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谭备战:国人对抗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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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谭备战:国人对抗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的设想


联合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产物,中国在创建联合国的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但在联合国筹建初期,随着中美苏英等国举行一系列有关战后问题会议的召开,国人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的设想,也渐入人们的视野。本文拟以《大公报》为中心,分析个人、民间与国民政府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的设想及其差异,从而说明个人、民众和政府之间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的期望是基于不同的目的而有某种程度上的差异,阐述了国力的强大乃是国家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基础,也为国家在世界舞台上发挥作用的最根本因素。
《大公报》作为中国当时闻名中外的民间报纸,以“不党不卖不私不盲”为办报方针,获得了极高的社会信誉。尤其抗战时期,《大公报》“对于国内新闻与国际新闻之报道,始终充实而精粹,其勇敢而锋利之社评影响国内舆论至巨”。《大公报》紧跟时代步伐,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较早进行了设想。粗略统计,在联合国成立前后,《大公报》所发表的关于该类社评或文章达17篇之多。一些政府要员也纷纷在《大公报》上着文表达对它的看法,虽然并非代表国民政府的观点,因身份特殊仍有一定影响。
政府要员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的设想
1943年初斯大林格勒战役后,盟国胜局已定。一些政府要员便撰文表达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的观点,以孙科、邹鲁与张道藩三人最有代表性。
孙科认为战后国际和平组织应包含政治与经济两方面。1943年1月31日,孙科于重庆中山文化教育馆举办的战后世界建设研究会上发表演讲“战后世界建设之研究”,提出“希望战后同英美苏各大盟邦永久保持团结一致,无保留地用大西洋宪章的精神来树立远东各国的和善关系”,表明在未来的国际和平组织内中国应站在英美一边。但英美也应重视中国的地位,因为“如果战后的和平事业,不尊重拥有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的意见,或者不让中国有绝对平等的机会致力于这一事业,那么这一事业的基础就一定不会十分稳固的”。孙科还为其制定了两个具体的基础:“民族平等”和“人类普遍的幸福生活”。这两个基础,可概括为政治上各民族一律平等和经济上各国全部富裕。
3月2日晚,张道藩为国民外交协会国际问题讲习班发表演讲“中国抗战与世界和平”,表达了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的期望。在张道藩看来,战后国际和平组织应包括行政与研究两个部门。强调内部各国之间平等关系(含战胜国与战败国),防止由少数国家操纵组织的不良后果。
几乎与此同时,作为国民党大员的邹鲁亦撰文表示,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的原则至少应包括以下四项,否则真正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无法保证:消灭战胜战败观念;民族间不应该有歧视之心理;应根据互惠与机会均等之原则,使全世界经济平衡发展。
孙科、张道藩和邹鲁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的设想表面看来似乎有些差异,但仔细分析,发现他们对其原则上的设想大同小异,不同者仅一些细节而已。首先,他们均强调未来国际组织须国家民族一律平等,不应有以强欺弱的现象。其次,张孙邹都认为战后国际和平组织应多从经济上考虑,不应简单地以政治维持世界和平,因为长久和平还需靠经济健康发展作后盾。
以《大公报》为代表的民间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的设想
一些政府要员于报端着文设想国际和平组织的同时,作为执全国舆论之牛耳的《大公报》也开始设想战后国际和平组织。《大公报》的多次社评均表明了民间的看法。1943年4月1日,《大公报》首次发表关于战后国际形势感想的社评:《战后世界建设》,首先表达了中华民族在抗战中的贡献及感受:“在联合国家中,我们的抗战最悠久,我们的环境最艰难,所以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也最逼真,(因此)关于战后和平国际制度,更能以白纸的心情,虚衷接纳”。5月5日,《大公报》针对英国发表的关于亚洲和平的《太平洋宪章》发表社评,认为它既然是维持战后太平洋世界和平的工具,“即应代表太平洋国家政策的总和,而不应代表任何一国或一二少数国家的外交政策”,《大公报》联系十余年前依赖国联解决中日冲突之时英法对日的偏袒态度,认为“我们倘使希望这宪章立于不败的地位,我们必须用公正持平的态度,把太平洋一切国家,不论大小,或战胜与战败之别的利益,予以一般顾及,而不应把它看作第二个国际联盟盟约,虽戴上了全世界各国的帽子,实际上只是一两个强大国家政策的工具”,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世界的永久和平与安全。
在《大公报》设想的国际和平组织中,无论在政治、经济或军事方面,组织原则均与国联有根本区别。政治原则上,针对“国联没有一致的表决是不能做任何决定的”而最终导致“国联的体系一遇到侵略者的挑衅便崩溃下去”的局面,《大公报》认为它应是“世界思想相同的国家,应自愿的组成联盟”,这是针对国联无法制止侵略行为而采取的实质性措施。在《大公报》看来,“这一次的大战是空前的全世界大战,而今后的和平也将为空前的全世界和平。过去的国联会,不可否认的是一个以欧洲为重心的组织”,将来国际和平组织不但包括欧洲诸国,还应包括世界上其他各国。无论战胜国或战败国,都应一视同仁、平等相处。“不论国之大小强弱,皆能得其应得,与所应与,赢得永久和平”。战胜国对战败国更不应歧视,“连战败后的德日诸国也在其内”。当前形成的联合国家,“有中英美苏四大国积极参加,已形成一个以全世界为单位的广大组织”,战后国际组织的形式已初露端倪。中国表示“虽然国联的机构已失败,而中国则坚信要维持战后的和平,必须有一个有力的集体安全机构,……中国是一个忠实的国际主义者,她将为战后的国际机构尽最善之努力与合作”。
《大公报》强调战后国际和平组织应是以经济为主、政治为次的一个国际组织,“我们今后须建立一种健全的制度来维系各国的关系,及确保世界的安全。这种安全制度的确立,不独靠举世一致的努力,且须从文化、政治、经济各方面入手,其中尤以经济一项最为急要”,因为“战后世界经济能否安排妥帖,对于战后世界能否得到永久和平,关系甚大”。因此须吸取一战经验,不能重蹈覆辙。《大公报》提出“国际上非有公平的经济关系,不能谋致永久的和平,非采国际合作方式,国际经济关系亦无由达到公平”,所谓“公平”,“就是要放弃过去帝国主义经济的拓殖的政策,大家以平等地位相待,互通有无,把世界资源作有系统的合理的分配”。对此应注意:“一、工业先进国必须大量投资开发落后国的资源,帮助其建立工业,提高其生产效率,增加其国富;二、工业先进国必须转移其生产目标于更高度更专门更技术化之产业,而将粗浅的基本的工业生产留于后进国”。为发展世界经济计,《大公报》认为,“工业先进的国家对于落后的国家,应该诚心协助其开发,在资本技术各方面予以接济,使整个世界的资源,都可以尽其开发,通过一种国际合作的机关,使大家都得公平享用。这种做法的结果可以使各方同样受到利益”。可见《大公报》从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整体利益出发,主张国际间的平等合作与和谐发展。
《大公报》认为实行政治平等经济合作并不能真正制止侵略,战后国际和平组织还必须拥有武装力量,起“国际警察或国际保安队”作用,并以国联为借鉴,“前国联盟约仅凭借经济武器,以‘断绝一切贸易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处分’为最大的制裁”,结果酿成更大的战争。国际军事应如何设防与各国应如何提供军力,各国应该根据不同的军备比例负责军事责任的大小。虽然“将来国际军事化是必然的”,同时亦警告国人对“军事国际化不可存依赖的心理,因为无充足的武力,恐难保有完全的主权”。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后,中美英苏公布了制裁侵略的办法,《大公报》强调“如何采取海陆空军行动的条文,尤为全案精髓之所在,因为一个和平机构倘使没有武力制裁去做后盾,即将等于无用的空架子”。足见对战后军事问题的重视。
《大公报》呼吁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们要珍惜战后国际和平组织,使之“健全的生长和发育起来,我们不应再容许任何传统的自私政策继续存在”,将来如果“美英苏中四国能密切合作,倾诚团结,能使欧亚美各得安定,以此为世界的安定力,则将来的世界真可得到百年的和平”。因为透过沉重的历史,“和平的真谛,……只在国际间能够互信与互爱。我们相信在联合国家的互相扶持下,和平机构今后必能发扬光大,不再蹈过去的覆辙”,可见《大公报》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维护世界和平的殷切期望。
国民政府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的设想
民间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设想的同时,国民政府也积极参与其中。虽然联合国并非中国发起,但也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在与美苏英等国的国际和平组织计划冲突时,或逐步调整计划,或站在美国一边,支持其计划。国民政府不失时机地调整策略进行务实外交,以便能够快速成立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确立中国转瞬即逝的大国地位。
1939年11月,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提出战后成立一个国际和平组织的设想。虽然设想粗浅,不甚明确,却表明了中国政府意识到为了维护战后世界和平与安全,必须成立国际和平组织,蒋介石通过战争“更深切感觉此次东亚与西欧战事结束之时,诚能产生一种包括全世界之有效的集体安全组织,则人类和平共存之光明,庶几随战争之终结而开始,深信此一深切之感觉在东西两半球负责任具远见之政治家,必与吾人有其同感,吾人更希望世界一切爱好和平的力量,皆为此一崇高目的,即建立一有效的集体安全组织而努力也”,也认为维护世界和平,必须成立一个国际和平组织。因此1941年在国防最高委员会之下成立了国际问题讨论会,讨论成立战后国际和平组织事宜。鉴于国联的深刻教训,国际集体会拟定了《国际集体会公约草案》,该组织“较之国际联盟,其地位已大见增强,但与‘世界国家’之程度相距尚远”,如果不受阻碍,正常发展,则“循此而进,将来不难演变为一真正之世界国家”。国际问题讨论会设想的国际集体会与国联明显不同。首先,表决方式不同,国际集体会只要求参加国2/3通过即可对侵略者实行经济与军事制裁,建议成立国际警察执行。其次,设立常设理事会随时处理国际冲突。此乃国民政府首次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的设想。设计者力图改变国联对侵略行为束手无策的尴尬局面,在组织与制度上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措施。由此可见中国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的理想追求。
1943年下半年,战争形势越来越有利于同盟国,成立新的国际和平组织已为各国共识。10月,美国国务卿赫尔、英国外相艾登和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在莫斯科举行三国外长会议。在罗斯福坚持下,中国驻苏大使傅秉常代表中国政府在三国外长会议上通过的《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签字,其中第四条内容为:“彼等承认有于最早可能实现之日期成立一普遍国际组织之必要,以各爱好和平国家主权平等之原则为根据,此种国家无论大小均可为会员,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在美英苏酝酿新国际和平组织的同时,国民政府也积极设计多种方案,如军事委员会参事室主任王世杰提出的“新国联”方案,外交部长宋子文提出的“国际和平联合会”方案,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根据前两者内容综合起来的方案。中美英苏《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的发表对中国而言意义深远:“我国自加入此次宣言后,已与英、美、苏三强平等,而居于领导世界政治之地位,对于击溃敌人及重建世界和平均有莫大关系”。蒋介石也表示“我国外交地位得由四国协定之签字而巩固”。
翌年8月,召开敦巴顿橡树园会议,讨论联合国问题,蒋介石致电在旧金山参加国际组织谈判的中国代表孔祥熙,提出“关于国际和平安全机构组织问题之主张”,供代表们于谈判时参考:
一、国际和平组织应尽速在战事结束前成立。……战事结束后,各国——尤其各大国——因共同敌人已溃败,将不易接受重大义务与限制,此其一。美国政府之权威,在战时为最高,战事终止之后,美国对于各国之领导能力,或支配能力,不免减小。此种组织如迟至彼时始决定成立,困难必多,理想的组织愈将不易实现,威尔逊在巴黎和会之失败,可为前鉴,此其二。
二、国际安全和平组织应有充分力量,其行动应充分敏活。
三、不主张美英苏中四国享有过大之特权。我如主张其他特权,势必增加各小国对我之反感。且四国纵令享有其他特权,实际上我亦未必能利用,其能利用此种特权者,实际上将为英苏等国。彼等利用此权时,容或予我以不利。
稍后蒋致电孔祥熙,强调为尽快成立联合国,“凡美国草案所未提及之各项重要问题,如一时不易获得一致意见外者,我方宜相机决定提出与否,及主张至如何程度,必要时宁可留待他日继续商洽,此时不必坚持,总以促成会议有功为主”。蒋意欲尽快成立联合国,因中国实力较弱至战争结束后再成立,则对我不利。
个人、民间和政府三者之比较
个人、民间及政府三者均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有过设想,但经分析发现三者设想是有所区别的,主要在于政府与民众对国际形势看法的异同及站在民族或国家的立场看待战后永久的和平问题。
首先,三者都希望中国在未来国际和平组织中处于大国地位,不再受他国欺凌,彻底摆脱鸦片战争以来受人凌辱的局面。但民间似乎较政府看得更远,尤以孙科、邹鲁和张道藩的主张更明显。他们从世界和平利益出发,主张所有民族与国家均应平等相处,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永久世界和平。国民政府希望在未来的国际和平组织中能拥有与美英苏一样的世界强国地位。后来中国虽然名义上进入战后四强,美英苏并没有把中国当成世界四强看待,因在雅尔塔会议上仍遭到了盟友的欺凌,使国家主权受到损害。但是两者的设想在联合国成立后还是得到了部分实现。
其次,未来国际和平组织应具有武装力量,它不应只是一个政治组织。对此国民政府与民间均表赞同。国人认为战后成立的国际和平组织应是“一种国际警察或国际保安队”。民间对这一组织的武力情况并无详细说明,只是认识到“将来国际军事化是必然的”,但也警告国人对“军事国际化不可存依赖的心理,因为无充足的武力,恐难保有完全的主权”。政府则极力“赞成常设国际警察或国际空军,虽少胜无”,提议筹设“国际空军”或“国际参谋部”一类的国际武装力量来保护自己不再遭受侵略,反映了国力弱小而图谋借助世界组织以保护的外交策略。
最后,在未来的国际和平组织中,政府与民间对战后世界经济问题的设想明显不同。民间从战后世界永久和平考虑,认为“国际上非有公平的经济关系,不能谋致永久的和平,非采国际合作方式,国际经济关系亦无由达到公平”,认识到国际间的经济关系如果不采取平等合作方式,则世界的永久和平就毫无希望。因为“战后世界经济能否安排妥帖,对于战后世界能否得到永久和平,关系甚大”。因此民间颇为注重战后的经济合作与发展问题。而政府对此似乎考虑较少,主要原因可能是正值战争进行至困难之时,政府对军事问题的关注比经济问题为多;再者,国民政府对国内经济难题即无解决良策,何暇顾及世界经济问题?
由上观之,抗战后期无论国民政府、民间及个人均站在各自的立场,对战后国际和平组织提出过种种设想。中国对未来国际和平组织的设想在1944年8月的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上基本得到实现。翌年4月25日,中国大国地位在旧金山会议上以联合国的成立为标志得到最终确立,基本上达到了国人设想的目的。中国在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席位的获得,为战后以至今天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叱咤风云地开展国际事务活动,提供了广阔的外交空间,这一成就的取得,实质上是全国人民上下一致、奋力抗战的必然结果。(本文作者系河南中医药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