄人,喜欢同人们开玩笑。本来要到这个房间,结果却走进了另一个房间。在历史上,凡是不懂得、不认识自己真正的实质,即不了解自己实际上(而不是凭自己的想象)倾向于哪些阶级的人们、集团和派别,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列宁全集》第20卷,第459页。)封建时代的农民正是这样一个缺乏明确阶级意识的阶级。
太平天国革命反对清王朝,给清王朝以沉重打击,但是却没有把清王朝作为一个封建制度来反对,而是偏重于作为“胡虏”、“妖魔”来反对的。用李秀成的话来说,叫做“两国交兵,各扶其主”(《李秀成自述》。)。
太平天国革命沉重地打击了地主阶级,但是没有把地主作为一个阶级来反对。太平天国早期文献中,就把文王武王称之为正人,把黄巢、李闯斥之“嗜杀人民为草寇”,(《原道救世歌》。)甚至一直把汉族地主看作是反满的同盟军。1853年杨秀清、肖朝贵发布的《浩四民安居乐业谕》中说:“士农工商各力其业。自谕之后,尔等务宜安居桑梓,乐守常业。”这“四民”中当然包括地主阶级。
太平天国革命锋芒直指封建帝王,但是并没有把皇权作为一个主义来反对。早在金田起义时,洪秀全赋诗明志,就初露了皇权主义思想。诗曰:“近世烟氛大不同,知天有意启英雄”,“明主敲诗曾咏菊,汉皇置酒尚歌风。古来事业由人做,黑雾收残一鉴中。”(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当一旦攻下帝王之都——南京,皇权主义由理想变为现实,洪秀全就稳坐“太平天子”的宝座了。用洪秀全自己的话说,就是“洪家天下杨家将”(《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一位从天而降,下凡救世的真命天子。孙中山先生敏锐地看出,当洪秀全在南京做了皇帝之后,杨秀清也想做皇帝,终于演出了一幕“互争皇帝,闭起城来自相残杀”(《孙中山选集》下卷,第676页。)的惨剧。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我们不能苛求前人办当时不能办到的事;同样,我们没有必要把今天我们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在马列主义指导下办到的事,达到的认识高度去挂到古人名下。然而,这种现象却是极为严重地存在着的。
例如,有人说,太平天国政权根据颁发的《天朝田亩制度》,实行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历史事实表明,太平天国政权并没有进行土地改革,而是承认现实的土地占有状况,为了统计各户土地占有数字,以作为交粮纳税的依据,故发以田凭。由于地主占有土地,农民无地少地,因此,田凭主要是发给地主的。这同我们土改时发给农民的土地证是根本不同的两码事。据记载,“业户呈田数给凭,方准收租,每亩出田凭费六十。”(《太平大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第466页。)太平天国地方政权发给地主的田凭中内称:“仰该业户永远收执,取租办赋。”(苏州博物馆收藏。)说明太平天国承认地主收租的合法性。
又如,有人说,太平天国政权始终坚持打击敌人,保护自己的方针,对地主老财实行了农民阶级专政。事实上,太平天国地方政权许多已为地主阶级所掌握,“胁田亩多者充乡官,而以贫户充伍卒”(《贼情汇纂》。),苏州城内乡官几乎全是“耆老”(地主分子)充任。正是因为如此,江浙地区才普遍地发生了镇压农民抗租的事件。
再如,有人说,洪秀全等人始终坚持了农民阶级的立场,其农民阶级的观念是比较明确的。实际上,农民阶级不可能有明确的阶级观念。雇农出身的陈胜,造反前同他的穷朋友说:“苟富贵,无相忘”,但当他一旦称王,就把前来看望他的穷伙伴杀掉了;朱元璋自小孤苦伶丁,但是小和尚一旦做了大皇帝,就心狠手辣地镇压各地农民起义达几十次之多。洪秀全等人进入南京,以“人上人”自居,从政治思想到生活排场,已远远同农民群众筑起了一垛不可逾越的高墙,实际上已完成了向地主阶级头面人物的蜕变。
这里还想对过渡政权论提出一点质疑。有些同志认为,历史上农民起义建立的政权是一个过渡性的政权。它经历着这么一个过程:农民起义——农民政权——封建政权。大家知道,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指的是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之间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其他历史阶段未必有什么过渡时期。说到旧式农民起义建立的政权存不存在一个过渡时期的问题,我以为是不存在的。农民起义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打乱了封建秩序,但当建立新政权时,又不得不屈服于客观的经济规律,接受历史的安排,立即恢复和重建封建的社会秩序,因袭封建主义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太平天国政权的前期与后期,就其当时的社会经济结构、阶级关系或上层建筑来说,并不存在本质差异,因而也不存在一个根本转变的所谓过渡时期。

我们对于农民阶级受封建统治的残酷压榨,寄于深切的同情,我们要充分肯定农民战争的革命性、正义性、必然性;歌颂农民战争沉重打击了封建统治从而多少推动了历史前进的伟大功绩。我们特别要歌颂太平天国革命运动把旧式农民革命推向了新的高峰。然而,歌颂和赞美不能代替科学分析。如宗教迷信之类,即使在农民起义之初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也得作具体分析。再如平均主义,农民起义群众以“平均主义”为号召,对于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打击封建统治,曾经起过革命的作用。但平均主义决不是科学的思想体系。事实上,太平天国也没有自始至终搞平均主义,他们处在受封建压榨的条件下讲平均、讲平等,当一旦初步摆脱压榨、并执掌一定权力时,就不那么讲平等,讲平均了;相反地,皇权主义逐渐取代了平等思想,封建特权逐渐取代了平均主义。因此,我们对平均主义要作历史的阶级的分析。
我国的封建社会,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规模之大、次数之多是世界上所仅见的,但每次农民起义都没有摆脱失败的命运,这个冰冷的事实是不以人们感情上是否通得过为转移的。现在的问题是要认真分析这个事实。毛泽东同志在论证农民起义失败时指出:“由于当时还没有新的生产力和新的生产关系,没有新的阶级力量,没有先进的政党”。还说过:“建立一个没有人剥削人的社会,曾经是世界上劳动人民进步人类千百年来的梦想。”(《毛主席在苏联的言论》,第3页。)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只有当无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并在自己的政党领导下,又有了马克思主义这个科学武器指导的时候,才能解决革命的根本问题,从而才能把千百年来进步人类的梦想变为现实。从这一历史教训中,使人们进一步认清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清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们说太平天国革命建立的是另一个封建王朝,这是不是把它同已经腐朽了的清王朝等量齐观呢?不。我们认为,太平天国政权减轻农民负担,反抗外来侵略,具有历史的进步性,同对内残酷压榨、对外卖国投降的腐朽反动的清王朝是不可比拟的。
旧式农民革命是封建社会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它的历史使命不是解决社会形态的更替,就几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来说,仅仅实现了新旧王朝的更替——改朝换代。但是这种改朝换代,也是历史的一个进步。
(资料来源:《北方论丛》197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