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汝昌-关于高鹗续书的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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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关于高鹗续书的论争


围绕着《红楼梦》后四十回评价的论争,长期是红学领域的一个热点。或认为高鹗续书基本上符合曹雪芹的创作意向,或对后四十回采取否定的态度。两种评价之间的分歧是很深的。
大体上说来,这一论争可分为两个阶段。在20年代到60年代这段期间,否定高鹗续作的意见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俞平伯先生的观点。他在《红楼梦辨》中⑴对续书的一些重要情节进行了分析,认为“凡高作较有精采之处是用原作中相仿佛的事情做蓝本的,反之,凡没有蓝本可临摹的,都没有精采。”他着重对宝玉中举、贾府恢复世职、黛玉称赞八股文等提出了批评,认为这些“大违反作者的原意”,是高鹗“名利思想底表现”。俞平伯在分析了一些人物描写之后指出,“高氏对于书中人物底性情都没有一个概括的观念,只是随笔敷衍,所以往往写得不知所云。”续书之所以失败,他首先归之为高鹗与曹雪芹思想上“永不会相了解”,同时又从文学创作规律的角度指出,“凡书都不能续”,“凡续书的人都失败,不但高鹗诸人失败而已。”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俞平伯对续书的艺术成就十分不满,但他仍以一个学者的客观态度,肯定高鹗“将宝黛分离”,“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不致于和那些才子佳人的奇书,同流合污”。并认为,“高氏在《红楼梦》总不失为功多罪少的人。”
何其芳先生在其50年代发表的《论红楼梦》中,对后四十回的评价,有一些与俞平伯先生颇为接近。他肯定“续书大大地帮助了曹雪芹的原着的流传”这一贡献;指出,续书能够为广大的读者所接受,是由于它“绝大多数情节都和前八十回大致接得上”,“保存了宝黛悲剧的结局”。另一方面,他又强调,在贾府衰败这一重大情节上,高鹗续书“未打破大团圆的老套”;宝玉最后“高魁贵子”,受封为“文妙真人”,“这也是一种团圆的结局”;这些,都表明高鹗思想和曹雪芹思想是不一致的。正因为高鹗有“封建的庸俗的思想”,所以,对宝玉、黛玉等人物的刻划有些不符合原来的性格。⑵在分析后四十回时,何其芳十分注重艺术特征和艺术成就的品鉴。他认为,后四十回的“弱点和败笔”“太多”,绝大部分“贫乏”,“枯燥无味”,“常常是拙劣地去模仿和重复前八十回的情节”,远不能象前八十回那样,“洋溢着生活的兴味”,“揭露了生活的秘密。”他的基本评价是,“后四十回实在太配不上原着了。”
有一些学者则对后四十回持肯定态度。其中较突出的是林语堂先生。他特意撰写了《平心论高鹗》,对后四十回续书作了全面、充分的肯定。林语堂把俞平伯先生的意见称之为“主观派之批评”,认为俞平伯评价续书是以“是否合于”“个人脾胃”为标准,所以不喜看黛玉焚稿、绝粒,厌恶宝钗与宝玉团圆;这是“不科学”的。针对《红楼梦辨》对宝玉中举、贾府结局、黛玉评八股文等的批评,他一一进行分析,提出不同的见解,认为“宝玉虽中举”,但“遁入空门”,“仍不能不说是悲剧下场”;贾氏泽皇恩、延世泽,结局仍是衰败,“树倒猴狲散”。后四十回“写到此种境地,这是中国文学史空前的大成功”。林语堂对后四十回的评价特别强调前八十回与续书的浑然一体:“高本四十回大体上所有前八十回的伏线,都有极精细出奇的接应”;“人物能与前部人物性格行为一贯,并有深入的进展”;高本“有体贴入微,刻骨描绘文字,似与前八十回同出于一人手笔。”正是基于这些认识,他否定俞平伯提出的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作的意见。他认为,程伟元、高鹗确实得到过曹雪芹原作的散稿抄本,但残缺不全。高鹗的贡献是做了“修补”、“补订”之事。后四十回是“据雪芹原作的遗稿而补订的”。⑶
上述各位学者的观点显然很不一样,但是,在评价后四十回时坚持艺术批评的角度与原则则是共同具有的基本倾向。
周汝昌同志于1976年出版了《红楼梦新证》(增订本);《新证》的《议高续书》和《重排后记》对高续后四十回提出了否定的评价。从此,关于续书的论争,可以说进入了另一个阶段。《红楼梦新证》初版于1953年,该书对高鹗续书的评价就是否定的;不过,否定的论据主要取自《红楼梦辨》,并没多少自己的分析。增订本对高鹗的否定,则有了周汝昌自己提出的材料和观点。他认为,高鹗续书是在乾隆皇帝及其大臣和坤策划下的“一个政治事件”,续书的目的是篡改、歪曲前八十回。这一观点后来又在《红楼梦“金璧”的背后》⑷一文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阐述。显然,周汝昌主要是从政治的角度来否定后四十回的。正因为这一点,这个观点特别引人注意。
针对周汝昌的《议高续书》,笔者于1980年发表了《高鹗续书功过辨》,⑸指出周汝昌的见解既不符合《红楼梦》作品实际,也不符合红学史实际,认为高鹗续书基本上与前八十回保持了一致。1988年11月,武汉召开了“首届当代红学研讨会”,张国光同志提出“两种红楼梦,两个薛宝钗”说,反对“盲目崇拜曹雪芹,尽情贬斥高鹗的偏向”。⑹不少与会者对高鹗续书的贡献作了充分的肯定。从此,关于高鹗续书的论争,显得更加尖锐、热烈。
这里,简要地介绍一下我们与周汝昌同志的主要分歧,并谈一点简单的看法。
1.周汝昌同志认为,高鹗续书是在乾隆皇帝亲自策划下的阴谋活动。因为封建统治者害怕《红楼梦》,但又无力消除它的巨大影响,于是找到高鹗,毁去八十回后的原稿,“另行续貂”,篡改原书。高鹗则得到一堆银元和功名这两样报偿。这种看法,如果得到确凿材料的支持的话,人们自然会接受它;可是,他引用的几条清人的记述,没有任何一条能证明高鹗是奉命续书;那怕是一点间接暗示也没有。他的办法是引用清人记述后,进行歪曲的解释和毫无根据的附会。例如,有这样两条清人记述:“曹雪芹《红楼梦》,高庙(乾隆)末年,和坤以呈上,然不知所指。高庙阅而然之,曰:‘此盖为明珠家作也。’”(见赵烈文《能静居笔记》)“某时高庙临幸满人某家,适某外出,检籍,得《石头记》,挟其一册而去。某归,大惧,急就原本删改进呈。”(见胡子晋《万松山房从书》本《饮水诗词集》第一集唯我跋语)周汝昌引用后,就从中引申出这样的推论:乾隆不忘“《石头记》这桩公案”,“委派和坤去查访处置”,“凭着鬼伶俐,和坤很快就弄明白了这部书的来龙去脉”;并决定“物色适当人选,编造四十回假书,凑成‘全本’。”“物色的结果,差使落到高鹗、程伟元二人头上。”“高鹗续书,是有后台授意的,是有政治目的的”。就这样,周汝昌很容易地炮制了他的高鹗续书“上命差遣”说。可是,人们只要仔细读一遍上述两则材料,立即会看到,无论是那一条记述,都与周汝昌的推论毫不相干。这些记述,不过说明了两件事:一,乾隆曾见过《石头记》。二,满人某曾将《石头记》“删改进呈”。显然,这个删改本,并不就是高鹗续成的一百二十回本。用这样的材料来论定高鹗是乾隆的文化走卒,是站不住脚的。而且,周汝昌断言高鹗“将八十回后原稿毁去”,也是没有根据的。曹雪芹死后没有几年,八十回后的稿本即已残缺颇多。脂砚斋的批语多次提到,后数十回的某些部分“被借阅者迷失”,(第二十回批语)“迷失元稿,叹叹!”(第二十六回批语)在曹雪芹逝世后到高鹗续书前这二十多年中,社会中传抄的《红楼梦》都是没有结局的。所以,写作时间大约在1769年前后的戚蓼生的《石头记序》曾经提到,喜爱这部小说的人常“以未窥全豹为恨”;梦觉主人写于1784年的甲辰本《红楼梦序》也说:“书之传述未终,馀帙杳不可得。”程高本初次印行在1791年,高鹗续书当开始于1785年前后。在高鹗续书之前,读者就已经为“未窥全豹”而遗憾,怎么能把八十回后的残缺归之为高鹗的罪责?!
2.周汝昌同志把高续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说成是“存形变质”的假《红楼梦》。他认为,高鹗续书以后,“整个全身走了样,变了质”,高鹗续本与《石头记》脂评本(前八十回)的思想倾向是完全对立的。由于篇幅的限制,这里不能对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作具体分析,以揭示“存形变质”之说的荒谬性。我们只能从《红楼梦》流传史的角度,谈一点意见。人所共知,在程甲本问世前,脂评本在社会上手抄流传,其影响仍是有限的。程甲、程乙本相继印行后,《红楼梦》立即迅速地传向全国。据清人记载:“铁岭高君梓成,一时风行,几于家置一集。”(《后红楼梦序》)“世人喜观高本,原本遂湮。”(平步青《霞外捃拾》)解放后,文学出版机构数次印行《红楼梦》,据以排印的就是高续本。这就是说,两个世纪以来,《红楼梦》的巨大影响,是高续一百二十回本产生的。世世代代的广大读者是通过阅读一百二十回本,认识《红楼梦》的高度思想艺术成就的。如果一百二十回本是“存形变质”的假《红楼梦》,那末,《红楼梦》的价值是怎样被那些未能见到脂评本的读者、研究者所认识呢!按照周汝昌的说法,必然引向这样一个结论:一切根据一百二十回本写成的《红楼梦》评论,都毫无价值可言。然而,迄今为止,红学史上的大多数评论、论着都是以一百二十回本为对象的,不能简单地否定它们的价值。
3.分析评价作品显然应当看整体实际,而不应在细枝末节上兜圈子。可是,周汝昌同志为了否定高鹗续书,就置后四十回的作品实际于不顾,认为“伪续四十回书”“只是表现了两点思想内容,一点是宝钗夺婚,一点就是‘沐天恩’、‘延世泽’。”后四十回中复杂、尖锐的矛盾、五光十色的生活场景及其意义,就都被阉割掉了。任何一位能正常感受小说艺术的读者,都不会不体会到,高鹗笔下最动人心弦的篇章是主人公宝玉、黛玉的人生和爱情悲剧,千千万万读者曾经为这一悲剧而热泪纵横。然而,周汝昌居然没有提到它。而且,高鹗在描写宝黛的人生、爱情悲剧时,不仅遵循前八十回中渐趋激化的叛逆者与封建正统派的矛盾冲突,继续刻划宝玉厌弃封建阶级人生道路,鄙屑封建意识形态某些规范的思想性格特征,而且,围绕主要人物的命运,展开了多方面的生活场景与矛盾冲突,大家庭内为了财产和权力而进行的倾轧,太平县与江西粮道衙门内的黑暗与丑恶,广大人民对世家大族的仇恨与抨击……都与宝黛的悲剧相互联系,构成了一幅鲜明的时代的画卷,使得一对青年男女的憧憬,追求与幻灭获得了深广的社会背景,避免了孤立地描写爱情的缺陷。两百多年来,高续四十回之所以能同前八十回连接成书,一百二十回本之所以被广大读者当作一个整体看待,正是由于矛盾冲突的展开、情节的延续同原作基本一致。虽然续书中有些局部不符合前八十回的构思,但只是瑜中之瑕;从全体看,续书是成功的。周汝昌抓住续书中的某些枝节性的败笔,企图证明后四十回“一派胡言,满咀梦呓”,这种粗暴的批评,对于红学的发展,很难说是有益的。再看看宝玉的形象塑造,高鹗的描写确有几处败笔,为巧姐讲《烈女传》,即其一例。但这只是人物形象上的几处污点,并没有改变人物性格的基调,更没有使人物形象变质。后四十回中的宝玉仍然在人生追求、思想意识的许多方面,与封建家长处于对立的状态。由于宝玉年龄的增长,家长对他的期望也越来越迫切,压力也日益沉重,主人公内心深处的思索、追求与苦恼,也日益深化、强烈。主人公的时而疯癫、时而清醒,正是外部压力日渐沉重、内心痛苦空前激烈的表现。最后宝玉前去应试,并不是对过去的背叛;而是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诓这个功名”,表示对功名的轻蔑。从整体着眼,高鹗对宝玉的刻划是符合前八十回中的宝玉形象特征的。可是,周汝昌仅仅抓住几个枝节缺陷就断定,在续书中,叛逆者与封建正统派的“矛盾冲突全部悄悄地归于无有,而且宝玉的思想变得竟与贾政一模一样”。用这种方法来对待作品,人们岂不也可以在前八十回中找出某些细枝末节,证明原作中的宝玉就是封建家长的孝子贤孙吗?你看,元妃命他题诗,他颂扬“盛世”,并且写上“臣宝玉谨题”;他又曾经说过,应该“为君父生色”。如果不看形象整体,只盯住这几点,人们是不可能认识原作中宝玉这个叛逆者的基本特征的。可见,把握作品的整体实际,是我们评价一切作品,包括《红楼梦》续书,不可须臾相失的原则。
4.如何看待《红楼梦》的悲剧性。我们认为,曹雪芹的悲剧构思在续书中基本上得到了完成,其具体体现就是宝黛人生和爱情悲剧的真实描写。正如蒋和森同志指出的那样:“补书保持了作品的悲剧主题,使前八十回不至成为残篇断简,缩小了它的影响。”⑺周汝昌同志则称后四十回为“坏尾巴”;他认为,贾府“破败之后,结果其惨无比”,“令读者可骇可愕”,续书没有这方面的描写,违背曹雪芹的原意;他并且指责续作者用宝黛爱情“掩人耳目”。这些意见,实际上是把《红楼梦》的悲剧看成为封建家族衰亡的“悲剧”。从这一见解出发,他主张续书要写“重要人物的身份地位的大改变”,凤姐变成妾侍,平儿成为正妻,宝玉沦为贫丐,茜雪等可以影响昔日主子的命运。
我们与周汝昌的分歧,实质上牵涉到对审美悲剧的不同理解。鲁迅先生说:“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所以,悲剧性人物总是这样或那样地与人生价值相联系着。在《红楼梦》的数百个人物中,能给人以悲剧性感受的人物,主要是受迫害的年青的生命,而宝玉、黛玉则占据着中心位置。曹雪芹在这一对封建叛逆者的身上,寄寓了只有在未来才能真正实现的人生理想。这种人生理想直接与封建家长坚持的封建主义的人生观念、伦理规范尖锐地对立着,不可调和。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不论贾府是兴盛,还是衰亡,这种人生理想都面临着封建传统势力的压迫与摧残,最终趋于毁灭。在小说第五回的《红楼梦》十二支曲“引子”中,有这样几句曲文:“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这实际上是作家对小说的悲剧的主要内容所作的简括提示。高鹗续书忠实于曹雪芹“怀金悼玉”的构思,按照原作的矛盾冲突,把宝黛的悲剧结局刻划得撼人心弦、催人泪下。虽然在贾府的衰败方面,也许写得不及曹雪芹构想的那样惨,但这并不影响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的表现。因为宝黛的悲剧不是源于家族的衰亡,而是由于家族统治者,作为那个世界传统势力的代表,不能容忍、接受一对叛逆者的爱情。对于这一方面,续书的描写是充分的。续作者写出了封建家长对叛逆者施加的日甚一日的强大压力,展示了悲剧冲突的尖锐性、深刻性,因而显示了悲剧的必然性。历来欣赏、肯定续书的广大读者,主要正是着眼于这一点。所以,《红楼梦》是一部“怀金悼玉”的悲剧,一对叛逆者的悲剧,是曹雪芹的血泪之笔写就的献给被毁灭的新生力量的悲歌。当然,小说中关于封建大家庭的衰亡过程的描写是很充分的,贾府的许多成员,按原作的构思方向,下场很惨。不过,对这些人的下场应作具体分析,因为其性质各不相同。有一些人物,如凤姐、秦可卿等,有某种程度的悲剧性,而贾赦、贾政、贾珍等人,则毫无悲剧性可言。这种人物与“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没有联系,也不能激起读者的悲剧性的反应。在小说的总体构造中,“怀金悼玉”是中心,封建家族的衰亡过程是作为主人公的社会历史背景来展开的。可是,周汝昌却斥骂高鹗“转移目标,改换重心”,突出宝黛悲剧,这表明,他没有真正理解前八十回原作,连“怀金悼玉”这样明确的提示也视而不见。如果按照他的设想续书,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作为中心情节展开的宝黛的爱情、人生悲剧就会或消失不见,或改变性质,原作的主要意图无法得到实现。剩下的只有他强调的贾府破败之惨,人物关系大颠倒。这种设想的封建大家族的衰亡作为《红楼梦》的中心,与前八十回的艺术构造显然是不符合的。
5.周汝昌同志否定高鹗续书的另一个理由是,前八十回的某些伏线,在续书中未能得到照应和遵循,于是,续书对某些人物的描写与原作有矛盾。周汝昌指出的这类缺陷,续书中确实是存在的。如,关于妙玉的描写,表面上照应了判词,实质上与原作构思不符。不过,这种失误只是少量的、枝节性的。评价续书,我们当然应当要求它“不背于原书伏线”,但这一要求必需合情合理,必需符合文学创作规律。所谓“不背”,只能是指整体上与原作一致或基本一致,即在基本矛盾、中心情节、主要人物性格、艺术色调与氛围上与原作保持统一。从这个原则看,高续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是基本一致的,以致话石主人认为,“或曰八十回后如出两人,不知于何见得?”⑻如果要求续作在一切枝节上与原作完全一致,那是不懂得文学创作规律的苛求,是不合理的。一部长篇作品的创作,由于头绪纷繁,人物众多,事件复杂,作者的构思有时在某些局部上出现疏忽,表现为作品中枝节上的矛盾,是常见的事。《红楼梦》前八十回经过曹雪芹的数次增删、修饰,仍存在不少脱枝失节之处,连主人公的年龄也未能统一。这些枝节的疵病,无损于作品的伟大。可以设想,即使曹雪芹自己写完八十回后的数十回,我们也不能肯定,他写的一切都与前八十回处处一致。这里,仍有在某些细节上疏于照应的可能性。既然如此,我们怎么能要求高鹗续书与前文没有任何矛盾呢?所以,只要是按照创作规律来讨论问题,我们就会对高鹗续书在基本情节、主要人物“不背于”原作表示肯定,而对其枝节性的失误给予理解。
关于在高续后四十回评价上的分歧还涉及到其他一些问题,这里不能一一列举。上述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关心这一问题的同志了解主要情况,促进讨论的进一步深入。
【参考文献】
⑴《红楼梦辨·上卷》,1923年亚东图书馆出版,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重印。
⑵见《文学研究集刊》第五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出版,或人民文学出版社单行本。
⑶《平心论高鹗》,台北文星出版社,1966年出版。
⑷《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4期、1981年第1期。
⑸《艺谭》1980年第1期。
⑹见《古典文学论争集》,武汉出版社1987年出版。
⑺《红楼梦论稿》,第81页。
⑻《红楼梦卷》,第183页。
(文章来源:《文艺报》1993年4月17日,中华文史网整理。)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11154.html

以上是关于周汝昌-关于高鹗续书的论争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