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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陆建德:“处事以公而转毁之曰私”——校长与俄国庚款的分配
国立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校长许寿裳1924年2月的辞职公函这样写道:“少数人挟私泄愤,捏造事实,颠倒黑白,淆惑视听,甚至鼓动学生妄加污蔑,用学生自治会名义发布两次宣言,诚不足以动人,信不足以孚众。自谓待人不欺,而反受人之诈,处事以公而转毁之曰私,疾首疚心,莫此为甚。”(钟小安:《许寿裳评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150页)
一战以后,北洋政府财政更为困难,各地军阀为军备耗费大量捐税收入,教育用款所剩无几,教员索薪罢教成为常态。当年北京的报刊充斥着各种教育界索薪的消息,学校代表甚至会在教育部总长家中过夜。对近些年的史学界、教育学界关注的新问题、新焦点稍加注意,现代文学以及鲁迅研究也可能别开生面。进入上世纪二十年代,庚子赔款中部分退还款正在变成北京教育界可以支配的现钱,谁来掌管这笔巨款,如何公平分配使用,是所有相关人士密切关注的。激烈的矛盾也因之而起。
1917年8月14日,北洋政府决定加入协约国对德宣战。此举大大舒缓了中国财政上的压力。首先,对德国、奥匈帝国(1918年解体)的赔款立即停止,中国与协约国中《辛丑条约》的签字国商定,从这一年开始,庚子赔款缓付五年(缓付期届满是在1922年;俄国因庚款为数最大,占赔款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八点九七,仅答应总数中的百分之十缓付)。庚子赔款共计关平银四亿五千万两,三十九年还清,年息四分,本息合计近十亿两。各国分配率以俄国最高,正本数一亿三千万两,本息总计近两亿八千五百万两。其余受赔国在赔款总量中所占比重分别是:德国百分之二十点零二,法国百分之十五点七五,英国百分之十一点二五,日本百分之七点七三,美国百分之七点三二,意大利百分之五点九二,比利时百分之一点八九,奥匈帝国百分之零点八九,荷兰百分之零点一七,西班牙、葡萄牙、瑞典和挪威四国加起来仅百分之零点零六。赔款中另有“杂项”,比重为百分之零点零三。德国赔款中止,在分配率中居前两位的就是俄国和法国,它们的份额差不多是美国的四倍和两倍。
1908年7月,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向中国政府声明,美国将退还庚款中的半数,作中国向美国派遣留学生之用。第二年游美学务处在北京设立,立即筹建游美肄业馆(1911年更名清华学堂)。美国退还部分庚款的事实已经使“公理战胜”后的中国人意识到,一个为胜利做出贡献的国家,不应再为二十多年前的事件向战时盟国支付赔款。辛亥以后,晚清新政时颇见成效的中央集权进程中断,国家机器萎弱。由于关税保管权丧失,政府动用关余(即海关支付赔款后的结余)还要征得北京外交公使团的同意,财政更加窘迫。教育部发不出教师工资是常事,总长苦于无米之炊,往往是个可怜可恨的角色。但是对战后教育界而言,如各国庚款都能像美款那样退还并专用于文教,前景非但不错,甚至可喜。
一战的结束早于人们预期,中国的赔款缓付期尚未届满,艰苦的谈判还有待启动,教育界却忙于组织不同级别的庚款委员会,筹划退还款如何分配使用,并因此生出大量矛盾。资金没有到位,金苹果之争已经硝烟弥漫。1919年、1920年之交,北京教育界掀起索薪、罢教运动,要求政府筹集专款保证教育独立,内阁总理靳云鹏在1920年1月9日答应以庚子赔款全数充用教育基金,风潮顿告结束。据考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公开表态,决定将各国退还庚款专用于教育。这一许诺本是压力下的权宜之计(中国政府无权单方决定庚款退还款的使用方式),京内京外教育界却陶醉于不现实的美梦,展开不断的内斗:
北京教育界由于地利捷足先登,最先争得俄国庚款用于北京教育,结果北京教育界中北京大学与其他国立高校、高等学校与中小学、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之间都因争夺庚子赔款闹得满城风雨;京外教育界则对独占庚子赔款的北京教育界愤愤不平,在舆论和行动上都采取措施,试与北京教育界一争高低,这一纷争延续了十几年,当时各大报纸对此皆有报道。[许文果:《1919-1920年北京教育界索薪运动论析》,载《北京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100页。这次教员索薪罢教也可以与五四时期北京教育界挽留蔡元培、驱逐教育次长傅岳棻的运动相联系。浙江籍教授在此过程中形成帮派势力。详见何树达:《五四时期北京教职员联合会的挽蔡驱傅运动》,载《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年第3期]
赤裸裸的经费之争有失体面,好在不乏堂皇的名义。也有师道堕落的时候,上海《时报》在中法庚款委员会成立前后(1925年4、5月)针对教授们的失态,称“教育界暴露其丑状于中外”(王树槐:《庚子赔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发行,1985年第二版,360页)。北大与北师大当时不睦,除了党派之争,也有庚款分配的原因。北大如能收编女师大,就是对北师大的有效打击。
俄国庚款数额大,超过总数的四分之一,自然是众望攸归。1919年7月25日,苏联代理外务委员加拉罕发表对华宣言,愿意自动废弃沙皇与清朝所订一切条约,无条件归还俄国在东北所得利权,并放弃庚子赔款。第二年他又作类似保证。苏联在这段时期通过各种渠道物色代理人,一度准备拉拢吴佩孚,疏远孙中山。国以利交,投资于未来,本不足为怪。1923年9月2日,加拉罕率团抵达北京,受到各界欢迎。加拉罕年少时曾随父母在哈尔滨侨居数年,此时来华商谈恢复邦交,又重申以往两次宣言的基本精神不变,很多华人顿生好感。当时的中东路(中国东清铁路简称,日本在日俄战争后接管长春至旅顺的南满铁路)和大量在华俄产,并不在新政权控制之下。加拉罕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得到中国的外交承认,由中方驱逐沙俄势力,确保顺利接管俄国在华各处财产,收回中东路的管理权。北京政府由于种种原因(南北不统一,而北方又有直奉冲突),在对苏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无法将复交作为解决两国间因俄方政权更迭而产生的大量悬案的先决条件。王树槐指出:“当时中东路、庚子赔款及其他特权,苏俄无法享用,反足资白党利用,乃迁就现实,示惠中国,打击白党。北京政府在安福系控制之下,反应冷淡,但民间却激起强烈的反应……”(《庚子赔款》,257页)新成立的苏维埃政权为了打破外交上的孤立,消除远东隐患,巩固苏联自身的战略地位,提出一些于中国有利的政策。这些政策附有或明或暗的条件,如在实施过程中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绝对后者优先。
加拉罕代表苏维埃政权与得到各国承认的中国(北洋)政府就各种悬案展开谈判,双方在1924年5月31日签订《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王正廷和曹锟政府的外交总长顾维钧看起来是立功的,但是中国实际上的收获远低于预期。王正廷有同盟会、国民党的背景,实际上代表南方利益。黎元洪于1923年3月派他为中俄交涉督办,他就一直与俄方保持接触,在外交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加拉罕在1924年3月14日签了协定草案,顾维钧愤怒干涉,外交部做出一系列更改,然后与苏方正式签约。颜惠庆回忆:“中方代表王正廷博士与加拉罕先生的谈判历经了数月,而时任外交总长的顾维钧博士对谈判的进展情况竟毫不知情。后来在一次内阁会议上,王代表多少有些故意,向大家披露了他与苏方代表草签的中苏新约。顾外长对此极为愤怒,坚持在内阁审议前,新约必须先移交外交部详细研究。如此,不仅陷王代表于窘地,而且造成阁员及大总统对他的不良印象。于是,决定结束王代表的工作,改由外交部全权负责。加拉罕先生当然也十分不快,对这样的变化,他曾一度坚持原签草案,拒绝更改,最终还是迫于压力,接受了改动。一部全新条约,经他与顾博士签字正式生效。”(《颜惠庆自传》,吴建庸、李宝臣、叶凤美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181页)。
协定第十一条的内容为“苏俄政府允予抛弃俄国部分之庚子赔款”,双方作了如下声明:
一、苏联政府所抛弃俄国部分之庚子赔款,于该项赔款所担保之各种优先债务清偿后,完全充作提倡中国教育款项之用。
二、设立一特别委员会管理并分配上述款项,该委员会以三人组织之,其二人由中国政府委派,该委员会议决事项,以全体一致行之。
三、该款于随时收入时,应即存储于上述特别委员会所指定之银行。(《庚子赔款》,262页)
根据这一条款,管理并分配退还款的三人委员会握有巨大财权,财权也意味着政治影响力。委员会人数太少(也许是王正廷的主意,中方二人由南北政府各出一人,以示平等),容易形成把持之局。苏联有统一的国家意志,谁来担任委员并不重要。中国处于事实上的分裂状态,国家观念和公共精神又十分淡漠,派系林立,派中有派,两位委员的人选将是各种利益集团权力博弈的结果。
无论如何,协定第十一条让教育界看到希望,但是付诸实施,困难重重,因为协定第二条规定:“两缔约国政府允于本协定签字之后一个月内,举行会议,按照后列各条之规定,商订一切悬案之详细办法,予以施行。此项详细办法应从速完竣,但无论如何,至迟不得过自前项会议开始之日起六个月。”与协定同时签订的,除了《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等文件之外,还有一份至为关键的《议定书》,是苏联单方面的声明,重申中俄以往一切公约、条约、协定、议定书及合同等项要在上述会议中废止,在重订条约协定取而代之以前,概不施行(will not be enforced)。[唐启华:《被“废除不平等条约”遮蔽的北洋修约史(1912-192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208、209页]换句话说,中国和苏联还必须召开重要会议重订条约协定,不然,各种允诺无法兑现。苏联手中握有非常重要的筹码。
对俄交涉实在太复杂,一个月后,中俄会议办事处才正式成立,说明签约时所规定的一个月之内开会几不可能。办事处当时提出议案分六大类(界务、外蒙问题、中东铁路、赔偿、商约、清理债务),每一大类之下又有大量具体悬案。由于张作霖实际掌控中东路所在的东三省,加拉罕又在当年9月20日与张签署《奉俄协定》,引起北京外交部抗议(南方政权也企图插手谈判)。《奉俄协定》与《中俄协定》类似,也要求一个月之内召开正式会议。不久发生冯玉祥的国民军10月23日的政变,不料中俄会议的筹备竟加速进行,原本以为非常棘手的委员会人选问题解决得极其利索。加拉罕已于1924年9月下旬迁入北京的沙俄旧使馆,10月5日举行升旗仪式,正式开馆。
苏联十月革命之后,中国就考虑停付俄国庚款,从1917年12月开始,俄国庚款停停付付,前后六次,1920年7月停付(十月革命后,沙俄驻华大使馆继续运转,赔款由中国海关总税务司安格联交存俄国道胜银行。1920年7月,中国停付,也可以理解为缓付全部俄国庚款,总税务司奉财政部之命将赔款存入上海中国银行,以供中国政府维护中东路、遣返华侨以及发放公债之用)。从1924年年初至1926年年底,中国政府从这笔赔款中拨付北京各大学一百九十五万元(《庚子赔款》,263页)。1924年2月许寿裳辞去女高师(1925年5月改名女师大)校长一职,辞呈中可以辨别出公私利益冲突,是否与资金分配相关?
女师大风潮中的俄国庚款退还款分配背景,以前很少有人述及。从“晚愚”作于1925年8月9日至22日之间的《女师大风潮记事》(原载1925年8月19日、26日《妇女周刊》)可以悟出一些道理。这是写作时间最早而且比较全面的对女师大驱杨运动始末的叙述。杨荫榆1924年2月底接到任命,3月初上任,第二个月即因“俄国庚款”如何分配与一些教师意见分歧,有人拂袖而去,学生停课。显然,在一个大男子主义盛行的社会,这位女校长胆敢违忤一群男性教员的意旨,减少了他们预期的进款,是不可原谅的。“晚愚”记述:
十三年四月,因分俄国庚款,杨氏胡乱支配,致引起多数教员之反感,起而责问。杨氏始则抵赖,继则谩骂。于是多数教员,不愿合作,忿然辞职,停课两月。
如何“胡乱支配”,作者没有交代。4月28日,化学教授张泽垚等十五位教师致书杨荫榆,表示不能与她共事,并列举她“刚愎背谬之点”。第一项是“藐视评议会”。此前校评议会议决“否认部派董事会”,而杨荫榆未将决议转呈教育部。根据1924年2月23日教育部公布的《国立大学校条例》,国立大学必须设董事会,“审议学校进行计划及预算、决算暨其他重要事项”,其职权要比专门评议“学校内部组织及各项章程暨其他重要事项”的校评议会更大。董事会由校长、部派董事、聘任董事(第一届由教育总长直接聘任)组成。[《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教育),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凤凰出版社2012年版(1991年版重印),174页]教育部的本意是想在乱象丛生的国立高校集中权力,主导各校发展,财务上加强管理与监督,但是它高估了自己的执行条例的能力。张国淦这年1月出任孙宝琦内阁的教育总长,立即致力于整顿高校。他没有料到董事会限制了评议会的权力,势必受到抵抗。许寿裳此时辞去女师大校长一职,非常明智。于是,协调学校与教育部关系的重任就落到了杨荫榆肩上。
这些教师所列第二项“刚愎背谬之点”其实是对第一项的补充:
本届续领俄国庚子赔款之校费六成六,其来源与经常费大不相同,盖实由教职员呼号奔走而得,当然与他校一律尽数支配。先生竟任意克扣,按置不发,最可怪者,居然于短时间内,召集特别会议,讨论此事。查本学章程,并无所谓特别会议者,关系支配经费问题,即须开会,亦应由评议会议定,此会既无根据,开会时议案又不表决,与会之员额又任意派遣,毫无标准,其后潦草完会,而欲强同人遵守先生预先印就之分配单,斯真不按章程,率意妄行之极也,此其二。(薛绥之主编《鲁迅生平史料汇编》第三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246页)
确实,这笔俄国庚子赔款是在八所国立大学呼吁下得到的,许寿裳作为八大校长之一,还是直接参与人,见于《八校请拨俄国庚子赔款充教育基金呈文》(原载1923年11月27日《北京大学日刊》。见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二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876页)。呈文中有这段文字:“俄国赔款既经其代表正式宣言,即中俄未开会议以前,将庚子赔款俄国部分之全部,尽行拨为中国教育经费,同时以一部分拨交国立北京八校,以应急需。我国政府自当即予同意,克期实行。”这位俄方“代表”就是两个多月前到北京的加拉罕。苏联方面的表态对京外学校较为有利。呈文上首位签名代表是北大代理校长蒋梦麟,许寿裳作为女高师校长签字。蒋梦麟1932年4月18日(当时蒋为北大校长)的一次谈话证实此事:“俄款划作教育经费,确早已规定。民国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加拉罕为俄政府外交委员长,经余等奔走,力争俄庚款为教育经费,加氏曾宣言放弃俄庚款,充作北京国立各大学经费,并照会外交部,声明除偿还公债外,以俄庚款一部分,为北京国立学校等费。凡与加氏约定之事,余固知悉,但以后情形,因本人非俄庚款委员,均不知道。俄庚款有余款九千七百三十六万五千元,本年余款二千五百十九万七千五百七十二元,数目甚大。”(原载1932年4月19日《京报》,见《北京大学史料》第二卷,318页)故而女师大这些教员坚持,应与其他学校一样在本校教职员中“尽数支配”,即全部分掉。
许寿裳会不会因这笔专款的处置与少数教员失和?“部派董事会”审议预决算,是否也有权决定庚款分配方案?杨荫榆莅职不久,是否延续了前任校长的原则,不同意“尽数支配”,故而有“任意克扣,按置不发”一说?这些不是愚蠢的问题。
杨荫榆召集一个特别会议(说明“部派董事会”已经失效),将设计好了的在不同部门之间分配庚子赔款的方案提交讨论(“预先印就之分配单”),冒犯了评议会(部分成员)的尊严。这就是晚愚指责她“胡乱支配”的原因。可以这样理解:杨荫榆更愿意与教育部合作,不主张将教育部的拨款全部在女师大教职员中分发;“部派董事会”的人员构成有其合理之处(该董事会成员名单难以稽考),她不惮得罪张泽垚等教授,“召集特别会议”,很可能因为与会者之中有已经被评议会所否认的“部派董事会”董事,他(她)们的在场妨碍了校评议会“尽数支配”俄国庚子赔款。假如教育部给女师大的这笔拨款中包括附中附小的份额,而张泽垚等人为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反对将附中附小教师列入分配计划,那么女师大已经入账的专款就不能尽数使用,部分应该返还教育部。这些分歧的背后也隐含着教育理念上的冲突。女师大有附中附小,学校性质与女师大相同,也是公立。两校教师收入较低,工资不能足额领取,更应得到补助。
这一年5月,学生又要更换校长,表面上的原因是政治,即学生未能获准在国耻纪念日(5月7日)上街游行,而实际上又是有人在借题发挥(学生甚至可以借口“国仇未报”无限期罢课)。鲁迅出面调停,他在1924年5月21日的日记上记载:“晚以女师校风潮,学生柬邀调解,与罗膺中、潘企莘同往,而续至者仅郑介石一人耳。”(《鲁迅全集》第15卷,513页)风潮渐歇,是不是说明在双方僵持阶段,杨荫榆的分配方案暂缓实施?后来杨荫榆在财务上受到指责(“欲饱私囊”),这就是起因了。鲁迅作为教育部官员、女师大兼职教师,愿意居间调停,说明他并不完全站在学生一边,而学生的背后,还有那些要求“尽数支配”庚款的教师。
1924年暑假后,女师大新的最高立法机关评议会经改选成立,反杨的人称之为杨荫榆的“御用会议”。俄国庚款应该如何分配,仍要由新的评议会作出决定。从《女师大风潮记事》可以看出,女师大的小学主任和附中主任(现在称校长)也入选评议会(“又如小学主任,及附中主任,亦无充选评议员资格者,然彼辈尽盘踞本校,把持一切”,见《鲁迅生平史料汇编》第三辑,248页),这是至关紧要的信息。两位主任是不是原教育部指派董事会董事?看来杨荫榆依然想实现她所理解的公正:通过新选的评议会体现教育部对公立大中小学一视同仁的精神,分配俄国庚子赔款时惠及附中附小教师。现在各种关于女师大学潮的书写,都从1924年11月杨荫榆开除迟到学生说起,半年之前杨荫榆履职后的第一次危机被省略。庚款分配的余烬,只要外面有一阵风吹来,还是会复燃,旗号却是新的。某些教员不能与杨共事,就会伺机反扑,而后起的事件,无非可资利用,绝非主因。如果当年女师大账目齐全,庚款如何发放是值得彻查的。满足张泽垚等人要求,杨荫榆有可能买得一点人心;附中附小教师也沾濡俄款,那么杨荫榆与反对派教师结怨更深,非去不可。
杨荫榆1925年8月9日向教育部移交账目时女师大账簿上还有二十万三千九百五十四元(见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所藏“抗战前北京女师大档案”,全宗号2,卷号3。笔者无法查实女师大是否另有债务),数目大得惊人,或说明庚款因对立双方意见不统一加上接连不断的学潮难以分配,只好“按置不发”。这笔资金留在账上,足以招来大祸。女师大教育维持会及校务维持会在当年11月30日女师大“复校”后,立即致函教育部,除了汇报经过,还想要接收女师大的财权:“据闻校款及学生膳宿等费,早于数日前私自携走。似此卷款潜逃,应请贵部即日追究,并严令该胡敦复迅将校务校款,全数交由本会接受。又此后本大学应领各款,并请贵部迳交本大学维持会正式领收。”(《鲁迅生平史料汇编》第三辑,326页)这支队伍头脑清醒,口中高喊正确口号,眼睛也盯着会计室。女师大(此时的国立女子大学)账本上的盈亏不是秘密,运动的主使者之一易培基还有各种私人的支出要在公家的账上报销。
1926年3月4日,新的女师大选出清一色男性校评议会,名单中有我们已经熟悉的张泽垚,小学主任和附中主任因无充选资格,自然被排除在外。校长易培基为议长,未参评。当选教授十一位,除了许寿裳和鲁迅两位教育部官员(两人已在1月17日复职),九位评议员中至少七位(马裕藻、郑奠、陈启修、林玉堂、徐炳昶、赵廷炳和戴夏)系北大教授,另两位评议员为文元模、张泽垚。(《鲁迅生平史料汇编》第三辑,339、340页)
鲁迅《新的蔷薇》(1926年5月23日)里有一条趣闻:“‘苏俄的金钱’十万元,这回竟弄得教育部和教育界发生纠葛了,因为大家都要一点。”《鲁迅全集》的文后注释称:“关于教育部和教育界为‘苏俄的金钱’发生纠葛,1926年5月中旬,北洋政府教育部以首都教育经费困难,特向俄国退还庚子赔款委员会(此时李石曾、徐谦和顾孟馀遭通缉,余文灿、查良钊为中方委员)借拨十万元,并拟将此款按照预算平均分配给北京国立大学、公立中小学、教育部及其分设机关。而当时北京大学等国立九校教职员则反对这种分配方法,认为此款只能用于北京专门以上学校,因而和教育部发生纠葛。”(《鲁迅全集》第3卷,312页)
这条注释做得很好,我们似曾相识。九校教职员反对教育部分配方案,道理很简单:参与分配的学校、机构越少,他们自己能分得的数额就越高。大致上同样性质的“纠葛”,我们已经在讨论杨荫榆与部分教师的分歧(即是否应该一并照顾女师大附中附小教师的利益)时见识过了。一国政府的教育部并不是只为“专门以上学校”即高校服务的,九校教职员却不愿意公立中小学分享俄国庚款,以大欺小,让人心寒。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里推重的“幼者本位的道德”(《鲁迅全集》第1卷,137页)恰是这些长者所不备的。大学可以轻贱中小学,正如自矜学问的名教授在敌机空袭时理所当然地以为自己应该优先躲进防空洞。
奉军驻京期间,俄款资助北京教育界的计划反而实施顺利,国立九校(1927年8月合并为京师大学校)的附设中小学也能领到俄款,说明教育部的意见终于得到尊重。这有点出人意料[详见《京师大学全体教职员声明俄款仍旧拨付各科部并无协助军费致全国教育界通电》,载《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教育),830、831页。余文灿、查良钊担任委员后,与俄方委员商定每月拨付俄款十二万五千元协助国立九校,后统一为京师大学校,直至1930年年终]。
南京政府1927年4月18日成立,北京(后改称北平)不在其统治范围,俄款支配权已经丢失,国民党大为恼火,“抨击苏方人员专做‘示惠宣传’功夫,对‘弃’款滥行把持‘处理’,‘动辄掣肘’,即以其已严重违背两国政府达成的协议,于1928年10月采取行动,摈斥苏方委员,改组中俄庚款委员会,并即行派定由蔡元培、张人杰(静江)、李煜瀛(石曾)3人重新组成管理俄款委员会”。此时李石曾甚至公开表示,委员会“不准俄国参加”。李石曾所看重的是自己手中的权力,而非北京教育界的实际需要。中俄庚款委员会于是名存实亡。
1934年国民党政府决定,苏联“抛弃”的庚款余款悉数缴归国库,委员会就此消失(宓汝成:《庚款“退款”及其管理和利用》,《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6期,79页)。国民党在北伐胜利后,起初还坚持“庚款兴学”的口号,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1928年5月)通过三个庚款兴学的法案,正式决定将比利时、意大利和苏联庚款充作教育基金(许文果:《论全国庚款董事会的庚款兴学活动》,《教育评论》2010年第3期,122至125页。那次会议通过的三个法案分别是庚款兴学委员会组织大纲案;拟指定俄款发行库劵作为教育基金案;拟指定比、义款发行库劵作为教育基金案)。最重要的方案(《指定俄款发行库劵作为教育基金案》)未能实现。
中俄庚款委员会在黄郛内阁集体辞职、让权于段祺瑞临时执政府之日(11月24日)正式成立,是李石曾、徐谦等国民党在京主要人物与加拉罕密商的结果。苏方委员为伊诺尔,中方委员为蔡元培和徐谦,蔡元培任委员长,因蔡元培缺席,由李石曾代理(《庚子赔款》,359页。此事似未征得蔡元培本人的同意。顾孟馀也曾代理委员)。三位中方人士均系国民党要员。中俄庚款委员会仅设委员三人,其设立之日,就有故意排斥段祺瑞执政府的动机。
黄郛临时摄政内阁完成两件大事,一是将溥仪逐出紫禁城,设立清室善后委员会,二是加速筹备《中俄协议》所规定的各种会议,以最快的速度成立中俄庚款委员会,确保支配权留在国民党手中。当时再次出任外交总长的王正廷推动中俄会议,不遗余力。甚至可以说,黄郛内阁的外交除此之外别无内容:
黄郛摄政期间,王正廷热衷于中俄会议,加拉罕也积极配合,会议似乎开幕在即。11月6日双方决定:中俄会议定于18日上午开幕,加使希望解决如下问题:俄庚款委员会之华委员人选;移交俄东正教教堂产业事宜;停沪之俄船三艘移交事宜,王氏允饬主管司实时办理。7日,王正廷前往苏联使馆祝贺苏联国庆,商议进行中俄会议。一时之间,中苏邦交颇形敦睦,然不久又有延迟之传言,报载:“王正廷拟赴津与张作霖及段征中俄会议意见。”结果因段、张有意见,苏方主稍缓。15日,王正廷、加拉罕会晤,加使表示无论何时均可开会,唯为免除奉天方面同时亦有开会之举,故须预为疏达妥洽。王、加均派人到天津与张作霖接洽。17日,外交部颁布中俄会议会务处(取代中俄会议办事处)办事细则,主任为严鹤龄。20日,在外交部开内部会议,向王正廷报告前“中俄会议办事处”办理界务、商约、东路、赔偿、外蒙各项俄事经过纪要。[《被“废除不平等条约”遮蔽的北洋修约史(1912-1928)》, 240、241页]
此前数日(11月15日),张作霖和冯玉祥在天津紧急会议,领衔通电全国,公推段祺瑞任中华民国临时执政。段祺瑞24日就职,组织临时政府,但是这一天也是中俄庚款委员会成立之日。加拉罕和王正廷心照不宣,他们必须确保委员会的工作不受段祺瑞的干扰。王正廷能在短暂的时间内完成一切部署,确实神速,他是在为国民党争取财权。
段祺瑞组阁时任命唐绍仪为外交总长,唐未就任,沈瑞麟署理,第二年2月21日任总长。外长易人,中俄会议又遭耽搁,但是最为棘手的《中俄协定》《奉俄协定》关系问题终于解决。1925年1、2月间,在张作霖的配合下,《奉俄协定》作为附件归并《中俄协定》,3月12日段祺瑞批准两个协定所规定的会议合并举行。此刻地方与中央对外一致,也是难能可贵。为了保持对外政策的连续性,执政府将王正廷由上海召回,督办中俄会议,郑谦会办。8月26日,中俄会议开幕式举行,此时离协议签订已近一年三个月,但是加拉罕很快回国,未见得对会议寄予厚望。真正紧要的六个专门委员会(已改为商约、债务、路务、界务、航权、特务)一直到11月28日才陆续开会,同时北洋政府筹备多时的北京关税特别会议正在艰难进行之中。到1926年夏(奉系军队已在这一年4月入驻北京),这六个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一一宣告失败。
1924年4月,女师大一部分教师在讨论俄国庚款的分配时,一心要把附中附小的教师排除在外(“但己之有获乎”),他们所缺乏的公正无私的风度也就是张东荪、严复所说的“经理阿堵物之道德”。新任校长杨荫榆无视评议会偏私的决定,甚至重组评议会,结果引火烧身。到了1926年5月,人事代谢,又有一笔俄国庚款可供北京教育界支配,奇怪的是国立九校教职员依然拒绝分润公立中小学。他们与教育部生出纠葛,重复了张泽垚等女师大教师与杨荫榆之间的冲突。
中国知识界不能妥善处置“阿堵物”,争吵(美其名曰“斗争”)背后往往有“阿堵物”或“一宗款子”在作怪。鲁迅1929年6月19日要李霁野提防高长虹、向培良的暗算[“长虹和培良大闹,争做首领,可见大概是有了一宗款子了(大约目下还不至于)。希留心他们的暗算。”《鲁迅全集》第十二卷,187页],高、向两人并不是例外,这是最可叹的。贫穷并不是主因。张东荪曾如此批评自己所属的阶层:“中国的知识阶级最没有互助的道德和团结的引力。从道德方面看去,中国的知识阶级,实在具有许多的不道德[,]比不上其他的阶级,例如中伤的竞争,自慢的轻狂,党同伐异的私见,颠倒是非的谣言,趋炎附势的无耻,以及其他等等。”(章清:《清季民国时期的“思想界”》下册,社科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802页)可能是言重了,不过讨论北京二十年代的政治,还不得不考虑庚子赔款退还款(尤其是俄款)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财权诱惑扭曲大学教授行为的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