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刘洪涛:说“争”、“静”是“耕”的本字

甲骨文-刘洪涛:说“争”、“静”是“耕”的本字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甲骨文-刘洪涛:说“争”、“静”是“耕”的本字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刘洪涛:说“争”、“静”是“耕”的本字


说“争”、“静”是“耕”的本字
——兼说甲骨文“争”反映的是犁耕
刘 洪 涛
北京大学中文系
贾文先生在《说甲骨文“争”——古代的“耦耕”》[1]一文中,提出了甲骨文中的“争”字“从𠬪从力,义爲‘耦耕’,是‘耕’的本字”的观点,这一见解十分精彩。我们在读上海博物馆藏战国竹简中有关“静”、“耕”等字的材料的时候,也得出了“争”、“静”是“耕”的本字的结论,与贾先生的意见相合。但是我们对甲骨文中的“争”字的形义的理解跟贾先生有所不同,这是关係到我国上古耕作制度的重大问题,所以不揣鄙陋,把我们的意见写出来,以就教于贾先生和各位专家。
应该指出的是,儘管我们同意贾先生“争”是“耕”的本字的观点,但是他的论证是缺乏说服力的。第一,贾先生指出金文“静 ”字“争”旁中间所从的偏旁是“力”,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他据此推论甲骨文中所谓的“争” 字所从的偏旁也是“力”,则是不正确的。甲骨文中所谓的“争”字,作下揭之形:

甲骨文-刘洪涛:说“争”、“静”是“耕”的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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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刘洪涛:说“争”、“静”是“耕”的本字 
甲骨文-刘洪涛:说“争”、“静”是“耕”的本字    《甲骨文编》524页
过去学者们把上一字释作“争 ”,主要的根据就是它同金文“静”字所从的“争”旁相近,例如于省吾先生说它们都像绳索萦绕之形[3],这是不对的。如上所述,贾先生已经指出了金文“争”旁所从的不是绳索形而是“力”形,写法同甲骨文中的“力”字也很相近,而上揭所谓的“争”字的字形,其中间的部分与上揭“力”字有很明显的区别,应该不是同一个字的异体,贾先生的结论是不正确的 [4]。这个字既然不从“力”,那麽它能否应释爲“争”也要重新考虑了。
第二,贾先生说这个所谓的“ 争”字从“𠬪”,这也是不对的。甲骨文 “受”、“爰”等字所从的“𠬪”旁的两个手形是相对的,是“上下相付”的形象。而此字的两个手形则是相背的:其下面的手形好像在拽中间的东西,上面的手形像是在推或扶这个东西,跟“𠬪”是很不一样的。金文“静”字所从“争”旁的手形也有类似情形:
A、
甲骨文-刘洪涛:说“争”、“静”是“耕”的本字”。“力”是耜一类的工具,“
甲骨文-刘洪涛:说“争”、“静”是“耕”的本字”是什麽呢?我们先看一下商周时期犁的形状:

甲骨文-刘洪涛:说“争”、“静”是“耕”的本字
甲骨文-刘洪涛:说“争”、“静”是“耕”的本字
图一:新干大洋洲商墓出土铜犁铧[14]

甲骨文-刘洪涛:说“争”、“静”是“耕”的本字
甲骨文-刘洪涛:说“争”、“静”是“耕”的本字”与上揭这些铜犁的形状很接近,所以它很可能就是“犁”的象形初文,犁和力都是用于耕种的农业工具,作爲偏旁可以通用,所以这个字很可能就是“争”字。那么这个字所表现的就是两只手(代表的是两个人)拖动一个犁铧进行耕作的样子。陆懋德先生在《中国发现之上古铜犁考》中说:“耜是犁头,而最初的牵用人拉。……二人同时工作,一人在后扶犁,一人在前拉犁,如此二人并耦,是谓之耦也”[17],这一段话应该是对甲骨文“争”字最好的注解。如果此说不误的话,那麽甲骨文的“争” 字表现的是“犁耕”。
说到“犁耕”,很多人马上会想到“牛耕”,因爲在他们心目中犁必须是用牛拉的,他们认爲“犁耕”跟“牛耕”指的是同一件事情[18]。其实早已有学者指出,远在牛耕出现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就有了石犁,耕犁的起源,不能以牛耕的出现爲依据[19],这是很正确的。所以我们说的“犁耕”,同“牛耕”没有关係。从甲骨文“争”字字形来看,早期人们在没有使用牛来拉犁的时候,是用人来拉的,两个人一人在前拉犁进行耕作,一人在后扶犁,这样要比单个人来耕作的效率要高多了。陆懋德先生说这样的耕作方式就是文献中的“耦耕”,有一定的道理。关于耦耕到底是一个什麽样的耕作方式,学者的意见很不一致。如东汉的郑玄认爲古代的耦耕是两人各执一耜,共同耕作的方法[20],可是两个人如何站位没有说。唐代孔颖达认爲是两个人相对[21],而同时的贾公彦却认爲两个人一前一后[22] 。近代学者根据考古、民俗等资料也的提出了一些新说,如万国鼎、孙常叙、何兹全、汪甯生、李根蟠等都有研究[23],但是意见分歧,还没有形成共识。所以我们也不採用耦耕的说法,只称之爲犁耕,是用人来拉的犁耕。
2006年8月7日初稿
2006年9月3日修改
附记:本文是作者硕士阶段的一篇作业,写完之后就放在那裏没有再管,也没有意愿拿出来发表。今天读到徐宝贵先生的大作《甲骨文“犁”字及相关问题研究》,也利用考古发现的犁来印证甲骨文,故不避拙陋附之于后,供大家一哂焉。又,“争” 、“静”是“耕” 的本字,徐中舒先生等早已说过。



[1] 贾文:《说甲骨文“争”——古代的“耦耕”》,《中国历史文物》2005年第3期,61-63页。
[2]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甲骨文编》,中华书局1965年9月。
[3] 于省吾主编、姚孝遂编撰:《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1996年,999-1001页。
[4] 贾先生所摹“争”字字形有误,除了最后一形外,其他都不见于《甲骨文编》。他可能是根据错误的字形,才认爲同金文一样,是从“力”的。
[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中华书局,1984-1994年。
[6] 张守中等撰集:《郭店楚简文字编》,文物出版社2000年5月。郭店简《成之闻之》13号简有此字的异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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