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旗主-清初八旗独立自主与多尔衮的悲剧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八旗旗主-清初八旗独立自主与多尔衮的悲剧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清初八旗独立自主与多尔衮的悲剧
清初历史许多问题皆与八旗制度有关。若要透视清初政治史之奥秘,须考察八旗制度的影响。八旗制度既是清朝立国的根本,同时也是解开清初政治史的钥匙。故而探讨清朝八旗制度建立、发展及其对清朝封建专制集权的影响过程,并联系这一时期所发生的各种政治事件,将制度的考察与历史事件联系起来,是透视清初历史的关键,也是解开多尔衮身后悲剧的关键。
一、八旗制度的建立与其独立自主之渊源和表现
八旗制度并非满族固有的,乃是努尔哈赤起兵时,联合满洲其他部族的一种办法。努尔哈赤以十三付盔甲起兵,势单力薄,故须联合他族。而当时正是部落联盟时期,于是采取满族打猎的办法,各族皆来,联合打围。指挥者即厄真(额真),乃头人,拿大箭,参加者拿的箭即牛录。每三百人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固山即旗,每旗七千五百人。
牛录首领称牛录额真,乃为主,即主奴的主,就是头儿。扎拦额真、固山额真都是主,固山额真是八旗之主。1601年,由一牛录发展到四固山;1615年后金立国前,已由四固山变成八固山,八旗制度得以建立。太宗时,又有蒙古八旗、汉军八旗,组织日益扩大,终成为清朝立国的政治、军事基础。从八旗的形成过程中,可以看出八旗制度是个临时性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组织,是一个盟主下几个氏族部落的联盟,也就是孟森《八旗制度考实》[1] 中说的联邦制-联旗制。 同时,八旗制度既是军事制度,又是户籍制度,也是政治制度,乃三位一体的。最初八旗旗主权力甚大,许多事情如每旗人口登记、土地财产、徭役、兵役等事项皆由其处理。由此,奠定了八旗旗主独立自主的特性。
八旗不仅有独立自主的权力,而且可以操纵皇帝的选择与废立事务。努尔哈赤曾说:
继我而为君者,毋令强势之人为之。此等人一为国君,恐倚强恃势,获罪于天也。且一人之识见,能及众人之智虑耶?尔八人可为八固山之王,如是同心干国,可无失矣。八固山王,尔等中有才德能受谏者,可继我之位。若不纳谏,不遵道,又更择有德者定之。倘易位之时,如不心悦诚服而有难色者,似此不善之人,难任彼意也。至于八王理国政时,或一王有得于心,所言有益于国家者,七王当会其意而发明之。如己无能又不能賛他人之能,但默默无言,当选子弟中贤者易之。[2]
尽管清初并没有发生过由八旗旗主废立皇帝的事情,但是从最开始,努尔哈赤就赋予了他们这种权力,也是由此就奠定了八旗独立自主的权力。努尔哈赤死后遗训:“预定八家,但得一物,八家均分公用,毋得分外私取。”[3] 以后,则逐渐对这种平分财物的做法有所监管,太宗时规定:“所得之物,不拘好歹,不似往年各抢各得,尽行入官平行。”[4] 尽管中央监管平分之权,但还是以服务于八旗为主,财物上的均分制度,体现出他们相对独立的传统。而且,八旗旗主还私自与朝鲜贸易,仁祖十七年,阿济格密送朝鲜五百两银子,求棉布、豹皮、水獭皮等物。[5] 这类与朝鲜进行私下贸易的事例,《李朝实录》中相当多。在多尔衮为摄政王期间,诸王包括多尔衮在内都与朝鲜有私人贸易,以谋求其所缺乏的物资。他们撇开中央政权,私自与藩国进行贸易,本身就是一种独立的表现。
对于国政,八旗旗主有共议之权。清太祖时期有四大贝勒,是代善、莽古尔泰、阿敏与皇太极。而皇太极登基为帝,凡朝会行礼,代善、莽古尔泰与皇太极一并南面而坐,受诸贝勒朝见。这是贝勒大王与皇帝分庭抗礼的表现,也是八旗独立自主传统的体现。这种并坐传统,以后逐渐消失,但是还有遗留。多尔衮为摄政王时,饶余郡王阿巴泰曾越次与睿亲王多尔衮并坐,受到弹劾议处,后从宽免罪。[6]
入关前,八旗具有相当的独立性。行军作战,各旗皆率本部军马协同作战,但是有时诸部竟然不听号令,擅自行动。如皇太极崇德七年(1642)时,有次皇太极亲自领兵出猎,有鹿从正白旗所在区域逃出,正白旗对皇太极之命令,竟然不予理睬。史料曰:
(崇德七年十一月丁亥)上猎于吴牙汉地方,见有卅伤之鹿,从正白旗领地奔出,传令射之,正白旗人俱不射,鹿遂逸去。上怒,集从猎众官诲曰:“夫疲马力以行猎者,原欲共同合力射兽耳,在事之人,不分彼此,过兽而当射杀,不射不杀,何能有获?朕亲令正白旗人追射卅伤之鹿,竟观望不射,听其逸出,不可不加惩治。”于是,执甲喇章京等官,更备鞭责。[7]
对于皇帝的命令竟然熟视无睹,不予理睬,充分显示出正白旗人的自主性。甚至出兵之际,亦有不听号令者。崇德八年(1643)六月,都察院参政多尔济达尔汉等参奏:
两翼班师之际,右翼固山额真等固欲移营,曾遣人往多罗饶余贝勒阿巴泰及内大臣图尔格处,约分领地。阿巴泰、图尔格云:“两白棋及正黄旗往略未还,岂可不待彼而行,尔等暂移营近我,俟至明青州府。会众定约,不意右翼竟先期而行,直至出边方合。幸赖皇上威福,敌人惊怖,我军所向,彼莫能支,纵横冲突,如入无人之境。故虽前往不齐,尚待万全而回,万一有失,悔之何及![8]
行军作战之际,竟然自作主张,不听指挥,随意行动,正是八旗独立自主的表现。在战争中皆可不听指挥,若听任发展,岂不坏事!
而部属只能跟随旗主行动,不得擅自行动,否则会受到惩处。祈充校属于多铎的镶白旗,崇德三年,睿亲王多尔衮伐明,祈充校未告知多铎,随皇太极“出送”,“又于是日私往屯庄”,竟然坐死。虽然得以宽赎,还是被处以“夺官,贯耳鞭责”[9]。 这看似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对当事者竟然引发如此严重的后果。
八旗各拥重兵,皆有实力,在努尔哈赤起兵初期,可以调动各旗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但是,当要建立一个以皇帝为中心的中央集权政体时,八旗的独立自主权力则成为一种障碍。因为它与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显然是对立的,如果不进行改造,对清朝政权只会起瓦解破坏的作用;八旗的独立自主,还会在实际的战争中,因有可能各行其是,不听指挥而坏了大事。故此为加强中央集权,实施皇帝独裁,就要逐步削弱氏族制──即部落联盟的成分,让他们的自主权日益减少,直至皇帝能驾驭一切。这样皇太极时期就已开始注意,而在多尔衮摄政时期则是大力削弱八旗的独立自主权限,建立中央集权。
二、从几次事件看八旗独立自主与中央集权的矛盾
清初政治与八旗制度的影响密不可分,从下面几件重大历史事件的具体考察中,我们能更清楚地了解八旗独立自主的特性与中央集权的矛盾。
1.皇太极之继位
天命十一年(1626)八月,努尔哈赤死,究竟由谁来继承王位是个问题。当时明朝人袁崇焕报告:“奴酋哈赤死于沈阳,四子与长子争继未定。”[10] 那么,究竟努尔哈赤生前对此意见如何?先看《太祖武皇帝实录》天命七年(1622)三月初三日条的记载:
八固山等问曰:“上天所予之规模,何以底定?所赐之福祉,何以永承?”帝曰:“继我而为君者,毋令强势之人为之,此等人一为国君,恐倚强恃势,获罪于天也。且一人之识见,能及众人之智虑耶?尔八人可为八固山之王,如是同心干国,可无失矣。八固山王,尔等中有才德能受谏者,可继我之位;若不纳谏,不遵道,可更择有德者立之。傥易位之时,如不心悦诚服而有难色者,似此不善之人,难任彼意也。至于八王理国政时,或一王有得于心,所言有益于国家者,七王当会其意而发明之。如己无能,又不能赞他人之能,但默默无言,当选子弟中贤者易之。更置时如有难色,亦不可任彼意也。八王或有故而他适,当告之于众,不可私往。若面君时,当聚众共议国政,商国事,举贤良,退谗佞,不可一二人至君前。”[11]
从上面这段史料可以看出努尔哈赤的意见有以下几点:第一,希望八固山即八旗“同心干国”,共同参与国政;第二,八固山中有才能又接受别人意见者可继其君位,其他七王当会其意而发明之,这暗示着他主张集体领导的意见;第三,八旗旗主无能,而又不能赞他人之能,当选子弟中贤者易之。这充分说明当时的女真部族尚无立太子之说,皇位传承取决于八旗贵族会议,或元老会议。这样努尔哈赤是肯定八旗的独立自主、共同参政的制度,而且认为皇帝可以从八王中推举出来,而并非一定是皇帝的亲生儿子,这样就肯定了八旗原本独立自主的特性。[12] 按照这样的说法,皇位继承人应该由元老会议推举出来。但皇太极是否由元老会议推举的呢?
台湾学者李光涛先生曾特加考订,作《清太宗夺位考》[13], 他以为《太祖武皇帝实录》记载不符合实际,努尔哈赤以八旗元老会议推举皇帝之传统,皇太极并未遵循。文中引用了日人前岛文次《清初之继嗣问题》的说法,指出皇太极系夺位,并予赞同。因为前岛文次主要依据朝鲜史料,在李光涛看来,对于建州女真的记载,朝鲜人的记载较之明人更为真实,并认为《太祖武皇帝实录》文过饰非,不足为据。故而他认为皇太极系夺位而非受人推举。李先生的推论方法,当然有一定道理,然而朝鲜史料,即便《李朝实录》虽然记载了许多明清史籍中没有的史料,但道听途说之词亦非常之多。最为妥当的作法乃结合当时多方面史料,相互比证,再作结论,方为上策。其实,当时记载皇太极夺位的史料,不仅朝鲜有,清人亦有。
朝鲜史料中固然有皇太极夺位的记载,若如《燃藜室记述》中有言:“丙寅五月,建州奴酋奴儿赤,疽发背死。临死命立世子贵荣介(一作永二王子),贵荣介让于弟弘他时(一作弘太始)曰:‘汝智勇甚于我,汝须代立。’弘他时略不辞让而立;(丙子录)或曰奴儿哈赤临死,谓贵永介曰: ‘九王应立而年幼,汝可摄位,后传于九王。’贵永介以为嫌逼,遂立洪太氏云,僭号天总(聪)。”[14] 朝鲜人李民痪《建州闻见录》对皇太极的继位有过记载:“酋死之后,则贵盈哥(大贝勒代善)必代其父,胡中皆称其宽柔,能得众心云。(凡得罪奴酋,临杀,贵盈哥多有救解云),其威暴桀骜之势,必不及于奴酋矣。” 可见,朝鲜史料认为继承帝位的应该是代善而不应该是皇太极,皇太极继位乃夺代善之位而自立。
其实,关于夺位之说,清朝亦有史料。即如追论多尔衮罪状时,就说多尔衮曾经说过皇太极系夺位,成为他的罪状之一。《明清史料》丙编顺治八年(1651)二月载:“又将皇上侍臣宜而登,陈泰一族及所属牛录人士、刚林一族、把尔达七一族尽收入自己旗下,又亲到皇宫院内,以为太宗文皇帝之位原系夺立。”[15]《清史列传》多尔衮传亦称:“又擅自诳称太宗文皇帝之即位,原系夺立,以挟制中外。”[16] 可见,这成为多尔衮的一条罪状。反观这条史料,在当时确有皇太极系夺位之说。
虽有夺位之说,但夺谁之位?努尔哈赤生前,天命元年(1616),已有四大贝勒之号,即代善(太祖二子)、阿敏(舒尔哈齐第五子,济尔哈朗之兄)、莽古尔泰(太祖第五子)、皇太极(太祖第四子),他们四人最有实力,即四大王。其他诸王皆无法与他们抗衡,即如多尔衮仅十五岁、多铎十三岁都很小。而四大贝勒中阿敏是努尔哈赤侄儿,血缘上就较疏。莽古尔泰比皇太极小,实力亦不如。唯代善与皇太极有可能承帝位,但代善性格“宽柔”,虽曾一度被立为太子,但在努尔哈赤生前,因其与努尔哈赤大妃关系暧昧,于天命五年(1620)被废,因而其声誉就极受影响,而不太可能继承皇位。而皇太极势力大,且文武双全。代善被废之后,有次努尔哈赤问大臣谁可为继,有人说:“智勇俱全,人皆称道者可。”朝鲜人亦知此乃暗指皇太极。[17] 可见,皇太极即位,乃实力较量的结果,而非夺代善亦非夺多尔衮之位,因而可以说夺位之说并不成立,皇太极继位乃实至名归的结果。
皇太极即位后,开始乃四大贝勒同时听政,但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皇太极逐步削弱八旗势力。首先就是从四大贝勒听政开始,天聪二年(1628)阿敏被革爵下狱,遂由三大贝勒听政,时称三尊佛。不久莽古尔泰为皇太极所忌,天聪五年(1631)大凌河战役,莽古尔泰向皇太极露刃,令皇太极十分不快。同年十二月一次朝会行礼,许多人反对莽古尔泰与皇上同坐,皇太极说,“过去同坐,今不与坐,恐他国闻之,不知彼过,反疑前后互异” [18]。 莽古尔泰遂依然如故与皇上同坐听政,但皇太极语气之中已极显不满,与其同坐,乃显莽古尔泰之“过”!可见莽古尔泰极为皇太极所忌,天聪六年(1632)莽古尔泰无缘无故暴疾而终,死得不明不白。四大贝勒听政就此结束,从而消除八旗之掣肘,加强皇权,皇太极得以独断专行。可见,皇太极一开始就凭实力夺得皇位,为了实现集权,一步步削弱八旗的自主权力。但是英明如皇太极也不得不顾忌八旗的利益,他只得逐渐地、一点点地削弱八旗的权力。
天聪六年(1632)镶红旗一官吏胡贡明谈到当时皇太极在朝时,事多犹豫,有做一头丢一头、朝更夕改、有始无终之态:
有人必八家分养之,地土必八家分据之,即一人尺土,贝勒不容于皇上,皇上亦不容贝勒,事事掣肘,虽有一汗之虚名,实无异整(正?)黄旗一贝勒也。如此三分四陆,如此十羊九牧,总藉此强兵进了山海,得了中原,臣谓不数年间,必将错乱不一,而不能料理也。[19]
也就是说当时八旗各自为政,皇太极亦无可奈何,只好事事迁就,优柔寡断,“造成人心有鼎立之态”[20] 。《李朝仁祖实录》亦有类似的记载。崇祯十一年(崇德三年,1638),仁祖召见将还沈阳世子馆的宾客朴鲁:
问曰:“彼国情形可得闻乎?”鲁曰:“……彼诸王辈皆分党,多有乖争之事,汗死则国必乱矣。虎口即汗之侧生子,不定名位。又有十四岁子,而以侧生,故不得为嗣,他日必有争立之举。”
之所以如此议论,原因乃在于八旗分立,各不相下。朴鲁又言:
我使之入去,八高山轮回供馈,事必务胜,此亦猜疑之致也。龙骨大(即英俄尔岱),汗之最信爱,而见臣时必与八高山之人偕来,恐其见疑以告阴事也。…一高山若差人于某处,则其余七高山亦各送一人以为证参之地。
……
且贵容介(礼亲王代善)有子六人,皆有兵权,但八王互相猜疑,岂得久安乎?臣之妄见,必有相残之事矣。![21]
当然皇太极对八旗各自为政也要进行改革,尽力把权力集中,阿敏、莽古尔泰之死,即是收拾权大之旗主,同时对其他旗主也要尽量平衡。《明清史料》丙编载:天聪元年(1627)敕谕诸将:“所得之物,不拘好歹,不似往年各抢各得,尽行入官平分。”[22] 这话是说明皇太极以前各八旗都是各抢各得,现在则加以限制,而“尽行入官平分”,这也是皇太极打击势力大的八旗旗主而拉拢其它势力小的旗主的一例。对于财物如何平分,胡贡明于天聪六年(1632)正月二十九日上疏说
我国地窄人稀,贡赋极少,全赖兵马出去抢些财物,若有得来,必同八家平分之;得些人来,必分八家平养之。……假如下次兵马出去,若得银八万两,八家每分七千两,留三八二万四千两,收之官库;若得衣八千件,八家每分七百件,留三八二千四百件,收之官库,其八家应得的财物,即听各贝勒自己使用。[23]
《清太宗实录稿本》载:
崇德元年六月初六日敕谕:我国初不(知规矩),无悉礼,或称呼、或书写,俱无上下贵贱之分,今阅古典,凡上下应答的言语,各有分别,着俱遵例行。[24]
可见皇太极一方面笼络八旗,强调八家均分,另外也改革,留下百分之三十于官库,并强调上下贵贱之分,目的也是要加强自己的权力。皇太极后期,八旗旗主大体如下:正黄、镶黄旗属于皇太极,正红属代善,两白属多尔衮、多铎,正蓝初为莽古尔泰,后为皇太极所并,镶蓝原为阿敏,后为济尔哈朗,镶红为阿济格。故而他们皆各拥重兵,明争暗斗,在朝中他们互相争斗,背后却是八旗势力的较量。
2.皇太极死后,诸王之矛盾
崇德八年(1643)八月,皇太极因脑溢血死,并无遗诏确立继承人,皇位继承人只得由议政王大臣会议解决。《清朝全史》载:
大王礼亲王发言曰:虎口(肃亲王豪格)为帝长子,当承大统。虎口曰:福少德薄,不堪承任,固辞而退。帝(皇太极)之手下将辈,佩剑前曰:吾等食于帝,衣于帝,养育之恩,同于天大,若不立帝之子,则宁从帝于地下。大王曰:吾虽为帝之兄,久不闻朝政,何可参入此议,即起而去。八王(英王阿济格)亦随去,十王豫多铎默无一言。九王应之曰:汝等之言是也,虎口既退让,无继续之意,则当立帝之第三子(顺治),至谓年岁幼稚,吾与右宾王郑亲王分掌其半,可左右辅政,年长之后,再当归政,由是誓天而散,第三子顺治帝,今六岁矣。
可见,皇位继承人的确定是经过了一番势力的较量才定下来的。立顺治,是多方妥协的结果,这种妥协正是八旗独立自主势力平衡的表现。而这里提及的皇太极部下,即“食于帝,衣于帝”之人,其中就有索尼。《清史稿》卷二五Ο《索尼传》详记其事,从中看出其间斗争相当激烈,形同政变:
太宗崩后五日,睿亲王诣三官庙,召索尼议册立。索尼曰:“先帝有皇子在,必立其一,他非所知也。”是夕巴牙喇章京图赖诣索尼,告以定立皇子。黎明,两黄旗(皇太极系统)盟于大清门,令两旗巴牙喇兵,张弓挟矢,环立宫殿(俨然如临大敌)。率以诣崇政殿,诸王大臣列坐东西庑,索尼及巴图鲁鄂拜,首言立皇子,睿亲王令暂退。英郡王阿济格、豫亲王多铎劝睿亲王即帝位,睿亲王犹豫未允。豫亲王曰:“若不允,当立我,我名在太子遗诏。”睿亲王曰:“肃亲王亦有名,不独王也。”豫亲王又曰:“不立我,论长当立礼亲王。”礼亲王曰:“睿亲王若允,我国之福,否则当立皇子,我老矣,能胜此耶?”乃定议,奉世祖即位,索尼等六人盟于三官庙,誓死效忠幼主。
上面这段史料比《清朝全史》记载更为详尽,但观之亦赤裸裸,剑拔弩张之势形于言表。迫于索尼等皇太极部将的压力,最终只得立皇太极幼子为帝,而皇太极诸弟若多尔衮就无法得帝位。后来多尔衮摄政时,索尼自然受到排挤。而多尔衮死后,索尼则受到顺治帝重用,并成为其顾命大臣,执行顺治遗诏,辅佐幼主康熙帝,所有这些皆与索尼主张立皇太极子顺治为帝密切相关。
而皇太极临死前后,多尔衮势力甚大,他与多铎拥有两白旗,同时正蓝旗亦依附于他。皇太极病重之时,他即与济尔哈朗共同管理朝政,权力逐渐增大。对于帝位,豪格因多尔衮不予支持,而不能不固辞;代善也因多尔衮未表示赞成而不坚持,以致离去。八王阿济格也想争汗位,阿济格与多尔衮系同母兄,他应为多尔衮一边。但多尔衮摄政初期,他称病不出,多尔衮非让他出山,才出来。豫亲王多铎本劝多尔衮即位,但皇太极手下将领辈以为非立帝之子不可,结果,多尔衮只好折衷,既不自立,也不立豪格,而立一个有名无实的六岁儿,自居摄政王,主管一切。济尔哈朗立豪格未成,为了笼络反对派,多尔衮遂与济尔哈朗共同摄政,对他加以笼络,使之依附于己,同时消融敌对派势力,使其地位能得长期巩固。
总之,顺治被立为皇帝,实际上是八旗各自为政、势均力敌的产物。当时八旗各不相让,相互抗衡,若处理不好,真有可能危及政权安全。所以,就连崇祯帝都知悉其矛盾,而指令辽东将领利用此机会,采反间之策,以达到削弱清人势力。崇祯十六年(1643)十一月初二日,即谕兵部:“逆奴已伏天诛,诸孽子争立相杀,明有内乱情形,乘机用间,正在此时。”[25] 顺治元年(1644)四月,多尔衮即将入关之际,豪格仍不服气,还在闹事,肃亲王令从征,曾谓何洛会说,我未经出痘,此番出征,令我同往,岂非特欲致我于死乎?当时还有人欲拥豪格,图谋政变而被杀。多尔衮见此情况,急于进关,索性一致对外。迅速进关,避免八旗内部矛盾的爆发,是多尔衮主张入关的又一重要原因。也是多尔衮为消融在皇太极死后,立顺治,自居摄政王所带来的矛盾后果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3.多尔衮死后,确立上三旗以确保中央集权
多尔衮死后,顺治帝拥有两黄旗,又掌多尔衮、多铎两白旗,势力比较大了,遂对八旗加以改造,把八旗改为上三旗、下五旗。上三旗即两黄、正白,可以说是嫡系加上多尔衮的旗,由天子自将。上三旗地位高,下五旗地位低。上三旗及下五旗之分是顺治时期对八旗制度一个重大的改革。有了上、下,皇帝的地位就更高了,权力也更大了,中央集权就更得以发展。
4. 四辅政大臣时期与康熙亲政以后
顺治在位十八年后死,年幼的康熙即位,因皇帝小,即由四大辅臣鳌拜、遏必隆、索尼、苏克萨哈辅政。四人都出身上三旗,乃嫡系。而当时八旗的力量大,皇帝力量小。四位元老中开始以索尼为首,索尼死后,鳌拜为首。不久鳌拜借机处死苏克萨哈,扩充自己的实力。四大辅臣相互之间意见不一,为圈地,为各自势力,争得厉害,而背后意图乃加强本旗的势力。八旗的明争暗斗,造成朝中政治动荡。可以说,元老政治时期就是八旗斗争时期。
康熙六年(1667),康熙帝借机捉鳌拜,废辅政制度,康熙亲政。从此结束清朝的元老政治。康熙主张汉化,逐步推行中央集权制度,议政王大臣会议形同虚设。又置南书房,南书房行走秉承皇帝意志,批答诏书,控制朝政,强化中央集权。但当时八旗遗留下的问题仍在,主要表现在康熙立太子及雍正夺嫡问题上。
清朝与元朝相似,原无立太子的传统。努尔哈赤曾立过太子,但以悲剧告终,乃因八旗旗主各自为政,故难立。康熙年间又开始立太子,同样以悲剧告终。太子立之而废,废后又立,诸王互相竞争,背后即隐含着八旗的明争暗斗。康熙晚年,进一步削弱八旗势力,规定外旗王公可至其它旗负责整顿。命皇七子胤祐、皇十子胤蛾、皇十二子胤裪分理正黄、正白、正蓝、满、蒙、汉三旗事务,还命他的儿子出任王公,这无形中就削弱了各族各旗势力,加强了皇帝的权力。
但康熙对八旗的改造并未最后完成。事实上从立太子、废太子及雍正夺嫡中看出,各王皆有势力,因之最后改革是由雍正完成的。雍正对旗务改革相当彻底,表现在以下各方面:雍正元年(1723)六月,敕八旗人员可为本旗都统,都统即原来旗主,乃朝中普通官吏,可以随时任免。并规定,“本管王公刁难苛索者,许其控诉”。以前旗人去外地作官,必得旗主同意,此后则规定不许本旗旗主插手了。同时,还规定旗务由御史管理稽查,这也是中央管理旗务的表示。以前,旗主可在旗中随意挑选跟从,雍正禁止这种作法。且明令表示,旗下庶人不许对旧主效忠,而应对国家效忠。雍正元年这一系列改革对皇帝集权起了很大作用。雍正三年,又把八旗财权缩小。过去本旗房屋可自行管理,现在改为互相管理,八旗的房产权力亦被剥夺。最后,雍正四年,礼法上也改。过去旗主死,旗下官民穿孝,即成服。雍正废之,规定官民不能给旗主成服,若要成服,需皇帝批准。这样,就连礼节上的虚荣也没有了。雍正这些改革是与处置年羹尧、阿其那、塞思黑等一起并行的,意在削弱各旗力量,加强中央集权。最后在政治制度上由南书房发展到军机处。雍正七年成立军机处,乃清代中央专制主义集权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此后,若明代后期的权相、宦官专权等现象都没有了。并设立以密诏传位的制度,不立太子,但能稳固地将帝位传给后代,继位问题亦相应地得到了解决。
由上可见,八旗制度的演变是逐步进行的,从它开始建立到不断发展,都是适应了统治者的需要。而这一过程中,又不断出现了与统治者矛盾的地方,因而酿成重大的政治事件。清朝统治者感到八旗制度与中央集权矛盾时,就会不断加以改造,八旗力量逐渐缩小,后来徒拥虚名,而中央集权得以建立。但八旗制度为什么徒拥虚名,只被利用改造而未根本废除呢?根源乃在于皇帝在确立自己至高无上、绝对专制中央集权的同时,又要保证满族的优越地位。为确保满族的优越地位,必须维持其原有的血缘纽带及地域纽带,以便于统治,而维持其原有的八旗制度,使固有制度得以保持而不被拆散,正是保证满族优越地位的良方。若八旗制度维持不了,满族的优越性就不能保证。其次,八旗制度不仅是氏族制度残余,也是奴隶制残存。主是旗主,奴是奴才。这种主奴关系,奴才效忠主子,清朝统治者也加以利用,以致于全体臣民皆是皇帝奴才,对皇帝一人尽忠。可见,对于八旗独立自主的问题,自努尔哈赤时期酝酿出来,一直到雍正时期才得以较为妥善的处理,是把握清初历史的关键。透过这一视角,我们对于多尔衮的身后悲剧也就能有更深的认识。
三、八旗独立自主与多尔衮的悲剧
1643年,皇太极死,多尔衮以摄政王的身份,行皇帝之大权,企图削弱八旗的自主权限,此举虽有进展,但其身后却在诸王的反攻倒算之中,成为清朝中央集权与八旗独立自主矛盾斗争的牺牲品。顺治七年(1650)十二月,多尔衮以39岁之英年而早逝。谈迁《北游录·纪闻下》“摄政王”条如斯曰:
(多尔衮)度不支,退召英王(阿济格)语后事,外莫得闻也。英王即遣三百骑驰入京。大学士刚令(林)知其意,立策马行,日夜驰七百里,先入京,闭九门,遍告宗王固山等为备。俄三百骑至,皆裹甲,尽收诛之。英王未知也。寻至,被幽,辛卯十月四日死,八月十七日谭太死。[26]
可见,多尔衮死后,有过一次政变,即阿济格与多尔衮的亲信被诛。当时多尔衮还算得以善葬,但两个月后,顺治八年二月,苏克萨哈等告多尔衮“逆谋”,郑亲王济尔哈朗等人联名疏陈多尔衮“背誓肆行,妄自尊大”,“擅作威福”,“僭妄背理…竟以朝廷自居,显有悖逆之心”。于是追其罪,削籍,黜宗室,籍财产入官。[27] 多尔衮死后,尸骨未寒,即被清算,身败名裂。直到120年后,乾隆三十八年(1773)乾隆帝才下诏恢复其名爵。多尔衮生前何等威风,死后却立即被清算,子孙数代皆受其牵连,真可谓一悲剧性人物。发生这种戏剧性悲剧的根源,正是因为多尔衮生前为摄政王时所酿下的祸根。
多尔衮摄政初期,就着手处理八旗的自主其事。首先就是削弱受八旗控制的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限。崇德八年八月,以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为辅国理政,誓告天地。多尔衮开始辅政。同年十二月,罢诸王贝勒等办理部、院事务,多尔衮谕曰:“前者众议公誓,凡国家大政,必众议佥同,然后结案,今思盈廷聚讼,纷纭不决,反误国家政务。”[28]于是,解除诸王、贝勒对部务的管理,将其交给尚书,从而加强中央集权。对于议政王大臣会议,顺治即位之初多尔衮掌政时,虽仍行之,但是他极不乐意。随后数年不举行议政王大臣会议,顺治五年五月一度恢复,六月又下令斥责,再次停止,意在解除八旗对其掣肘。虽然多尔衮不愿意召开议政王大臣会议,但是,他摄政时还是常受到八旗旗主和其他亲王的掣肘。即如汉官曾劝裂土封王,多尔衮觉得可行,但遭索尼反对而不果[29]; 顺治元年8月,阿济格以为不当留守北京,曰:“今宜乘此兵威,大肆屠戮,留置诸王,以镇燕都,而大兵则或还守沈阳,或退保海山,可无后患。”而多尔衮认为:“先皇帝尝言,若得北京,当徙都,以图进取,现今人心未定,不可弃而东还。”[30] 最终依从多尔衮的意见。同时,对于满汉通婚、剃发问题,多尔衮亦曾提过多次,但在这些大事上,多尔衮并不能为所欲为,往往受到其他旗旗主的掣肘。
同时,为了削弱敌对势力,多尔衮辅政之初,即进行过一次改旗事件。崇德八年,将自领的镶白旗改为正白旗,而将多铎的正白旗改为镶白旗,以提高其在八旗中的地位,使之成为皇帝旗分之下独掌一旗的正白旗主,[31] 刻意加强其权势。当时,多尔衮为了控制中央政权,有意打击政敌,例如先后惩罚济尔哈朗、豪格这些为他视作敌对面的势力,同时倚重多铎,将济尔哈朗的辅政大臣位置让给多铎,从而实现其独掌大政的局面。[32] 多尔衮摄政时期的政治斗争,固然可以说是多尔衮和多铎掌管的两白旗势力与其他旗的斗争,但同时也是为了加强清初的中央集权。多尔衮摄政七年,当时皇帝年幼,未主政事。多尔衮权力一天天增大,地位一天天尊贵,其称谓亦一再变化,反映出其势力的变化。由摄政王而皇叔父而皇父,从其称谓上就看出其地位之日益尊贵,几有直逼天子之势。而《皇父摄政王香册文》载:顺治帝被称为“孝侄皇帝”,而称颂多尔衮“天纵聪明,性成仁让,坚辞大宝”。由此可见,多尔衮虽然权势日益炙手可热,但对于皇帝宝座则始终保持距离。
清初政权的稳定与大臣地位的尊卑,是否控制八旗是关键。多尔衮在位时,掌管两白旗及正蓝旗,当时镶红旗阿济格也转向多尔衮,所以他的权力甚大。而顺治帝仅继承两黄旗,势力较弱。但多尔衮是主张发展中央集权的,而多铎甚至主张多尔衮继承皇位,但事实上行不通。因为各族都有自己的势力,连圈地都在按次序进行,在北京驻防也按八区分配,各有各的势力,互相制约,多尔衮难以从其心愿。可见,多尔衮摄政时期,他是在加强中央集权与八旗顽强的抗拒中寻求一种平衡,他力求消除八旗独立自主的特权,以确立中央至高无上的权威,但是总在夹缝中求生存,他的改革终究未能成功,而死后八旗旗主的反攻倒算,终酿成他身后悲剧,以至于被抄家,名誉扫地。
总之,我们在上文中考察一系列政治事件的同时,紧紧抓住八旗制度与中央集权矛盾这一主线,从而将分裂的事件联系起来。传统上,或将其一笔抹杀,或闭口不谈,或一律斥之为内部矛盾,都是片面的。同时对于制度的考察应该全面,不追根究底,不问其始末,皆是不行的。从清代皇帝的权力视之,不解决八旗自主问题,中央集权无法加强,多尔衮为摄政王时期,企图解决八旗独立自主与中央集权的矛盾,进展艰难,而身后八旗的反攻倒算,更酿成了其身后的悲剧。在多尔衮死后,顺治帝亲政,除加强元老会议、拥有两黄旗外,加上多尔衮、多铎的两白旗,势力大了必须改变八旗体制,乃有上三旗、下五旗之分,顺治时八旗制度的改革,明显地提高了皇帝的地位,中央集权也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但康熙即位时,元老会议仍然势力很大,康熙捉鳌拜也是加强中央集权的必然措施,从此元老政治即八旗独立自主的境况一去不复返了,中央集权也就日益完善了。
[1] 参见孟森《明清史论着集刊正续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20-217页。
[2] 《太祖武皇帝实录》卷四,天命七年三月初三日。
[3] 《太祖武皇帝实录》卷四,第11页。
[4] 《明清史料》丙编,第47页。
[5] 《李朝实录》卷三十九,第35册,第324页。
[6] 王先谦:《东华录》卷一,顺治元年五月丁未。
[7] 《清太宗实录》卷六十三,崇德七年十一月丁亥。
[8] 《清太宗实录》卷六十五,崇德八年六月丙子。
[9] 《清史稿》卷二四六《刚林附祁充校传》。
[10] 《明熹宗实录》卷七十一,天启六年九月丁酉。
[11] 《太祖武皇帝实录》,天命七年三月初三。
[12] 努尔哈赤生前曾立褚英、代善为太子,但又先后因故废之,故努尔哈赤晚年并未立嗣,乃定由八旗推举之策。具体参见杜家骥《清皇族与国政关系研究》第125-131页。
[13] 参见李光涛《明清史论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71年,第437-442页。
[14] 摘自潘喆、孙方明、李鸿彬编《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437页。
[15] 《明清史料》丙编,第306页。
[16] 《清史列传》卷二《多尔衮》。
[17] 《朝鲜光海君日记》卷一六九。
[18] 王先谦:《东华录》,天聪五年十二月丙申。
[19] 罗振玉:《史料丛刊》,《天聪朝臣工奏议》。
[20] 《明清史料》丙编,天聪九年正月张文衡奏,第32页。
[21] 《李朝仁祖实录》崇祯十一年八月(仁祖十六年),参见吴晗编《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上编卷五十七,第3627页。
[22] 《明清史料》丙编,第47页。
[23] 罗振玉:《史料丛刊》,《天聪朝臣工奏议》。
[24] 辽宁大学历史系编印:《清太宗实录稿本》第45页。
[25] 《明清史料》乙编,第573页。
[26] 谈迁:《北游录·纪闻下》“摄政王”条,第363-368页。
[27] 《清史列传》卷二《多尔衮》。
[28] 王先谦:《东华录》卷一。
[29] 《清史稿》卷二五O《索尼传》。
[30] 《朝鲜仁祖实录》卷二十二,顺治元年八月戊寅。
[31] 参见杜家骥《清初两白旗主多尔衮与多铎换旗问题的考察》,《清史研究》1998年第3期。
[32] 对于具体的情况,可参见杜家骥《清皇族与国政关系研究》,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8年,第178-1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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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郑克晟,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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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9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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