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帛书“豸”字小议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楚帛书“豸”字小议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楚帛书“豸”字小议
(北京大学中文系)
“
楚帛书“豸”字小议”字见于子弹库楚帛书,其例有三[1]:
楚帛书“豸”字小议(甲篇一章第4行)
楚帛书“豸”字小议(甲篇二章第8行)
楚帛书“豸”字小议(甲篇三章第12行)
所在辞例分别为(待释字以△表示,下同):
其岁,西国有吝,如日月既乱,乃有△夭。(甲:1:4)
三恆废,四兴△,以〔乱〕天常 [2]。(甲:2:8)
不见陵西,是则△至。(甲:3:12)
李零先生《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研究》指出:
鼠,严一萍释“豸”,饶宗颐(1968)、唐健垣释“荒”,今从商承祚之说释“鼠”。……三处商氏均读为癙忧之“癙”。我新近考虑,这个字也许读为“爽”更合适,“爽”与“鼠”是鱼、阳两部通转字。爽古训有差、忒、丧、亡等义,既可作名词,也可作动词。[3]
饶宗颐与曾宪通合着《楚帛书》,仍重申旧说,释此字为“兄”,读为“荒”,并指出:“《秦简‧日书》屡见‘可取,不可
楚帛书“豸”字小议’一类话……字仍读如‘兄’,而借为‘贶’。”[4]高明《楚缯书研究》则提出释“儿”之说:
“儿”字下从“ㄦ”,在古文字中常写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如“兄”字甲骨文写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佚存》4.26),金文写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令簋》),正与“
楚帛书“豸”字小议”字相一致。“儿”在此假为“
楚帛书“豸”字小议”,《说文‧攴部》:“
楚帛书“豸”字小议,
楚帛书“豸”字小议也”“
楚帛书“豸”字小议,毁也。”[5]
其后,何琳仪从高氏说,读“儿”为“阋”[6]。李零先生也改从此说,将第一、三例的“儿”改读为“霓”(第二例则仍从高明读为“
楚帛书“豸”字小议”)[7]。刘信芳又引李先生说,将上述三例“儿”皆释为“霓”[8]。刘钊从高说,释此字为“儿”,但认为“‘
楚帛书“豸”字小议(毁)’乃儿字的分化字,所以帛书中的‘儿’就应直接读为‘毁’。”[9]
高明释“
楚帛书“豸”字小议”为“儿”之说为近世学者所从,惟在字形分析上,仍有待商榷。金文“兄”字一般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也有加饰笔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保卣》)、“
楚帛书“豸”字小议”(《令簋》)者(所加饰笔或象覆手形),但整体而言仍保留下方侧人形的写法,与高氏所说楚帛书“
楚帛书“豸”字小议”下部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左右二笔距离较远)的情况略有差别。楚系金文及楚简中所见“儿”字下部例作侧人形 [10],“
楚帛书“豸”字小议”之释“儿”不无可疑。
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柬大王泊旱》第五简“如食,速祭之。吾骚,
楚帛书“豸”字小议病。”[11](“食”、“骚”二字从周凤五先生说改释,“食”谓卜兆食墨 [12])“
楚帛书“豸”字小议”与前文讨论的楚帛书“
楚帛书“豸”字小议”近似,惟右下方多一小横画。竹书整理者释“
楚帛书“豸”字小议”为“鼠”,并说:“通‘癙’,忧病。《尔雅‧释诂》:‘癙,病也。’”[13]周凤五先生从此说,并云:“简文‘骚甚’(见简8)、‘骚癙’极言简王因旱灾而忧虑。”[14]刘信芳读简文“鼠”为“疫”,并释“吾懆疫病”为“我被瘟疫所愁”[15]。刘洪涛则指出:简文“
楚帛书“豸”字小议”的用法与“甚”近似,应该是一个表示程度的副词。他并举中山王
楚帛书“豸”字小议壶铭文“曾无一夫之救”(《集成》15.9735)之“一”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认为竹书“
楚帛书“豸”字小议”即此字异体,可分析为“从鼠省,从一”,在简文中也读为“一”,训为甚、极(释义引李家浩说)[16]。
上博竹书《凡物流形》甲、乙本也出现了类似从“鼠”省之字(计32例),其形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甲本简17)
楚帛书“豸”字小议(甲本简21)
楚帛书“豸”字小议(乙本简12)
楚帛书“豸”字小议(乙本简15)[17]
第一例与《柬大王泊旱》的“
楚帛书“豸”字小议”字相较,右下方的直笔写在“鼠”形之外,并与“一”之短画连成“十”形,稍有讹误。第二至四例可视为前者的进一步讹化,即仍保留右侧直笔,并在其下逕书为“十”。第三例连笔作“目”,则讹变更甚。整理者释此字为“豸”,认为即“豹”之省写,读为“貌”[18]。沈培认为此字当释为“一”,甲本简21作“闻之曰:△生两,两生三,三生四,四成结”,△显读为“一”,并举上述中山王壶铭和《柬大王泊旱》的“一”字为证 [19]。鹏按,后说是,惟整理者释此字为“豸”仍可考虑(详下文)。
杨泽生注意到《凡物流形》甲本简13“禽兽得之以鸣”的“鸣”与本篇其它“鸣”字写法不同:
楚帛书“豸”字小议(甲本简13)
楚帛书“豸”字小议(甲本简1)
楚帛书“豸”字小议(乙本简9)
他认为甲本简13“鸣”字右部所从即读为“一”的“
楚帛书“豸”字小议”字,认为后者与“鸟”有关,遂释此字为“
楚帛书“豸”字小议(鳦)”。至于楚帛书的“
楚帛书“豸”字小议”,他将之隶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字从乙声),认为是《凡物流形》的“鳦”字的变体,读作《诗•邶风•终风》“终风且曀”之“曀”[20]。鹏按,杨说稍嫌迂曲。窃以为《凡》甲13的“鸣”字为特例,似不可据以为说。此字下方即“鸣”字,鸟之身形虽省简,但仍存目形。其上为“齿”(表“兽”义),盖书手因简文云“‘禽兽’得之以鸣”而添。此字与“
楚帛书“豸”字小议”形似,但构形及取象有别,似应别为二字。
“
楚帛书“豸”字小议”虽可视为“鼠”省,但楚文字从“鼠”之字皆不省形 [21],独体省形而作为合体字偏旁却不省,似无此理[22]。“鼠”、“
楚帛书“豸”字小议”二字的差异应该具有别嫌作用,颇疑后者当从严一萍说释为“豸”。严氏说:“‘豹’字所从
楚帛书“豸”字小议, 与
楚帛书“豸”字小议极近,疑即豸字,传写讹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说文》:‘豸,兽长脊行豸豸然,欲有所伺杀形。’徐灏曰:‘豸自是猛兽,故
楚帛书“豸”字小议、
楚帛书“豸”字小议、豺、豹等字皆从之。’”[23]鹏按,猛兽猎物多举足扑杀之,此盖“豸”省一足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之由。“豸”又通“廌”[24],即传说中判讼之独角兽。楚简“
楚帛书“豸”字小议”可分析为“从‘豸’、‘一’皆声”,古音“豸”为定母支部,“一”为影母质部,支、质二部主要元音相同,可以通转 [25]。
传世文献“一”与“壹”通用。《说文》:“壹,嫥壹也。从壶、吉,吉亦声。”《古文四声韵》所引《古老子》“壹”字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26],与《说文》合。“一”古音为影母质部,“壹”所从“吉”为见母质部,音近可通。古文字“一”往往叠加声符“弋”(余母职部)。楚文字“一”除写作“一”、“弌”外,又有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者 [27],或逕省作“能”(见郭店《六德》简19)[28]。颜世铉认为“
楚帛书“豸”字小议”从“羽”(匣母鱼部)、“能”(泥母之部)皆声 [29],其说可从。“
楚帛书“豸”字小议”(一)从“羽”声,可进一步推测“壹”所从“壶”亦为声符,壶、羽古音皆为匣母鱼部。上文所举中山王壶铭“一”字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上部从兔头,所从声符疑为“逸”(余母质部)之异体 [30]。关于古文字的“一”有各种繁体,李零先生有一统合性的理解,他说:“楚文字中的‘一’有繁、简二体,情况实与同一时期秦文字的‘一’有‘一’、‘壹’二体相似(后者也流行于汉),其实是有地方特色的繁体。后者本来是起防伪作用的特殊用字,但也常常用来代替前者。战国时期是商业活动和法律行为十分活跃的时期,当时的各国,其数字用字差不多都有繁化的别体,特别是极易添加笔画和相互混淆的‘一’、‘二’、‘三’,尤其如此。”[31]
楚简之“
楚帛书“豸”字小议”可读为“壹(一)”,则楚帛书之“
楚帛书“豸”字小议(豸)”可读为同音之“殪”。《说文》:“殪,死也。”殪又通“翳”,《释名‧释丧制》:“殪,翳也,就隐翳也。”毕沅《疏证》:“殪、翳通也。”《诗‧大雅‧皇矣》:“作之屏之,其菑其翳。”,毛《传》:“木立死曰菑,自毙曰翳。”《释文》:“韩诗作‘殪’。”前举楚帛书第一例“乃有豸夭”可有二解:一读“乃有殪夭”,“夭”即短折早死之意,与“殪”之训死、杀义类;一读“乃有翳祅”,“祅”从饶宗颐释 [32],《玉篇》:“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祅。”“翳”为木自毙,即“地反物”之属。
第二例“三恆废,四兴豸”读为“三恆废,四兴止”。“三恆”从何琳仪释为“三常”,即《管子‧君臣》所谓“天有常像,地有常形,人有常礼。一设而不改,此谓三常。”[33]“四兴”从李零先生释为“四时代兴”[34],“豸”读为“止”。传世文献中“豸”有读为“止”之例,《尔雅‧释虫》“无足谓之豸”,郝懿行《义疏》:“豸,又通作止。《庄子‧在宥》篇云:‘灾及草木,祸及止虫。’止即豸之声借。”废、止意义相近。
第三例“不见陵西,是则豸至”读为“丕见陵栖(栖),是则豸至”。“不”读为“丕显”之“丕”,“陵栖”即“陵夷”、“陵迟”,二者从饶宗颐释[35]。“豸”如字读,古人视虫豸为灾异,《汉书‧五行志中之上》谓:“虫豸之类谓之孽。孽则牙孽(齧)也[36]。”《说文》:“禽兽虫蝗之怪谓之蠥。”
二零一零年七月廿二日写于北大中关新园
(编者按:[1]以下篇章的划分依李零先生《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7月)。
[2]“以”之下字已残,陈邦怀《战国楚帛书文字考证》(载《古文字研究》第5辑)据《左传》文公十八年“以乱天常”补“乱”字,此从之。
[3]李零:《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研究》,第56页。关于此字考释的各种说法,可参考陈媛媛:《楚帛书乙篇集释》,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4月,第66-72页。
[4]饶宗颐、曾宪通:《楚帛书》,香港,中华书局,1985年9月,第51-52页
[5]高明:《楚缯书研究》,《古文字研究》第12辑,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10月,第385页。
[6]何琳仪:《长沙帛书通释》,《江汉考古》1986年第1期,第54页。
[7]李零:《〈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研究〉补正》,《古文字研究》第20辑,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3月,第166-168页。
[8]刘信芳:《子弹库楚墓出土文献研究》,台北,艺文印书馆,2002年1月,第67-68页、84页、93页。
[9]刘钊:《说“
楚帛书“豸”字小议”“
楚帛书“豸”字小议”二字来源并谈楚帛书“万”“儿”二字的读法》,《江汉考古》1992年第1期,第79页。
[10]参考刘彬徽、刘长武:《楚系金文彙编》,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9年5月,第570页;李守奎:《楚文字编》,上海,华东师範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523页。
[11]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第49页。
[12]周凤五:《上博四〈柬大王泊旱〉重探》,《简帛》第1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0月,第124页。
[13]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第199页。
[14]周凤五:《上博四〈柬大王泊旱〉重探》,《简帛》第1辑,第124页。
[15]刘信芳:《竹书〈柬大王泊旱〉试解五则》,简帛研究网,2005年3月14日。
[16]刘洪涛:《读〈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劄记》,武汉大学简帛网,2006年11月6日。
[17]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12月,第94、98、122、125页。
[18]同前注,第256页。
[19]沈培:《略说〈上博(七)〉新见的“一”字》,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8年12月31日。
[20]杨泽生:《上博简〈凡物流形〉中的“一”字试解》,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9年2月15日。
[21]李守奎:《楚文字编》,第579-582页。
[22]杨泽生前揭文也注意到此一现象。
[23]见严一萍《楚缯书新考》,转引自陈媛媛:《楚帛书乙篇集释》,第67页。
[24]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年12月,上册,第798页。
[25]章太炎《成均图》有支、至(即质)旁转之例。下文举楚简“一”有作从“羽”声之“
楚帛书“豸”字小议”者,“羽”为鱼部字,与“豸”之为支部乃旁转关係。
[26]参考徐在国:《传抄古文字编》,北京,线装书局,2006年11月,第1页。
[27]郭店楚墓竹书《太一生水》第7简“一缺一盈”之“一”作“
楚帛书“豸”字小议”,整理者云:“此字亦见简本《五行》‘
楚帛书“豸”字小议人君子,其义
楚帛书“豸”字小议也’句。《诗‧曹风‧鸤鸠》:‘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可证‘
楚帛书“豸”字小议’当读作‘一’。鄂君启节有‘岁
楚帛书“豸”字小议返’,亦当读作‘岁一返’,意即年内往返一次。”相同的辞例亦见《成之闻之》简18、《语丛四》简25。
[28]辞例作“能与之齐”,陈伟先生《郭店楚简别释》(载《江汉考古》1998年第4期)引《礼记‧郊特牲》“壹与之齐”,释“能”为“一”,其说可信。
[29]颜世铉:《郭店楚简散论(一)》,《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5月,第465页。
[30]张世超认为中山王壶铭的这个字“象一动物奔逸之状,当为‘逸’字古文异体”,其说可从。张说见《释“逸”》,《中国文字研究》第六辑,广西教育出版社,2005年10月。
[31]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11月,第54-55页。
[32]饶宗颐、曾宪通:《楚帛书》,第50页。
[33]何琳仪《长沙帛书通释》,《江汉考古》1986年第1期,第55页。
[34]李零:《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研究》,第60页。
[35]饶宗颐、曾宪通《楚帛书》,第67页。
[36]后“孽”字疑读为“齧”,前文云“凡草物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盖以音训说妖、孽。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019.html
以上是关于楚帛书“豸”字小议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