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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十九世纪中叶上海租界社会风尚与民间生活伦理
一、问题的提出:民间生活伦理
儒家世俗伦理与近代资本主义的关系是当今学术界关注的一个课题。所谓世俗伦理或称民间伦理,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具有心理约束力的伦理观念。触发这一讨论契机的是对韦伯关于宗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理论的再思考。但是,立足于中国近代历史的实际进程来看,仅以韦伯的方法来讨论中国的民间伦理问题,起码有二个局限:第一,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型近代化国家,走向近代化首先是一个社会综合变动的过程,有其自身的关键问题和生长点,仅以经济伦理的视角观察民间伦理与近代化的关系,是过于狭窄的。第二,在对中国民间生活具有一定制约和影响作用的世俗伦理中,除儒教外,还并存着大量非儒教的因素,如佛教、道教以及民间的生活经验、处世信条等等。而中国在开始与西方接触时,正值正统儒教对民间生活的约束力衰微之际,因此,即使我们把这些因素都归入广义的儒教伦理中,也需要对其中的不同因素的实际情形区别看待。
有鉴于此,需要向两方面深化研究:一是基于中国民间伦理的特性,建立针对这些特性的理论分析模式;二是对中国近代化过程中民间伦理的实际变化情形,作更多的经验性研究,以奠定进一步理论分析的实证基础。就第一点而言,日本着名思想史家沟口雄三作了一些开拓性的工作,他把广义的中国儒教按其不同的层次、对象、范畴划分为十个方面,其中把“民间伦理”,即渗透于民间生活中的文化观念、群体意识作为一个方面,并将其分解为三个层面,一是由为政阶层注入的,来自上方的“教化伦理”;二是平民为了维持自身生活需要的,来自下方的“生活伦理”;三是表现在社会职业观念上的“职业伦理”。[①a]这种划分为我们梳理、分解中国民间伦理这一庞杂的观念形态,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分析工具。特别是对“生活伦理”的区分,于考察中国近代早期在为政的上层缺乏变化正统儒教控制松驰的情况下,民间伦理所发生的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借用这一理论,将19世纪中期的上海租界社会,这一中西文明接触初期,文化融汇面最大,民间社会变化最大,民间伦理的变化与冲突表现最集中、最具代表性的社区,作为个案,对这一时期出现的几种比较突出的社会风尚--人们的一种群体性的行为选择--所反映出来的民间伦理的变化,作一考察,以期在经验性研究方面作些探索。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指的现实中的民间生活伦理,不是全然与正统儒教分开的,由于儒学本源的入世世俗性质,一些儒学原义本就与民间的生活经验相重合,或者已融于人们的生活伦理之中了,只是由于后来统治阶层对某些内容的特意提倡,才使得在一些观念上正统教化伦理与民间生活伦理显分二途。
二、社会风尚与民间生活伦理
自汉代实行“独尊儒术”以后,直至清代,儒家伦理一直被历代统治者奉为正统教化伦理,这种以家族主义和小农经济为基础,有利于维护官僚专制制度下的社会等级秩序的道德伦理体系,在官僚士大夫阶层的提倡和教化下,渗入民间的社会生活之中,居于主导地位。与此同时,在民间的实际生活中,还存在着来自人们生活需要和生活经验不同于正统教化伦理的民间生活伦理。尽管它们往往受到排斥,或居于末流,但却一直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发挥着一定影响。特别是在社会变动政治统治松驰、正统教化伦理的控制力和影响力随之减弱的时候,民间生活伦理就会活跃起来,焕发出生命力。
19世纪中期的清朝社会正是处于这样一个时期。在西方侵略的背景下,一方面是太平天国等大规模的民众反抗运动使清政府政治控制无力,一方面是官僚士大夫阶层的腐败减弱了道德形象和教化功能。上海处于太平天国运动中心地带,又是最早一批开放通商口岸,在通商后二三十年间形成的上海租界社会,这种正统教化伦理对民间影响的衰微尤为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这里是一个快速发展起来的华洋混居的移民社会。除了约两千外国侨民之外,中国居民基本上是从上海城内及江、浙、闽、粤、鄂、湘等其他地区迁来的移民。这些人或由于躲避战乱,或为了谋求生计,离乡背井而来。他们脱离了原来相对固定和封闭的乡村社会,进入这个人们彼此陌生、流动性很大的商业社会里,使正统伦理对于人们的约束力大为松驰,导致人们互助互惠的实际效用大减。
其次,租界地区由外国人行使行政管辖权,原来官方对于民间的教化渠道及惩戒机制被基本阻断,使正统教化伦理的社会强制力大大削弱。
最后,租界的社会活动中心,已不是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或传统城镇封闭性的小工商经济,而是以对外贸易为核心的开放性的商业活动,基于前者的儒家教化伦理,已不再能对新的社会环境发挥像以前那样全面有效的功用。
相形之下,人们为适应新的生活环境,更多地受来自于实际生活经验的“生活伦理”支配,采取更为实际有效的行为方式,因而导致民间生活伦理空前活跃,其影响力大为上升,出现了一些与正统教化伦理明显相悖的社会风尚。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争趋从商之风、奢靡之风和“欺诈奸伪”之风。
正统教化伦理对商人是执贬低和贱视态度的。一方面,认为商人“不劳而食”、“与民争利”、“唯利是图”、“重利轻义”、“无商不奸”,因此是道德低下的;另一方面,将商人列于士、农、工、商四民之末,认为商业的过度发展会妨害农本,并会造成财富集中,危害社会安定,所以历代统治者标举“重农抑商”、“崇本抑末”为国策,视商人的发展为社会之害,对商人行排斥政策。这种正统“抑商”、“贱商”观念,午百年来通过政策实施和教化而深入民间,影响着人们的择业观念。一本明清时期广泛流传于下层民间的童蒙读物《四言杂字》中,关于择业的顺序即是:“人生世间,耕读当先”,然后才是“生意买卖”。另一本童蒙读物《教儿经》中,首先也是教人读书求仕,其次是“不会读书把田种”,即务农,然后才是从商,所谓“无田无地学买卖”。
然而,在上海租界社会形成中,却出现了人争经商、群趋从商的风尚。那些从外地源源而来的中国居民,无论原来是商贾贩夫,还是士宦乡绅,乃至农工妇道,皆群趋而从商,有钱者自开店铺,无资者受雇于商家,导致商业的骤兴。5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人办的各种商号、店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有专门经营进口洋货的洋广货店、洋布店、五金店、西药店等,有专门经营出口生意的丝栈、茶栈及各种土货商栈,有钱庄、银号、交通运输业、搬运业及米店、布店,有种类繁多的服务、娱乐性行业,如茶馆、酒楼、客栈、戏馆、烟馆、赌馆、妓馆等。据70年代中期记载,华商只专门经营进口洋广杂货的“大小店铺,南北各市亦不下百十家”。[(1)b]又据1872年《申报》报道,当时该地共有烟馆1700余家。[(2)b]时人记云:“洋人租界地方,熙来攘往,击毂摩肩,商贾如云,繁盛甲于他处。”[(3)b]还有“店铺林立”、“商贾云集”的记载,当非夸张。许多人离乡背井,来到此地,目的就是寻找从商谋生的职业,特别是在江、浙、闽、粤的一些地方,出现了士庶男女纷纷弃学弃农,援亲托友,流入上海,争趋从商的情形,正是此地的大量从商机会,吸引了许多外地人接踵而来。群趋从商成为此地人们的择业时尚。如出生在广东香山一个世儒塾师家庭的郑观应,自幼受到传统的教育,16岁时初试未售,虽然他以后并不乏继续应试入仕的希望,但却受父命到上海学商,此后他的弟弟们也接二连三地走上了从商的道路。在上海的商界中,这并非个别现象。显然,正统的“贱商”、“轻商”的四民观念,在这里影响甚微。
如果我们把眼光移向民间的生活伦理,就可发现在民间的实际生活中,一直存在着与教化伦理截然不同的“趋商”、“重商”的传统。翻开史书就可以看到,自汉代以降,直至唐、宋、明、清各代,凡是经过了一段安定升平时期,都会出现人争趋商、商人大增的现象。如《汉书》记:“士庶人,莫不离制而弃本,稼穑之民少,商旅之民多,谷不足而货有余。”[(4)b]东汉时人云:“今举世舍农桑,趋商贾,牛马车兴,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治本者少,浮食者众。”[(5)b]明清两代,类似的记载更是史不绝书。这都表明彼时民间争趋从商的风气之盛。事实上,自汉代确立“重农抑商”政策时起,历代凡是大力提倡“重农抑商”之际,往往即是民间人争趋商、商业大盛之时。民间存在的这种“趋商”传统,具有民间生活伦理的内在渊源。概而论之,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基于儒家肯定现世人生欲求的“趋利”观念。如清人所说:“商贾利厚,田亩利薄,弃薄取厚,人情之常。”[(6)b]“民未有不欲利者也,失之本则求之末,失之己则争之人。”[(7)b]
二、基于家族主义、“孝亲”观念的“治生”观念。如明代士大夫家规中即有“男子要以治生为急”的家训,明清士大夫的文字中,也多见“儒者以治生为先”、“学者以治生为本”等论题的肯定论述,表明经商作为治生孝亲、创立家业的手段,具有道德的基础,受到人们乃至士人阶层的肯定。[(8)b]
三、基于“四民各有其业”及自由流动的四民平等意识。所谓商主“通有无”,“无农则无食,无工则无用,无商则不给,三者缺一,则人莫能生也。”[(9)b]中国四民没有如日本那样强制性的世袭继承制,四民之间是可以流动的,蕴含着平等意识。
四、基于“尚智”传统,认为商为“智者之事”的尊崇意识。唐代元稹直指商为“智者之事”,“蠢朴愚谨不能自迁者,而后依于农。”[(10)b]清人也说:“天下之民尽其智力以罔一切之利,不耻为厮养而耻于力田;其安于南亩者,皆柔而至愚之人,其于民盖不及什之一。”[①c]可见,与教化伦理的“贵农贱商”的正统观念相反,民间基于实际经验的生活观念中,却是“贱农而贵商”的。商的地位实是在农之上,而仅次于士,特别是从“智”的角度,则与士更为接近。这种情形到明清时期更为明显,故宋明以后,民间已有“士商常相混”的趋向。
民间这种“趋商”、“重商”传统,在上海租界地方,得到了中国历史上任何时期、任何地方都未曾有过的有利环境:一、外国租界当局以发展对华贸易为宗旨,对商业执庇护政策,而中国官方“抑商”政策则被阻断;二、开放性贸易使商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市场和巨大潜力;三、对外贸易使经商从以往的“与民争利”变为“与洋人争利”,从而确立了基于民族利益之上的“义利一致”的道德基础。民间的“趋商”、“重商”传统,就是在这种注入了新因素的社会环境下,焕发了强大的内在生命力,形成了人争趋商的社会风尚。
上海租界随商业繁盛而来的另一个突出风尚就是争趋奢华之风。在60、70年代上海的报刊、笔记中,到处可见关于上海租界内奢靡之风大盛的记述。上至巨商大贾,下到寒士仆役,人们群趋奢华,逞豪斗富,争逐靡费,追求享乐,此风之盛常令初来乍到之人吃惊不已。当时的《上海新报》和《申报》上,连篇累牍地刊登着各种描述上海洋场繁华奢靡的文字,特别是这一时期大量刊登的出自民间文人之手的通俗竹枝词,如“洋泾竹枝词”、“洋场竹枝词”、“上海感事诗”之类,大多是描述这方面的内容,真是俯拾即是,不胜枚举。现随手拈来一条描写新富在酒楼豪宴的:
“海味山珍任品题,新新楼上夕阳西,一筵破费中人产,忘却糟糠尚有妻。”[②c]
需要指出,这种“一筵破费中人产”的奢宴,不是确指某人或个别情形,而是一种泛指,亦即天天有,常常有,司空见惯的现象。于此可见当时奢侈风尚之一斑了。作为这种奢华享乐风气的确证,即是该地娱乐消遣业的大盛。茶馆、酒楼、戏馆、赌馆、烟馆、妓馆等不计其数。烟馆之多已如前述,再如妓馆,据1869年10月23日《上海新报》的一篇报道说,租界内较大的正式妓馆即所谓“堂名”就有数千家,加上较小无名号的“花烟间”等,妓女不下万余人。另一个比较确定的记载是,70年代初任上海知县的陈其元,曾派人对租界内妓馆进行密查,查得有名号的较大妓馆就有1500余家,其他较低等的“花烟间”、“咸水妹”等尚不在此计。[③c]一至入夜或星期休息之日,这些消遣娱乐行业便一派兴旺,无论是富商大贾,还是店伙贩夫,多流连于此,挥金买乐,更有不少商贾子弟、游手之人,终日沉溺于此灯红酒绿之地,形成争逐奢靡之风。1872年《申报》载有一篇题为《销金窟歌》的来稿,有云:
“奢华靡费至江苏之上海极矣,人之言曰:此眼前之极乐世界也,吾则名之曰:销金窟焉。二十年来,纵观盛事,遍历欢场,叹桑海之几重,乃骄淫之倍甚。暇取时事而静验之,窟之大者有三,曰妓馆,曰戏馆,曰酒馆,一日夜所销不下万数千元焉;窟之小者有三,曰清烟馆,曰花烟馆,曰女堂烟馆,一日夜所销不下千数百元焉;他物之以日计者称是,大抵一年所销不下数百万金。来游是邦者少不自检,往往失足于窟中。”[④c]
这种追求奢靡享乐的趋向,与正统教化伦理所提倡的“节俭”观念是完全相悖的,但从民间的生活伦理中却可找到它的源流。一是基于肯定现世人生的“乐生”观。从早期儒学的“食色,性也”,到明王夫之的“天使人甘食悦色,天之仁也”,与此相生的是民间的“行乐”之说。宋代以后在民间流传很广的一本启蒙读物《名贤集》中就堂而皇之地写有“有钱便使用,死后一场空”的词句。另一个源流表现为对“奢”与“俭”的中庸态度。从孔子的“奢则不孙,俭则固”,到朱熹的“奢、俭俱失中”,[①d]均有民间生活的基础。“节俭”虽是传统美德,但其基础是艰于生存的小农生活,一旦财富能够满足基本生存所需而有富余,民间则有“知足”,积财不太过,及“奢俭有度”的生活态度。明清之际一位民间名士申涵光曾说:
“俭虽美德,然太俭则悭。自度所处之地,如应享用十分者,只享用七八分,留不尽之意以养福可也。悭吝太甚,自是田舍翁举动,鄙而愚矣。”[②d]
这代表了一般平民阶层量入为出、适度享乐的生活观念。这种生活观念的思想基础是比较复杂的,既有“知足乐生”的人生态度,也有因多子继承和天灾人祸导致私有财产缺乏固定传承性而造成的“贫富无常”、“富极招灾”的“知足守度”观念。上海租界人们的商业生活,与小农经济下的生活方式已有很大不同,其收支周转速度大为加快,生存不再只决定于有限财富之内的量入为出,而是更多地依靠开辟机会。因此,原来基于小农经济之上的“节俭”观,其实际效力减弱,而“知足”、“行乐”的观念遂开始大行其道,甚而被公然倡说。1872年《申报》就曾刊登题为《劝人行乐说》的长篇评论,堂而皇之地大倡此说。文中写道:
夫人生不过百年耳,……即使此三万六千日中,尽为追欢所乐,亦非无限光阴,终有报罢之日,况此三万六千日内,有无数忧愁困苦,疾病颠连,以及利锁名缰,衣食奔走,以阻人行乐之地。使徒有百岁之虚名,并无数岁得享生人之乐者焉。……此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古人所以有可止则之见也。独奈何彼戚戚者流,终其身乎富贵利达得失之间,使其心一刻不敢存行乐之想,使其身一日不敢居行乐之地,迨夫此愿未偿而此身已填沟壑。嗟乎!此诚令人可慨而亦可怜者矣!……然所以能自行其乐者,无他,惟老子知足二字可以蔽之。盖富贵而能知足,其乐处固不待言,贫贱而能知足,其乐处亦无尽也。”[③d]
这种被人们大加倡行的“及时行乐”的观念,正是此时奢靡之风兴起的伦理基础。
上海租界兴起时期的另一个流行风尚是“欺诈奸伪”之风大盛。时人有言:
往来于洋泾浜者,大抵皆利徒耳,贪、争、诈三者,无一不备,目中所见言端行信之人,卒未一遇。盖贤愚杂糅,品类不一,天资稍厚者,日变浇薄,利之所在,则不知有友谊矣。[④d]
一人曾戏作《孔方兄传》指出赚钱之道:
孔方兄之所最恶者,仁义廉耻也,最喜者,奸刁巨猾也。……交刻薄不交忠厚,交谄媚不交刚直。[⑤d]
对于这种风气的养成,有人论其原因道:
吾国商人,虽无商业教育,而颇以信义着闻于时,为外人所称道。然非所论于都会之小商,而在上海租界者为尤甚。盖上海五方杂处,良莠不齐,且人人心目中视所居为传舍,商贾尤甚。以为吾侪于此,小住为佳,何必作久远之规画,失目前之利益。于是遇有顾客,遂百出其计以欺之,搀售低货也,高抬价值也,混用伪币也,种种伎俩,匪夷所思。至礼貌疏脱,语言侮慢之怪状,则尤数见不鲜。见此现象,尤以花园、车行、戏馆、西餐饭馆、酒馆、茶馆、妓馆为最。[⑥d]
这种欺诈之风,显然是与正统伦理所提倡的“诚信”道德完全相悖的。形成此风的原因,在于儒家“三纲六纪”一套道德准则,是一种基于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层层外推的人际关系伦理,这种伦理观表现在民间生活中,就是一种有条件的根据亲疏关系之上的义务伦理,只在特定的人际关系网中有效,超过了这种特定的关系网络,人们就不再受这种道德约束,而在伦理传统中又缺乏作为独立社会人的个人伦理。因此,在上海租界这样的环境,人们脱离了传统的血缘亲疏关系网,而成为个人之间的独立交往,原有的“诚信”等道德准则就不再对人们的行为具有约束力,于是没有道德约束,不择手段逐利的“欺诈奸伪”之风成行。
从上海租界形成初期所出现的趋商之风、奢靡之风和欺诈伪奸之风这三种突出的社会风尚中,可以看到,在这块最早与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交汇的地区,出现了正统教化伦理衰微,而民间生活伦理成为主流,支配人们社会生活的局面。
三、民间生活伦理与近代化
一些学者指出,儒家世俗伦理中的商人职业伦理及“诚信”、“节俭”等儒家道德,与西方新教伦理的禁欲主义及理性地增殖财富的资本主义精神具有一致性,因此,儒家世俗伦理对于中国同化近代资本主义,具有较多的正面作用。[①e]
然而,通过对以上上海租界初期社会风尚的考察表明,至少在这个最早与西方近代文明接触的小社会,其实际情形是,儒家正统教化伦理在民间伦理格局中已不处于主宰地位,人们对于新的商业文明的回应,主要是依据来自民间的生活伦理传统,如非正统的商人职业观,“知足行乐”的生活观,以及特定关系网之外作为独立个体的非道德观等。那么,这些在民间生活中成为主流,并与儒家正统伦理显然不同的伦理观念,对于这一小社会近代化变动又是起了怎样的作用呢?
以韦伯的经济伦理观点来看,这些民间生活伦理观念是与资本主义精神相悖的,因此,对于同化资本主义具有阻碍作用。
首先来看对商人的职业观。由于中国四民可自由流动的传统,使士、农、工、商各业,缺乏各自相对独立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伦理观念,当遇到有利于商业发展的环境,如在上海租界,人们在“趋利”的支配下,便形成群趋而从商的现象。这样,一方面,人才向商业集中,导致商业畸形发展,而其他各业,特别是对于同化资本主义具有重要意义的科技知识的引进和传播以及新式制造业在民间难以发展。在上海租界的这段时期,从事引进西学活动的,一是外国传教士,一是或从属于传教机构,或从属于官方所办江南制造局翻译馆的少数中国士人,民间士人则纷纷改业从商。民间工匠因缺乏职业性传统,文化素质低下,难以向新式制造业转换。这种情形使社会缺乏必要的分工,缺乏与商业发展相应的民间工业和近代科技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从商人本身来看,由于大量其他行业人员的加入,使原来已有的相对稳定的商人职业伦理削弱,商人的素质低劣化,导致投机性商业活动的泛滥,这是与理性地增殖财富的资本主义伦理相悖的,不利于近代商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奢靡之风所反映的知足享乐观念,显然也是与资本主义精神的禁欲伦理相悖的。人们虽然在赚钱时精打细算,充满理性,但在消费时却往往为求享乐或追逐时尚而不惜巨资。与新教伦理天职观和禁欲主义所体现的理性化地增殖财富相比,知足行乐观念是一种非理性的生活态度。这显然不利于资本的积累和增殖。
最后,“诚信”观念失落后的“欺诈奸伪”之风盛行,丧失了商业活动的基本规则,这更是属于非理性的,结果是导致投机商业活动的大盛。
因此,上海租界的商业活动呈现出许多病态,如对工业品进口贸易的依附性,商业的片面兴旺,特别是娱乐业的片面兴旺,投机商业活动的盛行等等。这些显然是不利于近代资本主义成长的。
然而,我们在考虑中国的近代化时,还必须特别注意中国的特殊性。虽然资本主义的工商业化是近代化的核心特征,中国也概莫能外,但作为一个拥有自身文明传统的后发近代化国家,中国的近代化首先是一个社会综合变动的过程。用这种综合变动的眼光来看的话,以上那些民间生活伦理的因素,与近代化的社会变动又具有一定的正面联系。
首先,民间的“趋商”、“重商”传统,在上海租界这种注入了新因素的社会环境下,焕发了强大的内在生命力,形成了人争趋商、人才向商业流动的趋向。形成了商业大盛的局面,使商业的发展成为上海融汇西方近代资本主义的突破口。同时,这种民间“重商”传统在近代抗侵略、求富强的情势下,更进一步向近代的“重商”观念发展,以郑观应提出的“商握四民之纲”及“商战”为代表的近代重商主义理论,就是在这一基础上的发展和更新。
趋商之风还带来了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首先反映在因商人地位的上升而导致的身份观念的变化。人们的身份和职业价值的判定,由原来基于政治特权和道德之上的等级身份观,变为商业价值上升为社会主导性的价值标准。因此出现所谓贵者不贵,贱者不贱的现象。一方面反映为金钱至上,以金钱贫富代替以前的等级身份为衡人标准,出现了专以衣帽取人,而不论身份交谊的人际交往风气。时人有论此风气道:“新交因狐裘而定,不问出身;旧友以鹑结而认,视同陌路。遂令舆台隶卒辉煌而上友,官绅寒士贫儒蓝缕而自惭形秽。”[①f]
另一方面,无论贵贱,人们的职业均成为一种商业关系。比如士人为人塾师,虽仰给于人,不仅受到东家、生徒的尊敬,本身也以道德师表、君子人格、重义轻利的士人道行而自持,即所谓“师道”。然而,在上海这一商业价值主宰之地,这种所谓“师道”已受到猛烈冲击。如1872年《申报》刊登一篇题为《师说》的文章,专门论述这一问题,文中说道:“上海为商贾辐辏之地,铺户林立,各省趋利之徒固已少长咸集,而寒士之谋馆者,亦若以乐土之可居而群贤毕至。”虽然“上海大小馆地不下千余”,但由于士人谋馆者众多,竞争激烈,“是故,风闻某处有馆缺,不问东家之若何,子弟之若何,即纷纷嘱托,如群蚁之附。……于是,为师者日益众,延师者日益轻,其诗书士族之家犹知尊师重传,而市井之中欲以经营贸易之余,为设一席,无怪饮食起居视如伙友,即学俸之间亦必握算无遗。”[②f]由此可见以往具有特殊地位的塾师一业已趋向雇佣性。另一个显着的例子是表现在人们对妓女职业的观念上,已从原来道德至上的贱视,到更多地被视为一种商业职业,不仅妓女自身自卑观念减弱,在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往往以与其他人平等的身份出现,人们对妓女身份的看法也更趋向平等,如这一时期即出现了“衣式任妓女翻新”,而民间妇女则争相仿效,以妓女衣服式样为时髦的现象,足见人们对妓女看法的改变。这些反映了一种商业化所蕴含的平等观念。这种商业价值观念的发展成为近代化社会观念变革的生长点。
“诚信”道德的失落和“欺诈奸伪”之风盛行,表明原来基于传统社会结构和小农经济之上,靠以血缘为核心的关系网为维系纽带的正统道德,在个体为中心的商业化社会环境中,已不再能够发挥效力。道德的重建,新的社会结构、新的人际关系需要更为有效的维系纽带,即契约关系。这时期已出现了人们对于一种基于平等观念和个体权力、个体责任的伦理的期待。70年代初期,关于“杨月楼诱拐案”的民间争论即反映了这种动向。一位粤商之女因爱慕武生名伶杨月楼,经母亲同意与之订亲,但却遭到以其叔父为首的粤籍乡党的反对,指为“诱拐”,送官重惩。此案一出,舆论大哗。许多人同情杨月楼,公开倡言杨月楼与粤商之女为明媒正娶,不能污为“诱拐”,即使这桩婚姻有悖于“良贱不婚”的习俗,也属其自家之事,应由其父母自行处理,粤商亲族乡党无权干涉,官长也不应以道德代法,任意重判。所谓“同乡有调停不善之讥,官长有刑罚不中之议”。[①g]这些民间议论明显反映出人们对家庭和“官长”以传统道德为据任意压制个人的不满,以及对个人权利的尊重意识。
“知足”、“乐生”、“奢俭有度”的观念,作为一种人生态度,是超于传统与近代这一对立范畴的。至少从现在的眼光来看,这种人生态度的理性运用,对于纠正资本主义对人的异化,对人本性的压抑,未始不是一种积极的养料。也许这种伦理传统,可以使我们避免在西方或在日本所发生过的某些弊害。
四、结语
由以上的分析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在上海租界形成时期,即这个新生社会与西方资本主义接触初期,民间伦理结构是正统儒家教化伦理衰微,而来自下方的民间生活伦理上升为主流。虽然这一地区只是一个特例,但纵观中国近代化的历程即可看到,这一百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社会大部分时间是处于正统教化伦理或是衰微、或是断裂的状态,在民间实际生活中,来自下方的民间生活伦理常常处于活跃状态。因此,这一特例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它至少表明,要探求中国民间伦理与近代化的关系,只局限于儒家正统伦理的范围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那些非正统的,但在近代化进程中起了实际作用的伦理因素,以及这些不同伦理因素的相互关系进行研究。
第二,对于本文民间生活伦理的研究也表明,基于中国近代化的自身特点,应当把对民间伦理与近代化的研究,置于社会综合变动的视野中来考察,一些单从经济伦理的角度来看与近代性相悖的东西,对于社会的综合近代化变动,有可能具有不同的意义。
注释:
①a 沟口雄三:《方法としての中国》东京大学出版会1989年。《中国儒教的十个方面》原载日本《思想》杂志1990年6月号,中译文载《孔子研究》1991年第2期。
(1)b (清)葛元煦:《沪游杂记·洋广货物》。
(2)b 《申报》1872年5月25日。
(3)b 《申报》1873年2月4日。
(4)b 《汉书》卷91《货殖传》。
(5)b 王符:《潜夫论》卷3《浮侈》。
(6)b 方浚颐:《梦园丛说》内篇卷8。
(7)b 谢阶树:《约书》卷8《保富》。
(8)b 参看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载《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版。
(9)b 包世臣:《安吴四种》卷7《说储》上篇。
(10)b 元稹:《元稹集》卷28《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策一道》。
①c 孙鼎臣:《苍莨集·畚塘刍论·论活》五。
②c 《申报》1872年6月13日。
③c 陈其元:《庸闲斋笔记·游泰西花园记》。
④c 《申报》1872年7月13日。
①d 《论语·述而》。
②d 申涵光:《荆园小语》。
③d 《申报》1872年12月7日。
④d 《王韬日记》1858年12月29日。
⑤d 《申报》1872年12月20日。
⑥d 徐珂:《清稗类钞》第5册,第2320页。
①e 如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陈来:《世俗儒家伦理与后发现代化》,载《二十一世纪》1994年第4期。
①f 《申报》1873年4月7日。
②f 《申报》1872年8月17日。
①g 《申报》1873年12月29日。
(资料来源:《学术月刊》1995年第3期 中华文史网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10410.html
以上是关于儒家-十九世纪中叶上海租界社会风尚与民间生活伦理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