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谣谚对清代家庭关系与矛盾的凝练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婚姻-谣谚对清代家庭关系与矛盾的凝练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谣谚对清代家庭关系与矛盾的凝练
【内容提要】谣谚是长久而广泛流传于民间的大众集体精神的凝练,谣谚在民间具有长时段存在的社会基础和社会认同感、亲近感,其所形成的观点、态度、评价、劝诫、警示等往往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被证明和运用。清代家庭关系及其矛盾多为社会关注,清末民初收集整理的民间谣谚对夫妻、婆媳等家庭关系和童养媳、寡妇、继母等特定人群多有涉及,体现了大众对家庭某些敏感问题的价值取向和基本态度。
The proverbs are the results of the people's knowledge, which have their social base and are accepted by everyone. Many ideas, attitudes, evaluations, suggestions and warning in the proverbs are proved and used in everyday life. The family relations and conflicts are attracted more attentions, therefore the proverbs include many family members, such as the couple, the mother-in-law, the daughter-in-law, the widow and step-mother. These proverbs reflect the basic attitudes and value orientations to the family problems.
【关 键 词】谣谚/家庭关系/集体精神proverb/family relation/collective spirit
【英文标题】The Conflicts and Relation in the Families in Qing Dynasty Reflected in the Proverb
谣谚有直言、常言和韵语的特质,语言直截了当,即“捷言欲其显明,故平易而疾速”,来源于民间“传世通行之说”。[1](P3)谣谚是人们长期对身边经常发生的各类事情的观察、总结,是人们对生产、生活过程中经验与教训的高度提炼。由于其以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和便于记忆的文体形式在民众中广泛流传并被充分认可而形成社会共识。某地方志中说:“俚俗歌谣,攸关风化,或意存讽刺,或志在劝惩,浅显明白,村妪能解。”[2](P217)
家庭是人们日常生活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家庭生活的内容与质量是人们最重要、最关心的事情,家庭关系及其矛盾更是考察家庭问题的关键。清末民初搜集整理的谣谚多有涉及清代家庭生活的内容,其中相当一部分表达了清代民众对待家庭关系及其矛盾的态度,反映出清代社会对待家庭问题的基本判断和价值观念,是清代民间集体精神的体现。
一、谣谚对清代夫妻关系的诠释
清代家庭诸关系中以夫妻关系为前提、核心和基础,夫妻关系在家庭中是人合关系。清代夫妻关系依旧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婚姻制度的产物。在男尊女卑的前提下,清代夫妻关系实际上是夫为妻纲的主从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尊卑从属关系,妻子在家庭中处在附属或依附的地位。谣谚有“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嫁出女,泼出水”、“养活闺女是白搭”等说法,这些民间广泛流行的谣谚说明了女子嫁入夫家就成为夫家的一部分,其一切经济来源要依赖于丈夫,甚至是为了基本的吃饭穿衣也要委身于丈夫。
常言道:“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家无主,扫帚舞”。但这里所说的家庭主事人是专指家中男主人的。清代法律和社会传统观念更强调丈夫为一家之主,“男主外,女主内”视为家庭中天经地义的规则。谣谚也有“仆虽能,不可使参与门内事;妻虽贤,不可使参与门外事”的训诫。民间以谣谚的形式,强化了女子在夫妻关系中应处于从属的地位,反映了民间集体精神对夫妻关系不平等的评判标准和共识。
丈夫既是夫妻关系的主宰,应负有对妻子训导、教育的责任,妻子只能按照三从四德的标准去行事,极力屈从、侍候丈夫。“家有贤妻,男儿不作横事”和“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的谣谚,告诫妻子要做到淑贤礼让、知情达理,对丈夫要包容、顺从,对丈夫失德之处要理解、规劝。丈夫也应该做到“当面教子,背地教妻”,在外人面前要照顾到妻子情面。夫妻和睦对于家庭尤为重要,所以民间更是告诫夫妻:“家不和被邻欺,两口子不和被奴欺”;“兄弟不睦家业破,夫妻不和孩子歹”。谣谚的劝诫主要用意在于强调夫妻名分一定,不可随意更改,女子只得“嫁鸡随鸡飞,嫁狗随狗走”。
尽管清代一些家庭中丈夫能够修身正己、明达事理,妻子在妇德的熏染教育下甘愿屈从丈夫,夫妻关系相对恩爱的不乏其人;但由于父母包办、买卖婚姻等婚姻制度的存在,加之身为恶妇、懒妇的妻子和无赖、恶徒的丈夫的存在,夫妻关系紧张的家庭也比比皆是,夫妻反目、甚至出现家庭暴力的事例经常发生。相关谣谚大体有三种认识:一是“有柴有米好夫妻,无柴无米瞪眼鸡”,讲的是夫妻因吃饱饭而凑在一起过日子,否则便相互争吵或各自散去。二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说的是丈夫不把妻子当做人生伴侣,如同身上的衣服可以更换、丢弃。更有甚者:“羊饽饽蛋叫脚搓,你是我兄弟,我是你哥,打壶热烧酒咱俩喝,喝醉了打老婆。打死老婆怎么过?有钱的,再说个,没钱的,背着鼓子唱秧歌。”三是因为妻子或丈夫品行不端导致夫妻关系紧张,民间常有“快犊破车,恶妇破家”的告诫。对一些不守妇德的懒惰妻子,谣谚多有指责。民谣一:“懒妇人,懒的惯,从来不拿针和线,一觉睡到日头明,人家做饭她身不欠。爬起来,无事干,抱着儿子挨门串。东家走,西家看,看看人家吃的什么饭。男人把她叫到家,躺倒床上不动弹,锅台堆着溏鸡屎,地下蚂蚁滚成蛋。裤儿破,不扯线;鞋儿破,十个趾头露一半。赶会瞧戏打头站,先把油馍吃一串。”[2](P104)民谣二:“棱子芽,开白花,娶个媳妇不看家,串门子,数板搭,有了空儿还是打哈哈。公公打,婆婆骂,女婿过来说好话。”[3](P359)
妻子若是嫁给了好吃懒做的无赖丈夫,那就更是苦不堪言。民谣一:“槐树槐,槐树槐,槐树凉下搭戏台,去叫三姐看戏来,不知三姐来不来,寻个女婿不成材,歪戴帽子趿拉鞋,又吃烟,又打牌,闹得一家子过不上来。”[2](P287)民谣二:“月亮地,明光光,关住大门洗衣裳,洗的白,浆的白,嫁个汉子不成材,又吃酒,又打牌,好好日子过不来。”[3](P433)
实际上,在夫妻不平等的家庭中,解决夫妻关系紧张的最好办法就是妻子的忍受。夫妻感情笃深、生活完美的家庭在清代也是少数。华北地区一首民谣以夫妻对答的形式倾诉了各自的情感。“穷人难,穷人难,搬下纺车去纺棉,五更起,半夜眠,肚里无饱食,身上无衣穿,饥寒难忍,难忍饥寒。天明了,明了天,把你送到娘家去,在你娘家住几天,另寻一个富家男,停着吃,坐着穿,风风光光过几年。你说这话不是理,吃糠咽菜跟着你。”[3](P127)民谣虽然将夫妻不离不弃的真挚情感表达出来,但我们也不难体会出其中的无奈与煎熬。
二、谣谚对清代婆媳关系的描述
婆媳关系是清代家庭关系中最敏感、最受关注和最需要调解的家庭关系,婆媳关系的背后折射着或牵动着夫妻关系、父子(母子)关系、姑嫂关系、妯娌关系等诸多家庭关系,是父子关系、夫妻关系不平等的延伸和深层次的体现。女子嫁到夫家从属于丈夫,而丈夫作为儿子又从属于父母。在家庭中,媳妇的地位最低。她们不但要受丈夫的气,还要被公婆随意辱骂、驱使,甚至受到丈夫姐妹的欺负。媳妇在家庭中的不平等可想而知,民间集体精神中表达媳妇抱怨和抗诉的声音尤为强烈,谣谚多有同情媳妇的内容。民谣一:“新嫂嫂,脚儿小,才来三天就上灶,弄的东西味不好,惹得公婆都恼了;公一棒,婆一鞭,打得媳妇泪涟涟。”[3](P210)民谣二:“棉花车,响嗡嗡,媳妇是婆婆的刺眼钉。不给吃,不给喝,终日赶着去烧锅。老天好歹烧死你,给我儿子再娶个。”[3](P286)谚语也常有:“当一日闺女做一日官,当一日媳妇坐一日监”和“新娶的媳妇三日香,三天过了就遭殃”的说法。女子嫁到夫家,来到一个陌生的家庭环境中,与从未见过面的丈夫、公公、婆婆、小叔、小姑等一群陌生面孔的家庭成员生活在一起,又缺少夫妻感情、公婆关爱、小姑体贴,再加上终日繁重的劳作,媳妇感到在夫家如同“坐监”,确有身临其境的感受。
民间称女子丈夫的姐姐为“大姑”、“大姑子”,丈夫的妹妹为“小姑”、“小姑子”。民谚有“小姑多,舌头多,大姑子多,婆婆多”的说法,意思是说小姑经常到公婆去“告状”,说媳妇的坏话,在婆媳之间搬弄是非;大姑居然当起了媳妇的婆婆,代表自己亲娘直接管教、驱使媳妇。姑嫂关系成为婆媳关系的延伸,实质是父家长权力的扩大,是家庭关系中一种新的不平等。姑嫂关系紧张是婆媳关系紧张的另一种形式,媳妇对姑嫂关系不满和对小姑的怨恨也就在所难免。民谣一:“玫瑰刺,尖又长,嫁个小姑似虎狼。公婆堂上催做饭,小姑就叫裁衣裳。剪子未拿起,又要喝茶汤,一时答应慢,张口骂爷娘。我若回到娘家去,才知嫂子真难当。明天小姑也嫁人,他家的小姑更猖狂,到了那时莫悲伤。”[4](P342)民谣二:“小闺女,上梯子,老鸦啄你眼珠子。爹也喊,娘也喊,哥哥出来也是赶。嫂嫂说,啄了吧,要这小妮作什么。”[3](P433)
媳妇在夫家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身边缺少关爱和体贴,尽管遇到好的婆婆也无法减少对自己母亲的思念。媳妇虽然日夜盼望与母亲相见,但是回到娘家时也同样会遇到与自己嫂子关系紧张的问题。民谣一:“老柳树,开白花,三步两步到娘家。爹看见,接包袱;娘看见,抱娃娃;哥哥看见接匣匣;嫂嫂看见一扭架。嫂嫂你不用扭,前晌来了后晌走。”[3](P131)民谣二:“一个少妇刚十八,梳头裹脚上娘家。爹爹见了欢喜喜,娘娘见了笑眯眯,嫂子见了扭一扭。嫂子嫂子你别扭,不吃你家饭,不喝你家酒,当天来了当天走。”[3](P350)民谣道出了已婚女子回到娘家时,自己作为小姑与嫂子之间的紧张关系和矛盾冲突。
不仅姑嫂关系折射出婆媳关系的紧张,夫妻关系、母子关系也同样受到婆媳关系的牵连和影响而导致家庭不和。男子结婚娶了媳妇后,母子之间增加一层夫妻关系,为了强化家庭的赡养职能和孝的核心价值观,民间讽刺儿子只知道疼爱媳妇而不孝敬亲娘的谣谚更是广泛流传至今。如:“麻衣鹊,尾巴长,娶媳妇,不要娘”;“大公鸡,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把娘背在山倒后,把媳妇背在炕头上,烧饼果子细粉汤,不吃不吃又盛上”,等等。
夫妻感情笃深、相互关爱往往惹得婆婆不理解,甚至容易遭到社会上嘲讽,把这种男人夸张地比喻成“上炕认得老婆,下炕认得鞋”的愚人。社会上认为,在一个家庭中,如果丈夫过度疼爱妻子必然不能恪尽孝道,会导致父母得不到良好的赡养。民间这样的舆论压力更加导致媳妇在家庭中地位低下,而无法获得平等的体贴和关爱。
清代家庭中婆媳矛盾异常突出,民间流传着婆媳相互诅咒以发泄彼此怨恨的谣谚。婆婆认为:“早生儿子早得济,早娶媳妇早生气”;媳妇则盼着“白杨叶,哗啦啦,婆婆死了我当家”;“多年的老道熬成河,多年的媳妇熬成婆”。[3](P275)有的媳妇甚至唱道:“小纺车,呼啦啦,婆婆死了我当家,烙薄饼,炒丝瓜,上上门儿可吃吧。吃了个饱,撑了个楞,到了人群走不动。推也推不动,拉也拉不动,叫声大娘快救命。”[3](P350)
尽管清代婆媳关系比较紧张甚至常常出现家庭冲突,但是毕竟是“秤不离砣,媳不离婆”。大家还要在一个锅里吃饭,还要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民间舆论也非常注重劝导调和家庭矛盾,维护家庭的基本安定和秩序。清末民初河南一些地方民间流传一首《劝女歌》,它以一位女子母亲的口吻,以母亲叮嘱女儿的方式,讲到了女子嫁到夫家后如何处事:“进家门,学勤俭,孝敬公婆头一端。……小姑恶,婆母言,千万不可结仇怨;小姑本是外姓人,能在家里住几天;兄家女,弟家男,要比自家儿女一样看。东家借,西家还,要经公婆亲眼观;张家长,李家短,听见只装没听见;处妯娌,何尝难,世上哪有不明哩天,吊死媳妇有多少,哪有能报仇和冤。走娘家,看忙闲,休叫妯娌暗抱怨;归家去,问母安,哥嫂闲事不可管。能学孝,能学贤,要跟娘家争体面。”[2](P36)
《劝女歌》体现了社会上更多倾向于媳妇应学会恪守妇道,以自己的周全和忍让成就家庭的团结和稳定的民间集体精神。
三、谣谚对清代童养媳、寡妇与继母的态度
父母主持的包办婚姻仍是清代婚姻制度的核心内容,婚姻的男女当事人处于从属和被支配的地位,是要绝对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选择是家长的权利而不是婚姻当事人的意愿和标准。婚姻论财更是婚姻成立的关键要素,男家看重嫁妆,女方索要彩礼,导致清代社会上不可避免地出现大量的畸形的婚姻,甚至是婚姻悲剧。
童养媳和小女婿是清代一种常见的婚姻现象,童养媳又称为“待年媳”,婆家将幼女养大,待到成年再与其丈夫正式成婚。“农家不能具六礼,多幼小抱养者,谓之童养,男女长大,择日成婚。”(同治《新城县志》卷一《风俗》)清代社会上还有女子成年而其丈夫年龄太小,需要等到男子成年后再成婚的“小女婿”婚姻。
造成童养媳制度的根源在于买卖婚姻和婚姻论财,清代一些诗歌中写道:“古人重嘉耦,今人重财婚”;“西家昨聘妇,千金光烂烂”;“东家昨嫁女,资送纷缤繙”;“亦有贫女嫁,蓍簪青布裙,三日向暗壁,低头减容颜”。[5](P836)婚姻成为家庭财富与地位的交换手段,穷人没有丝毫的做人尊严。一些家庭因无法养活女孩或无力承受婚礼的压力,便把女儿作为童养媳嫁到婆家,因此,童养媳在婆家没有地位甚至是基本人格,可以被随意驱使、鞭打、辱骂、欺凌。
清代民间许多地方都流传着描写童养媳痛苦生活和表达同情的歌谣。民谣一:“小红草,傍花树,七岁上人家做媳妇。公公打,婆婆骂,掉下黄河淹死反也罢。”[4](P546)民谣二:“韭菜叶,尖又尖,童养媳妇实艰难。白日去耕地,黑夜去磨面。小姑见了瞪着眼,婆婆见了骂几番,丈夫打骂心更恨,不吃不喝谁可怜。”[2](P311)
童养媳的地位低下,在夫家受尽苦难,特别是婆母的虐待,其幼小心灵受到摧残。对于小女婿的婚姻现象民谣也多有表达。民谣一:“十八媳妇十岁郎,噙着眼泪在绣房,说是女婿年纪小,说是孩子不叫娘。”[3](P163)民谣二:“月亮弯弯两头尖,双脚伴郎自己眠,可恨爹娘婚早配,真如活人睡在死人边。”[2](P311)童养媳、小女婿是买卖婚姻的产物,是以牺牲婚姻当事人的幸福为代价的,民间许多歌谣给予控诉,体现了清代民众的集体精神中对这种婚姻生活充满了同情和无奈。
清代社会上不仅存在着女子因为娘家贫穷成为童养媳的悲剧婚姻,更有坚守贞操的寡妇凄凉的生活境况。由于统治者强调女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思想观念,以“好男不事二主,烈女不更二夫”作为社会行为榜样。男子亡故,女子再婚会低人一等,受到社会习惯势力的侮辱和歧视。在这种思想和势力的压迫下,一些妇女在丈夫死后坚守贞节,宁愿过着悲惨而凄凉的寡妇生活而不敢去追求新的夫妻生活。华北民谣说道:“小寡妇,十七八,掀开珠帘没有他。靴帽蓝衫床边挂,烟袋荷包没人拿。关上门,黑谷洞。开了门,满天星,擦着火,点上灯,灯看我,我看灯,看来看去冷清清。”[3](P355)
一些女子宁愿过着凄苦的生活而将孩子养大,盼望孩子长大后能有出息,也不枉费多年含辛茹苦的守寡生活,可是到头来却是:“老寡妇,去拾柴,有个儿子不成材,又喝酒,又赌财,赶集赶会到黑来,也不给老娘捎个烧饼来。”[4](P286)最后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更有一些妇女在丈夫死后,为了保持贞节,以身相殉。清代福建流行的一首民歌描写道:“闽风生女半不举,长大期之作烈女。婿死无端女亦亡,鸩酒在尊绳在梁。女儿贪生奈逼死,断肠幽怨填胸肊。族人欢笑女儿死,请旌藉以传姓氏。三尺华表朝树门,夜闻新鬼求还魂。”(俞正燮:《癸巳类稿》卷十三《贞女说》)
尽管社会上对女子守寡的生活给予很大的同情,但是“知重名节,以再嫁为耻”的价值观念在民间有较坚实的基础。民间常说:“嫁猪从猪,嫁狗从狗,嫁柴株伏地守。”一些地方谣谚甚至有“好马不备双鞍鞯,好女不嫁二夫郎”和“官凭印信私凭约,好女凭得守贞节”的说法。这些谣谚的广泛流传,说明民间百姓尽管对寡妇的凄凉生活充满同情,实际上仍然认为能不能守贞节是评价人妻人妇好坏的标准。之所以清代妇女守节守寡现象层出不穷,其中多有来自民间舆论和集体精神而形成的压力。
清代社会上寡妇再婚尽管受到蔑视,但是“因穷饿改节者十之八九”。女子再婚,男子再娶,随之出现了在一个家庭中不存在血缘关系的新母子关系,民间将这样的母亲常称为“继母”、“后娘”、“后妈”。俗谓以女与人为继妻者曰“填房”,民间有闺女宁扔进河里,也不做“填房”的告诫,因为继母难当,其对待非亲生子女的行为多为社会所非议。尽管有许多继母努力去承担起家庭母爱的责任,但是无论是血缘、感情还是心理上的隔阂,还是其实际上确有“非母爱”的行为,都会导致猜忌或抨击,因为人们通常认为:“山里的老鹳山上飞,没娘的孩子吃的亏。”清代民间谣谚对继母的态度基本上是劝诫、指责和控诉的。民谣一:“小公鸡,挠草垛,没娘的孩子真难过。同爹睡,爹打我;自己睡,猫咬我。娶个花娘又恨我,命我背谷去捣碓,出门碰见干姊妹,说几句话,掉几眼泪。跳井吧,井又深。跳河吧,河又长。扶着碓杵哭亲娘。”[3](P433)民谣二:“小白菜,地里黄,三岁两岁没有娘,跟着爹爹倒好受,就怕爹爹要后娘。人家吃面我吃汤,端着小碗泪汪汪;亲娘想我一阵风,我想亲娘在心中。”[3](P30)总而言之,就是:“蝎子尾,黄蜂针,最毒不过后娘心。”民间甚至认为男人娶了新妇后,对前妻生育的孩子也不会关爱,于是就出现“有了后娘就有后爷,铁打的心肠也随邪”,以及“有后妈,就有后爹”这样的谣谚。这类内容的谣谚在清代多地、多次出现,说明对待继母的态度已经成为民间普遍的共识,且其同情孩子和告诫后娘的内容也发挥着集体精神的约束作用。
谣谚对清代家庭生活中夫妻关系、婆媳关系紧张而形成的家庭矛盾或冲突,以通俗易懂的韵语形式进行了表达,对家庭中的童养媳、寡妇、继母这些特殊人群及其生活特质给予了总结和评说。谣谚关注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反复出现的问题,并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最简洁明了的文学形式进行了长久而广泛的传播。这些谣谚的民众认知度越高,越说明其具有集体精神约束的性质,其作用于社会的力量也就越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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