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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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读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篇,有甲乙二种,全篇存简9支。[1]我们在濮茅左先生整理的基础上,对简文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现给出我们的校读如下,释文除非必要,皆采宽式:
【释文】
范戊曰:“君王有白玉三回而不残,命为君王戋(践)之[1],敢告视日。”王乃出而【1】见之。王曰:“范乘,吾罕有白玉三回而不残哉!”范乘曰:“楚邦之中有食【2】田五贞[2],管竽衡于前[3]。君王有楚,不听鼓钟之声。此其一违也。珪玉之君,百【3】姓之主,宫妾以十百数。君王有楚,侯子三人,一人杜门不出。此其二违也。州徒【4】之乐,而天下莫不语之,王之所以为目观也。君王龙(隆)其祭而不为其乐,【5】此其三违也。先王为此,人谓之安,邦谓之利民[4]。今君王尽去耳【6】目之欲,人以君王为聚以嚣[5]。民有不能也,鬼无不能也,民作而思囗[6]【7】之,君王唯不长年,何也?戊行年七十矣[7],言不敢择身,君人者何必安哉!桀【8】、受、幽、厉死于人手,先君灵王干(乾)溪(谿)云(殒)[8],尔君人者何必安哉!【9】
【校读】:
[1]戋,整理者读作贱,按:当读作“践”,指履行;实现。《楚辞·天问》:“会鼂争盟,何践吾期?”或指陈列整齐貌。《诗·小雅·伐木》:“笾豆有践,兄弟无远。” 郑玄 笺:“践,陈列貌。”这里指为楚王展示白玉。此句为范戊双关之语,意图谏言楚王。
[2]贞,似当上读。仍从整理者读作鼎。《墨子·七患》:“故凶饑存乎国,人君彻鼎食五分之五。”
[3]衡,简文作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读
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读,整理者作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读
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读,读作掬。按:字当读为“衡”。“衡”后接“于前”,当为动词,训作横、横贯。《大戴礼记·曾子制言》:“天下无道,循道而行,衡涂而偾。”
[4]邦,原属上读。按:简文二“谓之”并列,前一“谓之”有“人”领格,后一“谓之”当亦有领格词,故“邦”属下读。
[5]“以嚣”原属下读,此属上读。
[6]此字整理者未释,但指出其左部从言。按此字右部从乙本看似从害。待考。
[7]戊,简文多见,整理者读作叟。按从此句看,戊为“范乘”自称。《礼记·曲礼》“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可知全篇所见“戊”当为“范乘”之名。
[8]干,整理者作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读
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读,读作姦;溪,整理者读作繫。按:当读作“乾谿”。地名。春秋时属楚。在今安徽省亳县东南。《左传》昭公六年:“令尹子蕩帅师伐吴,师于豫章,而次于乾谿 。”杜预注:“乾谿在谯国城父县南,楚东竟。”
云,整理者读作员,当读作殒,损毁;死亡。《孟子·尽心下》:“肆不殄厥愠,亦不殒厥问,文王也。” 汉贾谊《吊屈原文》:“遭世罔极兮,乃殒厥身。”《左传》成公十三年:“天诱其衷,成王殒命。”
简文指楚灵王败亡于乾谿。此事对应《左传》昭公十三年:“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虔于乾谿。”《国语·楚语》也有类似记载。
(编者按:[1]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12月,190-218页。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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