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李鸿章“避战保船”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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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李鸿章“避战保船”新探


许多中国近代史着作,在论及中日甲午战争时,无不指责李鸿章严令“避战保船”,致使北洋海军株守威海卫军港直至全军覆灭。近年来,笔者查考了有关档案史料,认为对李鸿章的上述指责是有待进一步商讨的。在此,本文专就李鸿章“避战保船”以及山东半岛战役威海卫之战的战役指挥等有关问题,略陈愚见,求教于专家。
战争与战局发展的简要评析
中日甲午战争是日本军国主义者发动的一场对华侵略战争。日军大本营总的作战方针是:以陆军主力在渤海湾内登陆,挺进直隶平原与清军主力决战,进而攻占北京迫订城下之盟。而“决战的结局首先取决于海战的胜败”(森松俊夫:《日军大本营》军事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51页。)即取决于日本海军能否在海上作战中摧毁“中国有优势的海军”,夺取黄海与渤海的制海权,以保证陆军主力在渤海湾内安全登陆。因此中国北洋海军在作战中,能否牢固地掌握黄海、渤海的制海权,关系着整个战争的胜败,其重要性是不可低估的。
1894年7月,中日海军的丰岛之战拉开了甲午战争的帷幕。9月17日,日本联合舰队在黄海北部袭击清提督丁汝昌率领的北洋海军,双方海上激战五个多小时,互有损失,其中北洋海军损失了五艘军舰。
但被日本海军看作“甚于虎豹”(《中东战纪本末大东沟海战》,见《中日战争》丛刊,(一)第169、69页。)的“定远”与“镇远”两艘主力铁甲舰犹存,这表明北洋海军还保存有一定的机动作战能力;日本海军未能完全掌握黄海与渤海的制海权。整个战局的天平,并没有完全倾斜向任何一方,胜负未见分晓。
但是,非常不幸的是,尽管中日海军在海上战场没有再度交手,但海上战场的主动权却轻易地落入日本海军之手。原因非常简单,修整之后的北洋海军没有在海上实施积极的机动,根本不打算争夺制海权或是造成对日方的海上威慑。
黄海海战后,日军大举进犯辽东半岛并发起了旨在全歼北洋海军的对山东半岛的攻势。而北洋海军在日军对辽东和山东半岛实施登陆的航渡阶段、换乘阶段和上陆阶段,未能主动迎击日军的登陆编队,错失了作战良机,且在客观上使日军比较顺利地完成了登陆行动。日本联合舰队司令长官伊东祐亨说:“如丁亲率舰队前来,遣数只鱼雷艇,对我进行袭击,我军焉能安全上陆耶!”(川崎三郎:《日清战史》第10编(下)第112页。)
海军舰队作为海上机动攻击力量,就是海洋上的野战军。海军舰队的威力和生命力就在于实施机动攻击,即使被迫处于防御地位时,它也必须到海洋上(而不是株守军港)去积极地寻找敌方的薄弱点,捕捉有利战机,以袭击战战法去攻击敌人。如上所述,北洋海军未能适时迎击日军的登陆编队,业已坐失了作战良机;而当受命退守威海卫基地后,面对日军对威海卫军港北洋海军集泊场海陆夹击的战役态势,北洋海军竟然避战保船,株守在港内,致使全军覆灭。
究竟是谁决定选择“避战保船”株守军港以致全军覆灭?
李鸿章主张“避战保船”之说见于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等私家着述。其主要证据是:1、李鸿章曾规定北洋海军“巡弋所及,西不过登州,东不过成山”,(《中东战纪本末大东沟海战》,见《中日战争》丛刊,(一)第169、69页。)2、李鸿章曾训斥丁汝昌“汝善在威海守汝数只船勿失,余非汝事也”。(《中东战纪本末大东沟海战》,见《中日战争》丛刊,(一)第169、69页。)
笔者认为,在研究李鸿章对北洋海军的作战指导时,仅据《东方兵事纪略》等书所提供的非官方材料,是欠稳妥的。我们更应该去引证《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和《清实录》等官方档案以及《李文忠公全书》等当事人的材料。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当时作战指挥系统的往来电报,它们是各级军事机关对战局和作战进行指挥处置的第一手材料,很有史料价值。
黄海海战后,李鸿章给丁汝昌的主要电报指示有:
1894年9月28日,令丁汝昌“督催修理各船早竣,以后专在北洋各要口巡击,倭犹有忌惮也。”(《李鸿章全集·电稿》(二),第105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以下同版)。)1894年9月29日,再令丁汝昌“师船速修,择其可用者,常派出口外,靠山巡查,略张声势。”(《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1894年10月2日,又令丁汝昌速将“定远”、“镇远”修整出海,指出“此二船暂往来威、旅间,日运兵船必不敢深入,关系北洋全局甚大。”(《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
1894年10月6日,电示丁汝昌:“鄙意出海可相机趋避,遥为牵制,彼运兵多船,稍有顾忌,当不敢深入也。”(《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1894年10月9日,电丁汝昌:“水师六船,何日出巡?须往来旅、湾之间,俾彼大队运船稍有牵制。”(《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1894年10月28日,电告丁汝昌“相机探进,不必言死拚。”(《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1894年11月6日,电示丁汝昌:“敌踪距旅若干里,旅本水师口岸,若船坞有失,船断不可全毁。”(《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1894年11月8日,又电丁汝昌:“旅顺警急,朝旨严催派兵往援,并令章高元八营渡海,唐仁廉赴旅督守。寇在门庭,汝岂能避处成海,坐视溃裂?”(《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着重号作者加的,下同。)
1894年11月22日,旅顺失守。11月27日,李鸿章电令丁汝昌等海陆将领:“旅失威益吃紧,湾、旅敌船必来窥扑,诸将领等各有守台之责。若人逃台失,无论逃至何处,定即奏拿正法。……有警时,丁提督应率船出,傍台炮线内合击,不得出大洋浪战,致有损失。”(《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1894年12月25日,电丁汝昌:“昨早成山报:日兵轮一在龙须岛,有小火轮欲度兵上岸。……应速统现有师船赴龙须岛、成山一带巡探,如日船少,即设法驱逐,否则,听其由后路包抄,则威危,而兵船无驻足之地,弟获罪更重矣。”(《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1895年1月13日,又电丁汝昌等将领:“■倭如犯威,必以陆队由后路上岸抄截,而以兵船游弋口外,牵制我师。彼时兵轮当如何布置迎击,水陆相依,庶无疏失。(《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1895年1月22日,李鸿章电令丁汝昌:“口外有无敌船?若敌船少,应出击,多则开往口门,与炮台夹击。(《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1895年1月23日,李鸿章电丁汝昌“若水师至力不能支时,不如出海拚战,即战不胜,或能留铁舰等退往烟台。”(《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
从上述电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李鸿章主张北洋海军“与炮台依护”,实行海陆协同作战;一旦情况紧急,应率舰出港在岛岸火力援应下与敌接战。李鸿章根本没有严令丁汝昌率舰队“株守军港”!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黄海海战后,北洋海军对日方仍有一定威慑作用,因此,李鸿章不同日方拚战,“保住军舰”的主张,是为了形成对敌之海上威胁,这是军事上的需要;它与消极地“避战保船”株守军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李鸿章没有严令北洋海军“避战保船”株守军港,那么,清廷的态度又如何呢?我们不妨查考清廷对丁汝昌的谕令:
1895年1月13日,李鸿章转达廷旨给丁汝昌,对战局作了正确的判断:“旅顺既为倭踞,现又图犯威海,意在毁我战舰,占我船坞,彼之水师乃可往来无忌,其谋甚狡。”(《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同日,再电丁汝昌:“昨因倭寇欲犯威海,已谕李鸿章等飞饬严防,第念海军战舰数已无多,岂可稍有疏失,若遇敌船逼近,株守口内,转致进退不得自由,应如何设法调度,相机迎击,以免坐困。着李鸿章悉心筹酌,饬令海军诸将,妥慎办理。”(《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1895年1月22日,廷旨:“闻敌人载兵,皆系商船,而以兵船护之,若将‘定远’等船齐出冲击,必可毁其多船,断其退路。此亦救急之策。”(《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1895年1月23日,廷旨电谕:“我海舰虽少,而铁甲坚利,则为彼所无,与其坐守待敌,莫若乘间出击,断其归路。”(《清实录》,第357卷,第12—13页。)1895年1月28日朝廷电谕,次日转电至丁汝昌:“此时救急制胜,舍断其接济、助台夹击,更无别法,决无株守待攻之理。”(《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2、10、23、35、91、129、140、219、304、345、366、369、345、367、393页。)
可见,清廷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坚决反对北洋海军株守军港!
李鸿章身兼直隶总督与北洋大臣二职,负责统辖北洋海军,是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的直接领导者,他并没有命令丁汝昌“避战保船”株守军港。而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朝廷,又从未下达株守之令,而是数次下令北洋海军出击。
经查证,笔者认为,擅自决定株守军港的,是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
丁汝昌为何采取“避战保船”株守军港之下策?
丁汝昌深知“株守军港”必然招致恶劣的结果。1895年1月中旬,丁汝昌与总教习马格禄等呈电李鸿章,汇报了他们对战局的看法:“汝昌、格禄早与刘镇及诸将等再三筹画,若远出接战,我力太单,彼船艇快而多,顾此失彼即伤敌数船,倘彼以大队急驶,封阻威口,则我船在外,进退无路,不免全失,威口亦危。若在口内株守,如两岸炮台有失,我船亦束手待毙,均未妥慎。窃谓水师力强,无难远近迎剿,今则战舰无多,惟有依辅炮台,以收夹击之效。查威旅海口情形迥异,旅顺口窄澳狭,船必候潮出口,非时不能转动,临阵不能放炮,既难依辅炮台,又实无益陆路。威海则口宽澳广,随时可以旋转,临敌可以攻击,事势不同。倘倭只令数船犯威,我军船艇可出口迎击,如彼大队全来,则我军船艇均令起锚出港,分布东西两口,在炮台炮线水雷之界,与炮台合力抵御,相机雕剿,俾免敌舰闯进口内。即使陆路包抄,南北两岸师船,尚可支撑攻击彼船。若两岸全失,台上之炮为敌用,则我军师船与刘公岛陆军,惟有誓死拚战,船没人尽而已。”(《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见《中日战争》丛刊,(三)第319—320页。)可见,丁汝昌完全清楚地知道株守军港必致“束手待毙”之恶果。
那么丁汝昌为什么明知故犯地采用株守军港之下策呢?
根据现有的史料,笔者推断,丁汝昌采用“株守军港”下策是与他当时身处“戴罪”的境况有重要的关系。
丰岛海战后,丁汝昌迭遭志锐、易俊、文廷式和安维峻等人奏参。8月26日,廷旨将丁汝昌革职,经李鸿章数次上奏恳求,方得以“暂免处分”,但日后“倘遇敌船猝至,有畏缩退避情事定按军法从事,决不宽姑。”(《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见《中日战争》丛刊,(三)第79页。)
黄海海战后,丁汝昌再遭众人奏参。11月16日,朝廷发布上谕:“近日旅顺告警,海军提督丁汝昌统带师船,不能得力,着革去尚书衔,摘去顶戴,以示薄惩。仍着带罪图功,以观后效。”(《革丁汝昌尚书衔带罪图功以观后效谕》,见《清末海军史料》,第580页。)11月22日,旅顺失守,26日朝廷再度有旨:“该提督(指丁汝昌——引者注)救援不力,厥咎尤重!丁汝昌着即革职,仍暂留本任,严防各海口,以观后效”。(《革丁汝昌尚书衔带罪图功以观后效谕》,见《清末海军史料》,第581页。)
在山东半岛战役中,丁汝昌始终处于戴罪留任、以观后效的境地里,情绪低落,难以自如地指挥战事。1895年1月24日,丁汝昌呈电李鸿章,说“至海军如败,万无退烟之理,惟有船没人尽而已。旨屡催出口决战,惟出则陆军将士寒心,大局更难设想。”(《丁提督来电》,见《中日战争》丛刊(四),第316页。)1月27日丁汝昌给威海绥巩军统领戴宗骞的一封亲笔信说:“……汝昌以负罪至重之身,提战余单疲之舰,责备丛集,计非浪战转生不足以赎罪。自顾衰朽,岂惜此躯?……惟目前军情有顷刻之变,言官逞论列曲直如一,身际艰危尤多莫测。迨事吃紧,不出要击,固罪;既出,而防或有危而不足回顾,尤罪。若自为图,使非要击,依旧蒙羞。利钝成败之机,彼时亦无暇过计也……”丁汝昌:《致戴孝侯书》,见《北洋舰队》。)
在进退无路、无以解罪的情况下,丁汝昌选择“株守军港”直至船没人尽,也算是一种上佳的解脱了。
综上述,北洋海军的覆灭,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李鸿章,其中情形十分复杂,理应深入探讨,至于李鸿章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对北洋海军作战的全盘指导问题,则已不属本文探讨之列了。
(资料来源:《福建论坛:文史哲版》198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