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江南人在华北——从晚清义赈的兴起看地方史路径的局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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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江南人在华北——从晚清义赈的兴起看地方史路径的局限(二)


三、“丁戊奇荒”期间转战华北灾区的南中义绅
从事后的情况来看,义赈的发端应该是江南绅士从光绪三年初前往山东灾区举办的赈灾行动[1]。首批前往山东的江南绅士的动身时间是光绪三年二月中旬,当时镇江居民“因闻山东饥荒,殷户倡议捐钱,先捐得一万串”,请丹徒县学廪生严佑之(名作霖)等人赶往山东放赈[2]。不过,直到常州绅士李金镛于同年四月底五月初赶到山东后,义赈行动才真正初具规模[3]。五月上旬,李金镛在青州郡城设立了江广助赈局,并于其下设抚教局和留养局,“抚教者就其资质之高下分别教以读书,留养者收养残疾及生病之婴孩,”然后与赈友十余人分头下乡,同时在益都、临朐、寿光、乐安、昌乐五县开办赈务[4]。到同年九月初,江广助赈局已经在此五县救助灾民26万余口,用去赈钱15万串[5]。至光绪四年春间江广助赈局撤局时,共计散放赈银已达十余万两[6]。不仅如此,李金镛的活动还覆盖了严佑之等人所办理的赈务[7]。另外,由苏州绅士谢家福(字绥之)率领的另一批助赈山东的队伍,也是与李金镛的赈局会合行动的[8]。
对于李金镛等人在山东的助赈行动,山东先后三任巡抚李元华、文格和周恒祺都向朝廷作了专门的奏报。李元华称,李金镛等“俱非本地民人,乃能不分畛域,惠及东邦,实属好善乐施,不可多觏”[9]。文格亦称:“东省近岁荒旱”,“分发试用同知李金镛籍隶江南”,“前往青州府设局助赈,数县饥民均沾其惠”,“其为善之勇,救灾之诚,实堪嘉尚”[10];周恒祺则奏称:“候选知府李金镛倡议捐输,来东办赈,历时多月,备极辛劳,心存利济,好善急公,可否一并交部从优议叙”[11]。可以说,正是由于江南绅士在此次东赈行动中这种前所未有的跨地方救荒行为,才使得三任山东巡抚都为之专门上奏。
而且,山东不过是嚆失而已。还在东赈尚未完全截止的光绪三年十月间,苏州绅士袁子鹏等人便另树一帜前往河南境内,从而立即开始了新一轮救荒行动。河南是此次灾荒打击最重的省份之一,但朝廷并没有给予象山西一样的照顾[12],再加上有一位因“赈荒迟延”而被降三级调用的巡抚李庆翱[13],所以,尽管肯定早就对河南荒情有所了解,袁子鹏、严保之等人还是为抵达灾区后目睹到的情景所震惊,称“此千古奇灾,是铁石心肠亦当泪下”。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河南当时共收到赈银25万两左右,却要分拨成灾的28个州县,而全省灾民共约五百余万,即每人只可得银五分。用当时开封银钱比价1200文、米价48文计算,每个灾民大概能换到米一升二合,大约只能维持三日口粮。看来,他们对此准备十分不足,因其所带款项不过钱万串,人数不过五六人,根本不敷所用,真可谓“人款两绌”[14]。无奈,除留下几人在开封城内开办粥厂外,袁子鹏和严保之只好先后回到苏州劝募赈款,而此时已经是光绪四年二月了[15]。
有过这么一次教训,第二批准备前往河南的人员充分估计了形势。苏州的义绅们再次商议了行止。熊其英正是在这次商议后被邀请与凌砺生(名淦)一起,带领一支助赈队伍以及募来的赈银一万余两前往河南。这时,上海方面也与苏州取得联系,由上海绅士李玉书(名麟策)携带上海义绅所募的赈银一万两,“会同吴门协助豫赈局诸公前往散放”[16]。光绪四年三月初八日(1878年4月10日),第二批助赈人员抵达河南归德,然而因天雨阻路,当月二十三日(4月25日)才赶到开封府城。同时又发现河南缺粮情况严重,所以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由凌砺生等人赴皖北采买粮食,另一路则由熊其英等人渡过黄河去济源县先行布置,等粮食办到后即行开始查户放赈[17]。不过,办粮、换钱等事项都很不顺手,从而耽搁了不少时间,熊其英等人直到四月十三日(5月14日)才在济源城内设立助赈局,并于次日分四路开查户口。与此同时,他又发现阳武、原武、获嘉、修武、武陟、河内等具“惨状与济源略同”,虽“极欲推广”赈务,“所苦人手之少,只得随题论题”,于是紧急呼吁南中“若尚有赈款接济,千万遴招数人以来”[18]。
其实,在这项呼吁发出之前,江南已经又有两批人员动身前往河南了。最先到过河南的严保之又与孙屿芝等五人于光绪四年三月初二日(1878年4月4日)从苏州动身,二十七日(4月29日)抵开封[19]。四月上旬,上海、扬州、苏州三处协赈同人又“集银四万二千两,添延严猷之(即严佑之)诸君往赈获嘉”[20]。这批人于四月初八日(5月9日)由扬州动身,二十七日(5月28日)到汴梁[21]。
五月间,先因豫赈局来书言“南中诸同人再能集资派友,于秦豫之交另设一厂,阴功莫大”[22],又因上海道冯焌光从关外回沪,路见陕西灾况,劝经元善等人开办秦赈,于是上海同人又约请胡小松、袁子鹏、经璞山、经耕阳等人“随带司事数人,不惮驰驱,前往筹办”。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谓的“秦赈”其实并没有直接到陕西境内办赈,而只是在河南灵宝、阌乡一带截留陕西灾民,并就地兼办赈务,所以还是属于河南助赈范围[23]。此后还有两批比较重要的助赈人员前往河南,其一是于七月初抵开封的常州举人潘振声等人[24];其二则是浙江协济局派出的在籍绅士金苕人等人,他们略晚一些,七月底才动身赶往河南[25]。根据江南协赈同人的统计,苏州、扬州、上海、浙江四处前后共有74人来河南助赈[26]。
江南绅士的助赈活动在河南灾区引起了很大反响,“各邑令闻南人助赈,为民请命者接踵至”[27]。但人手和钱粮毕竟有限,所以到五月间,除了汴梁城内上年设立的“同善栖留所”外[28],江南义绅只开办了济源和获嘉两个赈局,前者由熊其英主持,后者则由严佑之主持[29]。六月间济源、获嘉两处初步赈毕,又分别移赈原武、修武[30]。七月中旬以后,整个形势有了很大改观。先是上海绅士胡小松等人在灵宝县设立了“协助豫陕义赈局”[31],九月间浙江协赈局同仁与之会合,新安、渑池、陕州、灵宝、阌乡五处赈事得以“同时并举”[32]。再加上凌砺生、熊其英、严佑之、潘振声、侯敬文等人在七月以后穿插往来,奔波于武陟、林县、辉县、新乡、延津等地,可以说,江南的助赈活动基本上覆盖了河北(即河南省黄河以北地区)地界[33]。
光绪四年底五年初,河南赈务进入收尾阶段。原本较为分散的各地助赈局合成了两大赈局,即河北局和河南(主要指位于河南省黄河以南的河南、开封、归德三府和陕州直隶州)局。河北局由严佑之主持,河南局原本商定由熊其英主持,但因其此时已病重,事实上由金苕人主管[34]。河北局以卫辉为中心,主赈浚县、汲县,补赈济源、阳武、原武,兼办收赎、慈幼等事宜[35]。河南局则由金苕人设局于洛阳府署,“往来各局,就近照料”,主赈登封、嵩县、偃师、洛阳、孟津、宜阳等地,亦办代赎事宜[36]。
光绪五年闰三月中旬,江南义赈在河南灾区的赈务和善后工作将次办竣[37]。此次助赈河南的行动共花费规银45万多两,其中上海解交了16万4千多两,苏州解交了28万8千多两[38]。而在光绪三、四两年间,河南省由中央划拨和向别省借贷所得的全部赈款也只有48万两[39]。不过,义赈在河南实际散放的赈银并不是上面那个数字,因为后来有1万2千两银子被转移到山西去了。
早在光绪四年十二月间,在河南办赈的人就听说“山西临汾、闻喜一带,尚有颗粒无收、人仍相食之处”,因此曾探询南中能否“另树一帜,前往助赈”[40]。江南则认为山西此时“官款充足,不妨偏重河南”[41],因而一直没有采取举措。如果从光绪三、四年的情况来看,这种看法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当时在山西主持赈务的钦差大臣阎敬铭和山西巡抚曾国荃都称得上是尽心尽力,而且朝廷对山西也比较重视和优待[42]。另外,来自西方的救援在山西也倾注了比山东大得多的赈济力量[43]。可是,山西省从光绪元年就发生大旱,接下来连续几年都没有得到缓解,所以到光绪五年时灾情依然颇重[44]。而且,官方组织的大规模赈济行动从光绪五年三月开始进入了扫尾阶段[45],再加上朝廷本年正月又下令到本年五月份止一律停止捐输,这使官项赈款遭受了很大打击[46]。西方传教士开办的赈济活动虽说持续到本年秋间,不过基本上仅限于太原、平阳二府之地[47]。因此,山西赈务遂成为义赈的下一个目标。
这个转移过程颇经历了一番周折。起初,在新安、渑池一带办赈的南绅严子屏因其地接壤山西,于光绪五年二月中“闻垣曲、闻喜一带人尚相食,花银数钱可救一命,坚拟赴赈”,于是金苕人同意他先去查看[48]。谁知当他三月间往山西一转,回来后却说:“遍历垣曲等七州县,官赈认真,每人每月可得米八九斤。民间光景转不及豫省,极苦之区粮价稍贵于豫,而市面却好,似可无须前往,前议即作罢论”[49]。江南后方同人立刻对此表示了怀疑:“前闻晋重于豫,颇疑未确。此次子翁往勘,亦恐未加详察。……子翁于旬日间历七州县,而见市面却好,深恐所见者市面,所未见者穷乡,还望详加探察”[50]。不过,由于严子屏的说法,在河南的江南同人也没有坚持全数移赈。他们最后决定由潘振声携带剩余款项1万2千两,和另外四人一起再赴绛州查看情形,而其他人除个别几人留办一些善后事宜外,基本上都于闰三月间动身南下[51]。
潘振声于闰三月初五日(4月25日)由修武起程,二十一日(5月11日)至绛州。他发现,“绛州地属通衢,城中市面颇好”,“而出城十里外”,“麦已枯死十分之七,去岁收成不及二分,村落败坏,困苦不堪”。经下乡清查,“从前千余人村庄今所存不过百余人”,而且北至太平,南至闻喜,东至曲沃,情形大略相同。另外,官赈本来认真,但“现因赈款万分支绌,逐渐停减”[52]。因此,在略略办过绛州和曲沃赈务后,他便在四月底正式发函告急,声称:“晋省全局情形,自绛州以南被灾虽重,……此后若能雨旸应时,或者尚有转机。绛州以北,平阳府临汾、汾西、灵石等处本系瘠苦之区,去岁秋收甚少,每亩皆不及一斗,且皆枯坏。……若五月内得雨,仅须赈至八月为止,若竟无雨,此后不堪设想……晋省自遭歉岁,人民稀少,禽兽逼人,狼患尤甚,竟至三五成群,白昼横行,毫无忌惮,每村所伤各不下数十人,几于无日无之”[53]。
得到潘振声发来的确信后,刚刚返乡的南中义绅们再次准备动身。不过江南协赈同人这次筹划得更为仔细了,经过商议,决定分两起入晋,一起由严佑之带领,同行者有邵天禄、包养中、严子屏、杨殿臣、唐六如等人,随携赈银35400两,定于六月间出发;另一起则由金苕人带队,与梁芷卿、张云门、王耳峰、薛霁塘、徐寿伯、金亮甫、陈谨夫等人同往,于七月间带银35600两前往[54]。
严佑之等人于七月二十七日(9月13日)首先到达绛州,与潘振声会商后,知平阳、蒲州、解州一带灾况最重,遂于八月初三日(9月18日)在平阳府临汾县设局,而潘振声则专办闻喜、曲沃两地的掩埋事宜[55]。金苕人等则于八月下旬方至山西,后在蒲州府属之虞乡开办赈局,并在当月底亦见到了潘振声,从而使两路人马之间的消息得以互通[56]。
就在山西赈务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当中,新的意外情况又出现了:直隶继前两年旱灾后,又在本年夏秋之交因暴雨成灾,文安、武清等十余州县遭受水患[57]。这个消息很快传到了山西。杨殿臣主张从山西赈款中拨解一部分给直隶,严佑之则认为“南中出钱诸人发愿山西,且解款均由浙苏抚宪咨晋,势难挽回”,但表示“若虑无人往办,则殿翁(即杨殿臣)暨弟处同人均有志焉,至于晋赈均归苕翁(即金苕人)经办”[58]。在灾情紧迫,而后方又迟迟没有指示的情况下,严佑之只好于九月十三日(10月13日)在汾西县武庙拈阄,先“拈得移直,复拈得作霖同去”,便决定汾西赈务竣事后,自己也马上前往直隶[59]。
金苕人对直隶灾情重于山西的说法并不完全认同,而且对于严佑之等人要立刻离开山西的决定,也颇担心将来山西的任务过重[60]。不过,在急不可耐的缪起泉和杨殿臣的劝说下,他还是分拨了赈款五千两,由此二人在九月间先行带往直隶[61]。严佑之则在十月上旬办完汾西赈事后才动身,并带走了自己负责承收的南中捐款6万3千两[62]。这样一来,严佑之事实上在山西办赈的时间只有两个月多一点。
因此,山西赈务其实主要是金苕人和潘振声主持办理的。光绪六年正月底,潘振声办完解州、稷山两处的掩埋、摘赈和闻喜的补赈事宜后也动身赴直隶,不过因为他要参加本年的会试,所以后来把款项转交给了严佑之,并没有参与直隶赈务的办理[63]。如此则金苕人就更加忙碌了,芮城、垣曲、平陆、沁水、阳城五处的赈务直到光绪六年二月间才办完,石楼、永和的散放事宜则在三月间方才竣事[64]。所以,当金苕人最终离开山西的时候,已经是三月末了。
山西赈务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南中义绅们转战华北的行动就此告终,因为这时直赈还在办理当中。直隶这次发生的水灾虽然已不属于“丁戊奇荒”的范围,而江南这次对直隶的救助完全是沿着前述行动的惯性接续下来的,所以这里不能不对此次直赈情形略述大概。
最早抵达直隶的正是那两位急不可耐地从山西赶来的江南绅士,即缪起泉和杨殿臣,他们在光绪五年十月底就到达了保定府,随即先到安州一带查看情形[65]。十一月上旬,严佑之亦从山西转来直隶,在任邱与杨殿臣等人会合,并在此成立了助赈总局,开始下乡查户放赈[66]。直隶赈务可能比较繁难,到光绪六年正月上旬,他们才办竣任邱和安州两处,尚有十余州县等待施济,因此严佑之请求江南再加派人手,最好谢家福能来[67]。然而谢家福未能成行,江南同人最终议定由经元善、沈嵩龄等五人于三月中旬搭乘轮船前往直隶,并随携赈银五千两[68]。办理直赈的头绪并称不上繁复,但过程却颇为不易。由于六年五月间连日阴雨,致使灾情又有反复,已经赈过的数处地方复罹水患,给赈务带了很多麻烦。结果,严佑之本打算办完宝坻赈务后即可南旋,至此又少不了再费一番周折[69]。大概直到十一月中旬,严佑之才大体办完手头的赈务,而当他终于返回扬州家中的时候,则已是光绪七年六月间的事情了[70]。
四、江南社会关于救援华北灾荒的话语表达
可以说,正是由于在江南社会中获得了广泛的支持,这场由江南绅士发起的持续四年之久、遍及华北四省、支放赈银上百万两的义赈行动才得以进行下去。那么,江南社会又是如何看待这场大规模跨界救援行动的呢?以往曾有研究者认为,诸如经元善提出的“窃思我等同处宇内,有分地无分民”是义赈中最主要的动员话语。事实上,这种话语在江南并没有得到多大的回应。这就意味着,对于更多的江南大众来说,仅仅依靠这种“大义”的号召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能够使华北与普通江南人士日常生活之间发生较为密切的关联。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就不可能无视江南的内部认同,同时还得超越这种认同,才能突破江南的地方保护屏障。按照以往地方史路径的逻辑,这个目标也许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其无法想象,江南社会居然能够基于一种地方意识,而去关注与自身安全并无直接关系的外部问题。然而,在意识到南北之别的情况下,江南社会中的确演生出了具有超越性的江南认同,并对义赈的兴起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那么,这种超越性的江南认同是怎样演生出来的呢?在这个方面,一位自号“求善堂散人”的上海人士在呼吁民间捐赈山东时给出的说法实为嚆失。在他看来,“今山东各属皆我辈与同中国之人,彼则鹄面鸠形,弃妻鬻子,枵腹待毙,残喘余生,而我辈犹幸,晏然处于沪上。在富厚者固不必论,即使贫而工作,贱至负担,车夫船户之流,婢女娘姨之众,亦皆得以饘粥适口,……倘非邀天之福,叨神之佑,何以克免!言念及此,能不勉捐数十文之小费,合力以救无穷之民命乎?”[71]这种通过与灾区的对比而对“我辈犹幸”的认定,显然不可能不会得到普通江南人的同意。至于这种认定成为劝赈理由的逻辑,则存在于对“我辈犹幸”的进一步理解当中。正是前述那篇指出燕、秦、晋、豫四省因“人事之不臧”而遭灾的文字中,对这一点给出了明确的说明:“俗谚以苏杭为福地,岂地气之独厚哉!亦已苏杭之地务本者多,故漕粮所出甲于天下,而蚕桑之利亦首屈一指,而又好善者多,福地之说或不诬耳”[72]。由此可见,江南的幸运正是其一贯“作善降祥”的结果,这恰恰与其对华北灾区“作不善降之百殃”的认识形成鲜明的对照。
沿着这样的逻辑,江南对华北的救助就具有了三个顺理成章的理由。首先,这种救助完全可以被视为“作善降祥”做法的进一步延伸。对于江南这种“善气”的作用,《申报》上的一篇社论曾作了极好的表达:[73]
古语有云:人之欲善,谁不如我?斯言也,固不以地区,并不以时阻,亦不以人限,实宇宙间之通义也。今如江浙闽广四省与山之东西两省,其相去之远近固数千里,刻下江浙闽广四省之光景并不如昔年之殷富,且江浙闽广四省之绅民,亦皆非与山东西之土着有年姻世好之情谊。何以江浙闽广四省之男女老少,一闻山东西之饥荒多濒于死者,无不恻然悯之?……上海有一乐善好施之绅登高一呼,未及一月,闻捐款已得八万余两。
其次,在很大程度上,华北的灾荒亦可以被认为是对江南的某种警醒。《申报》在另一篇社论中指出:[74]
吾辈身长南方,地腴岁稔,人情好奢,饮食起居辄同贵介,在平时已为北省人所歆羡,况值此时北人居无屋,食无米,卖子鬻女,扶携迁徙,面目黄槁,手足疲弱,日与饿莩为邻。而吾南人衣锦食肉,处华屋,坐安舆,儿女团圆,仆从侍立,又有娱耳之声,悦目之色。即至下等肩贩营生,勤动终岁者,亦啖白米饭,披厚棉袄。试自顾其身,而还念北人之苦,安危何啻天壤!夫天何厚于南人而薄于北人?地何私于南人而恶于北人?乃竟降此奇灾,使北人几无噍类。而南人乃不知所苦,优游暇逸,以享太平,此其故亦可思矣。……故念及北方而可以自幸,念及今日而亦可自危。
第三,通过救助他处之灾,正可以使本地受福。在这一点上,一位自号“彳亍先生”的人士的说法实为先导:“沪地五方杂处,人迹稠密,郁为疫疠,诚所不免。顾使居沪之人各发天良,各襄善举,拯救垂毙之灾黎,踵成将竟之功效,则善念所感,戾气自不得而乘,又何虑时疫之流行?”[75]这种说法的适用范围当然不止于上海一地,正如一位自称“杯水生”的人所说的那样,整个江南的情形都是如此:“南北皆朝廷赤子,即无一而非同类。况北方以天谴成灾,死亡惨酷,南方何独厚邀天幸,安然无事?亦天谴未及,人不察耳。何如乘此安静无事、天谴未加之时,猛发善心,各尽愿力,拯北方目前之灾,即消南方将来之灾。各人求消一身一家之灾,合之即可消一方之灾”[76]。
根据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这种把华北灾区与江南自身处境联系起来的做法,既不会对江南社会的自我认同发生抵触,同时又能够将这种认同推广到江南之外。因此,类似于“求善堂散人”说法的劝捐话语在江南一带迅速流行开来也就丝毫不令人奇怪了。而使用此类话语最多且最积极的群体,正是当时的义赈同仁。例如,与“求善堂散人”同时,果育堂就在自己的新一轮劝捐宣传中声称:[77]
古人云“作善回天”,又曰“为善最乐”。上洋,劫地也。浮华甲天下,而善士之多,端人之广,亦几弁冕江苏,故即庚申之变间,各府州县有若斯邑之居然安堵,得以滨海偏隅维系三吴大局者乎?近年各省告灾,惨状不忍卒读,独沪上水旱不侵,瘟蝗不犯,皞皞熙熙,竟成乐土,岂人力能为是哉!是盖彼苍默佑,得善士仁人,大愿宏深,祥和感召,有以生成于格外也。吾人隐受其福,不得乐其所乐,要当忧其所忧。今山东各属,尤为可忧者也。
约一个月后,果育堂再次在其发出的劝捐告白中说:“近闻他省郡邑旱涝洊告,间有瘟蝗,沪地幸邀天眷,灾区端藉人谋”[78]。不过,果育堂还把“福地”只局限于上海,而其他义赈同仁则很快将之推广到整个江南地方了。在这方面,谢家福可能是最早的一个。他刚从山东回到故乡,就在为河南筹捐的公启中言:[79]
呜呼!天之厚我江浙者至矣,天之警我江浙者亦甚。忽焉而大风至,忽焉而蝗虫来,忽焉而晚稻死。夫何异处馆先生拍戒尺而训弟子曰:“尔读书不读书?将以戒尺击尔矣”。不然者,何至山西、山东、河南之民求草根树皮而不得,江浙之民犹得饱食安居耶?然恐戒尺随其后也。我怕戒尺,我不得不认真读书,我且不得不一本两本三本尽读而不厌也。山东之塔图,第一本也。山西之积财图,第二本也。河南之双塔图,第三本也。俗语曰“一二弗过三”,三本完而老天之功课完矣,戒尺决弗动矣。
进入光绪四年以后,这种话语更是在义赈活动中得到了广泛运用。例如,即使是公开使用“有分地无分民”之语来劝捐秦赈的经元善,在致友人的信中却说:“窃思我辈亦百万生灵中之一物,生长南方,丰衣足食,恐未必竟有此种福气。……凡属身外之物,恐不能长为我有,积德胜遗金,桃源在方寸,尽人而知,现在决计欲添办秦赈”[80]。而在苏州义赈同仁本年发出的捐册中,亦出现了“河南苦中苦,苏州天上天”的俚语[81]。经元善之弟经元仁在前往灾区的途中,还在给赈所同仁的信中言:“回想南中甘雨和风,天之厚待可谓至矣。有心时局者当必急急输财散粟,以迓天和也”[82]。至于这方面最显着的一个表现,则是浙苏扬沪四地义赈同仁于本年八月间共同发出了一份以此种话语为主旨的捐启:[83]
江浙两省今岁大熟,……即就江浙一百四十二州县计之,每县约田四十万亩,现在米价又高,以中等年岁较之,每亩多收四五斗,核之总在千文以外,两省统算可多得钱五千六百八十万串。即再折少作七成算,亦可得四千万光景。此四千万者,谓非上天报施善人,特示优厚,可乎?且年岁之丰,报在大众,推其原本,实赖捐资行善之人。是施惠于灾区,更遍德于本省。人心所向,天心随之,福善降祥,正无限量。目前年岁,实已灼示先几。同居覆载之中,于此何厚?于彼何薄?天眷之厚薄,正以验善量之浅深。
而且,直到光绪六年仅剩救助直隶水灾一个目标时,义赈同仁也没有停止使用这种说法:“腾南中之善气,酿今岁之丰年。直省幸甚!江浙幸甚!”[84]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此种话语在江南的应用范围是如此之广,以至于官方有时也会受其影响。例如,光绪四年三月间,苏松太道针对此次华北灾荒而对本属民人发布了“崇俭黜奢示”,其中便有这样的内容:“现当豫晋等省遍地灾黎,道殣相望,甚至以人为食,尤宜心存恻隐。凡有血气者,应即省此无益之靡费,以助有用之赈需,既博乐施之誉,复邀奖叙之荣。且可以上感天和,下积阴德,岂不一举而数善得哉!……尔等务当居乐土而念苦境,行乐事而思苦况”[85]。
与上述频繁使用这种话语的情形相对应,江南社会亦作出了极为积极和广泛的反应。而这方面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许多江南人士都对这种话语关照下的“福地”处境表示认可,从而起来捐赈或主动帮助募捐。例如,某上海人士设法在当地帮助筹捐时就称自己为“幸居福地人”[86]。上海一位准备过六十大寿的老者亦因自己“幸居福地,免于饥寒”,决定移寿筵资助赈[87]。一位自号“南汇敬业氏”的人士在致《申报》馆的信中则称:“幸居福地者,安得不出其心力,任劳任谤,善为设法以苦劝亲友乎”[88]。籍隶浙江海宁的某人阅《河南奇荒铁泪图》后,随即发出“偷生乐土荷皇仁,助赈纷纷不厌频”的感叹[89]。而且,看来就连义赈同仁也并不仅仅是为了劝捐而使用这种“福地”的说法,因为光绪六年间与经元善一起到直隶放赈的沈嵩龄在亲历灾区之后,也不禁发出了“东南一样是小民,丰衣足食无边福”的感叹[90]。最令人称奇的是,南通州的一个乞丐在得知“山西奇荒情形甚惨”的情况后,居然也感到自己“幸生南方,较之山西被难人,几有天壤之隔”,从而情愿将平日乞余钱八百文捐出助赈[91]。由此可见,通过这种话语的表达,江南社会不仅确切地认识到作为另一个地方空间的华北的存在,甚至完全能够使之成为强化江南地方认同的一个途径。
结 语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魏丕信以及以往地方史研究对地方精英行动维度的估计是不充分的。至少从19世纪后期开始,江南的地方精英在无须改变地方认同的情况下,完全有能力开展大规模的跨界行动。那么,这对我们反思地方史路径能够提供什么样的帮助呢?尽管目前还不能得出非常明确的结论,但是在那种试图在中国寻找最具代表性地方的做法依然陷于徒劳无功的时候,或许转而对不同地方空间之间的互动关系首先给予足够的重视是个值得尝试的出路。而根据这种空间的互动关系,对于熊其英在家乡内外得到不同待遇的状况也就可以给出一定的解释了。由于义赈突出展现了江南精英进行跨地方行动的能力和态势,而熊其英又是第一个为义赈献身的江南绅士,因此才被河南地方以及国家树作一个模范。但是在江南看来,熊其英的行为仍然可以归入江南地方认同的轨道,所以其义赈活动就不会与其作为乡贤的其他活动有着实质性差异,其地位亦不会得到太高的提升。
注释:
[1] 在以往论及义赈的研究中,一般是将李金镛于光绪二年底举行的苏北赈灾行动作为义赈的起点。但是,本人经过进一步考察后认为,东赈才是真正的发端期。有关这方面的详细分析,请参见朱浒的博士后研究报告:《晚清义赈的兴起过程再研究》(北京师范大学,2004年)。
[2] 《申报》10册385页,光绪三年三月十七日。
[3] 《申报》10册535页,光绪三年五月初二日。
[4] 《申报》11册490页,光绪三年十月十六日。
[5] 《申报》11册506页,光绪三年十月二十日。
[6] 文格片,见光绪四年九月初七日《京报》。载《申报》13册366页,光绪四年九月二十日。
[7] 《申报》10册399页,光绪三年三月二十日。
[8] 《申报》23册352页,光绪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谢家福的这封信是很晚以后才公开发表的。
[9] 李元华片,见光绪三年九月初十日《京报》。载《申报》11册410页,光绪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10] 文格片,见光绪四年九月初七日《京报》。载《申报》13册366页,光绪四年九月二十日。
[11] 周恒祺片,见光绪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京报》。载《申报》15册106页,光绪五年六月初九日。
[12] 这一点在何汉威的书中有进一步的说明,见《光绪初年华北的大旱灾》,47页。
[13] 《近代中国灾荒纪年》,371页。
[14] 《申报》12册173—174页,光绪四年正月二十六日。
[15] 《申报》12册249—250页,光绪四年二月十八日。
[16] 《申报》12册225—226、229页,光绪四年二月十一、十二日。
[17] 《申报》12册386、430页,光绪四年三月二十八、四月十二日。
[18] 《申报》12册538页,光绪四年五月十三日。
[19] 孙屿芝:《汴游助赈丛钞》,313、337页。
[20] 《申报》12册505页,光绪四年五月初四日。
[21] 《申报》12册562页,光绪四年五月二十日。
[22] 《申报》12册430页,光绪四年四月十二日。
[23] 《申报》12册533页,光绪四年五月十二日。又见《经元善集》,6页。
[24] 《申报》13册497页,光绪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25] 《申报》13册233页,光绪四年八月初十日。
[26] 《齐豫晋直赈捐征信录》,卷四,南豫放赈录一。不过,关于这个数字还有一种说法,谢家福后来认为是110人,见《申报》31册670页(光绪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27] 《申报》12册546页,光绪四年五月十五日。
[28] 孙屿芝:《汴游助赈丛钞》,270页。
[29] 《申报》12册566页,光绪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0] 《申报》13册165页,光绪四年七月十九日。
[31] 《申报》13册249页,光绪四年八月十五日。
[32] 《申报》13册469页,光绪四年十月二十日。
[33] 《申报》13册254、293、369页,光绪四年八月十六、二十八日、九月二十一日。
[34] 《申报》14册97—98页,光绪五年正月十四日。
[35] 《申报》14册137、186页,光绪五年正月二十五、二月初九日。
[36] 《申报》14册97—98、106、158页,光绪五年正月十四、十六日、二月初一日。
[37] 《申报》14册508页,光绪五年四月初四日。
[38] 《申报》14册326、366页,光绪五年三月十七、二十七日。
[39] 这个数字的具体来源见何汉威前引书,78页。这个数字不包括拨发的33万石漕粮在内。
[40] 《申报》14册137页,光绪五年正月二十五日。
[41] 《申报》14册612页,光绪五年四月三十日。
[42] 这方面的详细情况见何汉威前引书,第3章;以及王金香:《山西“丁戊奇荒”略探》,载《中国农史》1988年第3期。
[43] 博尔:《Famine in China and The Missionary》,第3章;另见夏明方:《论1876至1879年间西方新教传教士的对华赈济事业》,载《清史研究》1997年第2期。
[44] 《近代中国灾荒纪年》,347、365、391、409页。
[45] 何汉威前引书,59页。
[46] “曾宫保致晋捐局来书”,见《申报》14册271页,光绪五年三月初三日。
[47] 博尔:《Famine in China and The Missionary》,102—113页。
[48] 《申报》14册382页,光绪五年闰三月初三日。
[49] 《申报》14册446页,光绪五年闰三月十九日。
[50] 同上。
[51] 《申报》14册508页,光绪五年四月初四日。
[52] 《申报》14册608页,光绪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53] 《申报》15册77—78页,光绪五年六月初二日。
[54] 《申报》15册89、150、157页,光绪五年六月初五、二十、二十二日。
[55] 《申报》15册469—470页,光绪五年九月十二日。
[56] 《申报》15册522、525—526页,光绪五年九月二十五、二十六日。
[57] “请提湖北新漕折”,见《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35,页十一、十二;另见《近代中国灾荒纪年》,407—408页。
[58] 《申报》15册589—590页,光绪五年十月十二日。
[59] 《申报》15册605页,光绪五年十月十六日。
[60] 《申报》15册617—618页,光绪五年十月十九日。
[61] 《申报》15册605页,光绪五年十月十六日。
[62] 《申报》16册10、38页,光绪五年十一月二十二、二十九日。
[63] 《申报》16册142、405页,光绪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光绪六年三月初九日。
[64] 《申报》16册154、409、498页,光绪五年十二月二十八、光绪六年三月初十、四月初二日。
[65] 《申报》16册69页,光绪五年十二月初七日。
[66] 《申报》16册38、106页,光绪五年十一月二十九、十二月十六日。
[67] 《申报》16册309、353页,光绪六年二月十四、二十五日。
[68] 《申报》16册393、421—422页,光绪六年三月初六、十三日。
[69] 《申报》17册81页,光绪六年六月十五日。
[70] 《申报》18册37页、19册133页,光绪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光绪七年七月初九日。
[71] 《申报》10册505—506页,光绪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72] 《申报》13册45页,光绪四年六月十四日。
[73] 《申报》11册265页,光绪三年八月初九日。
[74] 《申报》12册313页,光绪四年三月初七日。
[75] 《申报》10册513页,光绪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76] 《申报》17册50页,光绪六年六月初七日。
[77] 《申报》10册505—506页,光绪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78] 《申报》11册19页,光绪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79] 谢家福:《齐东日记》,光绪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条。
[80] 《申报》12册474页,光绪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又见《经元善集》,1页。
[81] 《申报》12册578页,光绪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82] 《申报》13册102页,光绪四年七月初一日。
[83] 《申报》13册238页,光绪四年八月十一日。
[84] 《申报》17册30页,光绪六年六月初二日。
[85] 《申报》12册381页,光绪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86] 《申报》12册358页,光绪四年三月二十日。
[87] 《申报》12册510页,光绪四年五月初五日。
[88] 《申报》13册370页,光绪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89] 《申报》14册46页,光绪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90] 《申报》16册666页,光绪六年五月十四日。
[91] 《申报》12册426页,光绪四年四月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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