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之花-黄湘金 :“恶之花”:清末民初上海夜花园与女学生的“黑幕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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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黄湘金 :“恶之花”:清末民初上海夜花园与女学生的“黑幕叙事”

作者简介:黄湘金,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 400715)。
原文出处:《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广州)2016年第1期 第23-34页
内容提要:夜花园是晚清上海城市休闲文化发展的产物。由于其对妓女的迎纳以及对男女自由交际的默许,冲击了尚为保守的性别规范,很快被视作风月场所而为舆论批评。彼时业已合法化的女学生亦曾尝试进入夜花园,然而在报章杂闻和文学作品中,她们被看成道德败坏、情欲难禁的女学界败类。其在夜花园的经验,多是堕落或者历险。这一现象背后有着复杂的文学与文化成因:它既沿袭了以“后花园”为场景的古代叙事文学的传统;又体现了第一代新式女学生在被国族话语释放之后身处传统道德、流行文化的合围下,其活动空间之逼仄;还包含了商业出版对“女学生诱惑”的欲念和利用。
关 键 词:夜花园/女学生/黑幕小说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史事与传奇——清末民初小说内外的女学生研究(1898~1919)”(11CZW05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项目(SWU1509409)
中国近代妇女史上最引人瞩目的变革之一,就是社会化的新式女子教育由萌芽到普及。其对女性的意义,可借用1907年《纽约时报》驻华记者的观察:“如果创建女子学堂能为大清国培育出新式的妇女,并因此推翻长达几个世纪之久的习俗,那么这将比其他任何事都更有价值。”①有意味的是,旁人对女学生的态度,自晚清入民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如时人所言:“我国社会对于女学生之观念,其初惊讶之,其继畏惧之,其终厌恶之,故昔之醉心女学生者,今每戒人以勿醉心矣。”②最初的惊讶,是因为社会化的女子教育作为晚清的新鲜事物,女学生以其清新健雅的风貌引起人们的叹赏。此后的畏惧心理,则因女学生一方面对外部环境心怀戒备,同时也是拥有知识之后,流露出来的某种高傲,让他人有难以亲近之感。最终的厌恶,当是她们对礼教的触犯,与旁观者的期盼越来越远,于是招致愈来愈多的负面评判,女学生也变得不再神圣高贵。
事实上,嬗变中的“新小说”,亦见证了对女学生群体评价的转型。至于清末民初女学生的文学形象的倾陷,主要须归咎于“黑幕小说”的泛滥。在下文中,笔者将从黑幕故事发生的经典场景——“夜花园”入手,在现实空间与文本空间的交互中,分析“女学生黑幕”与社会心态、流行文化的关系,探究女学生的生存处境和女子教育社会化初期所面临的困境③。
一、海上乐园
“夜花园”的诞生,是上海休闲文化的产物,是经营性私家园林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以营业为目的的私园,着名的有张园(又称“味莼园”,1885年开放)、愚园(1890年开放)、徐园等。限于照明条件,传统中国社会多是晨兴暮歇,但私园的开放,适逢电灯引入中国④,这为“夜花园”的兴起提供了至为关键的便利。与此同时,上海城市建设步伐加速,民众的休闲需求与日俱增。此外,更有一直接原因,沪地滨江临海,每至夏日,酷热难耐,夜幕低垂时方凉意渐生。“夜花园”即为消暑而设,从初夏一直营业到入秋,因此又被称为“避暑花园”。
沪上夜花园最早何时登场,如今已难考究。根据《重修沪游杂记》的记载,在1888年之前,申园已开夏日夜游之例:“若炎暑之日,则彻夜灯火,游人不断,须日上三竿,乃整归鞭焉。”⑤而在1899年,《游戏报》亦登载了“缙绅贵介,富商大贾,以及书楼妙选”晚间在花园中消暑的情状,但诸人仅在张园、愚园“瀹茗清诘”⑥而已,并未提及园内的游乐设施和节目演出。
随着上海休闲文化的发达,越来越多的游客进入夜花园,此中商机也被更多园主发现。据报章记载,至1908年,上海夜花园已经四处开花,园内活动更加丰富多彩,不仅提供饮食服务,而且有多种娱乐设施和节目。当年的《笑林报》曾有游人记录了夜花园之盛况:
闸北有纳凉处,曰新园,曰寄园,园中设有电戏、滩簧等类,茶点酒菜悉备。近为上官禁令所限制,每夜售票以二句钟为度。二园各有所长,新园戏法、寄园电戏,其尤着者。
礼查花园,设大白渡桥之侧,与礼查旅馆对门居也。园中有电光戏、幻术戏,皆神奇入妙,可谓高等纳凉所。游者西人居大多数,华人则寥寥无几。
张氏味莼园,近日举行赛灯会,灯为湖州某君所制,以云母石雕刊为之,玲珑可爱。使欧人观之,当知我中国美术科大有人在也。⑦
可知此时的夜花园,其休闲内容已经十分丰富,经常性节目有在当时还十分新奇的电影(“电戏”、“电光戏”)放映,魔术(“幻戏”)表演,还有本地人非常熟悉的沪剧(“滩簧”)、髦儿戏(女子京剧)演出,并时有民俗展览(如“赛灯会”)。在张园、愚园等着名私园,还设有弹子房、舞厅等设施,游客入园,尽可各取所需,尽情游玩。试观1909年留园的夜花园广告:
每晚十点开演,天明止。一,活动电光影戏;二,林步青及各名家滩簧;三,美洲武技、角力;四,空中自行脚踏车;五,中国各式奇巧戏法;六,欧洲着名女伶多人跳舞;七,焰火,殿以各种引人发剧[噱]之戏。园中备有避雨厂房,即天气阴雨,亦供人游览,并备英法着名番菜,洋酒,洋点及淮扬京苏筵席,应时小酌,远年花雕,各式名酒,诚避暑之佳景,沪滨杰出之俱乐部也。⑧
为了在商业竞争上取胜,一些花园还有自己的特色项目,如张园的焰火燃放,其精品有“火烧葡萄架”、“炮打平阳城”等,宣统年间又不惜巨资特聘南洋名匠设计新花样,楼台、鸟兽、花卉等造型都能升腾而起。观赏焰火的头等座位需大洋三元,但观者依然众多⑨。为了扩大影响,招揽游客,夜花园采取多种广告手段,除了在报刊登载相关信息外,甚至有园主“大张旗鼓,在街上用灯牌周游”⑩。
清末民初上海的夜花园日益繁盛,逐渐成为民众夏季休闲不可缺少的去处,但自始至终,夜花园都受人非议。原因之一,即是它对妓女的迎纳。陈伯熙记当时行动自由之妓女,“不受院家管束,是故身罗绮,口膏粱,出风头者每于夕阳西下,高车快马,倘佯[徜徉]于张园、愚园等处,夏令之夜花园尤为若辈显艳地”(11)。本来是消暑之地的夜花园,也成了妓女们的行乐、营业场所(12),使得这一名词从一开始便染上了浓重的暧昧色彩。
青楼女子不时出没于夜花园,嫖客们自然也趋之若鹜,“踪迹诡异,野田草露间,何所不至”(13),“于是借金谷之园林,演唐宫之秘戏,丑行秽迹,时有所闻”(14),因此报纸又将夜花园戏称为“夜合园”(15)。对于青年男女,夜花园的便利在于,它提供了一个介于公共与私密之间的场所,游人在此与异性的往来被默许。较之旧时花前月下的私订密约,夜花园中的会面相对正当。同时,有了夜幕的掩护和围墙的阻隔,其被人察觉的概率也大大降低。在一个男女公开社交不被认可而又物欲横流的时代,夜花园虽为人诟病,但也有无穷的诱惑,游人可以在此暂时释放自己的情感需求。因而此等场所除了妓女、嫖客们出没外,也时有良家女子的足迹。
更有甚者,一些夜花园经营者往往主动吸纳女性入园,借以招徕其他游客。1908年群园新开夜花园,连日在报上大登广告,“不取妇女幼童游资”,可谓用意良深。《申报》特发评论,揭露园主不可告人的目的:“夫幼童不收游资,固自有说,至妇女不取游资,则其用意不堪设想。该园欲以妇女为游客之饵,故不惜捐此游资以广招徕,而沪上游园之妇女,将尽为该园之商标。”(16)在园主和批评者眼中,游园妇女确实有广告功能,并对男性游客产生巨大的吸引力。
夜花园既是卑污之地,何以能在上海长盛不衰?上海当局并非没有意识到其危害性,曾数次行文查禁。如1909年上海道台蔡乃煌因北市有奸商开设夜花园,“通宵达旦,容留妇女,藏垢纳污”,特请领事禁阻(17)。1911年上海道台刘燕翼认为徐家汇华界和租界之夜花园“既有伤风化,复无益卫生”,“特备文照会租界领事,预先查禁”(18)。1913年上海知事吴馨斥责夜花园“男女杂众,廉耻荡然”,重申禁令,并商请英、法工部局协助查禁(19)。但夜花园大多地处租界,地方政府往往鞭长莫及,以上三次查禁都需与租界领事协商,联手进行。这时领事的态度有决定性作用。即便是华界夜花园,也多有洋商背景,地方官不敢贸然行事。如1909年蔡乃煌曾请法总领事禁闭“余村园”和“避暑园”,对方“坚执不允”,蔡“复饬上海县令明查,以上两园基址,究竟是否华界”,以便采取下一步行动(20)。结果两园虽都在华界,“余村园”是华商汪耀山所设,但他“贿串洋商乔纳出面,领有法工部局执照”。“避暑园”园主顾心堂亦系华人,同样“串出洋人嘉德塞托名开设,亦有法工部局执照。两园均有安南巡捕守门,以致未便查禁”(21)。再加上清末民初政府各级办事人敷衍应付,数次禁令多流于表面文章,“当道虽有咨照捕房一体严禁之文,然中国官场作事每如儿戏,禁者自禁,设者自设,且有禁令于秋季始出,而夜花园已成尾声者,尤为可哂”(22)。
一般而言,夜花园兼有娱乐和社交功能,它既有亭台楼阁和娱乐设施,又提供比较隐秘的场所,游客们既可在此独自游玩观赏,又能群聚欢宴,传播信息,交流感情。但在某一时段,人们的社交需求大过娱乐目的,夜花园有供不应求之势,于是又出现了一大批“临时夜花园”。此类场所本无园林之胜,只是择一片阔地,提供一些简单的食品和设施,便能吸引顾客出资入“园”(23)。在旁人看来,游人光顾这些夜花园,可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其目的并非流连光景,而是借这一幌子谈情说爱:“一般时髦的男女朋友,居然相与偕来,情话连绵,快乐陶陶。更有狎客荡妇、旷夫怨女,借避暑为名义,实行其桑间濮上的勾当”(24)。因而报章的批评,大多略过了夜花园顺应上海休闲文化潮流的正当性,而把锋芒聚焦于其对道德礼法的冲击,如《申报》之感叹:“一般奸商市侩,欲借荡妇少年,以遂其谋利之欲。”“回忆去年避暑花园之秽史,种种藏垢纳污之丑态,尚隐约于脑际,乃不转瞬而绝妙之避暑消夏花园又将于十四日开幕。”(25)“避暑花园者,滑少浪子之膀子场也,荡妇淫妓之消魂窟也。”(26)曾在报上大作广告的留园,也被直指为“上海之桑中濮上也”(27)。
二、休闲空间的暧昧隐喻
文学作品对夜花园的印象,也多停留于男女之事。如蒋箸超所作十六字令:“园,夜里风流辟洞门。荷花恼,多半是淫奔。”(28)竹枝词描摹夜花园中的暧昧之事:“最是月斜风静后,有人此际尽消魂。”(29)游戏文章或仿《桃花源记》,称“小花园中,夜游神渔色为业”(30);或拟《讨武曌檄》,游园之人尽是“淫荡为心,风骚成性”(31)。来沪的台湾文人连横,亦称夜花园名不副实,“而狡童荡妇,趋之如鹜。赠芍采兰,竟成榛洧之风。中篝之言,不可道也”(32)。时事小说《金氏》视夜花园如“魔窟”,“实为伤风败俗之源头,荡产亡身之灵剂”(33)。
所谓“亡身之灵剂”,指的即是夜花园对男女身体的危害。较之在妓院、茶楼、酒馆、旅店等屋宇内行乐,夜花园是露天场所,往往在宵深漏静中,不经意间使人染上病根,“风露侵肌,凉尖砭骨,疾疠之生,由是而召”(34),“或立时发生消化不良、腹痛泄泄、恶寒狂热诸症,或于秋后酿成疟疾、赤白痢、伤寒诸症,轻者缠绵床蓐,重者丧厥生命”(35)。类似警告,当时报刊触目皆是。
园内既然危机四伏,则女学生理应绕行——“嫌疑之地,不可不避。渴不饮盗泉水,卧不息恶木阴”(36),如此方符合她们的身份。但随着女子教育的发展和女学生活动能力的不断增强,她们在节假日游园已是极平常之事。如汪芸馨曾在诗中叙说学堂姊妹们畅游愚园、张园的情景:“落花如雨断人魂,喜听同侪骑到门。记得薄游逢日曜,被姨相约到愚园。”“手工家政各分班,六日匆忙一日闲。记得星期今日是,张园去看菊花山。”(37)看似封闭然而又别有洞天的花园,对女学生已有莫大的吸引力,那些仅在夜间开放的夜花园,更是散发着神秘的气息,女学生们很难视而不见。另外不可忽略的是,一些夜花园即开在女校附近,并对女学生实行优惠,其目的在吸引女学生入园,并由此带动更多的游客。如上海西区本是僻静之地,“女学校尤多,而西园自设夜游,乃将游劵遍赠邻近之学校(持赠劵入园仅费二角二十文之茶资),以致一班滑少为之语曰:‘余园看先生,西园看学生。’”(38)西园主人的策略几有立竿见影之效,几乎在同时,《申报》即发现该夜花园中,“少年美女子为学生装束而杂厕其间者,颇不乏人,于是轻浮荡子,三五成群,遂接迹于其后。谑浪笑傲,无所顾忌”(39)。
更有甚者,女学生群体竟受邀参加夜花园内的表演,毫无羞涩之态,坦然面对各色观众的品评。此事发生于上海闸北某花园七巧之夜:
有顷弦管合奏,则林步青之摊簧也;变幻离奇,则周技士之水火戏法也。未几,而校歌抑扬,琴声继起,则某某女校学生之唱歌也。噫!女学生也,而竟与周技士、林步青为伍。噫!女学生也,而竟甘献技于众客之前。
俄而拍掌声、喝采声、听客赞美声,且从而四起,众女学生乃更高转歌喉,自鸣得意,曰:“今夜方足以显扬我女学生之绝技。”(40)
虽然编辑将该文刊发于“短篇小说”栏下,但从文字本身来看,它显然是实录笔墨。作者开篇即将时间、地点交待得十分清楚(41),且文中林步青、周技士俱是真实人物,则女学生的出场,当非虚构。
这则文字以“短篇小说”的名义见报,可能是与其生动描绘有关,从而区别于一般平实的新闻报道。不过,《申报》的版面编排无意中提醒我们:有关夜花园的故事,大多具有小说的潜质,是小说家的上佳材料。而《神州日报》1910年8月8日的报道《夜花园之煞风景》(42),便与后来大盛的“黑幕书”相差无几,稍加改易后即被收入《孽海丛话》中(43)。
夜花园是一个颇为特殊的空间,它虽是露天场所,但有高墙和园门,需要买票才能进入。园内虽有灯光,但只是为了必要的照明,多数并不十分耀眼,再加上亭台楼阁的遮挡,那些在花丛树影中活动的游人,可以处于相对私密的状态(44)。于是,夜幕低垂,新月一弯,明星数点,游客人影幢幢。夜花园虽在人们的视野之内,但暴露的只是外形,园中进行的事件无法进一步窥探。即使园中人有心察视,夜色却令一切暧昧不明,可以听到喁喁私语,却难以走近一览究竟,更无法侦知其具体内幕。
夜花园中,故事每天都在上演,人物均有不同,虽然报纸并不缺少有关报道,但公之于众的信息与发生着的故事,实在相差得太多。如小说《夜花园之历史》所言:“一园有一园之奇形,一日有一日之怪状,而一男一女有一男一女之活剧。如是我闻,一切种种,乌可胜记哉?”(45)耸立在读者视线中的夜花园,一直介于可知与未知之间,给人无限遐想。这种诡异的氛围、故事的空白与想象的期待,却给小说家提供了大显身手的好机会。
专写夜花园的单行小说,目前所知仅有诸夏三郎编辑的《夜花园之历史》,1909年由最新小说社刊行。小说所叙3事,分别是妓女与戏子、妓女与贵公子、良家闺秀与戏子在夜花园中的私情,而以夜花园为中心,穿插成较长篇幅。从题材上看,它可看成一部狭邪小说,但从叙事风格上说,作者时时流露出窥私探隐的趣味,是一部典型的黑幕小说。夜花园既是故事的全部场景,也是结构的线索和中心,在小说中居于极其重要的位置。此外,反观清末民初的其他以夜花园为场景的小说,其内容也不出男女情事,作者趣味亦多是窥探隐私,这不禁让我们思考:作为小说场景的夜花园与小说的题材、风格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必然联系?
按理来说,夜花园这种介于公共与私密的性质,本来是休闲娱乐、交流学识、增进感情的好去处,可以培养出健康的爱情,应当是言情小说经典的故事场景之一。但纵观清末民初的小说界,我们发现:在铺天盖地的写情大潮中,各种名目(如哀情、欢情、艳情、惨情)的纯洁的爱情故事,可以发生于白天开放的公园、学校、旅馆、路途、家庭等场所,却没有一例发生于夜花园中。也即是说,即便是合法的恋人关系,夜花园也应是禁地。
一般而言,小说场景只是作品叙事的要素之一,对小说内容并无直接的、规定性的作用,同一场景可能发生无数的、无法归类的小说故事,活动的人物可以拥有各种各样的性格特点。但有些特殊的场景,由于沉积了深厚的文化含义,它本身拥有了稳定的内涵和独立的价值,只适合于展示某一类或数类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这时候,它便具有了某种原型效应,成为富有深意的、内容化了的要素,从而对小说题材、人物具有规律性、必然性、实证性的制约。
李萌昀曾以古代小说中的客店场景为例,来说明小说场景与小说故事之间契合关系的产生过程:
在叙述传统当中,某些故事可能频繁地发生于某个特定的场景中,当这种复现达到一定频率并持续了一段时间以后,特定的场景与特定的故事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对应关系。在叙事传统的影响下,后出的作品会下意识地遵循这种对应关系。而当读者习惯了这种对应关系的时候,他们在阅读过程中也会产生出一种期待视野,这种期待视野同样会对新的创作产生影响。最终,当这个场景脱离了故事而能直接引起某种情绪的时候,场景的文化含义便形成了。(46)
换言之,在小说场景文化含义的生成中,起作用的先后有场景的空间结构、既有的写作传统和读者的期待视野。就夜花园而论,所有的故事都在夜色下进行,暮色四合,星光微稀,它是一个天然的大“黑幕”。花园中又由各样建筑、花木、小径分隔成小的“黑幕”,是诸般隐秘故事最适宜的发生场所。而报纸对夜花园的披露,几乎全都聚焦于它的“伤风败俗”和“藏污纳垢”。读者的印象,也难以从不道德的男女关系中脱离出来,当这种经验重叠到一定程度之后,会引导他接下来的阅读。后出的以夜花园为场景的小说,不自觉地遵循这一叙事传统,尽量满足读者的期待,其细节虽可能花样翻新,但大的题材框架和叙事趣味、立场肯定不会逾越。借用孙玉声小说《十姊妹》中人物的对白,作者和读者对夜花园最普遍的看法是:
絮春道:“夜花园向来名誉很坏,你瞧到底怎样?”梦云微笑道:“灯昏月黑的所在,更深夜静的时间,这内幕可不问而知。”(47)
人们对夜花园的印象之坏既然已是共识,则以此为场景的小说的叙事前景也已基本框定:属于夜花园的,只是非奸即盗的黑幕小说,其情节必然与“内幕”有关,小说人物必然是反面形象。小说中的女学生,一进入夜花园,便走进了坚固的叙事传统,她的举动便烙上了负面的道德评判,与罪恶、黑幕脱不了干系。在接下来的故事中,它将会见证她们怎样一步步被卷入黑幕。圈套慢慢收紧,女学生虽会挣扎呼喊,但最后总是悲剧收场。当读者为之唏嘘感叹时,他们的阅读期待也得到了满足。
《香艳杂志》所载《夜花园纪事》,作者在小序中声称,乃是“就夜游人之报告,择其言近雅驯者录之,详其事而讳其名,亦犹宣圣删诗,不废郑卫野史之记载”。这正是一般黑幕写作典型的策略。该文由7则短篇故事组成,每篇都可以看作独立的小说。其中女子,或貌美少妇,或高官之如夫人,或买办之妾,或年轻少女,亦有女学生:
某女学生,西装革履,身极纤弱,或谓其夙有肺疾,与偕者亦一西装之美少年,入茶座后,即狂吸冰冻荷兰水七八瓶。自五月中旬起,每晚必至。六月下浣,踪迹始绝。客有稔其事者,谓其病痢数日,兼触宿疾,病革时,自怨自艾,一恸而逝,年才十六岁。至西装之美少年,则又另挟所欢,仍驰逐于某园中。男儿薄幸,信哉!(48)
故事中的女学生早有夙疾在身,却又经常光顾夜花园,夏季还未过完,便含恨而逝。对于她来说,夜花园即是鬼门关,游园时痛饮的冰冻荷兰水无异于催命符。她在病亡前的哀怨,是对生命的眷恋,但“西装美少年”的薄情,让她的死亡毫无意义。
夜花园是一个绝佳的谈情说爱的场所,其对女学生的诱惑与危险,便经常潜藏于荡子的挑逗与追逐中。黑幕小说《十姊妹》里的叶题红,父母双亡,幸有叔父疼爱,五六岁即背诵唐诗,10岁入女校就读,不失为聪明伶俐之好女子,可惜“天机过于活泼,殊与女子欠宜”(49)。暑假里叶题红与许梦云、柳絮春、胡媚如、华惜春、朱紫娟、尤婷婷、白玉娇、叶吟红、白玉香在虹庙捏香结拜为十姊妹,又换了盟帖。诸事已毕,便偕同前往共和春聚餐。黄昏时分,絮春、梦云与吟红、题红又相约去愚园游览。当众人在共和春时,已有浮浪少年蔡伯当在楼上窥探,此时又跟踪到愚园。4人在愚园晚餐时,他又选在邻桌坐下,“目光暗暗射着题红”。经絮春提醒,叶题红方才发觉,“暗诧这人生得真好俊俏,若使也是女子,竟是个粉嫩的瓜子脸儿,那身段也飘逸到个绝顶,不免心头略动,身子便有些不克自持,失手误翻了一只酒杯,溅了衣上一襟的酒”(50)。4人酒后再去草地上看“电光影戏”。放映后不久,叶吟红突然发现蔡伯当坐在题红旁边,一时大怒,拉起题红要走,岂知叶题红早已心动。当夜,题红回想起白日际遇,辗转难眠:“何妨设法接洽,问问他现在那个学校读书,或已在社会办事,并看看他性情若何,却是个绝好机缘,何可轻易错过?”(51)可见在夜花园的两次相遇,蔡伯当再三挑逗,因为他容貌的清俊,叶题红颇有好感,不觉之间,已经俯首降心,而且内心的欲望已经涨起,把他幻想成为理想的意中人。对蔡伯当的追逐,她开始是惊讶,此时则转变成渴望。
次日晚上,柳絮春又在一枝香宴请诸人,来人中且有蔡伯当,叶题红一见,“又惊又喜,又怯又羞”(52)。众人饭后,已近10点,又前往愚园看电影。絮春、梦云等皆知蔡伯当之意,有意撮合,只留两个座位,让叶题红与蔡伯当紧挨坐下。蔡本是情场老手,趁机试探她的反应,题红此时也放下身段,半推半就地接受调戏(53)。原来蔡伯当乃“拆白党领袖”,“絮春本是荡妇”,妓女出身的梦云“是一个女拆白党”。他们合伙欺骗叶题红,皆是看中了她的家产,“伯当一毛不拔,题红却颇有些家计,可以转着念头,因也极力帮忙”(54)。电影散场后,众人还在夜花园内游乐。蔡伯当与叶题红相谈甚欢,蔡开口求婚,他人皆劝题红答应,并怂恿她挣脱叔父叶耐冬的监护,并分割家产。叶题红于是先和叔父决裂,继而取消与韩氏的婚约,再与荡子蔡伯当结婚,一步步迈进他们设下的圈套,弄得财产倾尽,最后走投无路,只能悬梁自尽。作者感叹:“可怜一个知书识字的女郎,只因当初一念之差,今日竟致这般结局,一半死于蔡伯当之手,一半误交柳絮春、许梦云、如锦诸人,自己又年轻无识之误,正合了两句古语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55)
我们看到,在叶题红由循规蹈矩的女学生走向末路的过程中,夜花园充当了极为重要的角色。这是她堕落的起点,夜花园提供了她与蔡伯当会面的场所,也见证了她人生有去无回的轨迹。夜色之下,当她被无德男子的外表迷惑而芳心暗动时,她的结局已经注定。纵观前后因果,当初无意的游园,竟酿成了生命中的大错,花园中有限的时间内,每一秒都是惊心动魄。在夜花园中如鱼得水的,只是男女拆白党、猎艳者、妓女等不法之人,女学生一旦步入其间,便几乎毫无例外地陷入黑幕之中,其结局不是死亡,即是堕落(56)。
三、进退失据的女学生?
《十姊妹》中,女学生叶题红在众人的劝说之下,乘车从一枝香前往愚园的夜花园,怀着兴奋的心情,期待与蔡伯当的会面。而读者身处局外,对事态的发展洞若观火,已经很清楚接下来她的遭遇和结局。作者孙玉声顺应着这种叙事传统,同时以复杂的心情,痛心疾首地写道:
题红坐在中间,梦云在左,絮春在右,车上边说说笑笑,把个循规蹈矩的闺女,已调得放浪形骸,渐改却本来面目。(57)
小说家将女学生叶题红的堕落归咎于许梦云和柳絮春的引诱调教,但我们却看到,是夜花园这一故事场景决定了她的性格和命运。梦云和絮春经常出入夜花园,已经被熏染成女流氓和拆白党,对园中的一草一木了如指掌,很清楚在夜幕和树影下将会发生什么,因此才唆使叶题红驱车前往,落入圈套。而叶题红从旁人口中已经约略了解夜花园的性质,且她心中本来隐伏着欲望,黑洞一般的夜花园,正是欲望的释放之地。只有这样,叶题红和蔡伯当才会一拍即合。
在中国古代的叙事文学中,“后花园”本来就有暧昧的隐喻意义。它是幽情密约的理想场所,又是狐魅花妖的出没之地,“象征着女性角色受压抑的情欲与不合法的欢愉”(58)。相比私家庭园,作为大众休闲文化产物的上海夜花园很大程度上脱离了私域的性质,而逐渐走向公开、开放的社会空间。它虽然还有围墙和建筑的屏障以及黑夜的遮蔽,但园内的灯光破坏了这一情境。更重要的是,不管什么人,只要付费都可进入这个场所,它不再只是少数人的乐园。灯光的照明,节目的演出,食品的叫卖,让它在某些时段变得熙熙攘攘,热闹非凡。游玩之人乐而忘返,好事者则可以四处活动,也可以躲藏在某一角落,贪婪地窥视着周围的动静。因此,夜花园既保留了私家后花园的暧昧隐喻,又对窥私之人来者不拒,使一切欲望、隐私随时都可能流泻在外。黑幕小说的写作,无疑是夜花园这种功能最好的体现。
夜花园既然是这个城市最隐秘的去处,则女学生走进夜花园的举动,可看成她们由闺阁、学校走进社会领域的象征:如果女学生们能在夜花园中安然无恙,那么,她们对任何场所都将应付裕如。而女学生对夜花园的好奇,实质上是她们日益社会化过程中参与公共空间的诉求和更多人际交往的欲望。因此,报章在批评女学生涉足夜花园的同时,亦透露更多的女学生亟欲走出闺房、学校的信息。如:
为女生者,如久困之鸟,骤脱樊笼;久拘之囚,遽离犴狴。意外之遭,尽情之喜,其志气飞扬,性情发畅,自有一种天际飞鸿不可方物之概。(59)
值假期一至,往往有青年士女,三五成群,徜徉于公园、戏馆间,以有用之时光,作无益之嬉戏。(60)
而小说中时髦女子的足迹,也在试探着进入各种公开的场所。朱少屏称时下风行之小说:“求其书中之主人翁,不过一青年也,一少女也,一姨太太也;而求其书中之事实,不过密约也,结婚也;而求其书中之地点,不过为某游戏场也,某影戏馆也,舞台也,旅馆也。”(61)其中相当部分的主人公即是女学生。黑幕小说集《女学生之百面观》中,上海某女学生“竟日乘油壁车,遨游于灯红酒绿之场,举凡剧场、夜花园以及茶楼酒肆,莫不有其香踪”(62)。苏州教会女学某李姓女生竟成为当地之交际花,凡有宴会,“无不盛妆往,而跳舞暨音乐会等,尤为所喜”(63)。《申报》连载的翻新小说《新水浒》中,朱三和李四在夜花园里寻欢,看到一位独坐的女学生,不禁感叹道:“现在的时代,不比从前。大户人家闺阁,从前连闺门也一步不出的,现在的小姐,胆子也大了,出来不同女仆的甚多。”(64)如果抛开价值判断,我们看到的是女学生获取知识之后,日益进入社会公共场所的努力和事实。
遗憾的是,此时跃跃欲试的女学生,其所面对的是道德环境苛严而又险恶的环境。不仅仅是夜花园,在其他场合抛头露面的女学生,也多被认为是不守闺范的女子,随之而来的往往是苛刻的道德批评以及每时每刻都可能发生的危险故事。于是,我们在那些“燃犀铸鼎”的黑幕作品中看到,小说家一面谴责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一面又埋怨女学生不守闺门。朱瘦菊的《此中人语》在叙述故事时,突然插入自己的议论:“我说到这里,丢却正文,先要和一班维新朋友开一个讲章。”他批评“近日一班女学堂中出来的女子”,摒弃“男女授受不亲”之古训,反而追慕欧美妇女风气,与男子高谈阔论(65)。《帘外桃花记》则干脆总结道:“凡是这一类爱出风头的女子,全是品性恶劣不堪。”(66)在这部被查禁的小说(67)中,作者周湘笙女史开篇即借女拆白党领袖、妓女史云兰早期闺友之口,诉说自己揭露时髦女子的秘密龌龊之事的本意,乃在劝诫“亲爱的姊妹们”不要出入是非之地,而应在家享受清福:“凭你聪明的质地,清雅的思想,在家里诗书陶情,香花供养,也不失为一个女名士;不然,安安静静的在家里,做些女工,主持中馈,教育儿女,也是一位贤母良妻。”(68)苦口婆心的“周湘笙女史”的论证逻辑在于:外面世界既然黑幕重重,危机四伏,与其在漩涡中挣扎,还不如回归宁静的闺房,或流连诗书,或安于妇职。这时候,我们发现小说家批评新女性的真正意图:他们想把这些已经初步社会化的、不安分的女子,从各种公共场所,甚至从学校再次驱赶回闺室之内。这无疑是近代以来女子教育思想的倒退。
由于其特殊的文化含义,现实生活中的夜花园成为小说中充满诱惑而又杀机四伏的淫邪之窟。同样,黑幕小说特定的文体和趣味,从根本上决定了它与女子教育的分途。如果仅是阅读这些小说,我们只会感到那是一个荆天棘地的年代,只会看到小说中的女学生,在走出闺阁、校园之后,面对内心的欲望和公共领域的陷阱时,难以自持而又无从选择。然而,通过更广阔的考察,我们将会看到,她们的进退失据,映照的不仅是这个尴尬的时代中初步社会化的女学生的困境,更反衬着窥视者面对“女学生诱惑”时的张惶失措。
四、消费文化下的“女学生诱惑”
伫立于人们视线中的女学堂,每天都有年轻的女学生出入,校园中不时传出悠扬琴歌和欢声笑语,激起人们的好奇心。对大多数男子而言,因为严格的男女之防,女学堂是他们的禁地。女学堂的封闭既阻隔了这种欲念的进入,却又加重了这种欲望,使得校园始终处于各种目光的包围中。而夜花园的存在,与女学堂构成了既对峙又互补的空间。它对持币者敞开大门,一一满足其好奇心与窥探欲。另一方面,夜花园理当是女学生们的禁地,因而男性作者在捕捉或捏造关于她们的黑幕故事时,不仅有恃无恐,而且会有道德上的正义感和优越感。
对女学生的注目,从女学诞生的那一刻即已开始。如果说,晚清报刊对这类举动还大多持批判态度的话,民国以后,对女学生秘密的窥探,几近成为报刊的集体立场。原来街头流氓对女学生的围观,悄然更换为报纸新闻对女学生的揭秘。较之起初有形的聚观,这种跟踪显得悄无声息却又无处不在,对女学生的威胁也有增无减。而读者对这类消息的追捧,事实上也参与了欲望的狂欢,成为窥伺女学生的同谋。这时候,报章新闻呈现出冷漠的面孔。试观此段新闻:
余昨晚自校返寓,甫至弄口,人极拥挤,笑声杂作。余赋性好事,乃排众而入。见一二八女郎,绮年玉貌,颇可人意,装束亦极华侈,足登革履似女学生,然面有怒色,口中亦喃喃似訾,不能细辨。既而乘车去。余初不知何事,后再三探之,始恍然。盖该□(处?)有高桥一,女郎之车至桥中,忽停顿不前,势将倒退。因有三五顽童,嬉于桥中,见女郎至,即以手拉车后,致不能前进。车夫偶一失足,立仆于地,女郎几亦随之而仆。殆车夫起,而顽童已杳,故女郎盛怒云。(69)
儿童世界其实是成人社会的缩影,他们对女学生的恶作剧,也可以看成现实社会中成人男子对女学生的戏弄。围观众人对女学生的嘲笑,已陷女子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更堪玩味的是这类新闻中隐含的看与被看的关系:读者是最边缘的观看者;作者是事件的及时记录人,他拨开众人,从外而内的打探到事件真相;围观的众人距女学生最近,他们目睹了事件的经过;但围观者无意识的冷漠,又落入了记者的笔下;女学生无疑是所有目光关注的核心,其容貌、打扮和神情,都一一进入了各色目光中。于是,在层层包围而又互相交织的视线中,女学生处于绝对被动的、被看的位置。
女学生这种“被看”的处境,普遍存在于民初小说中。发表于1914年的“社会小说”《夜花园》,叙事人“记者”与“二三知己”先是在上海福州路酒楼上窥见两位年轻男女用餐,神情亲密。后来二人前往夜花园,他们亦乘车尾随,见二人在园中把臂私语,其甜蜜之态,令叙事者,“耳鸣目炫,神荡魂消,几几有不能自主者矣”。后文作者又透露二人身份:“少年者,某中校西文教员也;女子者,某女校毕业生也。均具新知识入新社会,而新有秘密之关系也。”自此,小说便完成了对新潮男女的道德谴责:“自欧风东渐以还,青年士女,见异思迁,自诩文明,几不知廉耻为何物,道德为何事。”(70)在民初的“黑幕书”中,“记者”是叙事人常用的声口,再加上小说的曲终雅奏,使得作者成功地换上了道德观风者的面孔。这些策略的运用,部分抵消了叙事者跟踪、偷窥行为本身的不道德。然而今天看来,小说家借以批评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夜花园“情事”(暂不论其真实与否),其实只是青年男女恋爱时的正常约会。而作者貌似痛心疾首的道德批评,并不能掩盖其叙事时的恶俗趣味。他在描摹事件女主人公的妖冶容貌和举止时的微妙心态,亦堪深究。
短篇文言小说《春郊三日记》中,“余”与友人赴郊外踏青,正在池边观鱼嬉戏,忽遇一队女学生,听“莺娇燕呖之音”,嗅“鬓麝衣香之气”,十分慌乱,本打算避开,“然思彼为女学生,道德自当高尚,夫心迹既明,更无瓜李之可嫌,且未免有情,谁能遣此?如是明媚之春光,宜有玉人点缀,余等痴窥其静动”(71)。因作者亦为新学中人,对自己的“痴窥”举动,虽然意识到了不道德,但又竭力自我排解。这种矛盾心态,显现出他面对“女学生诱惑”时欲罢不能的挣扎。
从心理学上说,凡欲望皆来自于欠缺。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读者和作者都难以亲近女学生,与她们的正常社交或情爱关系,只是一厢情愿的美梦。小说《电车姻缘》叙述一位女学生与电车售票员的爱情故事,当女子主动表示好感时,作者突然插入议论:“女学生之神圣尊贵,王孙公子犹萦梦寐,其视碌碌之卖票人,地位之度越几何?”后来女生邀请售票人赴家中夜宴,“女启风琴,唱歌娱情,以为刘晨、阮肇入天台山无此奇遇也”(72)。这种高度夸张的心理描写,可看成作者的艳羡,也从侧面表现出在普通人的情爱经历中,女学生是可遇不可求的珍稀资源。
因此,我们在文字中读到的女学生,便不尽是其在现实中的真实写照,而多半蕴含着作者的欲望、报刊的策略和读者的期待。如小报《新世界》所载的《海上新道情》,其咏女学生道:
女学士,约约乎。作文章,只句无。情书立就真气数,琴歌只学《相思曲》。生理攻研产育科,没边眼镜装埋虎。挨到了星期放假,打扮得玉体凝酥。(73)
所谓“玉体凝酥”,充满了香艳气息,刺激着读者的感官,自然也只能看成是作者的欲望流露。但道情这种俗文学具有广泛的受众基础,因而其中体现出来的趣味,颇能代表一般市民对女学生的态度。
而当人们的欲望与现实中的落差达到一定程度时,欲望对象便会被极度扭曲。其间无中生有、捕风捉影诸情形,亦所在多有。即以女学生而论,她们时时带来诱惑,却又始终心存戒备,于是难免不被丑化。这时报章对女学生的批评,其立场也十分可疑。我们注意到,在关于女学生的负面新闻中,许多都围绕着不道德的男女关系展开。这自然首先因为此种攻击策略的有效性,“女子之恶德,首在淫荡,或稍犯之,则毕生名誉,随之俱逝”(74),“女子惟有诬以暧昧事,耸人听闻,最有效力”(75);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对女学生的情色想象,最能激发读者的兴趣,并可能吸引更多人的参与。无论作者还是读者,他们似乎完全意识不到此种行为本身的不道德。
不容忽视的是,在彼时的商业出版大潮中,“女学生诱惑”又成为通俗文本生产机制中重要的原动力之一,于是对女学生的任意想象、丑化渐有泛滥的趋势。民初“黑幕小说”是一种以媚俗为手段、以牟利为目的的文学体式,将晚清以来小说“回雅向俗”与商业化的趋势(76)发挥到了极致。黑幕的编撰者和出版商以营利为首要目的,必然要迎合读者的喜好,因而读者的趣味不仅极大地左右了黑幕文学的品味,在题材上也有一定的规范作用。
陈晓明先生认为,消费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女性文化,它用女性做表意符号,“男性要不断地去想象女性,这些男性想象的女性变成一个巨大的符号群,它再转化为消费文化的符号群”(77)。也就是说,女性是消费过程中必须的桥梁,消费品对于男性的吸引力,往往是通过女性诱惑而产生的。懂得这一奥秘后,我们才发现,在清末民初报刊对于女学生旺盛的想象力中,隐藏着的是消费文化的强大推手。只是彼时“女学生诱惑”在发生作用的过程中,往往又与道德评判结盟,使得被消费的女性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当人们尽情欣赏欲望解放所带来的刺激和快感时,往往就让女性充当诱惑的主角,由女性担当堕落的罪责——这似乎是一种对于女性刻意的误解和伤害。在这个过程中,女性往往处于被扭曲的状态,折射出的总是阴暗邪恶的镜像。”(78)这种“阴暗邪恶的镜像”,正是本文讨论的“黑幕”。因为其既富诱惑又潜藏危险,大众流行文本表现得十分矛盾:它们既无处不在地窥探、审视女学生的种种行迹,品味着这种诱惑带来的愉悦,但又表现出明显的抵拒,并对亲近女学生的后来者予以警告。而在对女学生的评价中,以“尤物”一词最能显现出此种诡谲心态——
自来尤物,多能移人,而近今女学界中,此类亦不在少数。(79)
与其把“尤物”看成女学生中的害群之马而加以谴责,笔者更倾向于品读它之于女学生的形象变迁过程中的象征意义。在商业文化的合围下,流行文本中的女学生处于被凝视的位置,她们与读者的距离空前接近,被打造成大众消费欲望的符号。这种打量的结果,使得她们的形象与现实经历形成巨大反差,呈现出明显的被污名化的迹象。面对民初黑幕潮流对女学生的侵袭,笔者更愿意从中逆推女学生成长过程中艰难的处境,质疑大众文化的微妙与暧昧。
本文关注的是特定时段(清末民初,1907~1919)和特定空间(上海夜花园)下的特定群体(女学生)。在从古代才女到五四新女性的转变过程中,这一群体起了重要的过渡作用——不管是现实历史还是小说文本,新女性在其主体身份建构完成之前,大都有在学校接受教育的经历。对她们进行总体考察,不仅可以为女子教育史研究提供生动的细节,而且能够衔接古今文学史中的女性形象谱系,弥合从闺阁才女到现代新女性的形象断裂。更重要的是,正因为小说家对彼时女性的书写,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女学生这一形象载体来实现的,则分析这种纪实与想象、凝视与窥探的过程,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当日的社会心理和文学氛围,从而更真切地感受女学生群体乃至全体女性的生存处境。
随着女子教育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年轻女性走出了闺房、书房、绣房等逼仄的家庭空间,步入女学堂内接受新式文化知识。而这种社会化的教育,在迅速增强她们行动能力的同时,又提供了更多关于外界广阔世界的信息,激发她们迈入公共空间的更多欲望和尝试。诚然,适时而兴的夜花园中,已有女学生们的行迹,但其举动多止于正常游园和文艺表演。而在各色文本中,夜花园中女学生总是堕落或毁灭,使得她们成为妖冶的“恶之花”。即便是正当的情爱需求,也在窥视中被歪曲。她们的腐化经历或历险故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作者虚造出来的极端的非现实经验,是刻意经营而成的“黑幕”。这种现象背后的文学、文化成因相当复杂:它既沿袭了以“后花园”为场景的古代叙事文学的久远传统,又潜藏着传统女性道德力图规范女学生群体却又即将溃裂之际的强硬立场和尴尬处境,还包含了强大的消费文化下男性读者面对“女学生诱惑”时的欲望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