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李克强:《绅士:三十年代上海男性的摩登形象》

上海-李克强:《绅士:三十年代上海男性的摩登形象》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上海-李克强:《绅士:三十年代上海男性的摩登形象》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李克强:《绅士:三十年代上海男性的摩登形象》


梁实秋曾经说过,随着时代观念的转变,原本被中国传统社会认为是尊称的绅士,到了民国时期已变成为一个难堪的罪名。不过,在那个时期,就算是由西洋引入来的新派洋绅士这个称号,在时人来说亦未必是一个好的称呼。以鲁迅为例,在一系列他指骂当时自称或被称为绅士的人物——如梁实秋、徐志摩、李四光、甚至是林语堂——的文章中,绅士这类人物均被他说成是摆臭架子、伪君子、假洋鬼子、丧家狗等,就算被认为是洋绅士的一种健康精神——“费厄泼赖”(fair play),鲁迅亦认为不应急于在中国推行。言论影响所及,洋绅士这个称号亦被不少人认为是一个丑恶的罪名。
虽然如此,民国时期仍有不少人喜欢以绅士自居,新月派知识份子即是其中一例。而在现实生活中,30年代前后的上海是一个追求摩登与时髦的都市,上海男士不单没有抗拒绅士这个形象,而且更是积极追求,这反映在当时的都市文学与传播媒介中。若将之与当时人的生活史传记资料比较,更能说明当时人对都市空间想像的情况。因此,本文透过研究上海男性追求绅士形象的行为,以期凸显近代中国人对现代性追求的另一番看法。
其实,过去有关中国近代绅士的研究,大抵离不开张仲礼在《中国绅士》(The Chinese Gentry: Studies on their Role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ese Society)一书中所划定的范畴。张着所讲的绅士,是指地方上一些在政治、经济及社会上有特权的利益阶级,英文译作gentry。至于本文所指的洋绅士(gentleman),则是西洋产品,在传统中国社会上并没有这类东西。梁实秋根据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作家纽曼(Cardinal Newman)的〈大学教育之范围与性质〉指出,洋绅士的特质是“温柔、和蔼、自由、理性和直率等”,他更指出:“绅士永远是我们待人接物最高的榜样。”
在民国时期,洋绅士并非一个社会阶层,而是一个新的男性形象,它不受阶级的限制,亦没有严格的定义,故容许不同的诠释。尽管如此,洋绅士在当时上海人心目中被视为摩登的象征,不少男士趋之若鹜。茅盾曾指出:消费和享乐是我们都市文学的主要色调。大多数的人物是有闲阶级的消费者,阔少爷,大学生,以至流浪的知识份子;大多数人物活动的场所是咖啡店,电影院,公园;跳舞场的爵士音乐代替了工场中机械的喧闹,霞飞路上的彳亍代替了码头上的忙碌。
正如茅盾所说,30年代的都市文学正好道出了当时的一套新生活模式。要明白何谓都市文学,则需要提到当时一批被文学界称为“新感觉派小说”的作家(如穆时英、刘呐鸥及施蛰存),他们利用都市生活作为文学内的想像空间,鲜明地把都市中的摩登男女形象显现出来。事实上,穆时英就曾经说过:“……在我的小说里的社会中生活着的人,里边差不多全部是我亲眼目睹的事。”据记载,穆时英本身就是一个“熨头发,毕挺西装”的摩登青年,并经常出入舞场。除了穆时英以外,施蛰存与刘呐鸥亦经常于晚饭后去看电影、跳舞。由于所接触的都是所谓的摩登生活方式,他们自然能将之融入自己的作品中。
穆时英总喜欢把小说中的男士塑造成一个绅士形象。如〈夜总会里的五个人〉中的金子大王胡均益就被写成为一名中年绅士,他穿着西式晚礼服进夜总会,陪伴他的是交际花黄黛茜,而且胡均益是有风度地让黄黛茜先行。小说内的胡均益虽因投机失败而破产,但当黄黛茜要求他送她一只哈吧狗时,胡毫不犹豫地拿了一块钱来买哈吧狗,并曾驾着他那辆林肯汽车陪黄黛茜在百货公司里买了许多东西。这些都是绅士风度的表现。
在另一篇小说〈五月〉里,穆时英描述其中一位追求女主角蔡痋痋的男士宋一萍拥有“一张光洁的脸,生得很高大的,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绅士”,他的职业是律师,驾的是苹果绿的跑车,穿的是西洋衣帽,并爱持手杖。
除了穆时英以外,刘呐鸥亦喜欢以青年绅士追逐尤物作为他的小说题材。在〈两个时间的不感症者〉中,两名追逐女角的男士都是绅士(文中称 gentleman)。刘呐鸥透过一些行为细节来表现第一位男角H君的西洋绅士风度:例如H君会略举起帽子以示对女士的敬意,又会从衣袋里抽出手帕来拭汗,以及替不认识的女子领赢马彩金……。H君的这些行为充满西洋风味,而且都是在女性面前做的。至于另一位绅士T君亦穿时髦西装,与一般流连跳舞场及电影院的青年无异。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名绅士虽然在同一场合内追求同一名异性,但却没有争风呷醋,更没有动武,只是轮流邀请那位女士共舞。
与穆时英、刘呐鸥不同,施蛰存小说内的女性并非全都是上海的摩登女郎,但所描写的上海男性大都有一种绅士气派。如〈在巴黎大戏院〉内的男角一开始就自称为绅士,他因被女角抢先去买电影票而感到有失绅士风度及难受。
在小说〈雾〉中,施蛰存透过女角素贞与电影名星陆士奎在火车上的一段邂逅,描绘出男性如何在女性心目中营造出一种理想的绅士形象。素贞在火车中第一眼看见陆士奎的感觉是:“……坐在她对面的那个青年绅士,他很不在意似的还在看书。她一眼就觉得他是一个很可亲的男子,柔和的容颜,整洁的服饰,和温文的举动……于是她给自己私拟着的理想丈夫的标准发现了一个完全吻合的实体。”小说更透过陆士奎替素贞拾手巾和拿行李的行为来显现男性的绅士风度。
除了新感觉派作者以外,张爱玲无疑是另一位记录上海都市生活的出色作家。但与新感觉派小说家的最大分别是,她笔下的上海都市男性缺少异国情调。新感觉派小说家描摹的上海绅士十分洋化,完全是将西洋绅士的形象投射在中国男性身上。但张爱玲则不同,她对上海绅士的生活细节描写得较深刻。如〈倾城之恋〉中的范柳原,张爱玲就曾经说过:“一班少女在范柳原里找到她们的理想丈夫,富豪,聪明,漂亮,外国派。”另外,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振保则是从英国接受教育后回到上海的青年,张爱玲借女角娇蕊的口称他为一名“绅士” 。振保在返回上海的初期,由于经济环境不太好,被同事骂他穷形极相,但他仍穿着西装,纵然那西装满是绉纹。振保的绅士形象不单从衣饰,亦从他的行为中表现出来。张爱玲藉振保与未婚妻鹂约会的一段描述指出,振保明白到“按照近代的规矩她应当走在他前面,应当让他替她加大衣,种种地方伺候着她”,因为这些都是绅士应做的事,但鹂却没有让振保这样做,振保感到这是鹂的一大缺点。
从上述不同的文本可以看到,上海男士是如何把自己塑造成一个绅士形象的,这是当时生活史中的一个主要课题。小说利用文字把绅士的形象显现出来,甚至直截了当地把某某男角称为绅士,从而使读者透过小说来想像绅士的形象。在近代上海,除了小说以外,广告图片是另一个为读者提供想像的都市空间的媒介,故李欧梵教授认为:近代上海广告图片中的女性,其衣服内包藏的不是身体,而是文化和历史。
创刊于1872年的《申报》是当时极流行的报章,要考察30年代的上海都市文化,《申报》的广告或许可以提供一点启示。
30年代中期以前,以中式或西式装扮出现在《申报》广告中的男性图像比例相若,而且均以正面形象出现。就以上海畜植牛奶公司刊登于1934年的两张新鲜牛奶广告为例,图1的男士一身绅士打扮,而图2的男士则是一身中国式长袍。有趣的是,新鲜牛奶是近代从西方传入中国的饮品,在广告中竟会以中国男性的形象作宣传,可见西化的绅士形象并未在当时的社会大行其道。
事实上,除了新鲜牛奶广告外,其他如药物、家庭用品甚至是女性用品等广告,男性模特儿的形象都不一定西化。我们由此可以推想,30年代的上海虽然西化甚深,但在30年代中期以前,男性是否真的以穿着西化衣饰为理想形象却不无疑问。
我们的疑问,可以从一些家庭用品广告得到说明。1934年5月29日《申报》上有一张以女交际明星作招徕的广告,图片内述说那位陈姓女交际明星在服用“古露精神盐”后精神焕发,吸引了不少少年与之接谈跳舞。但值得注意的是,图片中男士穿的是中式长袍而非西洋绅士衣饰。而在同年6月1日有一张皂粉广告,广告内的丈夫亲际地称呼太太为“亲爱的”,他下班后会带太太看电影,这位丈夫深受摩登生活影响,不过,他穿的却是一身中国长袍。
从上述的广告图片中可以察觉,广告上的男性均是以中国式的形象出现,其中虽亦有西洋的男性形象出现,但并未出现一面倒的情况。
不过,这种情形在1936年以后有了突破性变化。在《申报》的版面中,以西洋绅士形象作主角的广告数量大幅增长,而且大部分均以正面形象出现;相反,以中国式男性形象作主角的广告数量则有下降趋势,并且很多都以负面形象出现。
由信谊化学制药厂出产的“维他赐保命”补针补丸,于1936年1月在《申报》刊出了数次广告(图3及图4)。从图中可见,穿中国式长袍的男士被塑造成“形象枯槁,如入衰年”的负面形象;而身穿西装的绅士则以健康的正面形象出现。这种对比,在其他同类的药物广告中几乎成为定则。
以西洋绅士装扮的广告男角除了拥有健康形象以外,有不少亦被塑造成为爱护女士的男性。图5及图6都是药物广告,但图5广告内的绅士被塑造成爱护夫人的男士,而图6那位穿长袍男士则是向夫人发脾气的恶丈夫。由此可见,1936年以后出现在《申报》广告图片中的男性(无论是健康的、爱护女性的)大部分是穿洋装的绅士;而中式装扮的男性则多是负面的角色。由广告媒介衍生出来的想像空间,最理想的男性都是绅士形象。小说与广告的想像空间未必与真实世界相符。现实生活中的上海是怎样的面貌?海派散文家钱歌川在30年代的一篇文章曾指出,当时生活在上海的人,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没有安乐的生活,故文章说道:“说上海表面是天堂,里面是地狱,那或者还相差不远。”这说法正好与穆时英在〈上海的狐步舞〉中一开始说道“上海,造在地狱上面的天堂!”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20、30年代上海市民的生活模式,充满着茅盾所说的“紧张都市生活节奏”,这种紧张引领着上海市民趋向一个新世界。当然,这亦是一种摩登生活的追求。对于上海男性来说,追求绅士形象就是追求摩登生活的一种表现。
无论从新感觉派小说、张爱玲的小说或是《申报》的广告中,都可以发现这些文本内的绅士都是十分洋化的,而在当时的上海,洋化的外型确有其现实意义。例如林语堂就曾说过:
在一般青年,穿西装是可以原谅的,尤其是在追逐异性之时期,因为穿西装虽有种种不便,却能处处受女子青睐,风俗所趋,佳人所好,才子自然也未能免俗……不过平心而论,西装之所以成为一时风气而为摩登士女所乐从者,唯一的理由是,一般人士震于西洋文物之名而好为效颦。
鲁迅亦说:“在上海生活,穿时髦衣服的比土气的便宜。如果一身旧衣服,公共电车的车掌会不照你的话停车,公园看守会格外认真的检查入门券,大宅子或大客寓的门丁会不许你走正门。”
其实,对当时的上海人来说,穿西装可说是大行其道之事。鸳鸯蝴蝶派散文作家郑逸梅就指出,上海人穿西装约占十之四五。这个说法或许带点夸张,但颇能反映当时上海人对西装的热切追求。
据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描述,绅士派头是要努力学习回来的,在现实生活里,穿西装是大有学问的。民国时期,上海有不少男士曾因胡乱购买旧西装而弄至衣不称身;亦有人因穿不惯皮鞋,故虽身穿西装,但脚上穿的仍是中国鞋,弄得不伦不类,十分滑稽。莫说是一般上海市民,就算是当时的政府官员,也有由于缺乏穿大礼服的知识而穿错礼服,以致在一些交际聚会中闹笑话。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里,努力追求学做一名摩登绅士是近代上海男士生活史上的重要课题。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再以近代上海闻人杜月笙及其儿子的案例作例子。根据《杜月笙传》的记载,杜月笙永远都是“一袭长衫,一双布鞋,充其量加一件马褂……他从不想到洋化,洋玩意儿他一概不生兴趣”。虽然如此,他却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为英式绅士,因而特意邀请了刘鸿生曾留学英国的儿子刘念智来训练他七姨太的两名儿子。刘念智带杜月笙的儿子往上海各大名牌商店选购最讲究的西装、领带及大衣,把他们装扮成英式绅士模样。除此以外,刘念智亦教他们英式宴会里的各种礼仪,如“安排席位的惯例,不同酒类和不同杯子、不同的匙、刀、叉和不同的用法,还有关于就餐时必须注意的各种礼貌”;亦教他们进食时的礼貌:“嘴里喝汤,吃食都不可发出声音,咀嚼食物不可张开大嘴,要细嚼慢咽,不可狼吞虎咽。除了面包、饼乾等小食物可以用手指取食外,其他食物都应该用叉或匙送进嘴里,切不可用刀尖挑起食物向嘴里送。”此外,刘念智还教他们讲究卫生,不可随地吐痰,亦教他们社交英语、骑马、游泳、打网球、玩桥牌等。
此外,绅士形象亦有助于吸引异性。以前上海特别市工务局长沈怡认识其妻子应懿凝的过程为例,我们可以从中说明绅士风度对女性具有何等的吸引力。据沈应懿凝的回忆,在初认识沈怡的当夜晚饭完毕以后,“这位博士局长竟走来和我们握手道别,而且还替我们关上车门,我觉得这个人倒很有礼貌,无形中我对他已有一种微妙的好感”。握手、替女士开车门都是绅士风度的表现。据沈应懿凝的回忆,当沈怡成功向应家提亲以后:“这位沈怡君受德国礼节的薰陶确是十分到家,当他一得到我父亲母亲的亲口允可,便立刻跨前一步,连连道谢,一面向我父母亲深深的一鞠躬,是又转身与季淑握手称谢。”一个西洋绅士的形象于此显露无遗。
从以上这些事例可以证明,近代上海人追求绅士形象的积极性。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绅士是一个特权社会阶层,但由于西洋文化与观念的涌入,中国近代社会中的绅士观念已变得模糊;至于西洋的gentleman,并不是一个新社会阶层,而是近代城市社会里中上流男性所追求的摩登形象。对草根阶层来说,由于他们的收入有限,而城市的生活指数极高,绅士形象似乎是遥不可及的事物。
无庸置疑,现代性的追求是研究近代中国的重要课题,而重新检视近代上海人观念中的理想男性形象,并从中分析中国人在追求现代性的其中一个面貌,是本文希望作出的一种新尝试。
* 本文在撰写过程中,获李欧梵教授及何桀尧博士给予不少宝贵意见,谨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