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虚词研究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陈燕:《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虚词研究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陈燕:《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虚词研究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虚词研究
陈燕
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2011级硕士生
摘 要:二十世纪以来新发掘出来的出土文献,尤其是简帛文献,为我们语言文字研究提供了极为珍贵的材料。《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这批竹简的埋藏时代是战国晚期,未经流传,客观而真实地保留了战国晚期那个时代的语言面貌。因此本文就是对这批可贵的“同时材料”进行虚词研究,从而发现这批简当中的一些虚词使用特点,进而为我们汉语史的研究注入新鲜的活力。
关键字:上博二;虚词研究;虚词特点
19世纪20年代王国维先生提出的“二重证据法”对20世纪中国学术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所谓“二重证据法”就是“纸上之材料”与“地下之新材料”相互印证的研究方法。我们在进行汉语史的研究时也应该注重运用这种研究方法,20世纪以来出土的简帛文献就为汉语史的研究提供了极为真实的语料,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1994年购于香港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多为古佚书,内容涉及哲学、文学、历史、宗教、政论等领域,下葬时间当在战国中晚期。这批简帛材料长期埋于地下而未经流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语言面貌,是我们进行汉语研究的珍贵材料。
汉语不像印欧语言那样具有丰富的形态变化,虚词(和语序)成了汉语表示语法意义的主要手段,所以虚词在汉语中的地位显得极其重要。本文试着对《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中的虚词进行封闭式穷尽式的研究,希望通过这种方法来了解那个时代的虚词使用情况以及虚词的演变情况,希望能为推动上古汉语虚词的研究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文所用版本为200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马承源主编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以下简称《上博二》)。《上博二》共分为七个部分:《民之父母》、《子羔》、《鲁邦大旱》、《从政》(甲篇)、《从政》(乙篇)、《昔者君老》、《容成氏》。下文所引简文后括弧内的数字为该简的序号,为了行文简洁,本文分别用数字1-7来代替。[1]
本文的虚词判定主要依据何乐士等编的《古汉语虚词通释》,研究範围仅限虚词,同一字的实词用法不在统计之内(简文残断,无法正确理解其义者也不计入)。文中符号代表的含义如下:“□”表示原简字迹漫漶无法识别者,一“□”表示一字;字外加“□”表示根据上下文补出的文字;“◎”表示原简残断。为排印方便,原简中生僻的异体字、古今字和通假字一律改为通行的正字,重文号、合文号一律分开书写。本文所引用的例证均以《上博二》的释文为基础,但是部分也有笔者个人的意见。下面是《上博二》中虚词的使用情况。
一 助词
助词用于句首、词的首尾或结构之中。助词独立性最差,本身具体含义不大明显,主要用于表示或强调一种语气、状态;标誌重言;区别词性;变换或组成某种结构等。《上博二》中共有七个助词:之(133)[2]、有1[3](3)、所(8)、者(35)、是1(3)、夫1(5)、思(1)。具体分析如下:
1.之
“之”字用作助词共出现了133次,多用于把修饰成分与中心词连接起来,组成偏正结构的名词性短语,表示前后两项的各种关係。例如:
(1)《诗》曰:“凯俤君子,民之父母。”(1.1)
(2)敢问何如而可谓民之父母?(1.1)
(3)“三无”乎,无声之乐。(1.5)
“之”也可以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形成【主语·之·谓语】的句式,可用作主语、宾语、複句中的分句以及语段中的句子。例如:
(1)尭之取夋、俊、舜也,从诸卉茅之中。(2.5)
(2)先王之游,道不奉
陈燕:《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虚词研究,王则亦不大
陈燕:《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虚词研究。(2.7)
他如:1.2,1.4,1.6,1.7,2.1,2.2,2.3,2.6,3.2,3.3,4.1,4.9,4.13,5.1,5.4,5.5,6.1,6.4,7.1,7.5,7.6,7.7,7.11,7.12,7.14,7.20,7.22,7.27等。
2.有1
“有1”用作助词共2次,它一般用在朝代名、国名、部族名、姓氏等专有名词之前,也可用于某些名词前,另外,还可以用于单音节形容词或象声词之前,我们一般称其为词头,不译。例如:
(1)四方有败,必先知之。(1.2)
(2)游于瑶台之上,有
陈燕:《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虚词研究衔卵而错诸其前,取而吞之。(2.11)
3.所
“所”用作在助词共出现8次,“所”字与后面的动词构成一个“所”字结构,语法功能相当于一个名词性短语,此时才能充当句子成分。例如:
(1)凡此七者,政之所治也。(4.9)𦖞
(2)从政所务,敬、誂、信,信则得众,誂则远戾。(4.10)
(3)有所有余而不敢尽之。(4.14)
他如:1.3,1.4,7.48等。
4.者
“者”用作助词共出现35次,“者”是一个起辅助作用的虚词,不能独立作句子成分,需放在其他动词后面,构成“者”字结构,使其成为句子的一个部分,一般译为“······的人(事或物)”等,例如:
(1)三王者之乍也,皆人子也。(2.9)
(2)昔三代之明王之有天下者,莫之余也(4.1)
“者”用在名词之后,複指主语,表示语音上的停顿,同时有引出下文的作用,可不译出,例如:
(1)诗之所至者,礼亦至焉。(1.4)
“者”与数词相结合,构成名词性的“者”字结构,此结构所指称的对象,一般见于上文。例如:
(1)凡此七者,政之所治也。(4.9)
“者”与表示时间的词相结合,构成名词性的“者”字结构,表示某一段时间,当“······的时候”讲,都是和副词“昔”连用,表示过去的某一时段,相当于“从前”、“以往”。
(1)孔子曰:昔者而殁世也,善与善相受也。(2.1)
他如:1.3,2.13,6.1,7.3,7.5,7.11,7.13,7.16,7.18,7.19,7.22,7.30,7.34等。
5.是1
“是1”用作助词共出现3次,它用在宾语和动词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宾语的目的。例如:
(1)何诗之是迡?(1.8)
(2)唯哀悲是思,唯邦之大是敬。(6.4)
6.夫1
“夫1”用作助词共出现5次,常用在句首,表示一种概述事物的特徵或阐发议论的语气,常把其称作发语词。例如:
(1)如夫政刑与德,以事上天,此是哉。(3.3)
(2)若夫毋薆珪璧币帛于山川,毋乃不可。(3.3)
(3)夫山,石以为肤,木以为民。(3.4)
(4)夫川,水以为肤,鱼以为民。(3.4)
(5)民皆以为义,夫是则守之以信。(4.1)
7.思
“思”用作助词只出现1次,它用在动词之前,起加强语气的作用,可不具体释出,例如:
(1)思役百官而月请之。(7.3)
二 副词
副词常用来修饰、限制动词、形容词词语,有时也修饰名词性谓语或整个句子,表示程度、範围、时间、方式等语法意义。判断一个词是否是副词,既要依据语法功能,又要依据词彙意义。我们把《上博二》中的副词分为六类:否定、肯定副词(11),时间副词(13),谦敬副词(2),情态副词(12),範围副词(6),程度副词(2),具体分析如下:
(一)否定、肯定副词
否定、肯定副词表示对所陈述的事情或状态的否定、肯定态度。《上博二》中有11个否定副词,1个肯定副词。否定副词有:无(37)、不(106)、莫(1)、非(1)、毋(13)、否(1)、弗(2)、亡(11)、未(1)、勿(2);肯定副词有:必(12)。
1.无
“无”用作否定副词共出现37次,表示对动作行为或存在事实的否定,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没”、“没有”等。例如:
(1)“三无”乎,无声之乐,无体之体,无服之丧。(1.5)
(2)公岂不饱粱飤肉哉也,无如庶民何?(3.6)
(3)君子不宽则无以容百姓。(4.5)
(4)不恭则无以除辱;不惠则无以聚民。(4.6)
他如:1.6,1.7,1.8,1.10,1.11,1.12,1.13,4.7,4.15,7.6,7.18,7.29等。
2.不
“不”用作否定副词共出现106次,大多用在动词、形容词前面,也可以用在名词谓语之前,表示对动作、行为、意愿、能力和性质状态的否定,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不”、“没有”。例如:
(1)君子以此横于天下,繫耳而听之,不可得而问也。(1.6)
(2)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1.8)
(3)而其父贱而不足偁欤?(2.9)
(4)子不为我图之?(3.1)
他如:1.10,2.7,3.2,3.4,3.5,3.6,4.5,4.6,4.7,4.8,4.9,4.11,4.12,5.1,5.2,5.3,5.6,6.3,6.4,7.1,7.3,7.4,7.6,7.16,7.18等。
3.莫
“莫”用作否定副词只有1例,放在动词、形容词之前,表示否定某种状态或没有发出某一动作,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不”、“没有”。例如:
(1)其莫仁而划于倍,背而生,生而能言,是禹也。(2.9)
4.非
“非”用作否定副词只有1例,用在动词谓语或名词谓语之前,表示对动作行为或事物的否定,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不”、“不是”。例如:
(1)尔闻巷路之言,毋乃谓丘之答非欤?(3.3)
5.毋
“毋”用作否定副词共出现13次,常用在动词前,表示对动作行为进行否定,多用于表示禁止或劝阻,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不要”。例如:
(1)邦大旱,毋乃失诸刑与德乎?(3.1)
(2)毋弃、毋号、毋贼、毋贪。(4.15)
(3)毋占民歛则同。(5.2)
他如:3.2,3.3,3.4,4.19,7.20等。
6.否
“否”用作否定副词只有1例,用于对话中表示否定。用在句首,有强调个人认识的修辞色彩,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不”、“不对”、“不是这样”。例如:
(1)子赣曰:“否也,吾子若重名其欤?(3.3)
7.弗
“弗”用作副词共出现2次,用在动词、助动词前,表示对一般行为的否定。例如:
(1)其乱,王余人邦家土地,而民戓弗义。(4.2)
(2)有所不足而不敢弗◎(4.14)
8.亡
“亡”用作否定副词共出现11次,表示对动作行为或存在事实的否定,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没”、“没有”等。例如:
(1)怲则亡亲。(4.8)
(2)太乃亡闻、亡听,不闻不令。(6.4)
他如:7.3,7.16,7.30,7.41,7.46,7.48,7.53。
9.未
“未”用作否定副词只出现1次,用在被修饰的动词之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不”、“没有”。如:
(1)受不知其未有成政,而得失行于民之朕也。(7.52)
10.勿
“勿”用作否定副词共出现2次,用在动词之前,表示禁止或劝阻,或者表示对动作行为的否定,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不”、“没有”。如:
(1)虽君亡道,臣敢勿事乎?(7.46)
(2)虽父亡道,子敢勿事乎?(7.46)
11.必
“必”用作肯定副词共出现12次,用于谓语之前,表示对事实趋势的一种肯定推测或表示某种必要性,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必须”、“必定”。如:
(1)民之父母乎,必达于礼乐之洍。(1.1)
(2)四方有败,必先知之。(1.2)
他如:3.4,3.5,4.12,4.13,4.15,4.18等。
(二)时间副词
时间副词表示动作行为或事件发生的时间状态。《上博二》中的时间副词有13个:先(2)、既1(8)、将(7)、昔(7)、每(1)、终(1)、乃1(36)、再(1)、始(13)、卒(1)、已(4)、遂(3)、今(1)。
1.先
“先”用作时间副词共出现2次,用在动词之前,表示时间顺序在前面,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首先”、“最先”、“预先”。如:
(1)四方有败,必先知之。(1.2)
(2)壅戒先匿,则自忌始。(5.1)
2.既1
“既1”用作时间副词共出现8次,常用在动词之前,表示动作行为的完结,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的以后”、“已经”。如:
(1)“五至”既闻之矣,敢问何谓“三无”?(1.5)
(2)㙑(禹)既已受命。(7.23)
他如:1.13,7.28,7.29,7.30,7.37等。
3.将
“将”用作时间副词共出现7次,用在动词或介词之前,表示事情将要发生,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将要”。如:
(1)商也,将可教诗矣。(1.8)
(2)如天不雨,石将焦,木将死。(3.4)
(3)如天不雨,水将涸,鱼将死。(3.5)
他如:7.50,7.53等。
4.昔
“昔”用作时间副词共出现7次,常用在句首,表示过去的时间,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从前”、“过去”。“昔者”经常连用,意思不变。如:
(1)昔者而殁世也,善与善相受也。(2.1)
(2)昔三代之明王之有天下者,莫之余也。(4.1)
(3)昔者君老,太子朝君。(6.1)
他如:7.6,7.13等。
5.每
“每”用作时间副词仅出现1次,用在动词、介词或全句之首,表示“每一次”之义,, 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每次”、“每逢”、“总是”。如:
(1)吾闻夫俊、舜、夋其幼也,每以寺其言。(2.4)
6.终
“终”用作时间副词仅出现1次,放在动词之前,表示动作行为的最终结果,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最终”。如:
(1)游于串咎之内,终见芺攼而荐之。(2.12)
7.乃1
“乃1”用作时间副词共出现36次,用在谓语之前,主要表示在某种情况之后,紧接着又出现了另外的情况,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于是)就”。如:
(1)游于串咎之内,终见芺攼而荐之,乃见人武(2.12)
(2)与之言礼,悦敀以不逆。尧乃悦。(7.8)
他如:3.4,7.14,7.17,7.18,7.19,7.22,7.23,7.25,7.26,7.27,7.28,7.29等。
8.再
“再”用作时间副词仅出现1次,常用于动词之前,表示同一动作行为的多次重複,经常以“再三”连用来表示,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不断”、“多次”。如:
(1)母弟送,退,前之,太子再三,然后竝听之。(6.1)
9.始
“始”用作时间副词共出现13次,多用在谓语之前,也可用在全句之首,表示动作行为的开始,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开始”。如:
(1)于是乎始语尧天地人民之道。(7.8)
(2)舜于是乎始免刈斸耨锸。(7.14)
他如:7.21,7.25,7.26,7.27,7.29等。
10.卒
“卒”用作时间副词仅出现1次,常用在谓语前,表示事情经过一段发展变化后,最终出现了某种结果,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最终”、“终于”。如:
(1)尧为善与贤,而卒立之。(7.13)
11.已
“已”用作时间副词共出现4次,放在谓语动词之前,表示事情的完成,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已经”。如:
(1)禹既已受命。(7.23)
(2)臯陶既已受命,乃辨阴阳之气。(7.29)
他如:7.37等。
12.遂
“遂”用作时间副词共出现3次,表示动作行为準备达到的最后结局,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最终”、“竟然”。如:
(1)臯陶乃五让以天下之贤者,遂称疾不出而死。(7.34)
(2)遂迷,而不量其力之不足。(7.37)
(3)遂逃,去之苍梧之野。(7.41)
13.今
“今”用作时间副词仅出现1次,用在句首或谓语之前,表示时间,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如今”、“现在”。如:
(1)今受为无道,闻者百姓。(7.50)
(三)谦敬副词
谦敬副词表示尊敬对方的意义。《上博二》中共出现了2个谦敬副词:敢(10)、请(1)。
1.敢
“敢”用作谦敬副词共出现10次,这是一个表敬副词,与“请”一样用在动词前,表示对对方的尊敬,还可以表示有胆量去从事某种事情,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敢于”。如:
(1)敢问何如而可谓民之父母?(1.1)
(2)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1.8)
他如:1.3,4.14,7.18,7.22等。
2.请
“请”用作谦敬副词仅出现1次,用在动词前,表示说话人对对方的敬意,还可以表示说话人的希望或请求。如:
(1)四海之外皆请贡。(7.20)
(四)情态副词
情态副词表示动作行为或状态的方式及说话人的态度、语气等,《上博二》中共有12个情态副词:亦(10)、其(6)、或(3)、何(3)、乃2(4)、如(1)、岂(1)、各(2)、速(2)、亲(1)、又(3)、若(1)。
1.亦
“亦”用作情态副词共出现10次,常用在谓语之前,在句中作状语,通常表示人与人、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类同关係,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也”。如:
(1)志之所至者,诗亦至焉。(1.3)
(2)王则亦不大
陈燕:《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虚词研究。(2.7)
他如:1.4,2.9,4.4等。
2.其
“其”用作情态副词共出现6次,用在句首或谓语之前,可表示估计、推测或询问,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大概”、“可能”。还可表示反诘语气,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难道”。如:
(1)俊、舜、夋其可谓受命之民矣,俊、舜、夋,人子也。(2.7)
(2)九邦者其可来乎?(7.47)
他如:1.9,4.17,4.18,7.48等。
3.或
“或”用作情态副词共出现3次,用在谓语之前,表示不敢肯定,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也许”、“恐怕”。如:
(1)其欲雨戓甚于我,何必恃乎名乎?(3.4)
他如:2.5,3.5。
4.何
“何”用作情态副词共出现3次,“何”用在动词谓语之前,多表示反问,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为什么”,常与一些助动词或其他副词一起用在动词之前,如,“何能”、“何足”、“何必”等,大都表示反问,可根据文义灵活译出。
(1)其欲雨戓甚于我,何必恃乎名乎?(3.4)
“何”还可以与“如”、“若”连用作“何如”、“何若”,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怎么样”。如:
(1)如俊、舜、夋在今之世则何若?(2.8)
他如:3.5。
5.乃2
“乃2”用作情态副词共出现4次,用在反问句中,起加强反诘的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岂”、“难道”、“怎么”。如:
邦大旱,毋乃失诸刑与德乎?(3.1)
“乃”也可以表示前后两件事情在情理上是逆转相悖的,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却”,如:
(1)太子乃亡闻、亡听,不闻不令。(6.4)
他如:7.13。
6.如1
“如1”用作情态副词仅出现1次,用在动词之前,表示与某种情况相近,或者对某一事实不敢肯定,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好像”。如:
(1)不知刑与德,如毋薆珪璧币帛于山川。(3.2)
7.岂
“岂”用作情态副词仅出现1次,常用在谓语之前,表示反问或揣度,句末常有“哉”、“乎”、“耶”等与它相呼应,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难道”。如:
(1)公岂不饱粱飤肉哉也,无如庶民何?(3.6)
8.各
“各”用作情态副词共出现2次,用在谓语之前,表示动作行为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事者共同发出的,或者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事者共同具有某种属性,如:
(1)尔司,各恭尔事,发命不夜。(6.4)
(2)上下贵贱,各得其世。(7.5)
9.速
“速”用作情态副词共出现2次,常用在动词或形容词谓语前,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疾促,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赶快”、“很快”。如:
(1)撞鼓,禹必速出。(7.22)
(2)曰悳速
陈燕:《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虚词研究。(7.32)
10.亲
“亲”用作情态副词仅出现1次,用在动词前,强调动作行为是施动者亲自去做,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亲自”。如:
(1)禹亲执朸耒。(7.24)
11.又
“又”用作情态副词共出现3次,常用在谓语前,表示意思上的更进一层,或两种情况的相继存在,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又”。如:
(1)汤又从而攻之。(7.40)
(2)既为金桎,又为酒池。(7.44)
12.若1
“若1”用作情态副词仅出现1次,“若”常与“何”连用作“何若”,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怎么样”。如:
(1)如俊、舜、夋在今之世则何若?(2.8)
(五)範围副词
範围副词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範围,有总括大的範围和限制小的範围两种意义。《上博二》中共有6个範围副词:相(3)、尽(2)、皆(6)、唯(4)、凡(2)、毕(1)。
1.相
“相”总共出现3次,用在谓语前,表示谓语所叙述的事情是关联着两个不同的主体,双方为彼此对待的关係,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互相”。如:
(1)乐之所至者,哀亦至焉,哀乐相生。(1.4)
(2)昔者而殁世也,善与善相受也。(2.1)
(3)君子之相就也,不必在近昵乐。(4.13)
2.尽
“尽”用作範围副词共出现2次,多用在谓语之前,也可用在谓语之后,表示某种範围以内的最大限度,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全部”、“完全”。如:
(1)尽于此而已乎?(1.9)
(2)高下肥饶之利尽知之。(7.49)
3.皆
“皆”用作範围副词共出现6次,限制动作行为发生的範围,它用来概括所提人物或事情的全体,表示无一例外。概括的人物或事情,一般作为主语出现在“皆”前面,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都”、“都是”。如:
(1)使皆举?伊尧之德则甚昷举?(2.1)
(2)三王者之乍也,皆人子也。(2.9)
他如:4.1,7.1,7.10等。
4.唯
“唯”用作範围副词共出现4次,用在句首或谓语之前,表示对事物或动作範围的限定,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只”、“仅”、“只有”。如:
(1)唯之何在?(3.1)
(2)唯哀悲是思,唯邦之大是敬。(6.4)
他如:4.12。
5.凡
“凡”用作範围副词共出现2次,多用在名词或名词性短语之前,表示概括所述人、事、物的全部,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凡是”、“所有”。如:
(1)凡此七者。(4.9)
(2)凡民俾
陈燕:《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虚词研究者,教而悔之。(7.3)
6.毕
“毕”用作範围副词仅出现1次,常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表示叙述範围的全部,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全部”、“全都”。如:
(1)毕能其事,而立为天子。(7.9)
(六)程度副词
程度副词常修饰形容词或心理感知动词,在形容词或心裏感知动词之前作状语。《上博二》中共出现2个程度副词:甚(4)、诚(2)。
1.甚
“甚”用作程度副词共出现4次,用在形容词之前,来表示程度之深,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很”、“非常”。如:
(1)伊尧之德则甚昷。(2.2)
(2)不刑杀而无盗贼,甚缓而民服(7.6)。
他如:3.4,3.5。
2.诚
“诚”用作程度副词共出现2次,一般放在形容词之前,表示程度之深,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的确”、“实在”。如:
(1)俊、舜、夋之德则诚善。(2.6)
(2)故夫俊、舜、夋之德其诚贤矣。(2.8)
三 歎词
叹词多用于语句前面,单独成句。主要用来表达说话人在说话时的喜、怒、哀、乐、惊等情绪,表示讚美、称颂或感歎。
《上博二》中仅出现“于呼”一个叹词,用例仅1例,相当于“啊”。如:
(1)孔子曰:“于呼……。”(3.5)
四 语 气 词
语气词表示说话者或叙述者的语气、情态。多用于单句或分句之末,配合上下文表示肯定、疑问、反诘、惊讶、感歎等各种语气。大多有着明显的感情色彩。《上博二》中有7个语气词:乎(11)、矣(11)、焉(10)、也(61)、哉(3)、欤(5)、夫2(2)。
1.乎
“乎”用作语气词共出现11次,用在句中某些词语之后,表示语气在该处稍作停顿,以着重突出它前面的词语,一般不译。如:
(1)民之父母乎,必达于礼乐之洍。(1.2)
(2)“五至”乎,志之所至者,诗亦至焉。(1.3)
还可以用于句末,表示疑问语气。如:
(1)何必恃乎名乎?(3.4)
他如:1.5,3.1,3.5等。
2.矣
“矣”用作语气词共出现11次,可用于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和感歎句的句末,有时也可用于句中,辅助相应的各种语气。如:
(1)其之谓民之父母矣。(1.3)
有时也可用于句中,表示语气上的停顿,如:
(1)“五至”既闻之矣,敢问何谓“三无”?(1.5)
他如:1.7,1.8,1.9,2.7,2.8,2.9,4.11等。
3.焉
“焉”作语气词共出现10次,常用作句末语气词,用来表示各种语气,如:
(1)“五至”乎,志之所至者,诗亦至焉。(1.3)
(2)言见善行,纳其仁焉,可谓学矣。(4.11)
他如:1.4,4.18,7.10等。
4.也
“也”用作语气词共出现61次,多用于句末,表示陈述或解释的语气,如:
(1)繫耳而听之,不可得而闻也。(1.6)
(2)明目而见之,不可得而见也。(1.7)
“也”可以用于句中,表示强调的语气,也可表示提示,以待下文对所提示的对象进行解释或叙述。如:
(1)商也,将可教诗矣。(1.8)
(2)钤也,俊、舜、夋来于童土之田。(2.2)
他如:1.9,2.1,2.3,2.5,2.6,2.7,2.9,2.10,2.11,2.12,2.13,3.2,3.3,3.6,4.2,4.9,4.18,5.3,5.4,5.5,7.11,7.12等。
5.哉
“哉”用作语气词共出现3次,用在句末,表示感歎、反问、疑问的语气,在反问或疑问的句子裏,也有感歎的色彩。如:
(1)孔子曰:“善哉!”(1.8)
(2)公岂不饱粱飤肉哉也,无如庶民何?(3.6)
(3)如夫政刑与德,以事上天,此是哉。(3.3)
6.欤
“欤”用作语气词共出现5次,用在句末,表示疑问语气,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吗”。如:
(1)可得而闻欤?(1.10)
(2)而其父贱而不足偁欤?(2.9)
他如:3.3。
7.夫2
“夫2”用作语气词共出现2次,作语气词时用于句末,配合文义表示感歎、判断、疑问等语气,如:
(1)会天地之利夫,是以近者悦治,而远者自至。(7.19)
(2)······贼盗夫。(7.42)
五 介词
介词起标记作用,带名词或其他成分作宾语,构成介宾短语,修饰动词或形容词。主要用途是引进与动作有关的时间、对象、处所、工具、方式、条件、原因或目的等,多数介词都用在动词之前。《上博二》中有10个介词:于(44)、以(62)、于(6)、及(2)、诸(4)、与(4)、为(5)、当(3)、自(3)、因(3)。
1.于
“于”用作介词共出现44次,“于”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短语组合起来形成介宾结构,用来修饰动词或形容词,作句子的状语或补语,主要用以引进处所、时间、对象、範围、原因、工具等,可根据文义译为“到······”、“在······”、“向······”等。如:
(1)子夏问于孔子。(1.1)
(2)民之父母乎,必达于礼乐之洍。(1.1)
他如:2.12,3.2,3.4,3.5,6.2,6.3,7.6,7.7,7.10,7.13,7.22,7.28等。
2.以1
“以1”用作介词共出现62次,起标记作用,依附在实词或短语前,构成介词短语,表明与动作有关的时间、对象、处所、工具、方式、条件、原因或目的等,后面的宾语有时也可省略。如:
(1)君子以此横于天下。(1.6)
(2)何故以得为帝?(2.1)
他如:1.5,2.4,2.12,3.3,3.4,4.1,4.2,4.3,4.6,4.7,4.19,6.2,7.7,7.8,7.10,7.11,7.12等。
3.于
“于”用作介词共出现6次,引进与动作有关的处所或对象等,“于”与它的宾语多用于谓语之前。如:
(1)君子以此横于天下。(1.6)
(2)无体之礼,塞于四海。(1.12)
他如:1.11,6.2,7.37,7.53。
4.及1
“及1”用作介词共出现2次,“及”常和它的宾语一起用于谓语前后或单独使用,表示与动词有关的时间、对象、限度等。如:
(1)无声之乐,施及孙子。(1.12)
(2)无服之丧,施及四国。(1.13)
5.诸
“诸”用作介词共出现4次,“诸”作介词都用在动词之后,是“之于”的合音词,其中“之”字是前面动词的宾语,代上文提到的人、事、物,“于”字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等,可译为“在”、“到”等。如:
(1)尧之取俊、舜、夋也,从诸卉茅之中。(2.5)
(2)播诸畎亩之中。(2.8)
他如:2.11,3.1。
6.与1
“与1”用作介词共出现4次,“与”字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的共同者,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跟”、“对”。如:
(1)兴之言礼,悦。(2.5)
(2)与之言政,悦简以行。(7.8)
他如:7.8等。
7.为
“为”用作介词共出现5次,“为”常和它的宾语一起,用于动词之前,表示动作受益的对象,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给”、“替”。如:
(1)然则三王者孰为□三天子事之。(2.13)
(2)子不为我图之?(3.1)
还可以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为了”、“为”。如:
(1)为利枉。(4.15)
他如:7.9,7.20等。
8.当
“当”用作介词共出现3次,“当”连同宾语一起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或处所,相当于“当·····(时候)”、“逢”。如:
(1)故当是时也,亡并◎(7.3)
(2)当是时也,疠疫不至。(7.16)
(3)当是时,强弱不諹。(7.36)
9.自
“自”用作介词共出现3次,常和它的宾语一起用于动词之前,表示与动作有关的时间、处所等的起点,相当于“从”、“自······来”。如:
(1)自入焉,余穴窥焉。(7.9)
(2)入自北门。(7.39)
他如:7.40。
10.因
“因”用作介词共出现3次,常和它的宾语一起用于动词之前,表示动作行为赖以发生的原因、依据、条件等,其宾语有时会省略。如:
(1)禹乃因山陵平隰之可封邑。(7.18)
(2)乃因迩(?)以知远。(7.19)
(3)因民之欲,会天地之利夫。(7.19)
六连 词
连词主要用在句与句之间起连接作用,表示前后两句之间顺承、转折、并列、让步、因果、选择等各种关係。也可连接词、短语。《上博二》中共有16个连词:而(98)、以2(25)、与2(10)、则(46)、故(7)、如2(4)、然则(1)、若2(2)、是2(3)、所以(1)、然后(5)、于是乎(28)、有2(5)、及2(2)、既2(1)、虽(2)。
1.而
“而”用作连词共出现98次,“而”用作连词连接单句中的词或片语,在语义上表示顺承关係,“而”所连接的前后两项动作行为在时间上先后相承,此时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就”、“便”、“然后”。另外,“而”作连词还可以表示偏正关係、并列关係、转折关係与因果关係。如:
(1)敢问何如而可谓民之父母?(1.1)
(2)繫耳而听之,不可得而闻也。(1.6)
他如:1.7,1.10,2.1,2.5,2.6,2.8,2.9,2.10,2.11,2.12,4.1,4.2,4.3,4.4,4.11,4.14,4.15,4.17,4.18,4.19,5.1,5.4,5.6,7.2,7.3,7.5,7.6,7.7,7.9,7.11,7.30,7.32,7.34,7.35,7.37,7.39等。
2.以
“以”用作连词共出现25次,连词“以”可以连接词与词、短语与短语、句与句,连接的前后两个部分可以是补充关係(如:后一部分是前一部分的目的或补充说明时间、处所或範围)或是偏正关係(前一部分表示条件或原因,后一部分表示结果或情况等),如:
(1)必达于礼乐之洍,以致“五至”,以行“三无”,以横于天下。(1.2)
(2)无服之丧,以畜万邦。(1.14)
他如:2.1,4.16,5.5,7.10,7.13,7.19,7.20,7.24等。
3.与2
“与2”用作介词共出现10次,连接词与词、短语与短语,表示并列关係,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和”,如:
(1)昔者而殁世也,善与善相受也。(2.1)
(2)不知刑与德。(3.2)
他如:3.1,3.3,7.6,7.9等。
4.则
“则”用作连词共出现46次,可用于连接词、短语、分句,表示顺承或转折关係。如:
(1)伊尧之德则甚昷。(2.1)
(2)尧之得俊、舜、夋也,俊、舜、夋之德则诚善。(2.6)
他如:2.7,2.8,4.1,4.3,4.5,4.6,4.7,4.8,4.9,4.10,4.15,4.16,4.17,4.18,5.1,5.2,5.3等。
5.故
“故”用作连词共出现7次,多用在複句下一分句之首,表示上下文的因果关係,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所以”、“因此”。有时还会和连词“是”连用形成複合虚词“是故”,意思不变。如:
(1)尧见俊、舜、夋之德贤,故让之。(2.6)
(2)防亦反是,是故君子慎言而不慎事。(4.4)
他如:2.8,4.12,7.3等。
6.如2
“如2”用作连词共出现4次,它用作连词表示假设、顺承等关係,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如果”、“假设”“就”等。如:
(1)如俊、舜、夋在今之世则何若?(2.8)
(2)如天不雨,石将焦,木将死。(3.4)
他如:3.3,3.5。
7.然则
“然则”用作连词仅出现1次,“然”与“则”、“以”等组成複合连词“然则”“然后”,用来连接分句与分句、段落与段落,往往位于后一分句或后一段之首。“然则”表示转折关係,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但是”、“可是”。如:
(1)然则三王者孰为□厽(三)天子事之。(2.13)
8.若2
“若2”用作连词共出现1次,用在複句前一分句中,表示假设,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假若”、“如果”,如:
否也,吾子若重名其欤?(3.3)
9.是2
“是2”用作连词共出现10次,连词“是”通常与“故”、“以”连用,组成“是故”、“是以”等短语,用在複句后一分句中,表示前后的顺承关係。如:
(1)民皆以为义,夫是则守之以信。(4.1)
(2)善人,善人也,是以得贤士一人。(4.3)
(3)防亦反是,是故君子慎言而不慎事。(4.4)
他如:4.12,4.17,4.18,7.9等。
10.所以
“所以”用作连词仅出现1次,用于複句的后一分句中,表示结果,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所以”,如:
(1)远戾,所以言见善行。(4.10)
11.然后
“然后”用作连词共出现5次,用来连接分句与分句或者段落与段落,往往位于后一分句或后一段之后,表示顺接关係。如:
(1)必或知之,是故然后能立道。(4.13)
太子再三,然后竝听之。(6.1)
他如:7.20,7.21等。
12.于是乎
“于是乎”用作连词共出现28次,固定短语,只出现在谓语之前,表示连接,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于是)就”。如:
(1)于是乎喑聋执烛。(7.2)
(2)于是乎不赏不罚,不刑不杀。(7.4)
他如:7.6,7.7,7.8,7.11,7.14,7.25,7.26,7.27等。
13.有2
“有2”用作连词共出现5次,用在数词片语之中,连接整数与零数或余数,如:
(1)匡天下之政,十有九年而王天下。(7.5)
(2)三十有七年而泯终。(7.5)
他如:7.14,7.42等。
14.及2
“及2”用作连词共出现2次,在并列的名词性成分之间起连接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和”、“与”、“及”,如:
(1)孝养父母,以善其亲,乃及邦子。(7.13)
(2)故曰:贤及……(7.43)
15.既2
“既2”用作连词仅出现1次,关联两个分句,表示两件事情同时发生或两种情况同时存在,通常与“又”连用。如:
(1)既为金桎,又为酒池。(7.45)
16.虽
“虽”用作连词共出现2次,主要用于连接分句,表示转折或假设的条件关係。如:
(1)虽君亡道,臣敢勿事乎?(7.46)
(2)虽父亡道,子敢勿事乎?(7.46)
七 余论
《上博二》中的虚词列表如下:
词 性
个数
比例
副词:无(37)、不(106)、莫(1)、非(1)、毋(13)、否(1)、弗(2)、亡(11)、未(1)、勿(2)、必(12)、先(2)、既1(8)、将(7)、昔(7)、每(1)、终(1)、乃1(36)、再(1)、始(13)、卒(1)、已(4)、遂(3)、今(1)、敢(10)、请(1)、亦(10)、其(6)、或(3)、何(3)乃2(4)、如1(1)、岂(1)、各(2)、速(2)、亲(1)、又(3)、若1(1)、相(3)、尽(2)、皆(6)、唯(4)、凡(2)、毕(1)、甚(4)、诚(2)
46
52.87%
助词:之(133)、有1(3)、所(8)、者(35)、是1(3)、夫1(5)、思(1)
7
8.04%
叹词:于呼(1)
1
1.15%
语气词:乎(11)、矣(11)、焉(10)、也(61)、哉(3)、欤(5)、夫2(2)
7
8.04%
介词:于(44)、以1(62)、于(6)、及(2)、诸(4)、与1(4)、为(5)、当(3)、自(3)、因(3)
10
11.49%
连词:而(98)、以2(25)、与2(10)、则(46)、故(7)、如2(4)、然则(1)、若2(2)、是2(3)、所以(1)、然后(5)、于是乎(28)、有2(5)、及2(2)、既2(1)、虽(2)
16
18.39%
总个数
87
100%
综上所述,《上博二》中共有87个虚词,通过整理这些虚词,我们了解了上博简中虚词使用的一些情况。
《上博二》共有87个虚词,其中单音节词占大多数,占总个数的95.4%,双音节词占总个数的3.4%,三音节词占1.1%,这符合“在先秦古汉语辞彙系统中单音节词佔优势,双音节词较少”这一规律。这裏有个特别要注意的地方就是三音节词的出现,虽然只有一个词,但是我们发现它在文中的用例还是很多的,总共有28例,由此我们从这批材料可以发现在战国晚期古汉语当中已经有三音节词的萌芽了,这表明“汉语中的三音节词,在中古开始产生[4]”这一说法有待商榷。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古汉语中的虚词有“一词多类,一类多能”的特点,所谓“一词多类”是指汉语中的一个虚词可以有多种词性,如:
虚词
既
如
若
有
是
夫
及
以
与
词性
副词(8)
副词(1)
副词(1)
助词(3)
助词(3)
助词(5)
介词(2)
介词(62)
介词(4)
连词(1)
连词(4)
连词(2)
连词(5)
连词(3)
语气词(2)
连词(2)
连词(25)
连词(10)
所谓“一类多能”是指指一个词在一类意义中,有多种含义。如:“而”当连词用,可分别表示“并列、转折、因果、假设、递进”等多种关係。这也表明我们古汉语中的虚词用法有很多是交叉的。
从上面这个表深入探析,我们可以发现虚词来源的途径有两种:一是本来没有字承担某种语法意义,但是人们借了一个表示其他意思的字来表示某种语法意义,我们把这条途径成为“本无其字的假借”。如:“而”的本义是指鬍鬚,后来人们借这个“而”字来承担表示连词意义的功能;二是虚词大多数是从实词意义演化而来的。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发现,有些词不仅有虚词的用法还有实词的意思,这就表明这个字还处在实词向虚词演变的过程当中,如:“思”,同时也印证了传世文献中“有些虚词是由实词演变而来的”这一观点。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在《上博二》中“乎”的主要用法是作为语气词,没有介词的用法。这种现象不单单是在《上博二》中有体现,在《上博一》、《上博三》、《上博四》、《上博六》、《上博七》、《上博八》中也同样有体现,“乎”只在《上博五》中有介词用法,“乎”在《上博五》中共出现19例,其中只有4例是介词用法,其余15例都是作为语气词。从中我们发现在《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这整批简中“乎”主要的作用是用作语气词,介词的用法极其地罕见,因此,这又给“传世文献中有很多介词‘乎’的用法”提供了证据。
综上所述,对出土简帛材料中的虚词的研究,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补充和促进上古汉语的虚词研究,而且对研究虚词的演变历史也有一定的意义。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出土文献的研究。
参考文献:
[1]何乐士等:《古代汉语虚词通释》,北京:北京出版社,1985年。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研究所编:《古代汉语虚词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
[3]解惠全等:《古书虚词通解》,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
[4]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5]郭锡良:《古代汉语》,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
[6]李莉:《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五)虚词研究》,简帛语言文字研究,2008(3)
尾注:
[1] 如:“1.2”表示所引简文为《民之父母》中第二支简的内容。
[2] 括弧内的数字表示“之”在文中作助词的次数,下同。
[3] “有”有多种用法,用“有1”、“有2”加以区别,其他词也如此加以区分。
[4] 向熹.简明汉语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第6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