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甲午战前日本侵华活动与李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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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甲午战前日本侵华活动与李鸿章


日本经过明治维新,迅速走上了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同时也步入对外扩张之途。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便把侵略魔爪伸向我国神圣领土台湾与清朝存在着封建“宗藩”关系的琉球和朝鲜。这样,中日关系日趋紧张,交涉日渐频繁,李鸿章既然是中日交涉中的主要人物,剖析其对日态度的变化,对评价李鸿章是有意义的。

1874年,日本以台湾高山族人民曾经杀害琉球渔民为口实,发动侵略战争。2月初,大久保力通等人制订《台湾蕃地处分要略》,随后日本政府决定派遣“远征军”,侵略台湾。4月4日,日本政府任命柳原前光为驻华公使,同时成立蕃地事物局于长崎,任命西乡从道为征台事物都督,以美国人李仙得为顾问,又雇用英美轮船,备兵3600人在长崎待发。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闻讯,致信总署,总署与驻华美使交涉,希望其停止助日侵华,美国新任驻日公使宾格姆电令美国驻长崎领事:禁止“纽育号”船随日本政府去蕃地,停泊港中(《日本外交文书》第7卷,第56页。)。日本政府见美国态度有所变化,欲改变计划,但西乡从道坚持发动战争。   
5月初,日本侵略军在台湾社寮港一带登陆。中旬,日军自车城入山,攻竹社、凤口、石门诸社,高山族人民沿途狙击。下旬,西乡从道率日军大队至,破牡丹社,进行疯狂屠杀,引起高山族人民更加激烈的反抗。“数百人”退入深山老林,“时出狙击,日兵大沮”。6月初,西乡从道率军退踞龟山,造都督府,蓄意久占。
高山族人民一面坚持保卫家园的斗争,一面向地方官员“乞垂怜作主,保全数千生命”,并表示“用兵之日,各愿先行……”。闽浙总督李鹤年电告总署并北洋大臣李鸿章,清政府决定下令李鹤年与日本交涉退兵,“不得以番地异于腹地,遂听其肆意妄为也!”同时派沈葆桢带轮船兵弁前往查看,相机筹办。还责成总署照会日本政府,质问为什么侵略台湾。半个月以后,又授予沈葆桢钦差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以潘霨为帮办。
5月末,日使柳原前光至上海。柳原此次来华,企图以政治讹诈来挽救军事失利。6月初,潘■与柳原会晤,柳原提出退兵三项条件:“一曰:捕前年杀害我国之人民者诛之;二曰:抵抗我兵为敌者杀之;三曰:野蛮之性,今日从、明日背之风俗,诚属难制,故严设取缔之道,定使永远誓不劫杀难民之策”(《日本外交文书》第7卷,第106页。)。
6月中旬,沈葆桢、潘霨至台湾,一面与西乡从道交涉退兵,一面积极设防。
早在日军台湾登陆前,李鸿章曾写信给总署,建议:第一依据万国公法,要求美国中立;第二宜另派得力陆军数千,用轮船载至凤山、琅■附近,择要屯扎,为先发制人,若日军登陆,一面理谕情遣,一面整队以待,使敌无隙可乘(《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2卷,第24页。)。日军在台湾登陆后,李又写信给沈葆桢说,对付日本“办法亦不外谕以情理,示以兵威二语。”(《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第14卷,第4页。)当沈葆桢与他商调“洋枪队”时,李鸿章于6月24日不仅复信同意派驻防徐州之淮军武毅铭军赴台,还写信给总署,说明在台湾备战的必要性(《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2卷,第33页。),8月后,武毅铭军陆续开赴台湾。
从日军侵台以来,李鸿章一直坚持“谕以情理,以示兵威”,这种态度是积极的,特别是主动派出淮军赴台湾备战,应该给予肯定,它有利于维护领土主权完整。但要指出,李鸿章虽主张“示以兵威”,并不是真的要与日本作战,而是一种退敌的策略。7月7日,李鸿章写信给沈葆桢说:“尊处利器劲兵难遽备集,尚有未可决战之势,即派兵勇只在本境扎营操练,其气已吞敌人,而仍日与议和,以懈其志,彼断不可久持矣!”(《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第14卷,第11页。)当淮军赴台时,李鸿章又写信给沈葆桢“(淮军)只自扎营操练,勿遽开仗启衅,并饬唐定奎到台后进队不可孟浪。”李鸿章这种虚张声势的策略,起了抵制日本侵略的作用。唐定奎带淮军武毅铭军至台湾,扎营操练,军威甚盛,引起了西乡从道的不安,先后派翻译彭城、中倭营之美国人格赛尔者,探访“中国调兵何意?”(《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96卷,第14页;第97卷,第2页。)
7月下旬,柳原前光到达天津。李鸿章责问柳原退兵三项条件都已办完了,为何日本还不退兵?并责其无信,“今甫立和约,而兵临我境,你对不起我中国,且令我对不起我皇上百姓,若有约各国皆如是,天下岂不大乱了。”(《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2卷、第39页。)8月初,柳原入京与总署往返申辩,双方坚持不下。
9月初,大久保力通率李先得等人到北京。大久保在总署交涉中,态度蛮横,几致决裂。10月24日,声称不答应要求则归国,美、法、英等国公使出面调停,最后于31日《中日北京专条》缔结。
日本所以能够接受《北京专条》,主要是因为它当时实力不足,国内政局不稳,以致“外怵公论,内慑兵威,乃渐贴然就款”(《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24卷,第19页。),再加上日本尚未识破李鸿章虚声恫喝的退敌策略,以为真的要对日作战。事后李鸿章写信给文祥说:“柳原过津来谒,当即答拜,谈及前事谓鄙人主战,赖执事肯与议和。弟应之曰:我虽欲战,彼来则应之耳!绝无先自开衅之理,一笑而别。”(《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第14卷,第33页。)日本侵台未能得逞,但事后依据《中日北京专条》,加紧对清朝属国琉球的侵略。

琉球王国自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始臣服中国,“嗣后踰年朝贡,率为常例”,后来与清朝仍保有封建的“宗藩”关系。1876年,日本政府在该地设裁判官,谋求其引渡裁判事务。1878年5月,驻日公使何如璋函告李鸿章和总署,日本阻球入贡。李鸿章复信说:“琉球黑子弹丸之地,孤悬海外,远中国而近日本……受其贡而不能保其国,同为诸国所轻。若专恃笔舌与之理论……恐日本也未必就我范围,若再以威力相角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惟不暇,亦且无谓……”(《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8卷,第5页。)李鸿章又写信给总署评论了“子峨(如璋)向钧署所陈上中下三策”,并把希望寄托在资本主义列强的干涉上(《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8卷,第1页。)。日本悍然不顾,于次年春掳琉球王,将琉球改为冲绳县,总署束手无策。驻日公使何如璋向日本提出抗议,要求释放琉球国王,取消置县决定。4月26日李鸿章写信给总署,建议采纳郭嵩焘的意见,令琉球自主免贡,乘日本县令未到琉球之际,联合各国公评。同时建议及早整顿台湾之防,择知兵有威略者任之,“此则自固门户之要计,兼有伐谋制敌之远图。”(《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8卷,第27页。)显然李鸿章对琉球问题,与四年前对台湾的态度不同。
5月23日,日本拒绝何如璋撤回琉球县令的要求,宣布不惜使用武力。清政府被日本恫喝住了。
月末,美国前总统格兰特来华游历,奕䜣、李鸿章先后请他调停琉球问题。7月初,格兰特到日本,受到朝野款待,向日本政府转达中国意见。日本政府坚持己见,格兰特写信给李鸿章,建议撤销何如璋发出的抗议照会,然后两国直接谈判,“商议万全之策”(堀川武夫《日本外交百年史》上卷,三教书院1941年版,第40页。)。12月,日本政府派出浪人竹添进一来华活动,李鸿章与其交涉,无结果。1880年2月,日本外务卿井上馨向何如璋提出日本“情愿退让,拟以琉球南岛归中国,中岛归日本……”随后竹添提出修改商约,许日人进入内地卖洋货,运土货要求,又声称“许之则进京,传国命于宊户玑公使与尊署(总署)妥议办法”。李鸿章不敢率臆擅断,请示总署办法。4月,竹添进京,与总署谈判,总署提出“中部归琉球,复立国君”,竹添表示日本“决不能从”。8月,中俄伊犁交涉处于紧张阶段,日本向清政府呈递《琉球事节略》,重申竹添原意,总理衙门大臣沈桂芬等与之进行谈判。
李鸿章趋向妥协,写信给总署说:“如准所请似应由中国仍将南部交还球王驻守。藉存宗祀。庶两国体面稍得保全。至酌办条约,允俟来年修改时再议。倘能就此定论,作小结束,或不于俄人外再树一敌。是否有当,尚祈卓裁”(《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11卷,第29页。)。总署接受李鸿章的意见,准备于琉球南岛“置立君长官吏”,明年与日本修改商约(《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2卷,第8页。)。10月中旬,中俄关系缓和,李鸿章又写信给总署,言此事“似以宕缓为宜。言者虽请速结球案,究未深悉其中曲折。即使俄人开衅,似无须借助日本,而日本畏忌俄人最深。其隐衷亦难于合从。中国之力实不敌俄,宁可屈志于俄,亦何必计及日本之有无扛帮耶!若照现议球王不复,无论另立某某,南岛枯瘠不足自存,不数年必仍归日本耶!若由中国另行设官置防,徒增后累,而以内地通商均沾之实惠。易一瓯脱无用荒岛,于义奚取!”(《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11卷,第38页。)10月下旬,总署与日使议结《球案条约》及《加约》,中日“平分”琉球,冲绳以北属日本,官古、八重山二岛属清国,日本在华通商与各国一体均沾。该约议结后,言官议论纷纷。陈宝琛称“琉球不宜遽结,旧约不宜轻改”;张之洞称“日本商务可允,球案宜缓”。11月11日,李鸿章上《妥筹球案折》,认为“琉球初废之时,中国以体统攸关,不能不亟与理论,今则俄事方殷,中国之力暂难兼顾,且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惟有用延宕之一法最为相宜。……俟俄事既结,再理球案,则力专而势自张。……其《球案条约》及《加约》曾声明由御笔批准,于三个月限内互换,窃谓限满之时,准不准之权仍在朝廷,此时似宜用支展之法,专听俄事消息,以分缓急……”(《李忠公全书·奏稿》第39卷,第1页。)清政府接受他的建议未与日本签约。1881年冬,日本驻天津领事竹添又向李鸿章提出议结球案问题,竹添意“仍照前议分割南二岛,但加使,琉球国王尚泰子若亲属徙居南岛,转籍中朝,仍受册封,以合兴灭继绝之义。”李鸿章谨依奕䜣前答香港英督之说,“拟将中南二岛仍给尚姓,或议明琉球仍系两属,嗣后中日两国共为保护,似于日本面上亦得转■。该领事自称力不能及,怏怏辞去。”(《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13卷,第1页。)1882年8月30日,竹添又来谈球案,李鸿章“坚持保定原议,明以告之。”竹添力拒不可。李鸿章“复将(黎)莼斋(即黎庶昌笔者)所陈分割首里王城附移南岛。藉存琉祀,聊备一说,以引逗之。”1883年2月,日本外务省官员松方向驻日使黎庶昌表示“琉球能复尚氏,照常封贡,……但专属日本”。李鸿章表示“目前封贡虽复,异日或藉端要挟停止封贡又将如何?”望总署妥议(《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15卷,第59页。)。
在日本并吞琉球后,李鸿章开始主张允琉球自立;继之将希望寄托在格兰特的调停上;格兰特调停失败后,准备对日争得琉球南岛交还球王,藉以存祀,而不准改约,这表现了李鸿章在琉球问题上对日本的妥协退让。追究其原因:一是对属国不重视,二是当时正处于中俄伊犁交涉当中,不愿俄人之外“再树一敌”,而俄事稍缓,李鸿章主张琉球问题行“支展之法”,不与日本签约的做法是正确的。“俄事既以约定”之后,李鸿章坚持“以中南二岛仍归尚姓”,助其“复国立君”,因为这时李鸿章尚认为:“中国兵力饷力十倍日本,自忖可以制之。”(薛福成《庸庵外编》第8卷,第64页。)同时他深知当时日本政局不稳,“内变将作。”(《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39卷,第4页。)如果说李鸿章在琉球问题上很积极,也并非事实。在清朝平定朝鲜“壬午兵变”之后,有人主张“宜乘此声威,特派知兵大员驻扎烟台,相机调度,厚集北洋战舰,分拨出洋梭巡。为扼吭拊背之谋,其驻朝水陆各军暂缓撤回,以为犄角,责日本以擅灭琉球,肆行要挟之罪,日人心有所惮,球案易于转■。李鸿章则认为跨海远征之举莫切于水师,今中国水师尚未练成,责日本■灭琉球尚非其时。
1885年春,中日天津谈判,李鸿章未提及琉球悬案问题,《中日天津约》签订后,伊藤博文约李访日,琉球问题“便可相让”,李鸿章以“法事未了,碍难分身”辞。

朝鲜自古以来与中国有密切关系,直到清朝时两国还存在着封建的“宗藩”关系。朝鲜与满族发祥地毗连,所以,朝鲜遭到外国资本主义侵略时,引起清政府的关注。
1876年2月,日本强迫朝鲜缔结《江华条约》,日本承认朝鲜为“自主之邦”,朝鲜对日本开放通商,日本侵略势力侵入朝鲜。这时俄国势力欲南下入朝鲜,美、英、德等国也要与朝鲜建立通商关系,面对着复杂局面,清政府于1881年2月下令,由李鸿章及出使日本大臣与该国通递文函“相机开导”(《清季外交史料》(光绪朝),第25卷,第2页。)。李鸿章不是帮助朝鲜坚持独立自主,而是让朝鲜与各国普遍建立外交关系,相互制约,以保全朝鲜。他建议朝鲜“似宜用以敌制敌之策,次第与泰西各国立约,藉以牵制日本。……并可杜俄人之窥伺。”(《李文忠公遗集》第5卷,第19页。)在各国的威逼与李鸿章建议之下,朝鲜政府与各国签订通商条约。由于资本主义列强的侵入,朝鲜半殖民地化大大加深,政治、经济发生急剧变化,各种矛盾激化。日本“谋专制朝鲜,朝臣阴附日人者亦复不少。”
1882年7月23日,朝鲜发生兵变,驻日公使黎莼斋电告署理直隶总督北洋大臣张树声,“称朝鲜乱党突围日本使馆,打死一人,伤数人,日本使臣花房义质乘英舰逃回本国;继称日本兵船即赴朝鲜,中国似宜派兵船前往观变”。张树声派丁汝昌、马建忠率兵船前往朝鲜,并写信与李鸿章商议调兵问题(时李守母孝在家乡)。李鸿章“诚恐星星之火浸成燎原”,“令马、丁二君带兵船速往,少作声势,帮同朝鲜君臣弹压,缉拿魁首;一面商劝日本员将勿遽动兵……。至调派陆军,尤须妥筹。……或可号称陆军继至,先声后实……鄙见商办得法,可无战事,仍是上年台湾成样耳。”(《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第20卷,第26页。)表示踌躇不前。
8月20日,吴长庆率庆军抵朝鲜南阳马山港口,时日军舰七艘达仁川,陆军分屯汉城南门外,“花房义质责送乱人,要七事立约,势张甚。我师至,日兵遁回仁川”。25日,吴长庆亲督大队入汉城,镇压了“兵变”,使朝鲜宗社危而复安。由张树声迅速派兵赴朝鲜,使日本始终未敢搀越,中日军队免于冲突,事后日本迫使朝鲜签《仁川条约》,日本侵略势力进一步侵入朝鲜。
李鸿章为了对付日本,采取一系列措施。第一,派兵驻扎朝鲜;第二,帮助朝鲜练兵;第三,举荐德国人穆麟德为朝鲜税务司,协办朝鲜外交。但日本对朝鲜侵略步步加紧,中法战争时期,“朝鲜君臣为日人播弄,执迷不悟,每浸润于王。王亦深被其惑,欲离中国,更思他图。”1884年12月4日,朝鲜开化党发动政变。次日,日本公使竹添带兵入王宫,囚国王,杀闵台镐等六大臣。“外署均换日党”。朝王请清朝驻军往救。12月6日,吴兆有等知会日公使入宫保护,日兵先发枪,双方激战,日军战败退出王宫,日使焚公使馆,走仁川,井上馨带兵千人至朝鲜。开化党发动政变及中日两国军队发生冲突的消息传来,清政府决定派吴大澂前往查办。同时由李鸿章飞檄吴兆有等,传知该国,静候大员往查,并饬该提督等,当与日本使臣商办,勿为所欺,亦勿遽与日人开衅。并于12月10日电报总署“倭情叵测。明系乘中法有事,寻衅图朝,恐祸更烈于越南。……应请旨敕南洋派出五船及北洋二船会齐东驶朝鲜,援应弹压;以敌法船不是,以遏倭谋尚足壮声势。”(《中日战争》丛刊,第1册,第382页。)随后,又请总署径电日本外务卿,说明两国军队冲突“非出政府意”。当清政府决定派吴大澂赴朝鲜查办后,李鸿章上奏清廷说:“臣等连日筹商,揣度日本政府遽未必有开衅之意,似未便多调陆队,致启其疑。……总之,以查办朝鲜乱党为名,立意不与日人开衅”(《中日战争》丛刊第1册,第406页。)。在日本与朝鲜缔约过程中,1885年1月8日,吴“大激入政府,责其宜查乱党,不可草草立约;与井上辩数语,略示干预之意。”(《中日战争》丛刊第1册,第454页。)李鸿章认为吴大澂此举“极得机势”,体现了他对朝鲜“若即若离”的一贯政策。
1885年2月末,传来日本将派伊藤博文来华议事的消息,3月11日,清政府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日使会议、吴大澂会同商议。同时指示李鸿章“酌斟机宜,与之辩论”。4月3日,李鸿章等与伊藤等日本使臣开始谈判,伊藤提出三项要求:一撤回华军,二议处统将,三偿恤难民。经过反复争辩,达成中日双方同时从朝鲜撤兵的协议,即通常所称《中日天津条约》,但对议处统将,偿恤难民二节,李鸿章认为“一非情理,一无证据”,本可置之不理,而伊藤等呶呶不休,终以个人名义“行文戒饬”统将,满足了日使的要求。对于“偿恤难民”一事,待访查明确,取具供证,“定照中国军法从严拿办。”通过《中日天津条约》的签订,日本取得与清朝在朝鲜的同等地位。
李鸿章对待朝鲜执行“若即若离”政策,既不肯放弃清政府的宗主权,又不对它承当保护的义务。他如此小心翼翼回避对日矛盾,固然有客观原因——当时处于中法战争时期,但主要是他感到中国实力不足以对付日本。就在清朝平定“壬午兵变”之后,有人建议清政府派兵东征日本,责其归回琉球,清廷令李鸿章筹议,李鸿章则认为日本船炮足与我相敌,“未敢谓确有把握。”《中日天津条约》签订,李鸿章致函总署说:“该使(伊藤)久历欧美各洲,极力摹仿,实有治国之才,专注意于通商睦邻富民强兵诸政,不欲轻言战事、并吞小邦,大约十年内外日本富强必有可观,此中土之远患,而非目前之近忧,尚祈当轴诸公及早留意是幸!”(《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第17卷第8页。)
可见,李鸿章已看到日本是潜在的威胁,他在甲午战前致刘秉璋函中即有“英、法、俄、德虽强,不如日本,日本将雄长亚洲”之语(刘声木《苌楚斋三笔》第4卷,第11页。),而早期的淮军将领逐渐凋谢,李鸿章有孤家寡人之感,淮军暮气已深,海军又属新练,实不敌日本,遂产生怯日心理。所以到中日甲午战争时期,他竭力避战,并非偶然。
(资料来源:《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